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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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浅析生态修复

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浅析生态修复

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浅析生态修复发表时间:2018-07-30T11:52:02.637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8月中作者:王继慧[导读] 环境保护法律问题一直是我国研究问题,本文以生态修复为视角,通过对山西省平朔安太堡煤矿的生态修复实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我国目前生态修复的不足和完善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定位、完善立法、法律责任严格化和改变产业等。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海淀区 100081)摘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一直是我国研究问题,本文以生态修复为视角,通过对山西省平朔安太堡煤矿的生态修复实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我国目前生态修复的不足和完善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定位、完善立法、法律责任严格化和改变产业等。

关键词:生态修复;完善措施;立法措施;法律责任一、生态修复概述与生态修复相似的概念有生态恢复、生态重建、生态改建和生态改良等。

虽然这些概念在具体内涵上有所差别,但都包含了“恢复和发展”的意思,即恢复受到干扰或者损害的生态系统,使其可持续发展并为人类长久持续开发利用。

焦居仁认为,生态修复是指停止人为干扰,解除生态系统所承受的超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自身规律演替,通过其休养生息的漫长过程,使生态系统向自然状态演化[ ]。

吴鹏认为,法律意义上的生态修复是指在人工主导下生态环境破坏方对生态环境本身予以修复,并且对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受损方环境权益以及生存和发展权予以赔偿和补偿的行为。

[ ]综合理解,我认为,生态修复是指人类停止对生态系统的干扰破坏,减轻生态系统的负荷,恢复生态系统的自然状态,在生态系统自身的调节组织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的基础上,辅以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良性帮助,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并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并且生态受益者、损害者要对生态保护者、受损者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了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原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

由此可得出,生态修复的主体是非常广泛的,多元的。

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当代化工研究Modem Chemical Research109 2021•03环境工程城帀环境治理存在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左雨李安(山东省德州学院法学院山东253023)摘耍:城市环境是城市形象的直观反映,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日益意识到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地位,但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公民参与程度不高、城市垃圾产生量不断上涨等困境,影响人们的城市环境体验.面对诸多困境,对策建议的提出尤为重要.通过分析城市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餉困境及对策建议,有助于全面了解我国城市环境治理现状,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向前发展。

关键词:城市环境治理;困境;对策建议中图0类号:X文献标识码:AStudy on the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U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Zuo Yu,Li An(College of Law,Shandong Dezhou University,Shandong,253023)Abstracts Urban environment is an intuitive reflection of t he city image and an important part of t he city.People are increasingly aware of the important p osition of u 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However,in the process of g overnance,there are still some dilemmas,such as low degree of c itizen participation,and rising amount of u rban garbage,which affect p eople's urban environmental experience.Faced with many dilemmas,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put f 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The analysis of t he dilemma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process of u 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s helpful to J ully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u 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n China,thus effectively improving the urban environment and p 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u 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Key words:u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dilemma;countermeasure and suggestion城市环境治理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关于城市环境治理的呼声日益增长。

浅析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浅析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浅析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城市环境治理是指各级政府管理者依据国家和当地环境法律、环境政策和标准,限制人类损害城市环境质量,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环境治理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活动行为的总称。

党的十八大把城市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视为今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保持城市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治污染的能力,使祖国的山是绿莹莹的山,水是清澈碧绿的水,天是晴朗朗的天,让人民群众生活在青山、绿水、蓝天之中。

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城市的政府机关及社会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认识还达不到发达国家的高度。

关键词:城市环境治理;问题;解决对策1当前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主要问题1.1城市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环境治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还面临着更为特殊的国情:拥有庞大的人口,其中低素质的人口和贫困人口比例很大;自然资源基础薄弱,人均占有量十分贫乏,土地、水可供量很少,环境容量狭小;科学技术基础薄弱和国民文化素质与环境意识不高的问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全国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一些城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主要工业物排放达标率还很低等等。

1.2城市环境治理政策不完善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行为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企业则是环境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渠道少。

为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保证行动的正确性,要首先落实法律。

环保法律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授予很大的权力,对社会各界却分配很少权力,尤其缺乏利益激励。

这样的不平衡状态影响了积极性、主动性,更直接减少了本该得到的效果。

环境政策中强制性政策占据了主要地位,而具有激励作用的环境经济政策的应用则很有限。

另外,受中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中国环境政策的某些环保机构缺乏决策与管理能力,执法监督不力不严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好也在意料之内。

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作者:秦兴宇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年第02期[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城市数量越来越多,城市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如何协调环境与城市发展、环境与资源的关系,成为在开发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文章介绍了城市发展中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人类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越来越多,城市的发达程度越来越高,随之城市化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如何建设山川秀美、富裕文明的城市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成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

