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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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冀政函[2013]6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冀政函[2013]6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冀政函〔2013〕68号)省林业厅:你厅《关于提请批复〈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冀林资字〔2013〕5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严格《规划》实施。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认真执行《规划》各项要求,统筹协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妥善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确保森林资源总量。

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控制在739万公顷左右,比2009年增加39.9万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652.1万公顷,比2009年增加230.7万公顷左右;2011至2020年,全省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控制在24412公顷以内;森林蓄积量由2009年9655万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1.4亿立方米以上,比2009年增加4300万立方米;现有乔木林地生产率达到38立方米/公顷;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分别达到26.39%和22.38%。

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三、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

加强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防止林地退化。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努力挖掘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全省林地生产率持续快速提高。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冀公消[2010]69号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冀公消[2010]69号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冀公消[2010]69号)各市、县公安局,冀中公安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制定了《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各地要将本行政区所有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明确消防支队、大队的监督管理范围。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县级公安机关要予以明确。

2010年起,每年3月底前各地要按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并由公安机关将重点单位名单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监督工作,正确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单层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设在建筑物地下室及四层以上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池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4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森林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4号)《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张庆伟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职指挥制度,重点火险县的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强化预警监测、扑火指挥、航空护林等工作职能,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结合本级财力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经费。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属于紧急抢险救灾性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按高危行业落实有关待遇。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并支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转换、降解林区内可燃物载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动态调整的公示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动态调整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动态调整的公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欠发达国有林场支持范围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23〕29号)要求,我局组织了原有的20个和新增的10个欠发达国有林场的动态调整自评工作。

现将河北省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30个)公示如下:张家口市林场、河北省御道口林场、张家口市屯垦林场、丰宁富贵山林场、兴隆五指山林场、丰宁黄花岭林场、隆化南阳林场、承德县五道河林场、张家口市黑龙山林场、平泉黄土梁子林场、邯郸涉县偏城林场、阜平驼梁山林场、隆化孙家营林场、张家口市老掌沟林场、阜平城南庄林场、张家口市涿鹿林场、遵化国营东陵林场、秦皇岛海滨林场、涞源县白石山林场、易县狼牙山林场、井陉辛庄林场、易县蔡家峪林场、易县黄土台林场、满城六盘山林场、涞源县甸子梁林场、易县桥家河林场、涞水桑园涧林场、易县河西林场、涞水赵各庄林场、平山前大地林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处反映。

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处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11月6日。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冀林呈[2014]62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冀林呈[2014]62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正文:----------------------------------------------------------------------------------------------------------------------------------------------------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冀林呈〔2014〕62号)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14〕77号)要求,我省依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08)》,对全省所有县级单位进行了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并于5月30日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现将区划结果呈上备案。

一、Ⅰ级火险县46个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承德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平泉县、滦平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双桥区、承德市高新区、鹰手营子矿区、双滦区、蔚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崇礼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县、迁西县、遵化市、涞水县、易县、阜平县、涞源县、邢台县、临城县、武安市、涉县、三河市、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河北省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省小五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省洪崖山国有林场管理局、河北农大试验林场、承德市直属滦平林场、承德市直属御道口林场、承德直市属狮子沟林场、邯郸市直属青崖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Ⅱ级火险县43个鹿泉市、行唐县、井陉矿区、元氏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宣化县、万全县、宣化区、张家口市桥西区、张家口市桥东区、下花园区、张家口市高新区、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昌黎县、卢龙县、北戴河新区、丰润区、滦县、迁安市、玉田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满城县、徐水县、沙河市、内丘县、邯郸市峰峰矿区、邯郸市丛台区、邯郸市复兴区、磁县、永年县、张家口市直属孤石林场、秦皇岛市直属团林林场、秦皇岛市直属渤海林场、秦皇岛市直属海滨林场、邯郸市直属漳河林场。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4.04.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冀战略,建设一支与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才基础,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数量2024年,计划遴选“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左右、“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

