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中山大学医学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
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成为集临床能力与科研能力于一身、具有医学人文情怀的医学精英人才。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 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综合性、创新性、开放性、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范围为中山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本方案坚持以德为先、坚持全面发展、坚持以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成立“医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等。该小组负责组织部署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监督和指导
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受理学生对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测评结果等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和完善《医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试行)》,并报党政联席会审批;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
第四条在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指导下,各年级组织成立“年级资助评审工作小组”,由所负责辅导员任组长,组员由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年级的综合测评工作;复核各班级评议结果;受理学生对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测评成绩等的意见和建议;复核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证明材料;做好综合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在年级资助评审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各班成立班级资助评审工作小组。班级综测实施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代表组成。该小组依据本方案要求和学院部署,组织实施本班综测工作;对个人的自评结果进行班级评议;受理学生对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测评成绩等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和审核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工作安排,制定相应评选程序和细则。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选奖学金及其他评奖、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细则
第七条根据学生在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三个一级指标的表现,按照以下细则进行评定。
第八条指标细则如下:
(一)德才兼备
(二)领袖气质
(三)家国情怀
第九条出现以下指标之一者,不具备参评本科生奖学金及其他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方案由医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由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