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我国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我国网络游戏虚拟物交易法律规制问题,一直备受公众关注。
虚拟物交易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玩家通过游戏内的虚拟市场或第三方平台,以真实货币或虚拟货币购买游戏内的虚拟物品。
在虚拟物交易方面,既有经济效益,也存在许多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虚拟物交易的法律问题虚拟物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问题。
首先,虚拟物品本身并没有实体,是以代码或数字形式存在于服务器中,其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
其次,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也较为复杂。
游戏开发者声称玩家只是使用虚拟物品,而不拥有虚拟物品的所有权。
但大多数玩家认为自己花钱购买了虚拟物品,自然就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
因此,虚拟物品交易的合法性也受到了一定的质疑。
二、我国虚拟物交易法律规制中国政府从2005年开始对虚拟物交易进行了法律规制。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了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应归属于游戏经营者,并且禁止虚拟物品以货币形式流通。
但由于网络游戏市场的繁荣,虚拟物品交易依然存在。
因此,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管理和监管,推进虚拟物品规范管理。
三、虚拟物交易的案例1、《QQ炫舞》道具交易案:2009年,王某在游戏中虚拟物品交易平台上以60元购买了该游戏内的一个全身武装装备,但该装备因武器类型与游戏规定不符,被游戏公司删除。
王某遂起诉腾讯公司,要求返还60元和经济赔偿。
法院判决:游戏厂商拥有游戏内虚拟物品的所有权,但应当尊重玩家付费购买的虚拟物品。
应当将这种虚拟财产视为有形财产,从而受到保护。
2、《魔兽世界》虚拟物交易纠纷:2012年,玩家张某与另一玩家在游戏内虚拟物交易中涉嫌诈骗,其中张某因虚拟物品交易涉嫌非法经营被判刑。
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虚拟物品交易的警觉,也促使相关部门对虚拟物品的规制与管理强化。
3、《王者荣耀》虚拟物交易和打假:近年来,游戏《王者荣耀》因其广泛的虚拟物交易和虚拟物品赛事而引起人们的关注。
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研究
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研究虚拟货币是指由数字技术创造的一种虚拟资产,广泛应用于金融、贸易、游戏等领域。
虚拟货币的出现使得交易变得更加便捷和快速,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虚拟货币的合法性虚拟货币的合法性是一个争议不断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国家对虚拟货币的使用持开放态度。
例如,日本、韩国等国家都明确将虚拟货币视为合法的支付手段,并在其监管规定中设置了相应的条款。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对虚拟货币持保留态度。
例如,中国政府在2017年对虚拟货币进行了一系列监管,并将其视为非法集资活动。
如何界定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是一个问题。
从技术角度看,虚拟货币具有实物货币的功能,可以用于支付和储存财富。
从经济角度看,虚拟货币在金融领域具有一定的价值,它的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可以用作投资或交易。
因此,虚拟货币与实物货币具有相似的属性,应该被视为一种合法资产,但是也需要加强监管,以避免其被用于非法活动。
二、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虚拟货币的交易具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点,使得其容易被用于非法活动,如洗钱、黑客攻击、恐怖主义资助等。
因此,虚拟货币的监管成为了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各个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措施不一。
有些国家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政策,例如中国政府在2017年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禁止一切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
有些国家则相对开放,其监管政策主要是关注虚拟货币的投机行为和市场风险。
虚拟货币行业的监管应该综合考虑其创新性和市场风险。
虚拟货币的监管机构应该成立,确保其运行符合法律规章的要求,防止其被用于非法活动。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该加强对虚拟货币的市场风险和投机行为的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三、虚拟货币的税收问题虚拟货币的税收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由于虚拟货币是一种新的资产形式,其征税问题尚未得到明确的规定。
因此,虚拟货币的征税问题成为了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
虚拟货币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虚拟货币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在线游戏,都离不开虚拟货币的支持。
然而,虚拟货币的逐渐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例如税收、洗钱、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重点讨论虚拟货币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虚拟货币的定义和类型虚拟货币是指以数字化方式创造出来的货币形式,也称“数字货币”。
它不具有实体形态,但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流通和交易。
虚拟货币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基于网络游戏等娱乐活动而产生的虚拟货币,例如游戏币、点券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在游戏内部流通,对现实生活没有影响;二是由互联网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例如腾讯的“Q币”、“微信红包”等,这类虚拟货币可以用于购买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三是由个人或组织发行的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等,这类虚拟货币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数字货币,也最容易引发法律问题。
二、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一直存在争议。
国内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虚拟货币法律,虚拟货币的监管工作属于金融部门的职责范围。
虚拟货币的性质既不是货币,也不是商品,更不是证券等金融产品。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因此,在我们的法律框架中缺少对虚拟货币的专项监管。
三、虚拟货币的税收问题虚拟货币的交易涉及到税收问题。
虚拟货币的出售、转让产生的利润应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但是虚拟货币的交易本身并不容易被监管和追溯,很难找到合规纳税者。
此外,虚拟货币的跨境交易更加难以监管,也加大了税收管理难度。
四、虚拟货币的洗钱问题虚拟货币的交易不受监管,有一定的隐蔽性,很容易被用于洗钱等非法交易。
虚拟货币本身就有匿名性、无国界性、交易速度快等特点,这些特点与洗钱的目的和特征高度契合,使得虚拟货币成为洗钱活动的重要手段。
如何有效遏制虚拟货币洗钱的风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虚拟货币的监管问题虚拟货币的监管涉及很多机构和领域,由于虚拟货币的交易并不受到国家金融机构的监管,因此非常容易发生非法交易、欺诈行为等问题。
网络虚拟货币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一
法律 上的物 , 是认为 只有具有 法律 上的排他 支配 或独立 的经济性 即可 。 但 法律 上 的物 则指 的 的是为人 力所 能支 配 的, 是在人 身体 之外 的 , 其 自身包 含 一定 的使 用价 值 的物 , 其 中包括 动产 和不动
、
网络 虚拟 货 币相关 概述
值是 一种 无形 了较大
的虚 拟性 。
自身商业 信用是 网络运 行商 的基 础 , 网络运营 商只有 收到 了网络 用 户缴 纳 的相关 费用 之后 才能 为其 提供 服务 。如 果 网络 运营 商
2 . 流 通的 随意性 ; 虚 拟 的网络世 界是虚拟 货 币交 易 的主 要场 在这过程 中 出现 破产和 信用危 机 , 那 么网络用 户手 中的虚拟货 币
游 等 。网络 交 易的频 繁 使 网络虚 拟货 币 的使用 范 围越来越 越广 拟货 币。 以网络游戏 虚拟 货 币来 分析 , 是游 戏玩 家支付 对价 , 虚 泛, 虽然 网络虚 拟 币的发 展 已经不 可阻 挡 , 但它 的法 律 问题 也逐 拟货 币 由游 戏开发 商提供 , 用 货 币来 购买装 备等游 戏物 资来取得 渐 被暴 漏 出来 , 不 少犯罪 分子 盯上 网络 的隐 蔽性来 谋取 暴利 , 而 相应 的虚拟 财产 , 这 时玩家 与开发 商之 间形 成 的就 是债权 债务关 我 国对 虚拟 货 币也没 有指 定相 关的法 律法 规 , 因此 , 应尽 快针对 系 。因此认 为虚 拟货 币是一 种合 同债权 。 其 次是物 权 ; 网络虚拟 网络虚拟 货 币所 存在 的法律 问题来 制定 各项措施 , 促进互 联 网虚 货 币及虚 拟财 产 都法律 的角度 来 说是 一种 物 。之 所 以被认 为是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保护的开题报告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保护的开题报告一、研究选题背景及意义网络游戏是当前社会中流行的一项娱乐活动,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中。
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中,存在着许多具有价值的虚拟财产,如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角色等。
这些虚拟财产在游戏中可能是一种游戏道具,但是在现实中却有着一定的价值,甚至可以转化为真实的财富。
虚拟财产的出现对现有法律框架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保护虚拟财产的权利,如何规范虚拟财产的转让和交易,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保护,阐述虚拟财产的定义、法律属性以及虚拟财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保护情况,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虚拟财产的保护机制。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虚拟财产的定义与分类: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进行定义和分类,明确虚拟财产的本质和特征。