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不限名额。

本次推荐同一人选只可推荐参加一类人才遴选。

已入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及首批省林草科技领军人才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热爱林草事业,长期奋战在林草行业的科研、教学和推广应用第一线;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1.领军人才(1)具有卓越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在攻克制约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引领林草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2)在林草相关领域具有主持国家或地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经验,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应用和产学研结合等方面成绩显著并得到省内外同行广泛认同;或在资政服务方面被市级以上政府采纳成为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意见等)。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意见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冀政〔2011〕109号),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认清森林草原防火严峻形势,增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感森林草原火灾是联合国确定的八大自然灾害之一,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处置困难,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与林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由于全球极端天气现象频繁发生,所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越来越多,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市地处河北省最南端,与山西、河南、山东三省交界,地理位置特殊。

2012年底全市林地面积达到418万亩,“十二五”末将达到500万亩,森林草原防火、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任务越来越重。

目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存在很大隐患,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建设森林邯郸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各级电台、电视台要在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并不间断播报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标语,各类报刊要设置专栏,增加森林草原防火报道频率,互联网要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标语,移动通讯要对全市所有手机用户发送森林草原火险预报和防火警示短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法律法规,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天候、无缝隙。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豫林补[2012]168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林补〔2012〕16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为加强我省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公益林(简称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财政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以下统称公益林)的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级公益林是指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公益林。

按生态地位重要性和生态环境脆弱性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保护等级。

省级公益林是指依据《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并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以及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益林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责权明晰,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林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日常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其工作开展情况。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的具体工作。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5•【字号】〔2021〕-19•【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消防管理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的通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已于2021年10月27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5日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决议(2021年10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为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作如下决议: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1.《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要深刻认识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坚持安全第一,切实把半个多世纪接续奋斗的重要成果抚育好、管理好、保障好。

2.《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大力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的重要保障。

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有利于筑牢京津生态屏障,推动我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3.《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依法做好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根本遵循。

通过制定专项防火法规的方式,为塞罕坝森林草原和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为塞罕坝森林草原这道“绿色长城”再筑起一道“法治长城”。

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条例》氛围4.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学习《条例》、宣传贯彻《条例》。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见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布日期】2024.01.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林草字〔2022〕16号)将于2024年2月15日到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我局对《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我们。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1月3日。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正文:----------------------------------------------------------------------------------------------------------------------------------------------------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重新区划辽宁省森林火险等级的通告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08)》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省林业厅对全省县级行政单位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了重新区划。

现将重新区划名单通告如下:(一)沈阳市1、苏家屯区3级2、东陵区2级3、沈北新区2级4、辽中县3级5、康平县3级6、法库县3级(二)大连市1、甘井子区2级2、旅顺口区2级3、金州新区2级4、瓦房店市2级5、庄河市1级6、长海县2级(三)鞍山市1、千山区2级2、海城市2级2、台安县3级3、岫岩县1级(四)抚顺市1、东洲区3级2、望花区3级3、顺城区3级4、抚顺县1级5、新宾县1级6、清原县1级(五)本溪市1、平山区2级2、溪湖区3级3、明山区1级4、南芬区1级5、本溪县1级6、桓仁县1级(六)丹东市1、元宝区3级2、振兴区2级3、振安区3级4、东港市2级5、凤城市1级6、宽甸县1级(七)锦州市1、太和区3级3、北镇市2级4、黑山县3级5、义县2级(八)营口市1、老边区3级2、鲅鱼圈区3级3、盖州市1级4、大石桥市3级(九)阜新市1、海州区3级2、太平区3级3、新邱区3级4、细河区3级5、清河门区3级6、阜蒙县1级7、彰武县1级(十)辽阳市1、弓长岭区3级2、太子河区3级3、灯塔市3级4、辽阳县2级(十一)铁岭市1、银州区3级2、清河区3级3、调兵山市3级4、开原市2级5、铁岭县2级6、昌图县2级7、西丰县1级(十二)朝阳市1、双塔区2级2、龙城区3级3、北票市1级4、凌源市2级5、朝阳县1级6、建平县2级7、喀左县2级(十三)盘锦市1、盘山县2级2、大洼县3级(十四)葫芦岛市1、连山区3级2、南票区3级3、龙港区3级4、兴城市2级5、绥中县2级6、建昌县1级辽宁省林业厅2014年5月23日——结束——。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冀林办字[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林办字〔2011〕14号)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林业局,省林业局驻外直属单位:当前,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森林火灾频发,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特别是4月12日秦皇岛市抚宁县发生的森林火灾,持续时间长、动用兵力多、社会影响大,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陈全国省长亲赴现场组织指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当前不利形势,抓实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省林业局决定,抽调力量深入基层开展防火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督导组工作职责督促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扑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各项措施到位情况。

