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考评及奖惩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考评及奖惩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考评及奖惩办法根据《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达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奖惩办法>的通知》(达委办发〔2010〕14号)和《中共达县渡市镇委员会、达县渡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度<渡市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渡委发〔201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及奖惩办法.一、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镇域相关单位。

(二)考评年度:2010年(三)考评内容:工作机制是否向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迈进;完成“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基本条件和“134"目标;“五清”、“无乱”、“三项整治”的治理成果;“七进"工作的开展情况;完成乡镇容貌整治、村庄庭院美化及居民素质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规范卫生、市场、交通、治安、建筑五大秩序工作情况;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确保长效工作情况;开展文明、卫生等各级各类创建工作情况;完成党委、政府和镇整治办安排布置的其它任务情况。

(四)考评方法:考评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评方式分为日常督查、月评季考、年终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主动督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具体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跟踪督办、召开座谈会、暗访、照相、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每月一考评,季度一小结,年终一总评。

(五)考评细则:1、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班子,并上报整治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5分,没有建立或没上报不记分。

2、及时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上报的相关资料记5分,交迟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未上报倒扣2分。

3、做好房前屋后、公用场所、公路沿线及公路水沟的卫生保洁工作,居住小区、农家大院无卫生死角,公路沿线居民住户随时保持卫生、整洁、规范、有序,农村庭院和柴草分离,农用工具摆放有序,教育引导群众垃圾入池,做到无散堆垃圾、弃土、杂物等计40分,否则出现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

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

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XX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一、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实现村旁路边没有零散垃圾,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头地角没有裸露垃圾,河塘水面没有漂浮垃圾,确保城乡环境整洁干净。

二、督查考评内容城乡环境整治的舆论宣传、庭院卫生、村容村貌、路容路貌和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时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考核采取抽签的形式,所有考核打分结果作为全年工作年终考核标准纳入考核指标。

四、评分标准(一)开展卫生监督评比3分(1)村(居)委每两个月开展了卫生评比排名活动得2分;(2)村小组或自然村每两个月开展了一次卫生评比活动得1分(二)理事会履职情况3分(1)教育、督促村民搞好室内外卫生,遵守执行村规民约效果好得1分;(2)对保洁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及时监管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看实际效果。

(三)保洁员履职情况40分(1)每天及时清理村庄垃圾倒入大垃圾桶内得5分;(2)村庄道路两旁、池塘河渠、村内公共场所垃圾及时得到清扫入桶、无乱丢乱放垃圾得30分,发现道路一处垃圾扣2分,发现路边焚烧垃圾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实地察看,访问群众)(四)农居民“门前三包”情况10分(1)进村入户宣传“门前三包”内容得4分;(2)“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房前屋后清洁干净、杂物摆放整齐得6分。

否则相应扣分。

(五)制度建设4分村组有城乡一体化宣传栏、“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理事会职责、保洁员职责、考评制度等得4分,少一项扣1分,未上墙扣1分。

(六)垃圾桶放置、使用和管理情况8分(1)合理摆放垃圾桶得2分,垃圾桶一律摆放在进村组的主要道路旁,未按规定摆放的每只扣0.5分,扣完为止;(2)垃圾桶底面硬化得2分,放置垃圾桶的底面要硬化,且与路面相连,没有按要求做的,每只扣0.5分,扣完为止。

(3)爱护垃圾桶得2分,丢失或彻底损坏垃圾桶的,每只扣1分;在垃圾桶内焚烧垃圾的造成部分损坏的,每只扣2分,扣完为止;(4)垃圾桶只能装生活垃圾,严禁装建筑垃圾,否则相应扣分(2分)(七)农户保洁桶配置2分(1)农户按照每户配备1只,按要求配置了的得2分,没有配置的不得分。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模版(2篇)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模版(2篇)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模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乡面貌的改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我提出了____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推动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

本方案的目标为:通过严格考评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营造美丽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内容1.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体系。

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目标完成情况、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完善程度、城乡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覆盖率等多个方面,全面考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各项方面。

2.明确责任主体和考评方式。

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包括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等。

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评,包括定期抽查、现场评估、公示等,确保考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为考评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

4.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环卫人才。

通过加大城乡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技能;加强环卫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福利,提高环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流程1.制定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制定详细的考评实施方案。

2.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

各级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包括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3.公示考评结果。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境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原则考核对象:环卫保洁公司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环境卫生的工作重点,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办法,采取周检查、月汇总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项目和内容(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400分)1.保洁人员在岗情况(40分)。

