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选题(共20题):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不属于证据的法律特征。

A.关联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真实性

2.按照证据的来源进行划分,证据可分为()。

A.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B.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D.本证和反证

3.()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或者法官自行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的活动。

A.认证

B.质证

C.辩证

D.实证

4.税务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属于以下哪一种证明对象:

A.实体性事实

B.程序性事实

C.免证事实

D.合法性事实

5.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6.下列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的是()。

A.物证、书证

B.实物证据

C.言词证据

D.传来证据

7.按照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

A.本证与反证

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稽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A.视听资料

B.证人证言

C.当事人的陈述

D.被告人的供述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发票鉴定结论

10.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

A.物证

B.书证

C.勘验笔录

D.检查笔录

11.下列哪种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运用()。

A.用座谈会形式收集的证言

B.用威胁的方式取得的证言

C.询问笔录没有被询问人的签名

D.在法庭上经过质证后的证人证言

1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下列物品,错误的是()

A.证明该物证的照片

B.证明该物证的录像

C.根据原物制作的复制品

D.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13.下面关于证明效力错误的是()

A.国家机关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B.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D.视听资料优于鉴定材料

14.根据证据的()要求,在税务违法案件检查过程中,调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A.关联性

B.合法性

C.真实性

D.准确性

15.伪造、变造的发票属于()。

A.物证

B.书证

C.鉴定结论

D.勘验笔录

16.在缺乏完整的书证、物证、当事人又拒不合作的情形下,()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A.鉴定结论

B.证人证言

C.视听材料

D.现场检查笔录

17.下列()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A.未成年人

B.成年人

C.儿童

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18.在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案件中,下列有关证据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律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B.原告无需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C.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当依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的除外

D.应由原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19.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

A.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B.不能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C.由法庭强制被告提供

D.由原告申请法庭要求被告提供

20.下列各项不能作为行政诉讼证据的是()。

A.县公安局作出罚款决定前对行政案件证人向某所作的询问笔录

B.县公安局作出罚款决定前对行政案件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C.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D.人民法院立案后行政机关自行向证人取证所作的笔录

二、多选题:

1.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可分为:

A.取证规则

B.实证原则

C.举证规则

D.质证规则

E.认证规则

2.税务行政执法证据中,应予排除的证据有:

A.非法证据

B.漠视行政程序的证据

C.违反“先取证、后裁决”原则的证据

D.不真实或真实难辩的证据

E.和解调解中对案件事实认可的证据

3.物证的根本特征包括()。

A.以属性等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B.以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

C.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D.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E.均作为直接证据

4.税务行政执法证据规则与税务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和税务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A.性质不同

B.目的不同

C.调整的阶段不同

D.调整的对象不同

E.规则的内容有所不同

5.稽查人员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可以依法采用()方法,取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A.记录

B.录音

C.复制

D.询问

E.偷拍

6.下列选项中,属于书证的有:

A.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登记有关的企业章程、申请登记表等资料

B.伪造、变造、非法制造发票、证件的监制章、防伪工具、纸张等

C.销货日记、信誉卡、发票、发票领购簿、付款证明、会计报表及其他有

关资料等

D.偷税中的假账簿、假票据、假合同、假发票的对应物

E.经济合同或者协议、劳动合同、工资单、投资证明等

7.以下哪些证据因不符合证据认定要求,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能作为依据,应予排除。

A.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B.当事人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它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以

认可的证据的复印件或复制品

C.和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作出的让步,以及最终和解、调解方案涉及到

当事人的权利处分行为

D.以威胁、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E.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下列证据中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

A.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证言

B.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材料

C.证据被改动,当事人不予认可的

D.与被查对象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查对象不利的证言

E.能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或复制品

9.下列鉴定结论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有()。

A.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C.鉴定结论错误

D.鉴定结论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E.鉴定的检材来源不合法

10.证据真实性审查包括()等内容的审核。

A.证据形成的原因

B.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C.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D.提供证据的人或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

E.证据显示内容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内在的、必然的、因果联系

三、判断题

1.税务行政执法证据规则是指在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证据、采用证据、核实证据、运用证据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T

2.对于纳税人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提供的、税务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这类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用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

为的违法性。F

3.从证据证明效力来说,其它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F

4.国家机关以及其它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其证据效优于其它书证。T

5.税务行政活动中证明责任分配的—般原则是:主张权利应对权利根据的事实负证明责任,对方对权利妨碍的事实或权利消灭的事实负证明责任。T

6.在涉嫌税务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理过程中,纳税人有证明自己无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轻微的权利,没有主动证明自己有违法行为的义务,但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取证,在税务机关调查询问时应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T

7.对行政处罚对象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的证明责任,除法律明文规定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之外,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即行政处罚对象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就推定其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行政处罚主体不需证明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T

8.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情节事实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证明对象,对该部分事实应当由行政处罚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F

9.在税务行政执法阶段,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通过质疑、质问、说明、解释、咨询、辩驳等方法,对双方提交的各种证据进行审查以确认其效力的活动。F

10.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对实体性事实,被申请人承担提交证据的责任,并与申请人分别承担证明责任。T

四、简答题(附答案)

1.简述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三大属性。

2.从立法角度来看,税务行政执法证据分为哪几种?

