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为了确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提高检测质量水平,制定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以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内容1.检测设备和仪器的完善程度:考核机构的设备和仪器应该完善、齐全,并且能保证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2.检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考核机构的检测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检测设备和仪器,准确判断和分析检测结果,并具备及时报告和处理检测数据的能力。
3.检测流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考核机构的检测流程和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能够保证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考核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防止发生质量问题。
二、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阶段: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向考核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和要求,以便他们准备。
2.考核实施阶段: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访谈和查阅相关记录,评价其设备、人员、流程和管理体系的状况。
3.考核分析阶段: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制定考核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4.考核反馈阶段: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并就改进建议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促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三、考核要求1.检测设备和仪器的要求:设备应具备准确、可靠的检测功能,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仪器应定期校验和维护,以确保其性能和准确度。
2.检测人员的要求:检测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资质认证,并定期接受进修和培训,保证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检测流程和标准的要求:检测流程应按照标准操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标准应与国家相关标准保持一致,并及时更新和修改。
4.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运行和改进,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认证。
四、考核结果和效应1.考核结果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建议和改进要求。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农业部产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第一章绪论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是为了规范农业部对检验测试机构的认可评审工作,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农产品市场有序发展的重要法规。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本细则适用的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农业部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审查认可评审工作。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等。
第二条审查认可评审原则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审查认可评审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科学的原则,保证被评审机构具备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
第三章审查认可评审程序第一条申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如需获得农业部的认可,需向农业部提交认可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条审查农业部将对申请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包括机构的注册情况、人员素质、检测设备、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三条评审经过审查合格的机构将进入评审阶段,农业部将组织专家对机构进行全面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实验室条件等。
第四条认可评审合格的机构将获得农业部的认可,成为农业部合格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享有相关权益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一条监督农业部将对已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二条复审认可机构在一定周期内需接受农业部的复审,以确认其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农业部负责解释和修改本细则,并对因认可工作引发的争议进行裁决。
第二条本细则生效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细则是确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认可评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规范,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指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二、质量体系三、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五、记录与报告六、设施与环境91.* 毒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有符合要求的保存场地,有专人管理,有领用批准与登记手续。
毒品使用应有监督措施。
92. 高压气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93. 应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消防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
94.* 实验场所内外环境的粉尘、烟雾、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基因转移等确保不影响检测结果。
95. 有保证检测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措施。
应制定处理污染发生的应急预案。
96. 当环境条件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结果时,应中止检测,并作记录。
97.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管道布局合理,便于检测工作的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
98. 如需要,应配置停电、停水等应急设施。
99. 应有措施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
100.* 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注: 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考核评审细则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实验室条件
要求实验室具备适宜的温度、湿 度和洁净度,以保证检测结果的 可靠性。
外部环境因素考虑
1
土壤和水质
2
对农产品的生长和质量安全具有重要影
响,需要进行定期检过检测 和评估,确定相关措施。
养殖饲料
对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需 要严格检验饲料质量。
实验室设备质量评估
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确保实验室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通过定期的检测和评 估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测试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制定标准的测试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政府检测机构
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安全检测准则,并对农产品进行监管。
第三方检测机构
独立机构,为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独立的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企业自检机构
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建立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对自身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测。
考核评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1 确定考核标准
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确保评审的公正和准确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考核评审细则
本考核评审细则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政策法规、 机构分类、考核标准、设备质量评估等内容,旨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相关政策和法规
详细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规定, 以及质量标准和监管机构的职责。
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分类
2 评价考核结果
对被考核机构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进行评价,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3 编制评估报告
编写考核评估报告,记录考核结果和建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参考。
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
手册和规范
制定质量安全检测的操作手册和 规范,确保检测流程的标准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注: 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注: 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送审稿)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送审稿)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注: 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暨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释义机构人员170810
各部门的职责应在管理手册中规定。 评审要点:管理手册中是否规定了各部门
的职责,职责是否明确。