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便也成为我们在城市开发过程中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

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

本文介绍了城市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环境保护现状《环境保护条例》最主要的内容便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生活环境,这与《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的制定环境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完全一致。

(一)环境保护立法的原则社会快速的发展导致了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这样我们便要结合实际情况,尊重自然规律,在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的同时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从环境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模式。

在城市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更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要将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即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大方面有机统一的战略。

城市发展应更加注意长远利益,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兼顾当代和后代的利益。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郭劲君发布时间:2021-11-02T04:29:45.286Z 来源:《时代建筑》2021年10月上作者:郭劲君[导读] 加强对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力度,不仅在于优化对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的治理,还在于为大众营造一个美好、和谐的生活环境,打造适宜居住的城市空间,为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助力。

郭劲君 140602199209****33摘要:环境保护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

它不仅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经济文化,而且关系到社会组织结构的文明程度和未来的经济发展。

近年来,频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环保理念也逐渐渗透到各行各业的开发建设中。

深入研究城市规划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旨在深入了解各种污染问题,积极探索,寻求科学解决方案。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问题;措施1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环境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必须要对其进行保护,同时要遵循环境的变化与规律,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规划中进行环境保护,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有利条件,如果只对城市进行规划开发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不仅会加剧对环境的破坏,更不利于城市当中各行各业的发展。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必须要运用有效方法预防对环境的破坏,建立优美、干净的城市环境,使人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为经济发展助力,更好地促进城市发展。

2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2.1旧城区规划设计不够合理新时代,人们对城市规划的要求不断提升,而老街规划的首要任务是合理地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当下,我国城市治理仍然存在政府唱“独角戏” 的现象,有些政府部门并没有对传统治理机制进行有效创新,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手段,未能从根本上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城市规划唯有合乎法律规定才能实施,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房地产企业往往怀有侥幸心理,置法律条文于不顾,做出一系列违法行为,导致审批过程出现大量漏洞,引发城市规划危机。

在老街规划中,相关部门没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也没有及时地发现并解决规划问题,以至于后期建设出现失控现象,难以发挥老街的实际优势,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环境保护领域的法规不健全问题及解决方案

环境保护领域的法规不健全问题及解决方案

环境保护领域的法规不健全问题及解决方案引言:环境保护是全球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然而,在环境保护领域,我们还面临着一个困扰已久的问题——法规不健全。

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领域法规不健全的原因,并提出几点解决方案以促进更有效的环境保护。

一、法规不健全存在的问题1. 环境保护缺乏全面性: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覆盖面较窄,难以应对多样化的环境问题。

许多涉及新兴污染物和技术(如塑料微粒污染、电子废弃物处理等)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而这些问题正迅速威胁到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2. 法律强制力不足: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界定责任主体和相关惩罚措施。

造成了企业或个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忽视,导致环境破坏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3. 缺乏监管机构合作:一些国家的环境保护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不够充分,导致监管工作效果不佳。

环保局缺乏权威和执行力,难以有效管理、协调和处罚违法行为。

二、法规不健全的原因1. 制定过程中缺乏科学性:一些环境保护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科学依据和公众参与。

环境问题涉及多领域、多方利益关系复杂,对相关数据和专业知识的需求大。

如果政策制定过程没有充分考虑科学性和公众意见,很容易导致法规不健全。

2. 利益冲突影响立法进程:许多环境污染问题涉及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

在立法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压力或利益集团的干预等原因,一些重要的环境保护法规被推进进度受到拖延或操控,直接影响了法规质量和实施效果。

3. 执法和监管能力不足:环境保护部门在人员、技术和经费等方面的资源投入不足,导致执法效果打折扣。

缺乏充分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执行,使得环境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三、解决方案1. 加强立法过程的科学性和公众参与:在制定环境保护法规时,应重视科学研究成果,并广泛吸纳公众意见。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科学数据支持,对政策进行评估与咨询。

同时,在公众利益相关方(包括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中广泛宣传和征求意见,让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决策中来。

我国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

我国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

我国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关键词: 环境保护国际法气候变化科学发展观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带来了气候变化、资源能源短缺等严重的环境问题。

这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和平发展的种种疑虑。

以1992 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1997 年《京都议定书》为核心的气候变化国际法在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国际法的形式对特定国家的特定污染物排放量作出定量限制。

我国虽然暂时不用承担温室气体限排义务,但未来的履约压力日渐增强。

为了应对未来的挑战、实现和平发展,我国应当在国际层面和国内两个层面上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我国和平发展所涉环境问题及其国际影响———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气候变化、跨界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危险物质激增、资源能源短缺等全球环境问题在我国也陆续出现,有些领域的问题甚至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