2.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分析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包括物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3. 现有法律框架下的虚拟财产保护:探讨现有法律框架下虚拟财产保护的情况,重点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
4. 完善虚拟财产保护机制:就现有虚拟财产保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包括建立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规范虚拟财产的转让和交易、完善虚拟财产的维权机制等。
本文采用文献调研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保护进行深入探讨。
三、研究预期成果本文旨在明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分析现有虚拟财产保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以期为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预计成果如下:1. 系统阐述虚拟财产的本质、定义和分类,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提供理论基础。
2. 分析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明确虚拟财产的物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为虚拟财产的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3. 分析现有虚拟财产保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为完善虚拟财产保护机制提供参考。
网络虚拟货币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虚拟货币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应用已经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而网络虚拟货币便是互联网应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广泛应用于游戏、社交网络等网络场景中,也逐渐被赋予了金融属性,在支付、投资等领域中开始发挥作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随着虚拟货币的不断发展和利用,人们对其认识也逐渐加深,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金融风险隐患、安全性问题等。
而现阶段国内对于网络虚拟货币的研究和调控尚不够完善,因此进行网络虚拟货币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研究内容本文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1.网络虚拟货币的定义、种类及特征分析。
2.网络虚拟货币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及风险调查。
3.网络虚拟货币对于现实金融市场的影响及监管对策的研究。
4.未来网络虚拟货币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三、研究目的通过研究网络虚拟货币,旨在掌握以下几个方面:1.深刻了解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和种类,掌握其特征和在实际应用中的形态。
2.了解网络虚拟货币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现状和金融风险,为今后监管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3.研究网络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市场的影响,探索网络虚拟货币与传统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
4.展望未来网络虚拟货币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为相关单位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
四、研究方法和步骤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问卷调查法两种方法进行研究。
首先通过查阅大量文献,收集网络虚拟货币的相关信息以及历史背景,初步研究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和种类,并运用SPSS等统计软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具体的研究步骤如下:1.进行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和种类调研。
2.分析网络虚拟货币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现状和风险。
3.研究网络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市场的影响,并探讨监管对策。
4.对未来网络虚拟货币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进行分析和探讨。
五、研究意义本文所研究的网络虚拟货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其中,理论意义在于:1.为了解民间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概念和种类提供参考。
侵害虚拟财产的刑法规制的开题报告
侵害虚拟财产的刑法规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虚拟财产的概念逐渐被人们所了解。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货币、道具、账号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如游戏币、虚拟道具等。
虚拟财产的存在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其也会面临侵权和盗窃等问题。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财产罪,但是对于虚拟财产的侵犯罪行,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明确的规定。
因此,如何针对虚拟财产的侵权问题进行刑法规制,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对我国刑法规制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进行研究,明确虚拟财产的性质与属性,分析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并探讨其应受的刑法规制,以期为完善我国的刑法法律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
采用文献资料法收集和整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和案例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采用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在虚拟财产法律规制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分析和比较;采用逻辑分析法对虚拟财产侵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研究内容本文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虚拟财产的概念、属性和性质通过对虚拟财产的定义、构成要件、属性和性质等方面进行逐一阐述,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基本特征。
2. 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及其危害分析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包括仿冒、盗用、抢夺等,以及其对于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危害及其实际造成的损失。
3. 虚拟财产侵权行为的刑法规制对我国刑法对于虚拟财产侵权行为的规制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处罚种类和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国内外的立法状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4. 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针对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探索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保护措施,包括民事赔偿、刑事追诉、行政审查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五、研究意义本文针对虚拟财产侵权行为的刑法规制,具有以下几点研究意义:1. 为虚拟财产的规制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浅析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
浅析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娱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其中的虚拟财产也逐渐获得了人们的认可和重视。
而虚拟财产的出现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如何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成为了刑法研究的重要议题。
目前我国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保护主要集中在民法领域,但在刑法领域尚未有明确规定,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涉及的刑事犯罪却已经屡见不鲜。
因此,研究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将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定义入手,详细阐述其性质和所呈现的法律问题。
接着,将重点分析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比国际上的立法现状,提出了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建议。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法、实证法和比较法。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查阅和分析,结合个案分析、调查数据等实证材料,了解我国目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同时,通过比较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实践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完善方案。
