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森林防火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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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办公室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组织下,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2、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联防协作,充分发挥军警密切配合和联合扑救的主力军作用。

4、掌握森林火情动态,组织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主动采取应急措施。

5、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各项岗位责任制,制订重点林区,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火措施和扑火预案。

6、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行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森林防火职能意识。

7、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现有各种通讯系统和设施,管好、用好、精通有关森林防火的通讯设备、仪器、扑火机具,发挥“四网二化”的作用。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

8、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各种报表统计、统计分析、上报、积累和存档。

9、协助、配合各乡镇和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10、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一、认真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领导。

二、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落实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三、组织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四、落实各项制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总结工作。

五、组织协调扑救森林火灾,协助政法和有关部门处理火案,追究责任,查清火因和火灾损失。

六、协助抓好森林防火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

七、组织制订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八、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文秘职责

1、负责起草全区及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计划、设施规划、实施方案等工作;

2、负责起草森林防火有关文件、报告、请示、汇报、总结和会议材料、各种通知及相关工作;

3、负责有关森林防火会议记录,做好文件收发、登记、送阅、存档等管理工作;

4、负责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简报、通讯报道的编辑等。

5、协助搞好森林防火督查、指导,并做好调查研究,供领导决策。

6、协助抓好森林防火培训工作。

7、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设备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理、调度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野外生产用火管理员职责

1、负责野外生产用火相关资料管理事务;

2、负责审查野外生产用火申请单位及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3、组织实地检查炼山地野外用火安全措施,填写《炼山地检查验收鉴定报告》,提出检查结果评定及处理意见,呈有关领导审批;

4、负责开具《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并按规定协助财务管理好炼山风险抵押金;

5、督查经许可野外用火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6、负责森林防火物资用品保障,做好计划、采购、入仓保管、供应等工作。

7、协助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8、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统计员职责

1、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森林火灾情况报告书收集及审核工作;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健全森林火灾资料管理;

2、负责森林防火各种报表填报、火灾统计分析及存档管理。

3、负责扑救森林火灾人员(包括专业队、本局干部职工)的登记发放补助费工作。

4、负责防火办文件资料打印工作。

5、查阅森林防火信息网,提取上级森林防火文件、资料,交文秘处理。

6、协助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条例》和有关法规及办法的实施;

(二)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出森林防火措施,经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护林员,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人员入山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检查落实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四)制定森林防火科学研究计划,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组织起草并实施本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检查有关单位防火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

(六)坚持防火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拟定扑火预案,根据指挥部的部署组织指导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九)办理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内设科室二个:

(一)防火综合科(管理科)

区划和指导各县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挥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组织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扑火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森林防火信息监控、发布和报送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文书档案的编写、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防火物资、装备的保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印章和用印;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网络自动化建设和信息指挥中心建设;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系统资源的监控和应用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防火车

辆和后勤保障工作;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年度考评工作;参与森林防火值班;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防火督察科(业务科)

负责森林防火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林区火源的管理和预防措施落实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年度考评工作;负责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和参与森林防火值班;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指挥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部署、指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三)分析全县森林防火形势,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决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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