可以说,我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演变及其解决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其中,以气候变化问题最为典型。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方式主要是粗放型增长,靠大量投放原材料和能源来实现。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全球化,我国成为世界自然资源消费大国的趋势不可阻挡。

例如,我国消耗石油资源将大幅度增加,而国内石油产量缺口日渐加大,预计2020 年我国将有60 %的原油依靠进口。

这一趋势对全球资源供给带来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

例如,如果我国延续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发展道路,当我国人均汽车占有量和汽油消耗量达到美国的水平时,我国每天将消耗8 000万桶石油,而全球每天只生产6 400万桶石油。

[ 1 ] 以消耗石油资源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的后果就是大量排放各类温室气体。

从总量上看,我国CO2 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

1990 —2001 年,我国CO2 排放量净增8. 23 亿吨,占世界同期增加量的27 %;预计到2020 年,排放量要在2000 年的基础上增加1. 32 倍,这个增量要比全世界在1990 年到2001 年的总排放增量还要大。

当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刘畅1郑超超2

当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刘畅1郑超超2

当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刘畅1 郑超超2发布时间:2023-06-17T11:44:03.208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3年7期作者:刘畅1 郑超超2 [导读] 本文首先阐述了当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分析了对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浙江杭州 310000;2 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00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当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分析了对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对策引言:工业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导致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被极大地压缩。

人类社会想要持续和稳定发展,必须解决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环境的稳定性。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定与时俱进的发展模式,打造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体系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方式。

对影响环境的具体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影响环境治疗的主要因素能够为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完善的和针对性的保护与管理促使提供更多有效参照。

1当前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1工程开发与自然环境存在矛盾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工程项目不仅数量越来越多,而且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随着开发力度的不断增强,使得其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而这样的工程建设,不仅会进一步加剧环境的污染,还会限制其的生态循环。

除此之外,有些地区为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开始对水源区的相关工程进行一系列的开发,而这种人为过多干预的工程开发,不仅不利于保护环境,还会加重其的负担,从而在此基础上产生一系列的污染问题。

1.2生活垃圾缺少规范化处理方式在水源区的范围内,很多居民都居住在河道两岸。

但是由于其在日常的生活中不注重对生活垃圾和废水的及时处理,从而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和破坏,甚至还会影响该地区水源质量。

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一、引言环保作为全球性议题,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中国作为人口稠密、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环保问题愈发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水污染中国的水资源格局极不平衡,南方地区虽然水资源相对充沛,但大量的水污染使得水质下降,水源不断减少。

2. 大气污染中国的大气污染问题长期存在,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到民众的健康。

尤其是在工业化城市,大气污染由于工业排放、车辆尾气等原因日趋恶化。

3. 土地污染中国的土地污染问题多种多样,涵盖了农业、工业、城市、采矿等各个领域。

土地污染问题直接威胁着中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4. 生态系统退化由于人类活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过快,中国的许多生态系统受到了破坏,包括湿地、森林、河流和草原等。

这不仅危害了生态系统本身,还进一步污染了水、土和空气资源。

三、解决方案针对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1.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针对水、大气、土地污染等各方面的问题,中国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污染源头,同时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理措施,从而保护环境。

这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群众共同参与。

2. 推广清洁能源中国需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从而降低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开发新能源技术,同时加大对清洁能源的财政补助。

3. 打造绿色城市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要尽可能避免对自然环境的过度破坏。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采取一系列举措,如合理用地、绿化建设、限制工业发展等,来保护城市环境。

4.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非常重要。

政府部门可以把环保教育纳入学校课堂,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推广环保知识,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四、结论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正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城镇生态化建设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以青岛城镇建设为例

