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学实践中教育模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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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大学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地方性大学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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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8卷
第 8期
21 0 1年 8月
CN 1 — 2 3 / 1 O 4 T
Ex e i e a c o o y a d M a a e nt p rm nt lTe hn l g n n g me
Vo . 8 No 8 Au . 2 1 12 . g 01
地 方性大学 法学实践 教学模 式 的改革与创新
何 燕侠 ,姜 纪元 ,蔺 妍 ,梁丽 芳
u a i n t d y,t e a v n a e o o a n v r iy i e p c f i o ilr s u c s s o l e t k n,a p o e — c to o a h d a t g fa l c lu ie st n r s e to t s ca e o r e h u d b a e s r f s
1 地 方 性 大 学 法 学 人 才 的 培 养 定 位
以重理论 、 轻实践为特征 的现行 法学教育 模式 , 以 难
2 构 建 法 学 实 践 教 学 新 体 系
2 1 “ 阶段 、 平 台 、 年不 断线 ” 实践教 学体 系 . 三 三 四 的
培养出适应社会 需要 的高素质法律人 才_ 。面对 法学毕 1 ]
( 大连 大 学 法 学 院 , 宁 大连 1 6 2 ) 辽 1 6 2

要 :针 对 法 学 教 育 普 遍 存 在 的 重 理 论 、 实 践 等 问 题 , 分 利 用 地 方 性 大 学 的社 会 资 轻 充

法律课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的理论研究

法律课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的理论研究

法律课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的理论研究实践性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教学模式,其在教学过程中确立了理论与实践的双并重,引导学者向自由发挥和实质互动的现代教学观转变。

实践性法律教学一方面传授适量的本质理论知识,另一方面传输实践操作的具体方法,二者之间的并重互动,将抽象的法学理论与社会生活(案例)结合起来,这样使抽象生命化,导致抽象本质的法学理论具备学习的亲合力,最终吸引的是学者的自主再学习,并留给学者自己发挥的可能空间。

一、传统法律教学模式发展的困境传统法律教学模式十分注重在整体上对学生实施知识的传授,往往采用以“灌输式”为主的一言堂授课模式,由于法律课的教学内容比较抽象化和概念化,容易把学生引入死记硬背或纸上谈兵的机械化学习方式,尽管传统教学方法在长期以来对推动我国高职院校法学教学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科技、社会的不断进步传统法律教学模式自身带有的局限性已经暴露出来,限制了我国法律课现代教学的需要,导致学生失去学习动力,因此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需要从法学本身所具有的实践性、技术性等方面来训练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

实践性法律教学是互动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充分鼓励学生自主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

这样使学生在面对抽象、法条时更加自愿性去理解和解释,从而改变长期以来的“单向传输”局面。

而这种局面一旦被打破,学生就会积极的参与到教师课前的精选案例讨论中来,再加上教师在实践性教学中一般性不会预设观点,学生就可以在讨论过程中自由发挥辩论自己提出的观点,并通过论据维护自己的观点。

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的交互性现代教育观认为学习过程不仅仅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师生之间建立有效交流与合作的活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留给学生发挥的可能空间,从法律教学的本质上来看实践性教学模式是符合现代教学观的。

有研究表明,实践性教学模式是师生双方积极建构知识的过程,其中教师是知识的多维提供者,通过为学生提供真实而多样的教学情境或案例,积极启发学生思维,并以任务或课题为目标,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为学生建立起自我控制学习行为,教师在此过程中起着组织、帮助、监督、促进、指导的作用。

对法学专业课程模式改革研究

对法学专业课程模式改革研究

对法学专业课程模式改革研究-----------------------作者:-----------------------日期:对法学专业课程模式改革的探讨-艾奇-目录教学模式的改革包括课程模式的改革。

这实际上是我们开放教学的关键之处。

理论上的探讨是必要的,但是我们更需要的是教师的实践性活动来加以充实,解决该怎么做、做什么、为谁做、给谁用、何时用、哪里用等等基本问题。

一、关于课程模式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育思想指导之下的教学进程或教学过程的简化的方式,这一教学过程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容、包括教学策略、教学评价方式等。