保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须在岗,每脱岗一人扣20分,保洁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0分,在岗聚堆、聊天玩耍每人次扣10分。

2.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0分)。

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及时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不听规劝的要及时上报)。

(每项不达标扣10分)。

3.普扫达到的标准是“五净七无”(200分)。

“五净”即路面净,边沟净,空闲宅基净,路边至墙净,水面净;“七无”即无垃圾袋、堆,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垃圾袋挂树,无卫生死角(每项不达标扣20分)。

4.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主路面积雪,避免造成路面结冰。

(30分,每项不达标扣5分)5.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

(30分,每项不达标扣10分)(二)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300分)1.垃圾桶布局合理,村民投放垃圾方便,垃圾桶排放整齐,垃圾桶不得外溢垃圾;(60分;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20分;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垃圾桶有垃圾外溢扣5分)2.垃圾桶周边无垃圾、污水;(30分,每发现一项扣5分)3.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造成垃圾桶损坏;(40分,每发现一个扣20分,并给予赔偿)4.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60分;每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涨桶率在10%以上扣5分,涨桶率在20%以上且周边产生垃圾的扣10分,地面不干净、垃圾桶未清洗每处扣5分)5.清运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统一、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购买车辆保险;(30分,每项未到达扣10分)6.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运输,文明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0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0分)7.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和抛、撒、滴、漏现象。

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巩固提升创文创卫成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紧紧围绕“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更美”的目标,按照“全面启动、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抓好示范”的思路,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突破重点、带动全局,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在全区全市领先。

现就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居民委员会)二、考核范围及内容社区:XX社区农贸市场、社区街道、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容貌秩序、风貌整治、车辆停放、广告治理、“五乱”问题及组织管理。

各村:XX村、XX村、XX村进出口通道、公路沿线、河流沿线、农房周围等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风貌整治、车辆停放、广告治理、“五乱”问题及组织管理。

三、考核组织(一)人员安排。

由乡城管办负责考核。

(二)时间安排。

7月一12月,每月15日起。

四、考核方式: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五、评分细则(见附件)六、结果运用(一)实行红黄旗制度。

根据考核组每月检查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2名分别获得一面红旗,最后一名分获黄旗(各村书记办公室或村民委员会大厅挂一面)。

连续2个月获得黄旗的村(社区),由支部书记在乡政府会议上作检视发言,连续3个月获得黄旗的村(社区),由乡纪委监委起动问责机制。

(二)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每月得分的平均分为年终综合得分,年终综合考核分排名靠前的村(社区)为出色完成单位,连续2个月获得黄旗的村(社区)为基本完成单位,连续3个月获得黄旗的村(社区)为未完成单位,其余全面完成单位。

(S)纳入全乡各村季度评比。

每季度根据月平均得分排名,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作为“十佳”、“十差”向区治理办推荐。

附件: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分细则XX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社区)考核评分细则。

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一、背景农村环境治理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工作。

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为了确保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建立完整的考核办法,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

二、基本原则农村环境治理考核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科学公正:考核应当基于科学的指标和准则,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科学。

2.依据实践:考核应当结合具体实践情况来制定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效果。

3.全面细致:考核应当全面细致,考察主要环节和细节,确保覆盖面广,反映真实情况。

三、考核标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考核标准应当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垃圾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

考核应当包括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针对不同的地区和人口密度,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保障是保障农村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考核应当包括水质检测、水源保护措施等各个环节,确保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可靠和透明。

3.农村污水处理: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考核应当包括污水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水排放的达标标准。

4.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基础工作。

考核应当包括农村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成效以及民众满意程度等,反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考核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考核计划: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计划,根据考核标准和指标,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2.考核实施:考核应当由专门的考核人员实施,采取现场考核、文件审核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审查和核实,并记录相关情况。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进行奖惩处理。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年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和临沂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县直责任单位。

二、考核原则坚持面上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评议考核、综合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核。

三、考核重点考核重点为村庄硬化改厕、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村庄连片整治、沂蒙美丽乡村创建、农村汪塘整治、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镇街驻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五项”配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建设、面源污染整治、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镇村绿化、“五小”场所规范、秸秆规范堆放、乡村文明行动、“美在农家”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一)对镇街考核实行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日常工作部门考核、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检查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重点工作量化考核。

对于村庄硬化改厕、沂蒙美丽乡村创建、农村汪塘整治、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能够量化考核的工作,全部按照完成任务比例和总量等进行量化考核。