城镇生态化建设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以青岛城镇建设为例
状况 。
青 岛市 属 于 中 国东 部 沿海 地 区 , 近年 来 , 青 岛根 据 当地 资 源 禀赋 积 极 开展 城 镇 化 模 式 探 索 , 业 已形 成 较 有 代 表性 的东 部 城镇 化发 展 模 式 。“ 青岛实施大力发展重点 中心镇的政策 , 坚持 ‘ 三个集 中 ’ , 实现 ‘ 三 化’ 联动 发 展 。 ‘ 三个集中 ’ 即工业 向重 点 中心镇 工 业 园 区集 中 、 农 民 向重 点 中心 镇 和 新 型 社 区集 中 、 土地 向适 度规 模 经 营 集 中 , 在 促进 城 乡 统 筹 发展 的 同时 , 推进 ‘ 三化 ’ 即新 型 工业 化 、 新 型 城镇 化 和农 业 现 代 化
当前 , 青岛市城镇化 已处于快速发展期 , 居全 国领先水平 。随着城镇规模 扩大、 城镇人 口增加 、 城镇 居民消费升级 , 城镇生态系统承载力趋 于超 负荷 状态 , 加 之城镇 化所产生 的生产生活废水 、 废气和垃圾 ,
给原 本 趋 紧 的城 镇 环 境 资源 供 给 带来 了更 大 压 力 。倡 导 绿 色 文 明 、 推广绿色 生活方式 、 营 造 绿 色 城 市 环 境, 加 快城 镇 建 设 的 生 态化 转 型 , 注 重 环 境 承载 力 限度 内积 极 稳 妥 盼 陕速 城镇 化 道 路 , 已成 为 青 岛 城镇 发 展 的优 先 选 择 。法 律 规 制作 用 的有 效发 挥 , 决 定 着 城 镇 建 设 的 良性 发 展 和 资 源 环 境 的持 续 供 给 , 决 定 着 城 镇 建 设 目标 的最 终 实 现 。只 有 借 助制 度 规 范 的强 制 力 , 才 能避 免 城 镇 建 设 的 冒进 , 从 而确 保 环 境 资 源

根据 山东 省城市化质量监 测评价体 系 , 城镇化质量评 价指标包括六 项 , 即: 人1 3 与就业指数 、 经 济发展指数 、 城市建设 指数 、 社会 发

城市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法律

城市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法律

城市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法律城市环境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任务,旨在维护城市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法律框架提供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以推动城市对环境问题的治理和保护措施的落实。

一、城市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城市环境保护法是城市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法律根基。

这项法律规定了城市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主要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城市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和城市环境质量的提升。

二、城市环境治理的法律措施城市环境治理主要通过以下法律措施来实施:1. 垃圾处理:根据城市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城市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设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这些法律措施旨在解决城市垃圾处理不当带来的环境问题,促使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

2. 污染治理:城市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各种污染源的治理措施,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

相关法律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严格履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控制。

3. 绿化建设:城市环境保护法要求城市建设应当注重绿化工作,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考虑到绿化的需求,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绿化施工。

三、生态保护的法律措施生态保护是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生态保护措施:1. 自然保护区建设:城市环境保护法要求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管理和保护措施,以确保其有效运行。

2. 生态修复和保护: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法律框架要求对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了对受污染的水体、受破坏的植被等进行修复和保护的措施,以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

3. 野生动植物保护:城市环境保护法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供了一系列法律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自人类工业化以来,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日益加剧,世界各国也纷纷出台各种环境保护法律,以控制环境破坏的规模。

但是,在实践中,法律的执行力度还是不足,环境保护的问题依然很严峻。

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在不同的国家,环境法律的制度和形式多样。

例如,在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而每个州也有各自的环保法规;在中国,国家和地方政府都颁布了很多环保法规。

法律条文的制定越来越严格,但是实际执行中,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与法律的刑罚措施和赔偿制度相关的问题最为突出。

二、刑罚措施和环境保护刑罚措施是使用最广泛的环保法律工具之一。

根据不同的国家法律制度,对环境污染者的刑罚措施不尽相同。

在美国等一些国家中,环境污染犯罪者可能被判处监禁,并处以高额罚款。

在中国,对环境污染者的刑罚措施也不断加强,但是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处理成本高,受到调查机构与法院注意力不足的局限,执行力度仍有待提高。

刑罚措施的存在对环境保护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刑罚措施在环保问题上的局限性。

例如,由于行政机关的监管不力,环境问题往往存在已久,污染的后果也难以及时得到惩治。

三、赔偿制度和环境保护当前,环境污染对个人健康和经济利益的影响越来越大。

如果没有有效的赔偿制度,环境污染者很可能会通过赔偿而逃脱处罚,或者因为没有赔偿制度而不被追究。

因此,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赔偿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在中国,环境赔偿制度的建立也在加速推进中。

目前,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公开审理的透明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然而,环境赔偿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还需要制订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环境监管和法律风险随着环境保护法律的逐渐严格,企业和组织更容易面临环境法律风险。