也就是说,在一定的目标之下,什么样的教学目标应采取怎样的教学容、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价方式等等,从而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这就是所谓的教学模式。

理论上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问题研究型通常指,教师提出某个研究课题,要求学生根据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课程先导知识和相关材料,围绕课题进行研讨,每个学生均提出自己的解决问题思路并得出初步结论。

问题研究中,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实际工作经验、实地考察或实验、资料检索、网上调研,讨论研究等研究方法,对各种材料进行分析、综合和评价,从而形成自己的观点。

每个学生均完成工作后,教师即组织对各种类型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经过全体师生的讨论,最终形成对该课题的一致性结论或倾向性意见。

问题研究型可以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尤其是网上教学资源,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2.案例研习型案例研习型教学模式已被教育界和全社会广泛认可,已成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模式。

在开放教育教学中,案例研习型教学模式要求教师事先在电大在线平台课程主页中加入大量案例,或要求学生浏览互联网上相关,获得对各种案例的初步认识或判断,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对各种案例进行信息加工,对案例进行分类等,寻找各类案例的共性,从而形成对新知识的认知。

3.探索发现型探索发现型教育模式的主要理论观点为,学生在学习情境中,经由自己的探索寻找,从而获得问题答案或解决办法的一种学习方式。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意义(3篇)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意义(3篇)

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教学目标旨在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然而,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往往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因此,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意义。

二、提高法学教育质量1. 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法律素养。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2. 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在实践过程中,学生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其法律素养。

3. 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

实践教学能够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实践能力,为法学教育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

三、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1. 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熟悉法律实务,提高其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2. 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法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在就业市场上,具备实践经验的法学毕业生更具竞争力。

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 实践教学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能够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四、促进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1. 实践教学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理念创新。

实践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有助于打破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束缚,推动法学教育理念创新。

2. 实践教学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内容改革。

实践教学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这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内容改革,提高法学教育质量。

3. 实践教学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方法改革。

实践教学强调学生主体地位,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方法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3篇)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脱节、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等。

因此,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1.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脱节当前,法学教育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

部分教师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实践教学环节,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足,无法适应社会需求。

2.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实践教学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支持,如实习基地、模拟法庭等。

然而,许多高校由于经费有限,实践教学资源不足,制约了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

3. 实践教学效果不佳部分实践教学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导致学生参与度不高,实践教学效果不佳。

4. 实践教学师资力量薄弱实践教学对教师的实践经验和能力要求较高。

然而,部分法学教师缺乏实践经验,难以胜任实践教学工作。

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措施1. 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调整课程设置。

将实践教学课程纳入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

(2)加强实践教学课程内容创新。

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行业发展趋势,更新实践教学课程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课程的时代性和实用性。

2. 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1)拓宽实践教学渠道。

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2)完善实践教学设施。

加大投入,建设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实践教学场所。

3. 创新实践教学方式(1)开展案例教学。

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2)实施项目式教学。

将实践教学项目化,让学生在项目中提升实践能力。

(3)举办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活动。

通过模拟真实案例,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4.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1)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措施(3篇)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措施(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然而,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如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等。

为提高法学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本文提出以下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1. 构建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加强基础实践教学。

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增加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法律检索等基础实践课程,使学生掌握基本法律技能。

(2)增设专业实践教学课程。

针对不同专业方向,开设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实践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3)拓展实践教学课程。

鼓励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活动,拓宽实践渠道。

2. 优化实践教学环节(1)加强实践教学计划管理。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

(2)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3)加强实践教学成果评价。

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对实践教学成果进行量化评估。

三、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1. 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1)聘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指导。

(2)鼓励教师参加法律实务培训,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2.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培训(1)组织教师参加实践教学专题研讨,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2)开展实践教学师资研修,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3. 建立实践教学师资激励机制(1)设立实践教学优秀个人、团队评选活动,激发教师实践教学积极性。