督导检查中要突出工作重点,边检查边解决存在问题,做到有火督火场、无火督整改、面上督落实;遇有火情要尽快赶赴火场,协助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具体职责是:(一)查找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二)督促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三)抓好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四)协助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五)报告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六)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建议。

二、督导组安排第一组王金品张书桐负责保定市,包括易县示范场。

第二组雷永怀武明录负责承德市,包括省直驻承各单位。

第三组闫铁龙王强负责石家庄市。

第四组刘建智张续根负责张家口市,包括小五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第五组毕连述田秋明负责邢台、邯郸市。

第六组刘洵赵振兴负责唐山市。

第七组崔国君赵学杰负责秦皇岛市。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冀发[2009]20号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冀发[2009]20号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冀发[2009]20号)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全省绿化和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5〕97号)发布以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扎实推进以明晰产权和勘界发证为重点的主体改革,初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

但现行林木采伐、林地流转、林业投融资等政策与新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还不适应,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迫切需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进一步优化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

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巩固完善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巩固完善主体改革成果按照中央要求,各地要认真查找主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改革质量。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2•【字号】黑政办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衔接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2日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2.2扑火指挥2.3专家组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3.1火险预测预报3.2预警3.3林火监测3.4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省级层面应对工作5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5.1组织指挥原则5.2扑火原则5.3供给原则5.4扑救措施5.5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5.6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5.7人工增雨方案6后期处置6.1火灾评估6.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6.3工作总结6.4奖励与责任追究7综合保障7.1扑火前线指挥保障7.2火场应急通信保障7.3储备物资保障7.4资金保障7.5技术保障7.6培训演练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高危火险区8.3高保护价值森林8.4重要设施目标8.5奖励与责任追究8.6应急支持保障部门的职责任务8.7预案生效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

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与火害风险认定

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与火害风险认定

现场指挥与协调
在火灾现场设立临时指挥部,统一 指挥和协调各方救援力量,确保救 援工作有序进行。
紧急处置与救援
根据火情和救援需求,采取紧急处 置措施,如灭火、疏散、救助等,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05
森林火险评估与监测
森林火险评估方法
气象指标
根据气温、湿度、风速、 降水量等气象指标评估森 林火险等级。
中风险等级
总结词
中风险等级表示森林火险程度有所上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增加。
详细描述
中风险等级通常出现在气温适中、湿度较低、风力适中的天 气条件下,此时森林植被含水量较低,容易燃烧。此外,中 风险等级也可能出现在连续晴朗天气后的情况。
高风险等级
总结词
高风险等级表示森林火险程度较高,火灾发生可能性大。
包括气候类型、气象要素的变化规律、地形地貌等,这些 因素都会影响气象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的损失。
气象灾害风险的预防措施
包括建立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 高抗灾能力等,以降低气象灾害发生的风险和减少气象灾 害造成的损失。
03
森林火险预防与控制
森林火险预警系统
建立完善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
对森林消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提高他们的灭火技能和应急处置 能力。
森林防火措施
加强火源管理
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加强火源监管, 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建立防火隔离带
在森林周边和林区内部建立防火隔离 带,防止火灾蔓延,降低火势对森林 的危害。
04
森林火险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制定
确定应急组织架构
明确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现场指挥部的职责和人员构成。
可燃物指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9•【字号】黔府办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完善的《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九日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确保及时、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和可能发生或周边发生并威胁本省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事件分级根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森林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信息报告、科学决策、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体系,强化应急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置。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扑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11日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林业发展的基石。

我省环绕京津,生态区位特殊,全省147个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生态重要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承担着维护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提高国有林场建设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努力实现管护方式、监管体制创新,着力推动政事、事企分开,建立健全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快建设“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善、森林优质高效、资源持续增长、富裕和谐文明”的现代国有林场,在加快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由903万亩增加到10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由3200万立方米增长到38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质量明显改观,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级火险县(旗)级行政单位