由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每月认定一次,月底向农工办提报整治任务进展完成情况。

2.日常工作部门考核。

城乡环卫一体化、面源污染整治、镇街驻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五项”配套、镇村绿化、“五小”场所规范、秸秆规范堆放、乡村文明行动、“美在农家”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日常工作考核,由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每月月底按赋分权重向农工办提报各镇街相关工作考核成绩。

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镇街目标任务,制定考核细则,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对各镇街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进行帮扶督导考核,推进全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检查考核。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不同时段重点工作,统筹组织综合检查、专项工作检查,由农工办牵头组织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提高乡村形象和居住品质,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一系列的考核和评估。

为了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考核对象,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本文将围绕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目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目标是指对农村环境整改过程和改善情况进行评估、监督、指导和激励。

具体目标包括:(1)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重点是噪声、污水、垃圾、农村道路、生态环境等问题。

(2)提高农村居住条件。

同时,重点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问题。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整治农村市场、商业街、农村物流等,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二、考核内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环境整治情况。

主要考核农村环境整治规划的制订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工程的推进情况等。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考核农村垃圾清理、河道治理、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效,着重衡量农村环境整治的实际效果及程度。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情况。

主要评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投入情况,以及社会资金的参与程度和投资效果。

(4)考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考核农村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规模、质量等情况。

(5)重点领域整治。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需求,对蚊虫防治、畜禽禁养区建设、规范面积等领域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考核指标制定。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

(2)考核方案发布。

政府部门应及时发布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主体、考核对象、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

(3)数据采集和统计。

各地要加强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工作,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准确。

XX乡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XX乡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XX乡2023年域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一、考评目标打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牢固树立讲卫生、守秩序、促和谐、建美丽的社会新风尚,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的魅力彝乡。

二、考评内容(一)场镇综合面貌提升。

扎实开展“三清理”“两清零”行动,全面清理场镇卫生死角、清理街道两旁不规则垃圾点、清理墙壁“牛皮癣”,保证私搭乱建清零、陈年垃圾堆清零。

力争实现“三有”(即路边有垃圾桶、路上有垃圾车、乡上有垃圾中转站)、“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目标。

(二)农村生活环境美化。

全面贯彻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居民生活环保意识宣传,配合乡城乡环境治理办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红、黄”旗评比工作,持续开展卫生户评比,保证农村主干道、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陈年柴草乱堆乱放。

(三)资料分类存档。

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完善资料台账,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开展城乡环境存档资料规范化建设,按时间、分类别,对标对表开展资料清查自查工作。

完善组织管理、五有体系、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制度。

三、工作推进方法(一)紧盯市、县日常环卫督查暗访。

乡治理办和各村要紧盯市、县两级督查暗访,及时开展环卫清洁工作突击迎检,紧盯XX数字城管平台,及时处理反馈案件。

(二)抓好关键时间节点。

一是要抓好特殊时间(如节假日、赶集日)的环卫工作;二是要抓好城乡环境季度考评工作,全力配合市、县两级开展城乡环境“红黄旗”评比工作,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狠抓组织保障,争优创优。

联系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担任主要责任人,加大督促力度、宣传力度,完善闭环管理,带领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力争创乡镇星级聚居点和省级卫生乡镇。

四、赋分及奖惩资金方法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将进一步上调,实行百分制考评管理,日常考评占总分40%,红黄旗评比占40%,资料分类归档占10%,垃圾清运占5%,公厕管理占5%。

(一)加分情况。

1.在城乡环境“红黄旗”评比工作中,每受到乡级通报表扬一次,年终考核加2分;2.在城乡环境“红黄旗”评比工作中,每受到县级“红旗”村,或市级“十佳”乡镇,年终考核加4分;3.成功创立星级聚居点,年终考核加4分;4.开展工作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宣传的,年终考核加2分;5.在迎检工作中,受到上级领导肯定或表扬的,年终考核加2分;6.按主要领导批示,适用加分情况的,每次加2分。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制定本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本细则将重点考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农村环境卫生、村庄绿化、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考核内容1.农村环境卫生评价村庄环境卫生的整体效果,包括道路清洁、垃圾分类处理、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等方面。

要求村庄道路干净整洁,无乱倒乱扔现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准确,定期清运;农村公共厕所要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2.村庄绿化评价村庄绿化的情况,包括村庄周边的绿化带、公共绿地和居民院落的绿化等方面。

