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企业文件、资料实行分密级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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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司文件、资料实行分密级管理的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使之既利于提高效率和质量,又利于安全和保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子公司、和个人内部文件资料,借阅、对外报送等事项中资料的使用、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
3.原则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用,先审后发”为主要原则。
4.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文件资料管理及保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及各子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5.资料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5.1公司保密内容是指:
5.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或正在进行研究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决策。
5.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以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5.1.4各子公司财务与结算报告以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5.1.5公司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和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5.1.6公司内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以及资料。
5.1.7各子公司指导生产技术性文件和资料。
5.1.8公司领导的个人情况、电传、传真、书信。
5.1.9公司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
5.2公司密级的确定:
5.2.1公司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5.2.2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5.2.3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各类操作参数、规章制度、重要计划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给政府部门的各类请示及批复为机密级。
5.2.4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等收入、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策划方案等为秘密级。
5.3内部文件资料的印制、借阅、复制管理
5.3.1文件印发前要根据内容准确确定主送、报送和抄送范围以及印制份数; 凡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要准确划定秘密等级,公文的密级由公文制发部门根据公文内容涉及公司秘密的程度来划定。
5.3.2秘密文件一律由文件发出人或办公室打印,装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守机密。
5.3.3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核定的份数印制, 多余的要当即撕毁待销。
5.3.4打印秘密文件时, 要及时删除或妥善保管电脑里的秘密文件,草纸、废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销毁(并有监销)。
5.3.5秘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 不得带回家中,不准携带出入公共场所;要控制文件阅读范围,按规定的阅读级限阅文;若需扩大阅读或传达范围,需经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批准。
5.3.6复印秘密文件,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并指定专人管理;复印的秘密文件要按正本一样进行登记和管理。
5.3.7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核心数据的绝密级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阅、复制。
5.3.8机密级资料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本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阅、复制。
5.3.9秘密级资料须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借阅、复制。
5.3.10有关公司财务资料管理,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经理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5.3.11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许可并由公司办公室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5.3.12其他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借阅、复制。
5.3.13经批准翻印文件时,要注明翻印单位,时间和份数。
5.3.14禁止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上传输秘密信息。
5.4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5.4.1凡对外提供公司系统的统计数据等资料,一律以公司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与其不一致的数据。
5.4.2对外提供资料凡涉及应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一律不予提供,特殊情况下确需提供须公司分管领导审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提供。
5.4.3对外提供资料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数据须本部门负责人同意经公司办公室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供。
5.4.4对外提供的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到本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提供。
6.会议及文件保密管理
6.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会议,会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明保密纪律。
6.2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名单,由主管会务的领导审定;严禁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印发的秘密以上文件,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
6.3会议期间印发的秘密文件一律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不得代转。会议结束前,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
6.4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记录;需公开报道的,稿件须经主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
6.5涉及公司秘密的会议纪要,均须划分密级,妥善保管与传阅。
7.公司已经界定密级的文件、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泄漏。员工离职时,应交回相关文件与资料;员工(包括试用期的员工)离职后,亦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8.措施
8.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扣款。
8.1.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8.1.2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赔偿经济损失,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8.2.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8.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所窃取、刺探、收买、提供公司秘密的。
8.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公司原有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制度,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10.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