三、预期研究成果和意义预计本文的研究成果将有以下几点:1.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性质和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有望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提供法理基础。
2.对我国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现状和问题予以客观评估,并对比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完善方案。
3.对于相关从业者、游戏玩家和立法者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能够为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提供一定的思路和参考。
同时,本文也有望为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基于司法判例的分析的开题报告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基于司法判例的分析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虚拟财产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财产形式,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如网游虚拟物品、电子商务网站的电子代币、数字货币等。
虚拟财产的价值日益突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
虚拟财产存在的实质性财产属性在现实中已被广泛认可,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法律性质和归属问题仍存在争议。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基于相关司法判例,从法律角度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虚拟财产的性质、虚拟财产的法律归属问题及虚拟财产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通过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进行深入探讨,可以帮助相关利益主体更好地了解虚拟财产的法律意义和价值,避免相关风险,并为虚拟财产适当规范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一)研究内容1.虚拟财产的性质本部分将探讨虚拟财产的概念及其性质,进而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归属提出分析依据。
2.虚拟财产的法律归属问题本部分将分析虚拟财产在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归属问题,从原则上探讨如何应对虚拟财产归属的争议。
3.虚拟财产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本部分将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对虚拟财产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把握虚拟财产可行的法律保护方案。
(二)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阅读相关文献,对虚拟财产的相关概念、法律归属和应用场景进行全面理解。
2.比较研究法:比较国内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了解不同国家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态度和保护程度,为我国制定虚拟财产保护方案提供借鉴。
3.司法实践研究法:对国内相关判例进行梳理,从中提取虚拟财产保护方案,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相关利益主体。
三、论文结构安排本文共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章:绪论本章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概述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论文结构安排。
第二章:虚拟财产的性质本章将对虚拟财产的概念和性质进行阐述,为接下来的法律归属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第三章:虚拟财产的法律归属问题本章将围绕虚拟财产的不同情况(如虚拟财产来源、所有权、合同权利等)进行法律归属问题的分析。
对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法律思考的开题报告
对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法律思考的开题报告1. 研究背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虚拟世界已经成为真实世界的一部分。
在这个虚拟世界中,人们可以拥有虚拟财产、虚拟物品等。
而这些虚拟财产的价值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些游戏中的玩家甚至可以通过游戏内的虚拟物品交易,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
而随着虚拟财产的价值越来越高,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2. 研究意义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我国法律体制的完善和规范虚拟世界的经济活动。
而解决这个问题,有助于打击虚拟世界中的非法交易和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3. 研究内容本文将围绕以下问题展开研究:3.1 虚拟财产是否应该被认定为财产?针对这个问题,研究者需要探讨虚拟财产与实物财产的差异,以及虚拟财产是否具有经济价值等问题。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结合不同领域的法律规则,以及国内外的立法实践,来确定虚拟财产是否应该被认定为财产。
3.2 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研究者需要探讨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问题。
在目前法律体系中,虚拟财产并没有被明确规定产权登记制度。
因此,必须从不同角度探讨虚拟财产产权归属,以及如何保护虚拟财产的产权。
3.3 虚拟财产交易的法律问题随着虚拟财产价值的增加,虚拟财产交易也逐渐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商业行为。
因此,必须探讨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合同效力等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规范虚拟财产交易。
4. 研究方法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归纳演绎法等研究方法。
通过对相关的文献、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虚拟财产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立法实践。
同时,通过实证分析和归纳演绎方法,可以深入探讨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和法律问题。
5. 研究结论通过对虚拟财产的产权归属、虚拟财产交易的法律问题等方面的研究,本文将得出以下结论:5.1 虚拟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财产,并纳入现行财产法律体系。
5.2 虚拟财产产权的归属问题应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开题报告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论文模板本科毕业论文封面模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题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思考学生姓名:王宁学号:专业:法学班级:法学指导教师:史卫民填写说明1.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系审查后生效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3.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1)论题、背景和意义学生应对论题、选题的出发点、相关背景情况、理论和现实需求、研究成果可能具有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做出简要分析、说明(2)研究基础学生应对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准备情况、参与学术研究情况、已发表论文或已完成相关研究情况等做出说明(3)研究内容学生应对所研究问题的研究范围、学术渊源、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研究要点、可能涉及的相关领域和问题、拟采用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及其对本论题的适用情况、论文主体框架等做出明确说明,对于课题直接相关的已有成果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已有成果存在的不足和研究空间,做出分析和判断,对可能达到的学术目标做出预测(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5)研究计划学生应根据自己所确定的论题制订比较详细的研究计划和工作日程4.该报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 5 若有关内容所留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1.