(2)给予实践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创新实践教学方式1. 推进模拟法庭教学(1)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为学生提供模拟审判环境。

(2)开展模拟法庭竞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2. 开展法律实务培训(1)邀请法律实务专家为学生授课,传授实践经验。

(2)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实务培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促进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改革研究[论文]

促进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改革研究[论文]

促进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改革研究摘要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的教育模式偏重于向学生传授法学理论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而言,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较为忽略。

然而,实践能力的培养对法科学生的就业十分重要,为此,应推行“理论性教学和实践性教学”并重的教学模式。

注意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各类法学实践教学活动,并适用对应的教学方式和考核标准。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现代社会,国家的各种立法正在以令人震惊的速度快速增加,但是,在立法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反观我国各大高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却未有与之对应的进步。

现在,无论部属的法学院校,还是地方的法学院系在法学教育模式上均大同小异。

1我国法学本科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中实践教学的比例偏低从我国法学院系的本科课程体系设置和内容安排上看,法学实践教学的比例偏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其一,法学本科课程的开设一般以国家规定的十六门核心课程为中心,然后按照部门法学科的划分辅以一定数量的方向选修课。

课程设置上,大都以理论课程为主,训练学生实务能力的课程配置明显不足。

这决定了课堂教学传授的内容是以“概念、法条”为基调。

这些教学内容的教授确实可以帮助学生把握基础理论知识,但是,纯粹知识点的讲解不意味着学生已经真正掌握了法律知识,并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解决现实问题。

其二,法学课程教授的方式还是一种由上向下的“填鸭式”模式,教师总是力图引导学生找到一个所谓标准答案。

结果,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主要是书本型的法律知识和经过刻意加工设定的研究成果,学生学习的方式则主要表现为上课狂记笔记、考试死背笔记、考后丢弃笔记的“特色”。

学生花时间记住了孤立的法条和生硬的概念,但在接触实务工作、面临形形色色的问题时,却无从入手,难以找到问题解决的方法。

其三,对已经开设的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缺乏规划与管理。

虽然各大法学院系都有实践教学的规定,例如,有的在专业教学方案中对专业课程规定了实践教学的要求;有的还对实践性教学的学分作了明确;但实际上这些要求十分空洞。

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思路

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思路

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思路【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中的学校设置、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作出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依培养对象的层次设定培养目标、设置核心课程和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的改革思路,【关键词】教育模式法学教育改革思路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法制化的基础。

因此,法学教育在国家的教育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促进了社会全方位的发展。

这不仅在整体上对我国现行的教育模式提出了挑战,而且也对法学教育模式提出了挑战。

因而我们有必要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深刻的反思,并重新建立我国法学新的教育模式。

一、现行法学教育模式的检视教育模式涉及学制设置、教学目标设置、学校设置、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教育方法等诸多因素。

本文现就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中的学校设置、课程设置和教育方法作出理论上的检视。

(一)现有法学教育资源设置的检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设置了法学院(系)或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达620余所,形成了五块并举的局面:其一,原司法部所属的专业院校。

如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已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已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已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

现在这些学校从管理上已经有所变化,中国政法大学归教育部主管;中南政法学院则与中南财经大学合并;其他的政法学院依旧独立存在,并与中国政法大学一样保持自己专业的独立性。

其二,教育部所属的重点大学中的法学院系。

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

其三,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

如南京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华侨大学等。

其四,专门行业性院校中的法学院系。

这主要集中于经济、商贸、财政、金融等专业性院校中。

其五,各级各类的地方政法干部管理院校、职业学校及社会办学中的法学专业。

从这五个层次的学校结构来看,我国的法学教育资源的分布极不平衡,尤其是表现在纵向教育层次上。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摘要:目前,我国的法学专业教学模式只重视学生的理论素养,对实践能力关注较少,这种教学模式使高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的时候没有什么实践能力,所以这些毕业生必须要在工作岗位上重新学习。

从2005年起,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状况就开始走逐年下滑,法学专业甚至成为了最难找工作的几个专业之一。