级火险县(旗)级行政单位

垦利县地处黄河入海口,草原面积120万亩,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处,济南军区马场林场各一处。草原上胜利油田的油井散布,草原枯落物积累量大,火险等级高。
河口区草原面积238万亩,济南军区马场一部分位于该区。草原植被茂盛,枯落物积累量大,加上草原上胜利油田的油井散布,防火任务繁重。
辽宁
建平县、彰武县、北票市、阜新县(4个)
义县(1个)
义县为辽宁省省级半农半牧县,草原面积120万亩。近年来草地建设特别是人工草地发展较快,植被丰茂,火险等级高。
陕西
定边县、神木县、吴旗县、靖边县、榆阳区(5个)
定边县有草原514万亩,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与牧区一样,畜牧业是上述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草原防火任务重,责任大。
沁水县有天然草原176万亩,草原集中连片分布,林草交接,草原防火任务重。
繁峙县有天然草原127万亩,随着风沙源治理、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林草植被建设项目的实施,草原植被盖度增加30%以上,五台山有3个台位于该县境内,游人烧香拜佛,在草地上进行篝火、野餐的活动时有发生,火灾隐患多。
宁夏
盐池、海原、同心(3个)
省(区)
Ⅰ级火险县(旗)级行政单位 (124个)
备注
牧区、半农半牧区(94个)
非牧区、半农半牧区(30个)
内蒙古
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扎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25个)
大庆市让湖路区、齐齐哈尔铁峰区(2个)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县森林火灾防范工作,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报告如下:一、区域概况1、自然概况**县,是湖南省郴州市下辖县,地处于郴州市西南部,南临粤港,西通永桂,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2.143-112.3526,北纬25.2612-25.4729,地形似枫叶,地势从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多丘陵山地,黄牛岭山脉和南岭山、钟水和黄狮江构成县境“两山两水两盆地”的地貌特点2、社会条件**县区域内地形复杂,周边分布着10个乡镇、181个行政村。

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光照资源充足,雨量丰沛,**县是全省的重点林区之一,丘陵面积广阔,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46.83%,共32154公顷,木材积蓄量13万立方米,主要林区分布在**国家森林公园,广发陶岭山、云里村、儒峰村、马峰村,普满刘河、向阳等地。

**国家森林公园有天然的次生林约1200公顷,森林覆盖率83.62%;广发镇陶岭山为**境内最高山,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近1600公顷;普满刘河、向阳等育林区,森林覆盖率为86.3%,森林面积近3000公顷。

3、林火特点据统计,起火地点多集中在林缘、田间、地头等;每年的3-4月份、11月-12月为多发期,发生时间多集中在每天15-18时,起火地多为杂草丛生的荒山、荒地,起火原因多为烧田埂、烧秸秆、烧火土灰、烧杂草等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及林区作业人员乱丢烟头所致。

二、引致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据调查,当前诱发森林火灾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人口密度大,点多面广,林区、村庄相互交错,人畜活动频繁,村民烧荒、烧田埂、烧火土等极易蔓延到山林中;二是由于气候条件、林木地条件等原因,使得林木生长速度缓慢、林内杂草多,对不良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较弱;三是清明祭祀活动频繁,部分人员还没有转变观念,还有在林中烧香、烧钱纸、放烟花礼炮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四是近年来,重点工程建设进入林区作业人员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大,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难以控制,森林火灾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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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
【法规类别】森林资源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冀林呈[2014]6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4.06.05
【实施日期】2014.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报告
(冀林呈〔2014〕62号)
国家林业局: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14〕77号)要求,我省依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08)》,对全省所有县级单位进行了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并于5月30日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现将区划结果呈上备案。

一、Ⅰ级火险县46个
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承德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平泉县、滦平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双桥区、承德市高新区、鹰
手营子矿区、双滦区、蔚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崇礼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县、迁西县、遵化市、涞水县、易县、阜平县、涞源县、邢台县、临城县、武安市、涉县、三河市、河北省塞罕坝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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