论题、背景和意义自XX年网络游戏在中国登陆以来,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数字娱乐产业在中国呈现快速发展趋势,4年内市场规模增长60倍,而XX年其全球市场分额则超过亿美元,成为与电影、电视、音乐等并驾齐驱的娱乐产业在这个庞大的产业中,游戏中的装备、虚拟人物等虚拟物品成了核心内容,追求升级和高级装备本身就已成为了游戏消费者参与游戏的一个主要目的 21世纪是网络经济的时代,伴随着中国网络用户的急剧增长,网络游戏玩家人数与日俱增,网络游戏交流所衍生的虚拟交易日渐频繁,其交易主体“虚拟财产”也随之产生虚拟财产是指能为所有人支配和控制且能给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以一定形式只能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数字化、非物化财产它可被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很多文献仅将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宝物、ID、角色等指称为网络虚拟财产,只是出于论述的方便实际上,网络本身和存在于网络上的多种虚拟财产——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社区中的以及其他虚拟财产等——均属于虚拟财产这是一种广义说的立场随着网络的不断繁荣和发展,虚拟世界特别是网络游戏世界里经过玩家长时间不断奋斗与努力,特别是花费了实际货币购买的游戏中的种种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近几年来,不断有网络游戏玩家因其虚拟财产被盗或其游戏账号被网络运营商无故封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见诸报端虚拟财产的保护被一次次拿到了公众场合进行探讨,人们关于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特别是随着21世纪网络经济时代的来临,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娱乐日益离不开网络,但是对于网络上种种财产的保护在我国现有法律中仍然是个空白面对着日益复杂的经济生活环境,人们不但期待着自己的物化财产得到切实保护也期待着网络虚拟财产得到充分的保护虚拟财产由于其特殊的财产性质,使得虚拟物品在交易中出现了众多问题,诸如虚拟物品纠纷中运营商责任的界定、虚拟物品的物权归属、玩家权益维护等,都因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不明确而难以解决,玩家利益受到侵害后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救济对虚拟财产的社会关系加以明确,对虚拟财产交易进行法律规制,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给予明确无论是对保护玩家的权益,还是对促进网络游戏业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网络经济在21世纪将逐渐成为每一个国家的有力贡献力量,网络的繁荣将带动一个国家整体经济的增长网络经济作为新兴的经济增长点,它不应在法律的保护中处于空白,对网络财产的法律保护将会不断巩固和发展网络经济的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添无限活力和动力源泉因此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从不断出现的网络经济特别是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出发逐步完善我国的虚拟财产保护,使人们能够更安心的在网络上进行生活,学习与娱乐本文旨在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界定的基础上,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进行初步探讨2 研究基础经过在大学期间4年的学习,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主要学习了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核心课程正是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我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这个题目有了新的认识,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和学习途径,从而为写这篇论文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在写这篇论文前期,我阅读了王利明和梁慧星老师所编写的物权法,还在网络上看了很多学校学报上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的论文,并通过进一步学习我国现行法律使我对这个问题又了更新的认识由于我平时喜欢玩网络游戏,特别是在有了几次账号被盗的经历以后,我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一直没有停止过,不论是最新的司法案例还是有关此类的问题的学术探讨,这些关注为我写此篇论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本文中我试图通过针对我国近几年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司法案例以及不断出台的法律文件对我国的网络虚拟财产性质及属性进行研究在充分利用我国已有的法律文件基础上结合国外立法以及司法判例对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制及法律保护进行初步探讨 1、荆龙《“虚拟财产”面对现实考量》2、吴学安《谁偷了我的“虚拟财产”》《法制日报》3、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吴高臣《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初探》中国律师,XX年8月6、梁彗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XX年版,第页7、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政法论坛,XX年6月 8、彭晓辉、张光忠,《我国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XX年第3期3.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的众多学者通过对法律财产的法律属性,法律定位及虚拟财产是否为物权等几个方面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通过对比国内外各种司法解释与法律条文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规则进行了有益探讨本文主要是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入手对其进行法律界定,分析探讨理论界关于虚拟财产属性的几种学说并比较各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制提出我国法律保护的初步构想研究框架为: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述网络虚拟财产概念 1狭义概念 2广义概念3虚拟财产的词源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 1价值性 2合法性3客体性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1理论界的几种学说 2对这几种学说的评议 3结论二、侵犯虚拟财产的手段和方法盗用账号使用外挂强占他人的虚拟财产利用虚拟财产交易实施* 利用虚构的事实实施* 其他侵害行为三、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比较分析各国及地区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比较 1美国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2 韩国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 3我国香港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 4我国台湾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网络虚拟财产需要单独立法保护的原因四、我国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建议 1司法解释途径2行政管理途径 3单独立法途径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采用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理论研究法、实证分析法等多种科学研究方法对现今网络虚拟财产及虚拟财产交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作系统的分析和归类,并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展开针对性的论述注意吸收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尽可能的收集国内外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研究文献,特别是国内具有典型意义司法案例;同时注重对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的背景进行分析,通过对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实地调研,收集有关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相关资料,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得出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建议5.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安排如下:第1-2周:根据论文题目查找资料,完成开题报告和写作大纲第3-7周:完成论文一稿第8-10周:完成论文二稿第11-12周:完成论文三稿第13周:论文定稿打印、装订,交指导老师评审第14周:准备答辩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年月日系意见:系负责人:年月日二级学院意见:院负责人:年月日教务处制表。
关于虚拟货币的开题报告
关于虚拟货币的开题报告虚拟货币的开题报告引言虚拟货币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数字资产,其在近年来迅速崛起并引起了广泛关注。
虚拟货币的出现打破了传统金融体系的边界,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支付方式和投资工具。
本文将就虚拟货币的背景、特点、应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虚拟货币的本质和未来发展趋势。
背景虚拟货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一位化名为中本聪的人发布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提出了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概念。
比特币作为第一种虚拟货币,开创了虚拟货币的先河,并逐渐得到了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和应用。
特点虚拟货币与传统货币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 去中心化:虚拟货币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账本实现去中心化的交易验证和记账功能,消除了传统金融体系中的中介机构。
2. 匿名性: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保存在区块链上,只有持有者的公钥和私钥与交易相关,保护了用户的隐私。
3. 无国界性:虚拟货币不受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可以实现跨境支付和转账,降低了国际支付的成本和时间。
4. 限量供应:虚拟货币的供应量通常是有限的,例如比特币总量为2100万枚,这种稀缺性使得虚拟货币具备一定的价值存储功能。
应用虚拟货币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1. 支付领域:虚拟货币可以作为一种替代传统货币的支付方式,用户可以通过扫码或者手机应用进行支付,提高了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2. 投资领域:虚拟货币市场波动较大,因此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参与市场的升值和交易活动,获取投资收益。
3. 跨境支付:虚拟货币的无国界性使其成为一种理想的跨境支付工具。
用户可以通过虚拟货币进行国际转账,避免了传统银行汇款的繁琐手续和高额手续费。