如何破解法学专业就业难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近几年,国家开始逐步认识到法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一个文件,即《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明确指出法学专业必须要更加突出实践教学,学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促使法学专业必须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改革一、法学实践教学概述法律是一种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教学主要是传授法律规范在实践中的运用技能,通过虚拟场景模拟法律知识的社会运行,或者真实观摩法律实践案件、实验鉴别具体案件中的证据、推理法律案件所表征的事实情况,训练学生法律知识应用、法律思维、法律推理以及法律语言的运用,提升其法律职业技能的教学方式。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积累法律运用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发挥学生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与锻炼理论联系实践和法律问题发现、解决的能力,最终为从事法律职业奠定基础。

实践教学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引导学生注重知识学习的实践性方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应用的创新能力。

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听、说、思、写、辩的能力,教会学生如何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写作、表达和行为,执业过程中表现出法律职业者应有的素质、能力和才智,其最终目的就是教育出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职业化专门化的法律人才。

通过不同实践内容和不同实践形式的训练,不仅能够使学生较好地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体系,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推理、法律语言运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法律职业技能。

以学生为中心,促进教育改革:法律教育教学工作新思路

以学生为中心,促进教育改革:法律教育教学工作新思路

以学生为中心,促进教育改革:法律教育教学工作新思路2023年,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教育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

其中,法律教育的改革更是吸引了广泛的关注。

在这样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下,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促进法律教育教学的新思路。

一、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要求教师具备更高的教育素养和教育能力。

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教育师资队伍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师的学科和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教师还应该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深入研究法律教学的新模式和新技术,培育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评价体系。

应该建立起一套全面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明确教师工作的目标和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考评。

此外,学校还应及时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和心理状态,并给予及时指导和关心,不断增强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提高法律教育的教学质量。

二、教学内容的多样化和实践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要求教学内容具有多样化和实践性。

在法律教育教学中,应积极探索课程的多样化和实践的特点,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首先,应该倡导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将实际案例作为教学的切入点,创造活泼、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从案例中感受法律的魅力和实践的特点。

案例教学是一种更具实战性的教学模式,它能够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也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其次,应加强法律实践教育,以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

这种教育模式将学生带到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去,让学生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律教学的实践性和现实意义。

学生要能够了解法律的实际运作模式,通过实际操作和实践得到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三、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互帮互助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还要求共享和互帮互助。

在法律教育教学中,学校应该积极利用网络技术等手段来推广共享教育资源模式。

此外,学校和地方政府可以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3篇)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在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如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实践教学质量不高、实践教学模式单一等。

为了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培养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优秀法律人才,有必要对法学实践教学进行改革。

本文将从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措施和预期效果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1. 法治建设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新时代法治建设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旨在培养具备这些素质的法律人才,以满足法治建设的需求。

2. 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不足(1)实践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

部分法学实践教学课程内容陈旧,与实际法律工作脱节,导致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实际工作。

(2)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部分实践教学课程缺乏严格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导致实践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3)实践教学模式单一。

当前法学实践教学主要以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形式为主,缺乏多样性,难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3. 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启示近年来,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改革都在不断深化,许多国家注重法学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如美国、英国、德国等。

借鉴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三、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措施1. 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调整课程设置。

根据实际法律工作需求,增设与实际工作紧密相关的实践教学课程,如律师实务、法官实务、检察官实务等。

(2)整合课程内容。

将实践教学内容与法学理论课程有机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2. 创新实践教学方式(1)加强模拟法庭教学。

