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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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案情】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向英国出口一批货物,该公司于8月8日10时装船完毕,即以电传通知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保英国ICC条款A险。货轮于当日15时在公海着火,该批货物被焚。问这种货物遭损失在前,投保在后,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
【分析】根据英国ICC条款A险第11.2条规定:被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承保损失有权获得赔偿,即使损失发生在订立保险契约之前。据此,保险公司应对此项损失负责。不过,投保人要举证投保时确实不知情,否则,保险公司不赔。
2、【案情】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
【分析】⑴、⑶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2)(4)(5)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3、【案情】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4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问这种货损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分析】否。根据中国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4、【案情】某轮载货后,在航行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
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船货部分损失。行驶至邻近的一港口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时间,增加支出各项费用,包括船员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有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茶叶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投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分析】属于单独海损的有:一部分文具用品被焚毁。
属于共同海损的有:增加支出的各项费用、一部分文具用品和茶叶被水浸湿。
一般而言,起火是指由意外事故引起,所以,投保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5、【案情】某外贸企业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企业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即开始灌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于是,外贸企业遂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评论。
【分析】(1)根据国际货运保险市场的惯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起讫期限,也是采用“仓至仓”条款,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可以从被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仓库开始生效,直至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为止。
(2)如该批货物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3)在本案例中,该外贸公司已将该批货灌装并等待铁路转运至不同买主,说明保险责任已经终止,故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6、【案情】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
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月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分析】(1)保险公司应于赔偿。
(2)因为,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平安险的责任范围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触礁受损的8000美元,是运输工具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遇暴风雨受损的2100美元,是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但又因该货物是触礁意外事故发生之前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2100美元亦负责赔偿。
因此,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上述两项损失都负责赔偿。
7、【案情】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为CIF 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低到了最低温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椤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试问:
(1)保险公司对该批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
(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分析】(1)保险公司不赔。因为商品本身的内在缺陷,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对此不负责。
(2)进口商应支付货款。因为CIF条件是凭单付款,本案的进口商付款后可凭检验证书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3)出口商应对此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