风险虚拟货币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风险:由于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特点,使得其在法律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面临政策风险和监管风险。
从“韩林诉盛大”案看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的开题报告
从“韩林诉盛大”案看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包括虚拟货币、虚拟物品、游戏账号等。
网络虚拟财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也成为一些人谋取利益的途径,其市场规模也逐年扩大。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一些人的网络虚拟财产遭受了侵权和损失,同时,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还存在不足。
因此,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成为当今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以“韩林诉盛大”案作为切入点,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目的和意义如下:1.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有助于深入理解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
2.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以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
3.通过对“韩林诉盛大”案的分析,深入探讨虚拟财产侵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寻求更为恰当的法律途径。
4.为广大网络虚拟财产用户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提高他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将通过文献分析法、对“韩林诉盛大”案的案例分析法、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展开研究。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
通过文献分析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进行分析。
2.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
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对有关案例的案例分析法,分析和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
3. “韩林诉盛大”案的分析。
通过对“韩林诉盛大”案的案例分析法,深入探讨虚拟财产侵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寻求更为恰当的法律途径。
4.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提出完善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的相关建议,以期为广大网络虚拟财产用户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
四、预期研究成果通过以上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预计取得以下研究成果:1.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为加强其法律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游戏作为现代人娱乐休闲的重要方式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作为游戏内重要的经济资源,在游戏玩家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交交流和消费需求,进而引发了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缺乏适用的法律规定和制度保障,虚拟财产的交易和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内外学界和法律界对此进行了广泛探讨和研究。
本论文重点研究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若干法律问题,包括虚拟财产的性质、权属、追溯、保护等方面,旨在探讨如何构建适合网络游戏环境的虚拟财产法律制度,提高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问题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如民法、合同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
目前,国内外关于虚拟财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拟财产的性质及其交易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2)虚拟财产的权属问题,即游戏玩家对于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虚拟财产的追溯问题,即在虚拟财产因违规行为或其它原因被删除或清零后,游戏玩家是否有权要求恢复其虚拟财产的情况。
(4)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包括虚拟财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维权保护、交易安全保护等方面。
本论文旨在研究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若干法律问题,具体研究目的如下:(1)深入探究虚拟财产的性质和交易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虚拟财产的合法交易和保护提供理论和制度支持。
(2)研究虚拟财产的权属问题,明确游戏玩家对于虚拟财产的权利和义务,为虚拟财产的产生、消亡和交易提供法律保障。
(3)对于虚拟财产的追溯问题,明确游戏玩家在虚拟财产因违规行为或其它原因被删除或清零后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恢复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研究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加强虚拟财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交易安全保护,提高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内容及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虚拟财产的性质和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主要研究虚拟财产的定义、性质、特点和种类,以及虚拟财产的交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何保障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虚拟货币的法律与监管研究报告
虚拟货币的法律与监管研究报告摘要: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经济的兴起,虚拟货币被广泛运用于现代社会中。
然而,虚拟货币的法律和监管问题一直深受关注。
本研究报告就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监管实践和挑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 引言在数字化经济时代,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兴支付工具,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和监管问题直接影响着其发展前景和市场稳定。
因此,深入研究虚拟货币的法律与监管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 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2.1 定义与分类虚拟货币是一种利用密码学和数字化技术产生的数字资产,具有价值交换和支付功能。
根据其发行主体和可交易性,虚拟货币可分为官方发行的数字货币和非官方发行的加密货币。
2.2 国际上的法律地位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存在较大差异。
例如,日本、美国和瑞士等国家对虚拟货币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范,承认其合法地位。
而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则采取了相对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避免金融风险。
2.3 我国的法律地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规定。
目前,央行对于非官方发行的加密货币持谨慎态度,但对区块链技术本身持支持态度。
未来,在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将不可避免地得到改变。
3. 虚拟货币的监管实践3.1 国际监管实践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虚拟货币监管政策。
在监管目标、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差别。
但普遍认可的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是监管的重要目标。
3.2 我国的监管实践我国虚拟货币的监管主体主要是央行和相关金融机构。
央行多次发文明确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立场,强调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
同时,金融机构也要求自我约束,防范虚拟货币相关风险。
4. 虚拟货币监管面临的挑战4.1 技术难题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跨境特性给监管带来了困难。
同时,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也要求监管部门保持与时俱进。
4.2 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前瞻性。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世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也随之出现。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等网络空间中存在的一种特殊财产形式,其具有数字化、虚拟化、无形化等特点。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本质上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因此其性质、归属、保护等问题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是当前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这涉及到网络虚拟财产在司法领域中的认定、取证、归属、侵权等方面的问题。