如何有效地应对环境风险,成为企业和组织必须面对的挑战。

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

展要 求的省 级行 政 区域 。它 的 主要 标 志是 , 生 态环境 良好 并且 不断趋 向更 高水平 的平 衡 ; 自 然 资源 得到 合理 的保护
和 利用 ; 以生 态或 绿 色经 济 为特 色 的经 济高 度 发展 , 结构
合理, 总 体竞 争力强 ; 市 中心和 乡村环境 优美 , 人 民生 活水
黑 龙江省生态 城市应该 向着健康 、 协调 和可持续 发展 。
它 的本质 在 于对 生态 平衡 的追求 , 单 纯 的经 济发 展 、 单纯 的 自然保护 或单纯 的社 会和谐 , 并非 生态 城市 发展 的合理
目标 。 二、 黑龙江省 生态 城市建设 的法律 问题 及不足
( 一) 黑龙 江 省 生 态城 市思 想认 识和 生 态法 制观 念 的缺 乏
生态省建 设试 点省 , 黑龙江 省在行 动上 更关 生注 态城 市建
关键 词 : 黑 龙 江省 ; 生 态城 市 ; 法 律 制度 : 完善 对 策 中图分类号 : 1 ) 9 1 2 . 6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l 0 0 5 — 9 I 3 X( 2 0 I 3 ) 0 i 一 0 0 2 6 — 0 2
平 全面 进人 富 裕 阶段 ,环 境污 染得 到 根本 控 制和 基本 消
除 。它是建 立在 现代科 学技 术基 础上 的社会 、 经济 与生态
环境协 调发展 的文明 、 舒适 的 ‘ 理想城 市 ’ 。

仅限于行政处罚约束 , 很少用到奖励激励, 并且缺少生
三、 国外生 态城 市建设 的法律法规 的借鉴及 启示 日本城市 生态化建设 立法进程 。 日本 的环境 问题 主要
调 尊重和 保护 环境 , 强 调人类 在改 造 自然 的同时必 须尊 重 和爱 护 自 然, 而不 能随心所 欲 , 为所 欲为 。

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

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包玉华宋娟来源:《北方经贸》2013年第01期摘要:通过对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问题进行分析,2000年黑龙江省正式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

通过十年时间,指出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当前生态城市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而寻求完善生态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出路,同时结合国内外建设生态城市的成功实践及经验,通过对我省生态城市建设立法上的缺陷的分析,探讨建设生态城市的方法并提出完善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构建文明、和谐的黑龙江省,从而争做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关键词:黑龙江省;生态城市;法律制度;完善对策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3)01-0026-02一、黑龙江省生态城市概述黑龙江省生态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城市,而是一个与省内各大城市和周边的农村相关区域紧密相连的城市,是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级行政区域。

它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并且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以生态或绿色经济为特色的经济高度发展,结构合理,总体竞争力强;市中心和乡村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进入富裕阶段,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控制和基本消除。

它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文明、舒适的…理想城市‟。

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应该向着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它的本质在于对生态平衡的追求,单纯的经济发展、单纯的自然保护或单纯的社会和谐,并非生态城市发展的合理目标。

二、黑龙江省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问题及不足(一)黑龙江省生态城市思想认识和生态法制观念的缺乏一是思想认识的缺陷。

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一味的追求效率和高速,农业和工业建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已经不能顺应时代潮流,人们在思想意识上缺乏建设生态文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些行政机关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工作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民众认为生态城市建设是政府的职责与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意识就会使整个社会现状距离和谐的生态社会较远,所以转变思想认识,将生态文明融入到科学发展观,,即生态文明突出生态的重要,强调尊重和保护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我国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我国是一个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大国,但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也接踵而至,国家生态破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为了应对环境问题,我们需要开展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一、环境保护问题1.大气污染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工业生产的发展,我国大气污染日趋严重,尤其是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导致空气质量严重下降,PM2.5、PM1.0、臭氧等污染物浓度不断攀升。

2.水污染我国水资源丰富,但由于近年来对水资源管理不当、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的不合理处理方式等问题,导致我国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小城镇地区水资源污染情况尤为严重。

3.土地沙漠化我国土地面积较大,但近年来,由于过度开发、土地过度流转和人类活动过于频繁等原因,土地开始出现退化现象,沙漠化问题严重。

4.垃圾处理问题据调查,我国城市每天产生的城市垃圾量达到了200万吨,如何有效处理这些垃圾,成了一种难题。

工业固废的处理也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二、对策1.实行“绿色制造”,降低工业污染制定严格的工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对环保设施不齐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同时,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集中、安全、无害处理。

培养制造业、尤其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减少传统产业的污染,加快实现由大气污染为主的污染形势向大气、水、土壤污染并存的阶段转化。

2.构建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管理建立全国领导核心、跨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促进环保组织地方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启动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机制,以推进“碳交易”为代表的绿色金融方法,引导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3.加强水污染治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传导,提供城市水污染控制解决方案。

调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格局,优化水资源配套辅助设施,从源头上控制水污染。

4.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继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

