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证明:几乎所有有理数都是无理数的无理数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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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理数的无理数次方是否有可能是一个有理数?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老问题了。答案是肯定的,证明方法非常巧妙:考虑根号 2 的根号 2 次方。如果这个数是有理数,问题就已经解决了。如果这个数是无理数,那么就有:
我们同样会得到一个无理数的无理数次方是有理数的例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非构造性证明的例子:我们证明了无理数的无理数次方有可能等于有理数,但却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凿的例子。毕竟我们也不知道,真实情况究竟是上述推理中的哪一种。那么,真实情况究竟是上述推理中的哪一种呢?Gelfond-Schneider 定理告诉我们,假设α 和β 都是代数数,如果α 不等于0 和1 ,并且β 不是有理数,那么α 的β 次方一定是超越数。根据这一定理我们可以立即看出,根号 2 的根号 2 次方真的是一个无理数,实际情况应该是上述推理中的后者。
那么,是否存在一个无理数a ,使得a 的a 次方是有理数呢?最近,Stan Dolan 证明了这样一个结论:事实上,几乎所有(1, ∞) 里的有理数都是某个无理数a 的 a 次方。
注意到当x 大于1 时,函数f(x) = x x是连续单调递增的,因而对于所有(1, ∞) 里的有理数r ,一定存在唯一的a ,使得a a = r 。不妨假设a 是一个有理数,它的最简分数形式是n / m 。如果m = 1 ,那么我们会有平凡解n n = r 。下面我们证明,m 是不可能大于 1 的,否则会产生矛盾。
假设有理数r 的最简分数形式是c / b ,于是我们有:
(n / m)n / m = c / b
或者说:
n n · b m = m n · c m
注意到,m n是n n · b m的约数。然而,m 和n 是互质的,m n与n n没有公共因子,因而m n一定是b m的约数。同理,b m是m n · c m的约数,但由于b
和c 是互质的,因此b m一定是m n的约数。m n和b m怎么可能互为对方的约数呢?只有一种可能,就是m n等于b m。
既然m n = b m,说明m 和b 肯定有大于1 的公因数。假设p 是m 和b 的某个公共质因数。我们把m 和 b 中的所有质因数p 都提出来,将它们写成m = p i · k 和b = p j · l ,其中k 和l 都不再含有质因数p 。于是,m n = b m就可以重新写为:
p i·n · k n = p j·m · l m
既然m n是等于b m的,它们一定含有相同数量的质因数p ,因而i·n = j·m ,可知m 是i·n 的约数。但是m 和n 是互质的,因此m 一定是i 的约数。最后,注意到p i是m 的约数,从而也就是i 的约数。于是矛盾产生了:由于p ≥ 2 ,因此p i一定严格地大于i ,不可能是它的约数。
因此,对于所有大于1 的有理数,除非它恰好等于某个整数n 的n 次方,否则它都将是某个无理数 a 的 a 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