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不断增值和发展,其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完善虚拟财产的保护体系,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完善、果断的保障。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为了达到上述的研究目的,本文将主要研究以下内容: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其刑法属性;2. 如何进行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的认定及追责;3. 解决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归属的问题,如何界定虚拟财产权益的产生、转让、继承等权利关系;4. 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体系进行构建,完善虚拟财产的保护制度和程序;5. 探讨网络游戏经营者和平台服务提供者在网络虚拟财产争议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负有的法律责任;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将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体系作为研究的主要目标,旨在为网络虚拟财产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和启示。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1. 文献法:对网络虚拟财产定义、性质、归属权等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形成基础性的理论体系;2. 比较法:通过比较国内外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机制,并分析其优缺点,总结出一套完善的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机制;3. 实证法:通过实际案例,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机制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
四、论文提纲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2 研究内容和目标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二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其刑法属性2.1 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定义2.2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2.3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第三章: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认定及追责3.1 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3.2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认定的困境3.3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追责的路径第四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权问题4.1 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判定4.2 网络虚拟财产的转让性质及继承关系第五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制度5.1 完善刑法保护制度5.2 构建虚拟财产的保护程序第六章:网络游戏经营者和平台服务提供者在网络虚拟财产争议中的角色和责任6.1 网络游戏经营者的角色及责任6.2 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及责任第七章:案例分析及实证研究7.1 案例分析7.2 实证研究第八章:总结与展望8.1 主要研究成果8.2 存在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建议参考文献致谢。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也逐渐成为了玩家之间交流、互动的重要方式。
由此带来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热潮。
虚拟物品交易行为以其安全、快捷、便利的特点迅速发展,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许多玩家通过虚拟物品交易获得经济利益,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这个过程中遭受了经济损失。
由此,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问题引起了广泛研究和关注。
然而,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虚拟物品究竟属于谁的财产,以及虚拟物品是否具有法律识别力。
这些问题在实践中涉及到很多方面,例如:虚拟物品的出售、赠与、继承、捐赠、维权等。
因此,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二、选题目的本论文旨在研究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问题,探讨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法律地位及其交易行为的法律适用和规制,以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所启示。
三、选题意义1. 填补国内空白。
目前,国内对于虚拟物品的法律问题研究较少,而虚拟物品交易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庞大,已成为一个研究的热点。
2. 引导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的快速发展,不仅引起了玩家的关注,同时引起了商家和政府的关注。
对于如何管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市场,建立相关法规,起到了引导作用。
3. 促进虚拟世界与实体社会的互动。
虚拟物品更多的是虚拟经济中的财产,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虚拟经济与现实经济日趋融合。
虚拟物品也有可能在实体社会中有价值,因此对于虚拟物品的法律问题必须予以解决。
四、预期研究成果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探讨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和法律地位,解决虚拟物品是否具有法律识别力的问题。
2. 分析虚拟物品交易的特点,提出虚拟物品交易行为的法律适用和规制。
3. 提出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和监管措施。
4. 探讨虚拟物品投资和维权问题。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了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例如虚拟货币、虚拟商品、虚拟服务、游戏道具等。
虚拟财产不同于传统财产,其实质是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上的一项权益或其它交易等数字化财产,没有实体或物理载体,但其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和交易价值。
虚拟财产的产生、流通和消费都建立在网络上,难以被纳入传统财产法的管辖范围,这也给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在实际应用中,虚拟财产的价值愈发凸显,例如游戏虚拟道具的交易繁荣、数字货币的超高市值等,而在虚拟财产的交易中,不仅仅存在诈骗、抢夺等问题,也因为虚拟财产保护不力,使得很多玩家的虚拟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失,这要求法律加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因此,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是当前相当必要且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
二、研究意义1.深入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提供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指南。
2.分析国内外已有的虚拟财产法律保护案例和对法律保护的认识差异,能够对我国目前在虚拟财产法律保护方面的不足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对策对我国虚拟财产的制度及部门完善提供参考。
3.明确民法在虚拟财产保护中的作用和地位,从民事法律角度探究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并为完善我国相关民事法律体系、建立符合国情的虚拟财产法律保险机制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1.网络虚拟财产概念解析,从定义、特点、类型等方面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全面界定,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内涵和外延。
2.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现状分析,介绍国内外相关法律的制定和现有的法律保护制度,分析其优劣与不足,探究我国现行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3.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模式分析,考虑到不同的虚拟财产需求和保护问题,确立针对性不同的虚拟财产保护模式。
此外也会结合新的技术和法律前沿的思考,针对方案的优劣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
4.民法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作用,分析虚拟财产交易中法律问题,探析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实施路径和策略,为民法保护虚拟财产制定具体的实践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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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经济法/环境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规制姓名:纪俊杰导师:郭懿美一、本选题的理由及意义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网络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与网络游戏日趋流行。
此时,虚拟货币的出现,正是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电子支付安全性的需要。