关于城乡环境公平法律问题研究

关于城乡环境公平法律问题研究

环 境公平 的概 念最 早起源 于美 国二 十世 纪八 十年代 的环 境 运动 。 法律层面 上讲 , 从 环境 公平是 指所有 主体 在环境 资源 的利 用、 保护 以及 环境破坏 性后果 的承受和 治理上都 应享有 同等的权 利, 承担 同等 的义 务。 内容上看 , 从 环境 公平包括 环境权利 公平0 、 环 境机 会公平0 环境 分配 公平0 环境 人道主 义公 平0 、 和 等几 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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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环境公平法律问题研究
李 素 华
摘 要 近年来, 在城市环境的 日益改善的同时, 农村的环境却 日 趋恶化。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正在遭受越来越严 重的威胁 。城 乡之 间 的环境 不公 现状 已经 成为 阻碍城 乡协调发展 的 重大障碍 , 通 过 完善 现有 环境保 护 法律 , 制污 染 如何 遏
宪法中确 定环境 权或涉 及环境权 的 内容, 使环境权 成为一种新 的 权 利 。作为~ 种新 型 的人权 ,环 境权 关系 到每个 公 民的切身利 益 , 中蕴 含 了环 境 公平 的理念 。从根 本上讲 , 其 只有保 证了作 为 随着城 市工业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和城 市环 境治 理工 作的大 力 基本 人权 的环境 权的 平等享 有 , 境 公平才有 源可溯 。 环

由城 市向农村 转移 , 实现城 乡环境 公 平是今后 环境保 护立 法需要 关注 的 问题 。
关键 词 城 乡环境 环境公 平 环境 保护法
中 图分 类号 : 9 0 D2. 4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0 909 (09I-8-1 10.522 0)1 0 2 0
( ) 四 完善公 众参 与制度
开展 , 大批落后 的 、 染严重 的企业 和工 业生产 设施 陆续迁往 郊 污 区和农村 。据 国土资源 部调 查,目前 全 国受污染 的耕地 约有 1 . 5 亿亩 ( 基本 上来 自工 业污染 )污水 灌溉污染 耕地 3 5 万亩 , , 20 固体 废弃物堆 存 占地 和毁 田 2 0万亩 ,合 汁约 占中国耕 地总 面积 的 0 11 /0以上 。 全国每年 因重 金属污 染 的粮食 , 达到 1 0 万 吨 , 就 20 直 接经济损 失超过 2 0 0 亿元 。我 国城 市的环 境 , 从某种 程度上 说 , 是 以牺牲 农村 的环境 为代价 的 。而 生活在广 大 农村地 区 的农 民 是环 境破坏 的直 接受害者 , 他们 的身体健康 正受到 日益严 重的环 境恶 化的威胁 。 ( ) 二 垃圾 下 乡, 重 污染农村 生活 环境 严 随着我 国城 市化进 程 的J速 , 市土用 地 日益紧张 , J 城 u 城市垃 圾和废 弃物 堆放地和掩 埋场 大都 殴在 郊区或 农村 , 就出现 了城 这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高 功能 区无影 响或 影 响少 的地方 。 环境 功能区划 是城市 布局在环 境方 面 的表述 , 体现 了城市布 局在环境 方面 的要求 。 环境功 能区划 , 从 环境 特 征或环 境容量 与经济 、 社会活动 相和谐 出发 , 规 划城市 环境功 能区 , 协 调环境 与经济 、 人的关 系。 按 照高功 能区高标 准保护 、 低功 能区低标 准 保护 的原则 , 环境 功 能区划 为确 定不 同功 能 的环 境 目标 、 制定 详细 环 境规划 和实施环 境管 理提供 依据 。 2 - 3城 市环境基 础设施 建设 城市 基础设施 是城 市赖 以生存和发 展的基础 。 一个 现代化 的城 市 没 有现代 化的城 市基础 设施 , 一 日都无 法运营 。 城市环 境基础 设施 , 是 指 与环境保 护密切 相关 的基础设 施 ,是城 市保护 环境 的重要手段 , 如 城 市供气 系统 、 集 中供热 、 集中城 市污水 处理厂及 污水截 留管 网, 垃圾 收集 、 运输 及无害 化处理 设施绿化 等等 。 2 . 4 环境 保护 与优 化产 业结构 当前 我国正处 于产业 结构 战略性调 整时期 , 经济发 展必然对 环境 有 一定 的压力 , 不 同产业 结构 的环 境压 力有很大 的差异 。第二产业 的 发展, 特 别是 能源 、 化工 、 原材 料等 重污 染行 业 的发展 , 对环 境 的潜在 压 力大 , 第 三产业 和高 新技术产 业 以及 清洁生产 对环 境的潜在 压力要 小得多 , 产 业结 构决定 了环境保 护难 易的程度 。 2 . 5污 染物总 量控制 污 染物 总量 控制 要将 污染 物 总量—— 环境 质量— —项 目 —— 投 资四个 环节有 机地 联系起 来 , 具体来 讲 , 是 以空气 和水 环境 的质 量为 目标 , 控 制各类 污 染源 的污染物 排放 总 量, 将 治理 措施 落实 到具 体 的 项 目上 , 具体 的项 目还要 进行 技术 经济 核算 , 列 出经 费需求 和规 划 的 筹 资渠道 , 进行可 行性分 析 。