通过模拟法庭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程序、法律文书撰写等技能。

(2)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3)加强校企合作。

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自己。

法学实验教学改革模式探索

法学实验教学改革模式探索
合。 传统 教学 往往 进 行成 文法 知识 的 口头 讲授 , 以规则注 释和 案, 事 实上 , 它是 一个令 人 着迷 的过 程 , 扑朔 迷离 , 变幻 莫测 , 的外 它
例 证成 为技 能训练 , 实习这种 自我体验 的方 式当成 实践 能力 的 表 千变 万化 、 别 繁多 , 且它 对胸 怀宽广 、 心勃 勃的年 轻人 的 把 类 而 雄
教学 并举 , 师主 导性 与 学生主 体性 相 结合 ”构 建基础 型 、 教 , 综合 其 中, 建设 实验 教学创 新体 系 , 过 内容 、 式 、 通 形 技术 与 手段
训 练课程 , 易造成 学生 原理 和规则 创造方 法掌 握不足 和应用 能 心 灵 、 识 和精 神的 吸引力 , 是千 差万 别 。一代 又 一代 新人 给 极 意 也 力 的严 重缺 失 , 以达到 提高 学生 法学理 论 素养 的 目标 , 难 不足 以 他 们 自己带来新 问题 , 的 问题 呼 唤着 新 的规则 , 要按 过去 的 新 需 实 现法 律职 业训 练 的 目的。通 过法学 实验 教学 改革 , 具体 的 规 则把 它们 模式 化 , 又要 适应 彼时 彼刻 的 社会 需要 和正 义 。 强化 但 ”
动平 台。 实验 教学 以学 生主 动式 学 习为基 础而 展开 , 学生 学 习兴 调 解和 协调应 变 能力等 。 学有 序的 实践 教学 , 科 有助 于 学 生接 受 趣 被激 活 , 过广 泛 的 电子媒介 , 以与指 导 教师就 实验 中遇 到 通 可
的问题 进行 无障 碍沟 的 目标应 当包 括两 个层 次, 目标 需 以 业伦 理修 养和 综合 应用 能力 。 总 现代 社会 知识 信 息爆 炸式 增长 , 陈
培 养学 生 实践 能力 、 创新 能力 和提 高教 学质 量为 宗 旨, 以完 善 的 旧 、 化 的理论 灌输 效果 极差 。 正如法 学 家所 言 “ 们所 获 得 的 僵 你 实验教 学 队伍 和 教学条 件为保 障 , 融知识 传授 、 能力培 养 、 素质提 知识 , 不仅 是一 些纯 粹有 关 原则 、 则 和先 例 的知识 。这 些 东西 规 高为 一体 , 培养 学生 探寻 案件 事 实的 能力 、 律 实务操 作 能力和 数量 巨大 , 法 种类 繁 多, 即便 你们 利用 现代 法 学 院的全 部 设备 以及 综 合表 达 能力 。 体 目标 是建 立理论 与 实验紧 密 衔接 、 能训练 你们为 了掌 握它们 而展 示 出全 部勤 奋和 热情 , 具 技 最终 还是会 发现 只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

257C H I N AV E N T U R EC A P I T A LACADEMIC FORUM |学术论坛一、学专业实践教学概述1.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内涵法律专业实践教学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教育方式,为配合法学理论的教学,通过对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强化训练学生法律实践的能力而专门设置的教学环节。

包括:针对不同的课程内容,开展的课堂里具体案例讨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具有实践性的“模拟式教学”;给学生提供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平台,开展不同年级的学生参加的见习、毕业实习等“社会实习教学方式”,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的法律咨询、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

2.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于法学教学而言,其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其根本目标是培养法学职业能力。

但是,纵观我过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仍然是以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为主导,主要表现在过分强调理论教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而在课程的设计上,很多大学只考虑如何突出法学理论课,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考虑的相对比较少,没有充分考虑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

教师讲课的理念是,从定义到定义,从理论到理论的传统讲授方式,师生之间的讨论好交流不是很多,由此,学生虽然可以掌握比较牢靠的法律知识,也能够对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认识,但是,我国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缺少实践的平台,实践能力有待提高,所以,当他们踏上工作岗位后,无法灵活的运用所学过的法律知识,不能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再加上法学内容庞杂,很多人所学的法学知识随着时间的转移也变得模糊起来,原本系统的知识也变得不再完整。

