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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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统一本标段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和综合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城建集团关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施工准备

1、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方案。由编写部门的上一级主管生产、技术的领导进行审批。

2、工程处在施工组织、设计得到批准后,根据施工方案,组织人员(含分包队伍)、机械设备、材料进场。

3、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会审施工方案。

4、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如分项工程须进行分承包,必须签订分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租赁外单位机械、设备,须签订租赁协议;材料采购需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5、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市建委施工管理处备案。

6、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的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工地应设群众来访接待站。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证,并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周围群众工作,报规定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第二章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总包单位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安排。

3、施工现场四周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垂直,围挡高度按照图纸设计为2m(包含基础高度),必须使用硬质围挡。(原有围墙有保留价值的,可进行改造使其符合要求);围挡外立面颜色按北京城建集团公司企业形象涂刷为城建绿色,并每隔5米设置城建标志。

4、按照标准化施工的要求全线设置施工便道,便道结构为60cm房渣土+2cm石屑。并组建统一的文明施工队伍,专人管理,统一着装,对合同段内便道进行修建与维护,并负责各社会道路路口的看护与保洁。

5、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各施工单位施工车辆不得使用路政局管辖以外的道路。

6、现场必须在大门前一侧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字体为仿宋体,颜色为白底黑字,外框为城建绿色,标牌应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标牌面积1.5m×1m,设置高度底边距地面1m。

7、工地大门内必须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安全计数牌;(从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卫卫生、质量管理、劳务管理业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图、牌、板要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统一为1.5米×1米形成整体,城建绿色外框,白底仿宋体黑字。

8、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搭设,保证设施牢固,整齐、美观,四周需做排水沟。

9、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

10、项目部建立建全各部门职责,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消防、绿色施工等各项领导小组,并统一采用铝合金边,白底、仿宋黑体字镜框制作标牌,悬挂在各部门办公室或会议室。

11、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应分开,并设置门牌,设专人打扫室内外卫生。项目部院内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并设置绿化。生活区设有职工食堂、招待餐厅、宿舍区、男女公共厕所、澡堂、活动室、篮球场。

12、项目部按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配备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决策层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总工1人,共3人;管理层设“六部二室”,由技术质量部、经营部、物资设备部、工程部、安保部、财务部、试验室、办公室组成。

13、钢筋实行集中加工模式,钢筋加工场进行集中布置和封闭管理,钢筋加工棚的场地以及运输道路采用C20混凝土硬化。钢筋加工场架构采用钢结构搭设,顶部采用固定式拱形防雨棚,高度满足设备操作空间(内部净高不小于10m),并设置避雷和防风的保护措施。

14、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建立门卫出入制度,并设置警卫室。

1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并配备适当有效消防器材。

16、施工现场应达到工完、料净、脚下清,不留废料在施工段。

17、施工人员须按照岗位,分别配戴标识牌。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监督人员佩戴白色、工人佩戴黄色。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5、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加固电缆。

6、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并加绝缘套管保护。

7、施工现场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套电缆,且沿墙壁或围挡等埋地或架空敷设,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8、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与1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9、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

10、分配电箱:总空气开关→分路漏电开关→瓷插(额定容量100A以上的漏电开关可不加瓷插)。

11、开关箱:漏电开关→瓷插→插座(设备)

12、配电箱使用材料;

(1)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

(2)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

(3)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13、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 1.7m,格栅间隔0.15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 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仿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

14、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在自然地面以上设0.5m的水泥抹面砖基础,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

15、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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