城市环境管理问题研究2

城市环境管理问题研究2

城市环境管理问题研究2近些年我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城市环境的重要性,并加大城市环境管理力度,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中依然存在了很多问题,例如意识不够、缺少完善制度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所以必须要深入研究和分析问题,并进行积极的改变,由此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才能更好的进行。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城市生态与环境形势日益严峻。

如不采取综合而有效的控制措施,污染负荷将突破生态与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城市生态与环境问题随时会恶性爆发,并可能出现难以逆转的生态与环境灾难,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大障碍,甚至严重影响全球环境并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我国的城市环境管理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突出。

如果解决好这些问题,成为加快城市化发展,建立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重要前提条件。

公众参与城市环境管理在国外早已兴起,在国内也已经有一定的发展基础,引入公众参与是解决城市环境管理问题的具有重要意义,是解决城市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从公众参与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理入手,指出公众参与城市环境管理具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管理决策的正确性,有利于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利于降低城市环境管理成本、有利于对城市环境管理行政行为的加强监督、有利于疏导城市环境保护的实质是实现对城市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由于相关制度安排的缺陷,现存社会经济体系对城市环境资源的配置出现了低效率,城市环境问题随之产生.。

城市环境保护应从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两方面入手。

积极倡导经济增长优先向环境可持续优先的转变,推进建立环境成本核算制度、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开放环境建设市场、培育环保产业。

法学角度下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角度下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角度下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而环境法律问题也成为亟待解决的焦点。

从法学角度出发,本文将就环境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探讨相关法律的现状、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环境法律的现状环境法律,作为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的重要法律体系,在国际、国内层面都得到广泛重视。

我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核心立法,其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此外,各地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条例和行政法规,以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

然而,当前环境法律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环境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行为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其次,环境法律的制定和解释存在滞后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复杂化,现有的环境法律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

再次,环境法律的执法难度较大。

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相关行为的隐蔽性,环境法律的执法常常面临困难。

二、环境法律问题的挑战环境法律问题存在一系列挑战,其中之一是国际合作的制度性障碍。

环境问题不仅是国内问题,更是全球性的挑战。

因此,各国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环境挑战。

然而,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利益差异导致国际合作存在障碍,进而影响环境法律问题的解决。

另一个挑战是环境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

经济发展是国家的重要发展目标,但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常常忽视了环境保护。

环境法律需要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同时,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使得环境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更加复杂。

此外,环境法律问题还面临公众参与、证据收集等方面的挑战。

三、解决环境法律问题的对策为了解决环境法律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加强环境法律的执行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其次,完善环境法律制定机制。

应加强对环境问题的调研和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环境法律,以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

再次,加强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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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城市数量越来越多,城市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如何协调环境与城市发展、环境与资源的关系,成为在开发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文章介绍了城市发展中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人类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越来越多,城市的发达程度越来越高,随之城市化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如何建设山川秀美、富裕文明的城市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成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

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便也成为我们在城市开发过程中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

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

本文介绍了城市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环境保护现状《环境保护条例》最主要的内容便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生活环境,这与《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的制定环境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完全一致。

(一)环境保护立法的原则社会快速的发展导致了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这样我们便要结合实际情况,尊重自然规律,在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的同时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从环境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模式。

在城市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更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要将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即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大方面有机统一的战略。

城市发展应更加注意长远利益,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兼顾当代和后代的利益。

2.坚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也在不断的发展,这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大气污染、水资源的短缺和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等一系列的问题都出现了。

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合理建设,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

无污染的项目我们要大力开发,支持建设;有污染但是可以治理的,我们要积极治理;污染严重但是又无法治理的项目,我们要严禁建设。

只有这样我们的资源才不会枯竭,我们的后代儿孙才有饭吃、有衣穿,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

(二)当今现状1.城市污染严重,环境恶化在各地区城市发展的同时,工业污染正一步步地影响着城市的发展。

大规模的工业生产产生了数以万吨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难以降解的复杂化学物质,它们污染大气、污浊河流、腐蚀土壤,影响着人们的健康。

