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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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示范文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了贯彻安全环保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环

保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运

行,特制定本标准。

1.2 公司各部室、工厂、车间必须遵守本办法和其它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

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

1.3 本细则适用于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相

关部门。

2 奖励

2.1 奖励奖金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罚金中列支,其总量原

则上不突破罚金的总体额度。

2.2 奖励奖金用于对在安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部门与个人的表彰奖励。由公司安委会综合考核进行分配。

2.3 符合下列条件者,对该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3.1 改善环保防护装置,参加重大隐患整改取得显著成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核实报总经理批准,给予集体或个人奖励200~500元;单位领导50~100元;安全员20~50元。

2.3.2 发现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制止突发事故的发生,在突发事故中,抢救有功,使企业和职工人身安全免受重大损失者。经总经理办公室核实,报主管领导及公司常务会讨论批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2.3.4 对安全、环保工作严肃务实、铁面无私,大胆制止、举报违章,业绩突出者,经总经理办公室调查核实,

一次奖励100~300元。

2.3.5 在事故预防中,接受工作如期完成,主动消除事故隐患,经公司安全委员会调查核实,一次性奖励单位或个人100~300元,单位领导50~100元,安全员20~50元。

2.3.6 上级安全标准化抽检单位达安全一级或安全检查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奖励500~1000元;单位领导100~500元;安全员20~50元。

2.3.7 环境管理复审中,目标如期完成、各项指标控制得当、表现突出的单位,奖励单位300~1000元;单位领导100~500元;安全员20~50元。

2.3.8 在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中,修旧利废、节约挖潜,为我公司节能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个人50~100元;单位100~500元。

2.3.9 连续三年实现了事故频次和伤害程度逐年下降的单位,奖励单位300~1000元;单位领导100~500元;

安全员20~50元。

2.3.10 积极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控制或减少事故成效显著者,奖励单位或个人100~300元。

3 现场安全稽查与考核

坚持各工厂、部室以安全生产自查自改为主,公司日查与督查为辅的原则,严厉打击违章,认真查改隐患。

凡在公司安全检查的日查和督查中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和事故隐患,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一般违章,按一人/项次,考核单位150元。(含单位领导50元;责任者70元;班长20元;安全员10元)。

3.1.1 不穿戴好劳保用品上岗;

3.1.2 长发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

于帽内;

3.1.3 操作天车、吊葫芦不戴安全帽,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3.1.4 作业时应戴防护镜、防护罩的而不戴;

3.1.5 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

3.1.6 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

3.1.7 隐患不在近期限整改或拒签整改通知单;

3.1.8 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料箱、架或毛坯成品;

3.1.9 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

3.1.10 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

3.1.11 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

3.1.12 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

3.1.13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3.1.14 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

3.1.15 用嘴吹、手拉机床上的金属铁屑;

3.1.16 工作时现场睡觉、看书报、追打戏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17 车辆未停稳时攀上跳下;

3.1.18 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

3.1.29 工作期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3.1.20 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

3.1.21 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

3.1.22 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3.1.23 不按规定及时清扫作业现场废料、垃圾,不在规定地点倾倒,物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的;

3.1.24 吊车开车前未进行检查、未打铃或设备不完好就开车;

3.1.25 厂内外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3.1.26 用吊车或叉车充当活动脚手架使用;

3.1.27 在厂区吸烟。

3.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章,按一人/项次:考核单位300元。(含单位领导80元;责任者140元,班长50元,安全员30元)。

3.2.1 设备设施旋转部位螺钉、销、键超长(超出主轴2mm);

3.2.2 主轴未停稳装卸工件,不停主轴更换刀具,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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