要求村庄周边的绿化带要保持完好的生态环境,禁止非法采伐和乱墙乱建行为;公共绿地要定期修剪草坪,保持绿植的健康生长;居民院落要建立绿化档案,保持院落的整洁和美化。

3.污水处理评价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

要求村庄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定期检测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质量,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评价村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情况。

要求村庄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确保垃圾分类准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要安排合理,并定期进行清运;村庄要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考核方式1.抽查考核每年组织专业人员从不同村庄抽查,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抽查考核的内容包括农村环境卫生、村庄绿化、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

2.村级考核每个村庄设立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小组,由相关部门、农民代表和专业人员组成。

每年对本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分标准根据考核细则确定。

3.综合考核根据抽查考核和村级考核的评分,综合计算得出整个乡镇或区域的综合评分。

评分结果将作为乡镇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用于奖励和惩罚相关村庄和个人。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1.奖励优秀村庄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庄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
首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整治目标和任务,即明确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例如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率等;二是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卫生整治成效、居民满意度
等指标,以及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三是考核方法和程序,
即考核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考核频次、考核责任部门、考核对
象范围等;四是考核结果运用,即考核结果如何运用到奖惩、激励
和改进工作中。

其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科学性和合理性,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需要科学合理,能够
客观反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其次是可操作性,考核方
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被实际应用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再
者是激励约束机制,考核方案需要具备激励表现、约束不良行为的
机制,以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后是公开透明,考
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和透明度。

此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的实施还需要注重过程管理
和效果评估。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工作机制,明确考核责任,加强考核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还需要对考核效果进行及时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方案是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注重科学性、公开透明、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估,以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环境整治督查考核办法3篇

环境整治督查考核办法3篇

环境整治督查考核办法3篇环境整治督查考核办法第1篇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为切实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集镇区、村(居)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范围县道、乡村道路、集镇主次干道和街巷环境。

三、考核内容依据《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建设、道路、绿化养护、建筑立面、户外广告、违法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河道管护、交通秩序等11个方面。

四、考核计分方法采取定期督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定期督查。

自4月5日起至5月15日,镇领导小组每周一次对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督办。

2、集中考核。

实行集中分组考核。

集镇区由村建、土管牵头负责。

村(居)由监察牵头负责,各考核小组要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最后奖励的依据。

3、计分办法(1)组织建设3分。

未建立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班子、落实管理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每缺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道路管护5分。

道路坑洼未修复、乱堆乱放未清理,每见一处扣0.1分;设施缺损的,见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绿化养护10分。

行道村、绿化带缺株、死株的,每50棵扣1分;成片杂草、成堆杂物未清作的,见一处扣0.2分;绿化内坟头未铲除的的,见一处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4)建筑立面6分。

道路两侧房屋和围墙破损、残缺的,见一处扣0.1分;房屋立面污损的,每幢房屋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5)户外广告6分。

道路两侧乱设站牌、标牌、灯箱的,见一处扣0.1分;墙体、叠加、破损广告未拆除的,见一处扣0.2分;"牛皮癣"每10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6)违法建设20分。

道路沿线乱搭乱建建(构)筑物、亭棚或其他附属设施的,见一处扣1分;破旧房屋、裙房未拆除的,见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024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考评是必要的,以促进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卫生整治措施,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考核,引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水平的提升。

二、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一)考评指标1. 城市环境卫生指标:包括市容市貌、垃圾分类和处理、道路清洁、城市绿化、公共厕所建设等方面的指标。

重点考核工作覆盖范围、垃圾分类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绿化覆盖率等指标。

2. 农村环境卫生指标:包括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道路清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指标。

重点考核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覆盖范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等指标。

3. 社会环境卫生指标:包括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教育和宣传等方面的指标。

重点考核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状况、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卫生教育和宣传的开展等指标。

(二)评分标准1. 考评指标将按照重要性和优先级来确定权重,不同指标的权重可能存在差异。

2. 考评将分为几个层次,如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并给予相应的分数,最终得分将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根据考评得分,按照一定比例对得分较高的地区或单位给予奖励,对得分较低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警告和相应的纠正措施。

三、考评实施方法(一)数据收集和监测1. 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信息的采集、统计和监测体系,定期收集、整理和上报相关数据。

2. 数据来源可以包括现场检查、抽样调查、群众反映和监测设备等多种方式,确保考评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考评报告发布1. 每年年底,由市、县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年度考评报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月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按照市城乡整治办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方案》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核对象
建新小学各班
二、考核内容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组织保障、宣传教育、环境治理、示范引领和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学校领导组成考评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检查、集中评议等方式每月进行考评。