美丽的城市与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绿油油的草地离我们越来越远。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过度密集的人口也制造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单靠简单的焚烧、填埋已不可能处理堆积如山的废物,这些得不到处理的生活垃圾,正一步步威胁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也时刻污染着我们的环境。

2.人类破坏无度,自然资源匮乏我们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就像自然环境中的水、空气、阳光一样重要,是润泽社会肌体的重要力量,积极温养,能够相互促进提高,消极毁损,则会日趋恶化。

社会生态的恶化会促使社会矛盾的发生,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腐蚀整个社会。

为了满足城市人口不断膨胀的物质需求,工业生产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资源需求量大幅增加,一批新兴产业如采掘业、挖掘业、捕捞业迅猛发展。

①成片的原始森林一夜之间被砍伐殆尽,成群的野生动物顷刻间变成了人们饭桌上的美食,美丽的牧场、绿油油的庄稼地也变为了一幢幢高楼,一家家别墅,自然资源以惊人的速度淹没在嘈杂的城市之中。

3.污染源多样化生产力的进步,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使城市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源也随着新技术的开发变得越来越多:电磁污染、废旧光盘污染、信息污染,不胜枚举,有些污染源不仅污染性、破坏性极强,而且很难清除,如放射性固体废物,城市环境压力与日俱增。

②二、城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但是,城市环境保护立法中却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立法虽然在不断增多,但环境管理体制的立法却相对滞后,需加以健全和完善。

这些问题主要有:(一)环境立法存在立法的滞后性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改革开放以来,环境立法应该与各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地方环境立法的最终目的。

然而,目前,为解决工业生产造成污染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出台的比较多,而对生活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地方性环境法规来规范。

因此,我们的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着立法的滞后性。

(二)重生产轻治理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之一是“谁污染谁治理”,是环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可是有的企业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缴纳了排污费,只管生产经营,对治理污染可以不闻不问。

他们认为这是政府和环保部门的事,与本企业没有关系,因此不采用有效方法治理污染。

有的企业排污达标期限一拖再拖,这增加了控制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难度。

还有的企业,明明知道所排放的废水废气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们身体健康,但是为了谋取利润,在生产经营上舍得花钱,却不舍得花钱治理污染,使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大气中,严重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威胁着我们的健康。

(三)民众环保意识较薄弱民众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必要力量,没有民众的参与,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不可能完成的。

而我们的民众环保意识却相对薄弱。

人们一方面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的事,是社会的事,是企业的事,不关己事,高高挂起。

另一方面,民众放纵自身行为,如电池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不分袋放置等。

三、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一)完善立法并科学规划1.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完善立法为了人类很好地生存,为了我们的后辈儿孙,我们要将资源、环境放在与城市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完善环境保护法的同时,制定各级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需求,按照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目标,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以完善立法。

2.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

我们根据科学规律,要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特征、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对未来资源与环境进行评估,对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程度进行研究并科学规划。

对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其他污染防治要进行专项重点规划,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及生态结构的专项规划,建立城市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城市资源。

对于重点项目要重点建设,减少污染,合理利用。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加强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是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形成群众、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内部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渠道的、多层次的监管机制,使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对于可能造成区域性和长期性严重生态破坏和影响的项目,要严格禁止开发建设;对造成局部和短期生态影响的项目,要做到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与资源开发、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真正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

③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实行有奖举报,积极鼓励群众监督;对重大环境事务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会制度,邀请公众参与决策,并将结果向社会通报;规范环保投诉热线,畅通举报途径。

(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提高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历史责任感。

继续加大环保、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重大决策和方针。

建立和完善环保工作公众参与机制。

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自发的形式对环境保护知识了解,并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

这样环保为人人,人人为环保,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四)强化环境执法管理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想很有效地保护城市自然资源,我们也要不断提高各级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环保技能,调动环保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文明执法,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有关的环境管理制度,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环境管理制度。

城市环境问题在城市化的不同发展阶段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威胁着城市环境安全,唯有充分尊重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并通过更新观念、科学规划的方式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其中的积极因素,坚持从长远出发,谋长远利益,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乃至消除城市环境问题,创造一个让居民感到自豪的高质量的城市环境。

[注释]①②孟庆瑜,刘茜,张超.城市化与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9(7).③王明.山西省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山西:山西大学,2010.[参考文献][1]云磊.内蒙古能源开发所涉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华北电力大学,2011.[2]孟庆瑜,刘茜,张超.城市化与城市环境保护[J].法律问题探析法制与社会,2009(7).[3]王明.山西省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山西:山西大学,2010.[4]施文正.草原环境的法律保护[M].内蒙古: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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