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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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城市数量越来越多,城市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如何协调环境与城市发展、环境与资源的关系,成为在开发中非常重要的问题。文章介绍了城市发展中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人类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越来越多,城市的发达程度越来越高,随之城市化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如何建设山川秀美、富裕文明的城市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成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便也成为我们在城市开发过程中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本文介绍了城市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环境保护现状
《环境保护条例》最主要的内容便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生活环境,这与《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的制定环境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完全一致。
(一)环境保护立法的原则
社会快速的发展导致了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这样我们便要结合实际情况,尊重自然规律,在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的同时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从环境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模式。在城市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更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我们要将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即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大方面有机统一的战略。城市发展应更加注意长远利益,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兼顾当代和后代的利益。
2.坚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也在不断的发展,这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大气污染、水资源的短缺和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等一系列
的问题都出现了。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合理建设,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无污染的项目我们要大力开发,支持建设;有污染但是可以治理的,我们要积极治理;污染严重但是又无法治理的项目,我们要严禁建设。只有这样我们的资源才不会枯竭,我们的后代儿孙才有饭吃、有衣穿,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
(二)当今现状
1.城市污染严重,环境恶化
在各地区城市发展的同时,工业污染正一步步地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大规模的工业生产产生了数以万吨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难以降解的复杂化学物质,它们污染大气、污浊河流、腐蚀土壤,影响着人们的健康。美丽的城市与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绿油油的草地离我们越来越远。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过度密集的人口也制造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单靠简单的焚烧、填埋已不可能处理堆积如山的废物,这些得不到处理的生活垃圾,正一步步威胁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也时刻污染着我们的环境。
2.人类破坏无度,自然资源匮乏
我们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就像自然环境中的水、空气、阳光一样重要,是润泽社会肌体的重要力量,积极温养,能够相互促进提高,消极毁损,则会日趋恶化。社会生态的恶化会促使社会矛盾的发生,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腐蚀整个社会。为了满足城市人口不断膨胀的物质需求,工业生产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资源需求量大幅增加,一批新兴产业如采掘业、挖掘业、捕捞业迅猛发展。①成片的原始森林一夜之间被砍伐殆尽,成群的野生动物顷刻间变成了人们饭桌上的美食,美丽的牧场、绿油油的庄稼地也变为了一幢幢高楼,一家家别墅,自然资源以惊人的速度淹没在嘈杂的城市之中。
3.污染源多样化
生产力的进步,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使城市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源也随着新技术的开发变得越来越多:电磁污染、废旧光盘污染、信息污染,不胜枚举,有些污染源不仅污染性、破坏性极强,而且很难清除,如放射性固体废物,城市环境压力与日俱增。②
二、城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城市环境保护立法中却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立法虽然在不断增多,但环境管理体制的立法却相对滞后,需加以健全和完善。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环境立法存在立法的滞后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环境立法应该与各地方经
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地方环境立法的最终目的。然而,目前,为解决工业生产造成污染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出台的比较多,而对生活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地方性环境法规来规范。因此,我们的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着立法的滞后性。
(二)重生产轻治理
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之一是“谁污染谁治理”,是环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是有的企业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缴纳了排污费,只管生产经营,对治理污染可以不闻不问。他们认为这是政府和环保部门的事,与本企业没有关系,因此不采用有效方法治理污染。有的企业排污达标期限一拖再拖,这增加了控制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难度。还有的企业,明明知道所排放的废水废气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们身体健康,但是为了谋取利润,在生产经营上舍得花钱,却不舍得花钱治理污染,使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大气中,严重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威胁着我们的健康。
(三)民众环保意识较薄弱
民众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必要力量,没有民众的参与,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不可能完成的。而我们的民众环保意识却相对薄弱。人们一方面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的事,是社会的事,是企业的事,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另一方面,民众放纵自身行为,如电池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不分袋放置等。三、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立法并科学规划
1.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完善立法
为了人类很好地生存,为了我们的后辈儿孙,我们要将资源、环境放在与城市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完善环境保护法的同时,制定各级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需求,按照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目标,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以完善立法。
2.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
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我们根据科学规律,要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特征、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对未来资源与环境进行评估,对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程度进行研究并科学规划。对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其他污染防治要进行专项重点规划,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及生态结构的专项规划,建立城市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城市资源。对于重点项目要重点建设,减少污染,合理利用。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