随着法学教育的逐步开展,为了改变这种境况,很多的法学院校对实践教学越来越重视了,很多大学将实践教学纳入到法学专业学生人才培养计划当中,教育部也把法学的实践教学作为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但是,我们很遗憾的看到,我国现在的法学实践教学仍然没有和现代实践相衔接,还有待改革发展。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3篇)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在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在实践教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的提升。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的策略,旨在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一、引言法学本科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其实践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传统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存在以下问题:1. 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缺乏系统性、连贯性;2.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难以满足学生实践需求;3.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脱节,学生难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4.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健全,难以全面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的策略,以期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二、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策略1. 完善实践教学体系(1)构建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根据法学专业培养目标,设置实践课程模块,如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咨询等,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

(2)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连贯性。

将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从大一到大四,逐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 优化实践教学资源(1)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学校应投入资金,建设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室等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2)拓展校外实践教学资源。

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见习等机会。

3. 加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1)改革课程设置,将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课程。

在理论课程中设置实践环节,如案例分析、课堂辩论等,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鼓励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将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教师应结合自身实践经历,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案例和经验分享。

4. 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评价体系(1)制定实践教学评价标准。

根据实践教学课程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全面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探索高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

探索高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

探索高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摘要】高职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竞争力、创造力的并为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高职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必须紧紧围绕这一培养目标来展开。

如何进行改革?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以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诊所等多种实践教学方式;拓宽实习渠道,加强实习管理。

【关键词】高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5-0-01一、高职法学实践性教育模式改革的必要性(一)我国将高等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律人才分为两类:一是以理论研究为主;二是以实务工作为主,主要包括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以及企业法务。

高职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显然属于后者。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将高职法学专业分为“法律实务”、“法律执行”和“司法技术”三类,并将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教学目标定位成“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

[1]因而高职法学教育不能脱离实际,人才培养模式应与培养目标相一致。

(二)现有的高等法学教育模式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仍沿袭了前苏联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

而这种培养模式的滞后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我国当前高职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几乎占据了所有的教学时间,基本是“灌输式”的课堂讲授,没有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

高职法学理论教学应该是一个基本法学素质教育,使学生掌握法学知识体系和我国现行主要法律制度和原则,重点是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学习法律的能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我们更加需要通过实践性法学教学,让学生懂得如何去运用法律。

(三)开展实践性法学教学模式,一方面可以检验和巩固已学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培养法学逻辑思维,最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因而它是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最高效方式。

教学方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的需求,成为被社会真正需求的应用型法学人才。

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优质教材 , 进行课 堂教 学方法改革 , 共 同组 织教 学团队 , 共 同加 强实践基地 建设 。
关键词 : 卓越 法律人 才 ; 法学专业 ; 实践教 学模式 ; 诊所教 育; 模拟 法庭 中图分类号 : G 4 2 0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 C N6 1 . 1 4 8 7 ( 2 0 1 3 ) 0 5 . 0 0 4 9 . 0 3
法学实践教学 , 就是培养 学生通过实 际参 与法律操
力 。通过 实践教学 , 可 以增 加法学 专业学 生参加 实践机 作 、 解决 实际案件 和实 际问题 的能力 。从事 法律 职业 不
会, 锻炼 和提 高应用 法律解 决现实 问题 的实践能力 。
仅 要 掌握 大量 的专业 理论 和 专业 知识 , 而且 还要 有 熟
现代教育
论 高校 法学 专业实践教学模 式改革
马 涛
( 郑州轻工 业学院 政 法学院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2)
摘要 : 法 学是一 门实践性很 强 的专业教 育 , 高校应采 用切 合 实际的 实践教 学模 式 , 为 学生提供 实践锻 炼的条 件 和机会 。 目前法 学专业 实践教 学模 式比较传统 、 教 学方 式单一 , 存在很 多缺 陷。根 据 “ 卓越 法律 人才教 育培 养计 划”要求 , 增 强法学专业 学生 的法律 实践能 力, 必须对 实践教 学模式进行 改革和创新。“ 学校~ 实际部 门共 同培 养”的机 制是 法学实践教 学改革 的 目标 。具体途径 包括 , 进行课 程设置改革 , 共 同设计课 程体 系, 共 同开发
第二 , 法学 实践教 学是课 堂教 学的补 充。在 整个法 练 、 完善 的法律业务 技能 , 这 就需要 加强法学 实践教 学 , 学教育 中 , 首要 的还是课堂教学 , 为学生打下扎实 的理论 具有好 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从 现有国家教育 规定来看 , 基础 , 为实 习实践 提供理论 支撑 。只有理论 知识 和法律 主要实践性 教学环 节包括 见 习、 法律 咨询 、 社 会调查 、 专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思路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思路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思路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法学教育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创新。

