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六十四条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企业法人、非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1
13
区住建局
14
区住建局
15
区住建局
16
区住建局
17
区住建局
18
区住建局
19
区住建局
20
区住建局
21
区住建局
22
区住建局
23
区住建局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征收
行政相对人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企业法人、非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企织业法人、非企业 法公人民、其企他业组法织人、 非企企业业法法人人、、非其企他业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事 衡业 政性 发收 [20费14标]2准4号的《通衡知阳》市(中湘心价城函区[2国01有0]土18地6号上)房 公民、企业法人非
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第:市人民政府依法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
《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2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发印发<湖南省 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湖南
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
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 号)第四大点城建城管收费。湖南省物价局、湖南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 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函[2010]186号)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 包对给施不工具 单有 位相 工应 程资 竣质 工等 验级 收 后对,违不反向 本建 办设 法单 规位 定出 ,具 转质 包 、对违建法筑分 施包 工或 企者 业允 违许 反他 本人 法 规对定生,产对 经建 营筑 单安 位全 生事 产故 、隐 经 营对、建储设存 单、 位使 在用 工危 程险 竣物 工品 验 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 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 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 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 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的处罚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 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 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 告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 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 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 以对上招地标方 人人 未民 在政 中府 标建 方设 案行 确 定对之超日出起 范1围5日从内事,施向工县图级审 查的;共使用0 不项符合条件审
共0项 共0项 共0项 共0项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廉租房管理有关问题的
公民
通知》(建保[2010]62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企业法人、非企业
第wk.baidu.com条
法人、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17
18
19
10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
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
区住建局
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的;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
企业法人、非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法人、其他组织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企业法人、非企业
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 号)第三十条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文对件伪骗造取 施施 工工 许许 可可 证证 的的 行行 政 号 《) 建第 筑十 工一 程条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
处对罚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 号 《) 建第 设十 工二 程条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组对织为设建计 设中 工的 程安 提全 供技 机术 械措 设 号 《) 建第 设五 工十 程七 安条 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公民
(湘政办发 [2012]111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62号)
13
2
区住建局
六、行政检查
1
区住建局
2
区住建局
3
区住建局
4
区住建局
七、行政确认 八、行政奖励 九、行政裁决 十、其他行政职权
租赁补贴给付
共4项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 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对廉租住房使用情况年度 或定期核查 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 督检查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
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
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
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
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
10
区住建局
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企业法人、非企业
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 六十一条
共3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企业法人、非企业
五 《十 房四 屋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号 《) 房第 屋十 建八 筑条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法企人业、法其人他、组非织企业
》 《( 中建 华设 人部 民令 共第 和1国24建号筑)法第》十第八七条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
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
件的,被责令改正,逾期 号)第二十七条
不改的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 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 业对企建业设资 单质 位的 采处 用罚 虚假证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 号)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文件衡办发[2013]10号将背
街小巷道路开挖的审批和管理下放到城区;严格控
制主次干道开挖,确需开挖的,由城区政府审核
后,报市住建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采取非破损
方式施工。道路开挖后都要按规范要求恢复到位。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
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
12
1
区住建局
2
区住建局
3
区住建局
五、行政给付
1
区住建局
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占 用费
城市道路(背街小巷)挖 掘修复费
房屋征收 共2项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 房)实物分配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
十七条,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
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十一条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2号)第二十五条
公民、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公民、企业法人、 8《2号房)屋第建二筑十和六市条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非公企民业、法企人业、法其人他、 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二 非企业法人、其他
序号
实施单位
一、行政许可
1
区住建局
二、行政处罚
1
区住建局
2
区住建局
3
区住建局
4
区住建局
5
区住建局
6
区住建局
7
区住建局
8
区住建局
雁峰区住建局权力清单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权限共内城1市项道路占用、挖 共 2掘3 审项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
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 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
法人、其他组织
揽工程的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
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
11
区住建局
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或未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 企业法人、非企业
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六十条
法人、其他组织
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
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
12
区住建局
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 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
号)第四十条第二款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
企业法人
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廉
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 公民
号)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2012年第11号)第二十八条
公民
14
备注 15
16
备对和施配工件 单的 位单 的位 主未 要按 负照 责安 人 号)第五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违反本条例
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 号)第六十六条第一、三款
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但尚
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罚
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
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湖南 公民、企业法人、
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 非企业法人和其他
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 组织
号)第四大点城建城管收费。湖南省物价局、湖南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