(二)实行量化考评,按“评分标准”(后附)对被考评班级分别打分,以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

(三)月考评排序情况将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依据。

四、建新小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月考评评分标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考核依据按照《昭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昭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乡机关各部门、各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主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按照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督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评比。

考核结果报乡党委、政府审定。

第四条考核原则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运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对乡机关各部门、各村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同时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考核内容(一)组织体系。

1。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

2。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

根据有关规定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人员。

(二)制度建设.1。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2。

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经费落实,能够保障管理人员正常履职。

3.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有受理群众举报机构,并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复。

4。

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5.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制度。

6。

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三)宣传教育。

1.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宣传载体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四)工作绩效。

1. 城乡乡容环境及秩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2。

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情况3.水沟垃圾处理工作完成情况第七条考核计分依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百分制考核.第八条考核方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通过明查、暗访方式,采取交叉检查、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由乡党委、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督查办组织不低于2次考核的方式进行,并按月通报情况。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2篇)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2篇)
4. 对考评结果不理想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培训和指导。
九、考评周期和频次
1. 考评周期为一年,即每年进行一次考评。
2. 每年年初制定考评计划和工作方案,年底完成考评报告。
十、工作保障
1. 加强宣传和动员,提高群众参与度。
2. 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
3. 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力。
4. 宣传引导: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考评实施方案的落地,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提高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促进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改进。
二、考评指标体系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目标指标
1. 城市区域内公共环境整洁率:包括街头、公园、广场、交通干道等公共环境整洁的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
2. 农村地区整洁村庄覆盖率:包括农村公共场所、道路、河道、田间等整洁清爽的村庄占农村总村庄数的比例。
3. 垃圾分类覆盖率:包括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推行垃圾分类的人口比例或村庄比例。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城乡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任务,对于构建美丽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落实,加强考核和评估,制定本方案。
二、考评目标
1. 评估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
6. 结果发布和运用:评估办公室负责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改革。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全域市场化管理,巩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运行工作规范高效,打造高标准的环卫作业体系,确保日常监管到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成立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人居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场、处)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卫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考核的日常工作。

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场、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场、处)相关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为成员,各自然埼(组)设立1名监督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乡环境卫生的考核管理。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统一作业标准和考核标准,实行城乡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持续促进城乡生态环境改善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共建共享城乡优美宜居家园。

三、考核依据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招投标相关文件。

四、监督管理职责体系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场、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场、处)对运营公司的“双向”监督管理考核体系。

(一)县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处)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处)是属地环境卫生的管理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运营公司日常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S)县财政局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核拨市场化运营公司服务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依据
按照《昭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昭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乡机关各部门、各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主体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按照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督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评比。

考核结果报乡党委、政府审定。

第四条考核原则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运用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对乡机关各部门、各村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同时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考核内容
(一)组织体系。

1.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

2.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根据有关规定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人员。

(二)制度建设。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

2.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经费落实,能够保障管理人员正常履职。

3.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有受理群众举报机构,并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复。

4.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制度。

6.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宣传教育。

1.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宣传载体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四)工作绩效。

1. 城乡乡容环境及秩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2.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情况
3.水沟垃圾处理工作完成情况
第七条考核计分
依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百分制考核。

第八条考核方式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通过明查、暗访方式,采取交叉检查、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由乡党委、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督查办组织不低于2次考核的方式进行,并按月通报情况。

第九条考核程序
各村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于每周二将自查报告送乡督查办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考核部门结合被考核单位的自评材料进行实地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条考核评价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含60分)—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同时,与上级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州、县通报的情况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考核奖惩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目标考核结果和行政效能监察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和经济奖惩:一是纳入年度奖惩及评选先进依据。

年终时按每月考评结果计算年终平均得分,凡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相关乡机关各部门、村一定的奖金;对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且考核总分达80分以上者,给与奖励,同时考评结果作为乡年度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是将每月考核的工作情况同机关干部政策奖、村负责人工资挂钩。

各村在每月每次考核结果低于80分以下者或受到州、县通报者,扣村主要负责人当月工资200元,若涉及乡机关各部门职责的,扣乡机关各部门全体干部、分管领导200元。

凡每周不报送信息,每月累计超过两次,扣相关乡机关各部门分管领导200元、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当月工资200元。

被州、县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参照上述有关款项追究责任并处理。

第十二条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依据《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目标》制定。

第十三条附则
本办法由央摩租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