本文将围绕法学教育的现状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改革思路。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目前,法学教育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课程设置存在单一化和理论化的倾向。

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着纷繁庞杂的法律课程,缺乏系统性和实践性。

大部分课程内容偏重理论,忽视了与实际问题的结合,使得学生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教学方法相对传统,缺乏互动性和创新性。

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难以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缺乏案例研究、辩论、模拟法庭等实践环节,限制了学生的发展空间。

再次,教师队伍的结构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尽管我国拥有大量的法学专业人才,但大部分专业人才在学术研究中比较突出,缺乏实务经验。

这导致法学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鸿沟,无法满足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

最后,评价体系相对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评价方法。

目前,法学教育的评价主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论文成果,而忽视了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素质。

这种评价方式容易导致学生片面追求高分,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

二、法学教育的改革思路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促进法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首先,要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环节。

应当在法学教育中增加实践课程,如案例分析、调解实训等,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引入,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要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多元化教学环节。

教师可以采用小组讨论、辩论、模拟法庭等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通过合作学习和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再次,要完善教师队伍的结构。

应该加强教师的实务能力培养,鼓励教师参与实务工作,增加实际经验。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探究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探究

审旁听等事 务性 工作 , 以激 发学生主动参 与性 , 难 易使 司
法实习流于形式。也有部分法学院系并不重视实 习, , 如 为 解决课程 门类增加所带来 的课 时压力 ,往往压 缩实 习时
给学生提供充分的运用法学专业知识的机会。“ 主导 ・ 主
体”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主张采取开展 : 模拟法庭训练 、 课堂
格 的规程 , 学生在那里大多只负责装订案卷 、 同取证 、 随 庭
有待改进 , 探索与实践 比较零散 , 研究也还不够深厚 , 没有 形成科学的体系 , 实践教学仅仅作 为一个环节处 于从 属地 位 。因此 , 必须改革 传统的教学模式 , 从法学 教育的实践
性 、职业 性特点出发重新构建新 的实践教学模式——“ 主 导・ 主体”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该教学模式将发挥教师主导 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 的思想体现在教学的全过程中 , 既注 意教师的教 , 又注意学生的学 ; 既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 , 又
实习单位分散实习 ,在 没有老师指导 和监督 的情况 下 , 学
生任意缩短实习时 间, 甚至根本不实 习的情况时有发生 。3 [ 1
【 作者简介】 苏贺新(9 2 )女 , 18 一 , 山东阳谷人 , 黑河学院社会科学系助教 , 法学硕 士源自 研究方 向: 民商法。 ・
1 4・ 0
律职业 道德 。 三、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我 国法 学实践教学 由于受 开展时 间 、 投入 经费 、 实践 场地等 因素的限制 , 存在着下列 问题 : 1 .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 的关 系定 位不清 , 实践环节缺 乏科学的 、 系统的理论作指导。f 国现 阶段的法学教学仍 钱
然是以课堂讲授为 主 , 其他方式 为辅 ; 论教学一 直是法 理

法学学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研究探索

法学学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研究探索

法学学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研究探索法学学科实践教学一直是法学教育中重要的一环,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目前许多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教学内容重复、教学方法单一、实践环节不足等。

探索一种创新的法学学科实践教学模式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放式课堂教学模式开放式课堂教学模式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注重互动和实践的教学模式。