3、姓名和职称。如机构为某一 组织的一部分时,应标明与相关部门在管理、技 术运作和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体系文件中规定: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检验检
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不准确或者其他后 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报告或证书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审要点: 1、独立法人单位 (1)核查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处于
力,确保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实施和保持。 ——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 ——确保在检验检测机构内提高满足客户需求的意识; ——就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对外联络,如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
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 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的人员。
——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时,应具有有效的设立文件、所在法 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文件。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所在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 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具有其 所在法人单位的“独立开展业务、独立对外行文、独立财务核算”的授 权文件,并在授权文件中声明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法定 代表人承担。 5、单位法人兼任中心主任,可以不出具委托书。 6、有符合要求的文件、函件、信封、信纸等。
2、依法设立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附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二、质量体系三、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55。
*样品有专人保管,有惟一性和检测状态标识,有措施保证样品在检测和保存期间不混淆、丢失和损坏.有样品的处理记录。
样品在流转过程中,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避免发生变质、丢失或损坏. 如遇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按相应工作程序,保证样品接收、传递、检测方法采用、检测、异常情况处置、复检与判定,以及双三级审核等符合要求. 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填写符合规定。
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按《采用非标准方法程序》执行。
开展新项目应按《开展检测新项目工作程序》实施。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采购应编制计划,计划实施前,其技术内容应经相关负责人审查同意。
所购买的、影响检测质量的试剂和消耗材料,必要时应经过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后,投入使用。
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要求。
并保存符合性检查的记录。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服务和供应品的供应商应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差异和发生偏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例外偏离时,按《允许偏离控制程序》执行。
有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并有记录. 按《检验分包程序》实施分包。
分包项目应控制在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且价格昂贵的范围内。
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应保存分包方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并有对分包方的评审记录。
56.* 57. 58。
*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70。
检测人员工作作风严谨,操作规范熟练,数据填写客观、清晰。
五、记录与报告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符合对所有的记录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检验过程和质量管理产生的记录,明确其保存期限。
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记录与报告的存放方法、设施和环境应防止记录损坏、变质、丢失等。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注:、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Li.♦A人辰撈一%壮測♦». Aft任肉电处V九U人■少劎n H<#・AG w的ttft魏h・L1・・I BIlt・r ««s in im.»F- ・ H ,JMI冷xc・n««DrLtt 3人・1(.・Aft«t F■咿・ AMtfiLMI ff\ ■ r o ftnwrAt »«ria>A・isiih■・ uvu.■fivmwu・• n-w n/«(a. irann^.n«. k«»«nfvuw.…人<e ■・Masi«Mrwa«M»..Awu lIMM ・・If if ha ・t.nLT,人旳.Ml/IIXZ* «1K .IK WJ^ N.rA u^wxrtet・“仃.Mn. mm«siie4.»•HIM f/a<jrn^»WK ・ aaitx^H ・itiMt'rw •人*M A»wr^» 0•呼witGriHip业务管理部i j负责人应熟悉檢测业务.具有—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二、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55.* 样品有专人保管,有惟一性和检测状态标识,有措施保证样品在检测和保存期间不混淆、丢失和损坏。
有样品的处理记录。
样品在流转过程中,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避免发生变质、丢失或损坏。
如遇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按相应工作程序,保证样品接收、传递、检测方法采用、检测、异常情况处置、复检与判定,以及双三级审核等符合要求。
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填写符合规定。
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按《采用非标准方法程序》执行。
开展新项目应按《开展检测新项目工作程序》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评审对象:所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包括农业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等。
二、考核内容:1.机构建设:评估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编制、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资质认证:评估机构是否已获得相关的资质认证,并考核认证的范围和有效期。
3.检测能力:评估机构的检测设备、仪器仪表、试剂等是否齐全,检测方法和技术是否合理有效,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是否过硬。
4.质量控制: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具备标准品库、质量控制样品等必备的质量管理手段,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第三方质量评审。
5.检测结果准确性:评估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假检测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6.报告编制:评估机构的检测报告是否规范、准确并且及时提交给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三、评审方法:1.文件资料审查:对机构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
2.现场考察:对机构的检测设备、仪器仪表、试剂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机构的检测人员进行面谈,对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3.检测结果对比:对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评估机构的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评审结果:1.合格:对检测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定为合格,予以表扬,并在考核范围内给予资助和优待。
2.不合格:对检测机构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定为不合格,要求机构整改,并进行复查。
在整改期间,对机构的检测资格和资助将进行暂停或撤销。
3.优秀:对检测机构综合评价结果较好的,评定为优秀,予以表彰,并在考核范围内给予资助和优待。
以上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的一些介绍。
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评审,可以提高机构的检测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和合格,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一、机构与人员二、质量体系三、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五、记录与报告六、设施与环境一、机构与人员1 、有上级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文件。
机构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
检测业务独立,独立对外行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财务帐户或单独核算。
释义:⑴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检机构应是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这是保证检验工作独立性的必要条件。
⑵质检机构明确法律地位可通过其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两种形式予以体现:1)独立法人形式。
质检机构独立法人的体现形式有独立的工商注册法人、独立的民政注册法人和独立的编委注册法人等形式,质检机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有合法的批准文件,有独立的建制,具有与其检测业务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
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质检机构有明确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形式。
该形式是指质检机构为某法人单位或组织的一部分,质检机构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但要求质检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建制,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在组织结构、职责、功能等方面与母体组织有明确界定并相对独立,母体组织不得影响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应有书面授权书,并作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相应声明和承诺。