虚拟货币提高了网络交易效率,满足小额支付者和网络游戏的玩家对于高效、便捷的支付交易的需要。
同时,基于电子支付的安全性,虚拟货币可以减少在互联网上使用以金融卡为基础的电子支付的次数,避免因金融卡的账号和密码丢失所带来的损失。
正是虚拟货币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得其在网络市场上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据新华网报道,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以每年15%至20%的速度增长。
在虚拟货币高速增长的同时,虚拟货币的交易也正悄然新起,而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正不断呈现。
虚拟货币的性质与归属问题、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虚拟货币发行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虚拟货币交易的出现对现实金融体系的影响等诸多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并有着积极的探索。
然而,与国外虚拟货币法律制度相比较,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研究,并结合目前我国虚拟货币的发展形势及实际产生的问题,对我国虚拟货币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完善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监管。
总体上来讲,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监管既是适应国际国内网络虚拟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工具及虚拟财产的一类,自身长远发展的需要。
首先,虚拟货币的性质与归属及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问题长期处于备受争议的状态,而明确虚拟货币的权属划分、及其交易的合法性,对于虚拟货币市场、网络游戏市场,乃至整个网络经济市场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作为新型小额支付工具的虚拟货币,凭借其自身的优势,使得网络支付变得更为简单,易于操作,使得网络空间变得更为生机勃勃。
比如,大家所熟知的腾讯QQ,其推出的QQ币是目前我国网络市场中普及度最高的一种虚拟货币,QQ用户可以购买QQ币,支付腾讯所提供的各种付费的网络服务: QQ秀、QQ宠物、QQ空间装饰等,使得网络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与此同时,当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发生关系时,虚拟货币是否对现实的金融体系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又成为了讨论的热点。
特别是对于虚拟货币的发行商,其在发行与流通虚拟货币过程中应当受到有关法律的监管与规制,而对于现实金融体系的影响也是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
设置好虚拟货币发行商的法律资格,处理好虚拟货币与现实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虚拟货币自身的发展以及整个网络经济市场的发展。
总之,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研究,既有充分的理论与实践依据,也必将对虚拟货币自身的发展,乃至对和谐网络、网络经济的构建,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游戏市场以从起步阶段逐步过渡到了高速发展阶段。
根据艾瑞市场研究公司所公布的报告显示,在2009年中国有可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游戏市场。
目前,我国已有至少上百种网络游戏可供网络玩家选择,而在几乎任何一个网络游戏中,均无一例外的存在有虚拟货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中魔兽金币的。
另外,在大量存在的网络论坛中,也存在有代表论坛成员积分、等级的论坛币、点数等等,类似的虚拟货币,如猫扑()中的MP。
还有,以腾讯QQ为代表的QQ币,可以直接以人民币购买充值的虚拟货币,并与用户的QQ号绑定。
虚拟货币的广泛存在与实际运用已经引起了我国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关注。
在对于虚拟货币的性质与归属的认识上,通常认为虚拟货币既是一种电子货币也是一种虚拟财产,但是对于电子货币及虚拟财产,我国目前均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便使得虚拟货币的性质一直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同时,对于虚拟货币的归属问题,也存在有多种的看法。
虚拟货币的网络发行商主张其对虚拟货币具有所有权,例如,大型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开发商美国暴雪公司在其游戏条款中明确说明:魔兽世界中的所有内容都是暴雪的财产,其中自然包括了游戏中的虚拟货币。
然而,网络环境下的虚拟货币交易已日益普遍,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批复中表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久之后,北京地税局还出台了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细则。
该规定又从侧面说明了,网络游戏玩家对于虚拟货币是享有所有权的。
所以,虚拟货币的归属问题尚未有明确的答案,仍待研究。
在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问题上,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个部委于2007年3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要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该规定说明了国家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一种基本态度。
同时,各大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也是明令禁止的。
如:腾讯公司表示,Q币是腾讯公司为便利广大用户推出的用于购买相关增值服务的支付渠道和腾讯增值业务的使用凭证,腾讯的产品和服务不允许Q币转换为人民币,腾讯也坚决反对并致力于打击非法的Q币贩卖行为。
而现实生活中众多的虚拟货币私下交易,以及通过C2C平台(目前,国内最大的C2C平台为淘宝网)明码标价出售虚拟货币的现象,以及国家试图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所得税,这些都使得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变得更为复杂。
在面对网络上出现的各式各样的虚拟货币时,对于虚拟货币的发行商即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应当进行必要的规范,确定网络游戏运营商发行虚拟货币的资格,规范虚拟货币市场是十分必要的。
而目前,我国尚未有有关法律法规对网络游戏运营商及他们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也是引起虚拟货币交易混乱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在虚拟货币交易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的今天,虚拟货币不再仅仅停留在网络空间中,它可以与人民币进行兑换,可以购买实物,虚拟货币的交易是否冲击着当前的金融体系,也已经成为许多专家学者所讨论的热点话题。
国际上,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早已经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早在1996年8月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电子货币的安全》的报告中就对电子货币进行描述,其中就包括了虚拟货币(数字现金,digital cash)。
在虚拟货币的性质及归属问题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韩国是目前网络游戏制作及运营方面的领跑者,也是最早明确虚拟财产归属问题的国家之一。
韩国法律方面明确规定了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运营商而具有财产价值,运营商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为玩家的这些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提供一个存放的平台,而无权对玩家的财产进行随意的修改和删除。
在香港、台湾等地区也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动产加以保护。
而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显然是一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
而在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的问题上,也有国家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
韩国官方估计,韩国游戏玩家每年交易的虚拟货币价值约为9亿美元。
大规模多人网络游戏玩家通常使用真实的现金来购买“虚拟金币”和其他游戏货币。
韩国立法者在2006年禁止网络游戏玩家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相对于国外立法而言,虽然国内学者已经开始广泛关注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问题,如李爱君教授在其著作《电子货币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7)中也对电子货币及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作有论述;关于虚拟货币交易以及征税等法律问题,也引发了网络上许多学者的热烈讨论。
又如上海市人大代表钱丽萍在2008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制定《上海市网络游戏条例》的议案,她建议通过立法来规范网络游戏,在其草拟的《上海市网络游戏条例(草案)》中写明,“网络游戏企业不得发行虚拟的货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提供虚拟物,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其他现实财物的途径”。
但国内对于网络环境中的立法仍主要集中在网络传播及网络安全问题上,如“刑法第七修正案”中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从保护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角度,对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盗取他人账号、密码、虚拟财产等信息进行保护。
而仅单纯涉及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的保护、规范,虚拟货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虚拟货币交易等问题并未上升至立法层面。