在法学学科实践教学中,可以通过开设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形式,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可以扮演引导者和指导者的角色,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独立学习,提倡学生之间的互助合作。

二、项目式学习模式项目式学习模式是一种将课堂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的教学模式。

在法学学科实践教学中,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法律咨询等活动,让学生在实际问题中学习和探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项目式学习模式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跨学科教学模式跨学科教学模式是一种将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在法学学科实践教学中,可以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等进行交叉融合,开设跨学科课程或研究项目。

通过跨学科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思考能力和跨学科调研能力,提供更广阔的学术视角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国际化教学模式国际化教学模式是一种将国际视野引入教学的模式。

在法学学科实践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国际模拟法庭、国际交流项目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和法律国际化水平。

教师可以通过与国外高校的合作交流,引入国际法学最新发展成果,丰富教学内容和方法。

法学学科实践教学创新模式的研究探索是一项重要课题。

通过开放式课堂教学、项目式学习、跨学科教学和国际化教学等模式的应用,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提供有效途径。

教学者应积极思考并不断探索适合法学学科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以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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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教学实践中教育模式的改革摘要: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全方位的改革,要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教学模式
法学教育模式的确定应与大学生的培养目标相适应。

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美国是纯职业教育并设在研究生阶段,其培养目标是职业律师。

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则是设在本科阶段,实施的是“通识教育”,我国也是如此。

我国高校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而职业品质内在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职业信仰和思维方式,外在地表现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一个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起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素质,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2)法律素质,即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3)人文素质,即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其中外语和计算机是最重要、最普遍的技能。

人际沟通是法律工作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从某种意义说,不能有效地进
行人际沟通的人不可能成为好的法律职业者,甚至无法从事这种职业。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

这种模式不利于大学生素质的提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为现在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较以前宽了许多,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不一定都从事专门的法律工作,有许多会充实到各行各业中去。

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

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

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缺陷与革新的基本思路
综观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其缺陷与不足主要是:其一,法学课程的开设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
为标准,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的很少。

也就是说,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模式。

其二,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是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

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比较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条文的分析必须与事实的认定、人际关系的处理、利益的冲突、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状况相
联系。

其三,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学课程的开设,涉及市场经济、比较法和国际商法的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够,有些课程的内容也急需要改进与充实,与此同时教师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问题。

基于以上存在的缺陷,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革。

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法学教育宗旨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条文的数量以令人震惊的速度不断增加,其修改和变化的速度同样令人目瞪口呆。

倘若要把这些知识都灌输给学生,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

其实,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

如果我们现在只给学生灌输这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在他们毕业后这些知识的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

与其相反,实践性法律课程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
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

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地背几条法律条文。

也就是说,学生学到的是能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公式。

这种实践课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和技能。

它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实践”和“实习”,学生不再是作为旁观者去听、去
看、去跟随,而必须主动去做。

由于这种模式给学生的主动性大,从而使其收获也大。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一种由上向下灌输式的模式,总是力图引导学生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学生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生怕因自己的观点与教师的观点有出入而不能通过考试。

久而久之,学生便习惯于服从教师给予的真理,而不去思考“真理”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和变化性。

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思考而不是主动的思考,习惯于寻找“标准答案”而不会想所谓的“标准答案”并不存在。

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并不追求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相反,它引导学生对案件和问题中的各种变化因素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启发学生的思路。

教师的教案不能随意改变案件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分析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案。

这种模式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大有好处。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灌输的是一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体系,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力图使学生学到各种法律条文之外的实
际知识、能力和技巧。

法律条文的运行并非是真空中的逻辑推导,它涉及到如何与法律运行中的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如何收集、分析、判断和确认事实,如何运用心理学、语言、行为分析的方法以及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分析方法分析法律的实际运行和操作。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提供这种能力、技巧和素质的系统训练,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非常注重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

总而言之,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我国法学教育革新的一个方向,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可以概括为五句话: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优化课程结构;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这无疑对法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是挑战,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

我们正在做的或者将要做的是我们原本不熟悉的东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为此,我们必须先当学生,后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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