⑶若质检机构是明确的独立法人或组织的一部分,则质检机构需提供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证据,包括相对独立的建制、法人的授权及有关声明、质检机构负责人的责权、独立对外行文(机构主任有独立签发机构文件的权利,收发文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独立帐户或独立核算等内容。
2、内设机构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各部门职能明确,运行有效。
释义:⑴质检机构的组织形式应保证随时都能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⑵内设机构应由质检机构以相应文件的方式确认,最少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将业务管理和检测工作分开,使检验工作能。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14
二、细则
二、质量体系 21*建立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形成质量体系文 件。 22、机构应明确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平和检验服务的质量方 针、目标,并作出承诺。 23、质量手册编写规范,覆盖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其内容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质量手册 由主任批准发布。
21
二、细则
三、仪器设备 4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能满足试验再现性和溯源要求,内 容包括:开机时间、关机时间、样品编号(或试剂、标准物 质)、开机(关机)状态、环境因素(如果需要)、使用人 等。 43、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便于操作者对照使用。 44*计量器具应有有效的计量检定或校验合格证书和检定或 校验周期表,并有专人负责检定(校准)或送检。
至少包括样品名称编号检验方法检测日期检测地点环境因素必要时使用主要仪器设备检测条件必要时检测过程与量值计算有关的读数计算公式允差要二细则34五检测工作77检验报告及相应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内容包括检验报告抽样单样品委托单检测任务单原始记录及其相关联的图谱或仪器测试数据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12
二、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16*所有人员应经专业技术、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与管 理以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证或 合格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和检测项目。 17、从事计量检定、动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检验 人员,须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18、有各类人员的短期和中长期培训计划,并有实施记录。
农产品质量检测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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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6.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z
z。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注: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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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55.* 样品有专人保管,有惟一性和检测状态标识,有措施保证样品在检测和
保存期间不混淆、丢失和损坏。
有样品的处理记录。
样品在流转过程中,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避免发生变质、丢失或损坏。
如遇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按相应工作程序,保证样品接收、传递、检测方法采用、检测、异常情况处置、复检与判定,以及双三级审核等符合要求。
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填写符合规定。
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按《采用非标准方法程序》执行。
开展新项目应按《开展检测新项目工作程序》实施。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采购应编制计划,计划实施前,其技术内容应经相关负责人审查同意。
所购买的、影响检测质量的试剂和消耗材料,必要时应经过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后,投入使用。
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要求。
并保存符合性检查的记录。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服务和供应品的供应商应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差异和发生偏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例外偏离时,按《允许偏离控制程序》执行。
有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并有记录。
按《检验分包程序》实施分包。
分包项目应控制在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且价格昂贵的范围内。
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应保存分包方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并有对分包方的评审记录。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检测人员工作作风严谨,操作规范熟练,数据填写客观、清晰。
五、记录与报告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符合对所有的记录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检验过
程和质量管理产生的记录,明确其保存期限。
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记录与报告的存放方法、设施和环境应防止记录损坏、变质、丢失等。
按《记录管理控制程序》维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
有为委托方保密的规定。
检验报告应按规定发送并登记。
当用电话、传真或其它电子等方式传送检验结果时,应有适当方式确定记录委托方的身份。
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贮或检索软件时,有保障其安全性的措施。
检测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
至少包括样品
名称、编号、检验方法、检测日期、检测地点、环境因素(必要时)、使用主要仪器设备、检测条件(必要时)、检测过程与量值计算有关的读数、计算公式、允差要求等。
检验报告及相应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内容包括检验报告、抽样单、样品委托单、检测任务单、原始记录、及其相关联的图谱或仪器测试数据等。
对记录的修改应规范,原字迹仍清晰可辨,并有修改人的签章。
检验报告格式和内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问题与建议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制品的检验报告内容应符合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检验报告的结论用语应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的要求,并在体系文件中规定。
检验报告应准确、客观地报告检测结果,应与委托方要求和原始记录相符合。
检验报告应有批准、审核、制表人的签字和签发日期;检验报告封面加盖机构公章。
检验结论加盖机构检验专用印章,并加盖骑缝章。
对已发出的检验报告如需修改或补充,应另发一份题为《对编号××检验报告的补充(或更正)》的检验报告。
81. 82. 83. * 84. 六、设施与环境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符合有专用的检测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应相对集中放置,相互影响的检测区域应有效隔离,互不干扰。
农业转基因、动植物检疫等生物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实验室、试验基地、动物房等场所应有专人管理,其生物安全等级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检测环境条件应符合检测方法和所使用仪器设备的规定,对检测结果有明显影响的环境要素应监测、控制和记录。
样品的贮存环境应保证其在保存期内不变质。
不能保存的样品,应有委托方不进行复检的确认记录。
检测场所应相对封闭。
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到实验室察看。
化学试剂的保存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有机试剂的贮存场所应有通风设施。
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问题与建议 85. * 86. 87. 88. 89. 90.
91. * 毒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有符合要求的保存场地,有专人管理,有领用批准与登记手续。
毒品使用应有监督措施。
高压气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应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消防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
实验场所内外环境的粉尘、烟雾、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基因转移等确保不影响检测结果。
有保证
检测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措施。
应制定处理污染发生的应急预案。
当环境条件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结果时,应中止检测,并作记录。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电气线路和管道布局合理,便于检测工作的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
如需要,应配置停电、停水等应急设施。
应有措施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
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2. 93. 94. * 95. 96. 97. 98. 99. 100.* 注: 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 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 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 6 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 1 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 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 和“不符合”,其中 10 项
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 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 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 10 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 3 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 1 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
由农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