2009年6 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会签同意,文化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首次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以及虚拟货币的发行准入进行界定。
故在网络立法方面,我国较之其他国家仍有较大的差距。
在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应当加强网络立法,明确虚拟货币的权属问题,规范虚拟货币的交易。
三、本选题拟作出的创新(一)本文的选题新颖,实践性强。
近年来,虚拟货币交易中所呈现的法律问题日益引起了关注,尤其是当虚拟货币已经走出网络世界,与人民币发生兑换,而可能对金融体系产生影响。
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以及北京地税局还出台了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细则,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问题的激烈讨论。
然而,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问题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诸多问题仍在理论探讨阶段。
同时,由于虚拟货币交易在当前极为普遍,故该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可见,本文以虚拟货币交易为研究方向,在选题上具有新颖性和实践性。
(二)本文系统论述了虚拟货币的相关理论。
从电子货币及虚拟财产入手,对虚拟货币的性质、内涵及分类等事项进行全面的探讨和研究。
在借鉴国内外有关虚拟货币理论的基础上,从虚拟货币交易的角度出发,对不同类型的虚拟货币分类讨论研究。
(三)本文从虚拟货币交易中所呈现的法律问题的角度出发,考察在这些法律问题所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并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只有明确了虚拟货币的性质与权属,才能进一步探讨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问题(对于权属不清物品,其交易是无从谈起的)。
而当极度普及的虚拟货币交易可能危及现有金融体系时,就必须对虚拟货币的发行者,以及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行为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
从而使得虚拟货币在为网络经济蓬勃发展提供便利的同时,不危害到现有的现实金融环境,实现虚拟货币优势的充分利用,并通过法律的规制,避免虚拟货币所可能引发的混乱与危机。
四、论文提纲引言第一章虚拟货币的概述第一节虚拟货币的定义一、电子货币二、虚拟财产三、虚拟货币第二节虚拟货币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虚拟货币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能以人民币购买的虚拟货币二、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虚拟货币第二章对虚拟货币权属问题的探讨第一节目前国内有关虚拟货币产权归属的主要观点一、网络游戏运营商对虚拟货币享有所有权二、网络游戏玩家对虚拟货币享有所有权第二节国外有关虚拟货币权属的法律规定一、美国二、韩国三、香港、台湾地区第三节确定虚拟货币产权归属的国内法分析第三章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的探讨第一节虚拟货币交易的主要方式第二节虚拟货币交易所引发的主要法律问题一、虚拟货币交易与网络游戏运营商条款冲突的问题二、虚拟货币交易与C2C交易平台三、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与虚拟货币征税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第三节国外法律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主要规定一、美国二、韩国三、香港、台湾地区第四章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督与管理措施第一节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完善网络法律的立法一、明确虚拟货币的产权归属二、明确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第二节完善对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监管一、设定网络游戏运营商发行虚拟货币的资格二、规定网络游戏运营商发行虚拟货币的数量、流通方式三、明确网络游戏运营商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督职能第三节加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管理结语五、参考文献(一)中文专著1、韩学平,孔令秋.主编:《电子商务法》,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2、李爱君.《电子货币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3、刘惠荣.《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4、刘玥.《网络法律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5、胡光志.《虚拟经济及其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6、苏宁.《虚拟货币的理论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7、唐应茂.《电子货币与法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8、汪涌,史学清.《网络侵权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民主法律出版社,2009.(二)中文论文1、曹协和,刘春梅,范静.我国电子货币发展的风险与对策[J].南方金融,2009(1):61-63.2、郭懿美.网络经济下电子货币发展的问题与对策[C],2008海峡法学论坛——物权法与社会发展论文集(补充),2008:40-49.3、利斌.Q币现象:“虚拟货币”的危机[J].中国社会导刊,2007(3):42-43.4、李钢.电子商务环境下虚拟货币监管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6):28-29.5、李乐.网络虚拟货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1):64-65.6、李杨琴.“虚拟货币”:性质、影响、监管[J].时代金融, 2007(8):67-68.7、帅青红.Q币、U币、POPO币与电子货币[J].电子商务,2007(1):45-50.8、孙宝文,王智慧,赵胤钘.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比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10):28-32.9、田小玲,蒲晓天.对网络虚拟货币的一种理论认识[J].中国集体经济,2008(15):44-45.10、田海山,张宽海.支付环境与网上虚拟货币产生原因分析[J].电子商务,2007(6):38-42.11、王芳,武长海.我国开征虚拟货币交易税的探悉[J].税收征纳,2009(1):9-13.12、王海龙.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虚拟货币研究[J].电子商务,2007(6):71-74.13、王海龙.网络虚拟货币的危机分析及对策思考[J].商业时代,2008(14):76-77.14、魏雅华.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禁发令》的法律思考——《禁发令》断不可行[J].电子商务,2009(1):18-21.15、许丽萍.对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应缓行[J].IT时代周刊,2008 (24):19.16、余素梅.欧盟电子货币机构监管指令述评[J].法学评论(双月刊),2005(2):128-133.17、余素梅.欧盟电子货币机构之审慎监管[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5(1):48-52.18、张德芬.电子货币交易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规制[J].法学,2006(4):86-92.19、张福军.虚拟货币的理论框架及其命题扩展[J].教学与研究,2008(6):58-6520、张红霞,侯向磊.电子货币的界定及其应用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J].河北法学,2004(7):84-87.21、张磊.网络虚拟货币本质及其监管[J].商业时代,2007(4):56-57.22、张庆麟.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初探.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5):544-549.23、郑榕凌,田甜.当虚拟货币不再“虚拟”——虚拟货币现实流通状况调查报告[J].金融管理与研究,2007(08):62-65.24、钟志勇.电子货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2007(9):77-82.25、钟志勇,卢秀兰.试论电子货币之定义与性质[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40-45.26、邹恒.构建我国虚拟货币监管制度的思考[J].南方金融,2008(5):41-42.27、朱伯玉.关于电子货币的法律问题.法学杂志,2002(1):19-20.(三)英文论文1、Olujoke Akindemowo. The fading rustle, chink and jingle: electronic value and the concept of money. UNSWLJ, 21:466, 1998.2、Leif Gamertsfelder. Electronic bills of exchange: will the current law recognise them? UNSWLJ, 21:566, 1998.3、Andrew Galvin. The legal nature of stored value card transactions. JBFLP, 10(1):54 - 65, 1999.4、Alan L Tyree. Payment and clearing systems. In David Allen, editor, Australian Finance Law, chapter 3, pages 65 - 80. LBC, fourth edition, 1999.5、Alan L Tyree. Regulating the payment system - part 1.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Law and Practice, 10(1):66-68, Mar 1999.6、Hiroshi Yamaguchi. An Analysis of Virtual Currencies in Online Games. /sol3/papers.cfm?abstract_id=544422,2004.7、Clifford G. Gaddy and Barry W. Ickes Russia's Virtual Economy Foreign Affairs, V ol. 77, No. 5 (Sep. - Oct., 1998), pp. 53-67.8、Edward Castronova, Synthetic Worlds: The Business and Culture of Online Game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四)网站资源1、艾瑞咨询:2、易观国际:3、腾讯:4、魔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