3.简述税务行政执法证据中的补强证据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4.证明对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5.依法收集证据的要求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6.简述税务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三大原则。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选题(共20题):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不属于证据的法律特征。 A.关联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真实性 2.按照证据的来源进行划分,证据可分为()。 A.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B.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D.本证和反证 3.()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或者法官自行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的活动。 A.认证 B.质证 C.辩证 D.实证 4.税务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属于以下哪一种证明对象: A.实体性事实 B.程序性事实 C.免证事实 D.合法性事实 5.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6.下列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的是()。 A.物证、书证 B.实物证据 C.言词证据 D.传来证据 7.按照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 A.本证与反证 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D.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稽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A.视听资料 B.证人证言 C.当事人的陈述 D.被告人的供述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发票鉴定结论 10.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 A.物证 B.书证 C.勘验笔录 D.检查笔录 11.下列哪种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运用()。 A.用座谈会形式收集的证言 B.用威胁的方式取得的证言 C.询问笔录没有被询问人的签名 D.在法庭上经过质证后的证人证言 1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下列物品,错误的是() A.证明该物证的照片 B.证明该物证的录像 C.根据原物制作的复制品 D.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13.下面关于证明效力错误的是() A.国家机关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B.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C.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D.视听资料优于鉴定材料 14.根据证据的()要求,在税务违法案件检查过程中,调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A.关联性 B.合法性 C.真实性 D.准确性 15.伪造、变造的发票属于()。 A.物证 B.书证 C.鉴定结论 D.勘验笔录 16.在缺乏完整的书证、物证、当事人又拒不合作的情形下,()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A.鉴定结论 B.证人证言 C.视听材料 D.现场检查笔录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意见。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在实践中,行政执法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了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申戒等,并且在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因为执法的类型有所不同,所以具体执行的内容也会有所差别。但是,无论是怎样的执法类型或执法内容,都需要证据予以证明,需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那么,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行政执法的含义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 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二、行政执法证据种类 因为行政执法仍然属于行政法律的范畴,需要遵循行政法的规定,所以,行政执法的证据种类与行政法律的规定一致。下面,就来看一看有哪些行政执法证据种类。 1、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 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3、视听材料。 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4、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 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主讲老师:王越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57号下发了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税务稽查的“宪法”,作为纳税人,如果不了解该规程,显然成不了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二、税务稽查内部机构设置 规程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实践当中各地稽查局也并不一定严格实行“四分离”,但选案、检查、审理必须分离。 三、稽查分类 1.日常稽查要事先通知被查对象。 2.专项稽查是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别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专门税务检查。 3.专案稽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包括对举报、转办、交办等案件的稽查。 四、选案环节 1.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2.举报案件的选案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1)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2)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3)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对举报案件分门别类做出处理,杜绝有举报必稽查的传统作法。 3.规程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规则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环境行政处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收集证据的总体要求 (一)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有充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尽量避免形成孤证。所收集的证据,应运用逻辑推理和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 (二)坚持“先取证后决定”的原则,所有证据的收集必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完成。 (三)证据的取得应具有合法性,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 (四)所有证据应当尽可能是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收集的书证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五)所有制作的调查笔录等书证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尽量做到无涂改、无错别字。 二、几种重要证据的制作要求

(一)调查笔录 1.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调查笔录分两种: (1)执法人员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有关设施、仪器装备等检查所作的,用于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的书面记录,如现场监察记录、现场勘验记录等(以下简称现场监察记录); (2)执法人员为查清案情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时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 2.制作调查笔录时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要求主体合法、形式合法、方法合法、程序合法。 a.调查人应为两人以上,并都应在调查笔录中签字。调查笔录中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的内容记载。 b.调查笔录应交当事人阅读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并由当事人在每页调查笔录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在笔录中说明,有第三人在场的可由第三人签名。一般有阅读能力的当事人应要求其在调查询问笔录末尾注明“以上我看过,记录属实”,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则应该注明“以上我听过,记录属实”的字样。现场监察记录当事人除签名外还应有表明态度的语句。 c.调查询问笔录中不能有空行。 d.现场采样的,应在现场监察记录中详细记载采样的时间,采样口名称、生产情况、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固定剂添加情况、排污去向等采样要素,并写明“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采取水样N份”。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在缺乏完整的书证、物证、当事人又拒不合作的情形下,()能够帮助税务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A、鉴定结论 B、证人证言 C、视听材料 D、现场检查笔录 2、下列()不属于稽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A、视听资料 B、证人证言 C、当事人的陈述 D、被告人的供述 3、根据证据的()要求,在税务违法案件检查过程中,调取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A、关联性 B、合法性 C、真实性 D、准确性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发票鉴定结论

5、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是()。 A、物证 B、书证 C、勘验笔录 D、检查笔录 6、伪造、变造的发票属于()。 A、物证 B、书证 C、鉴定结论 D、非证据 7、《调查(询问)笔录》正文部分采用()形式。 A、问答 B、设问 C、自述 D、自问 8、税务稽查中调取被查对象以前年度帐簿及有关资料时应经()批准,填写《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清单》进行调取,并在()内完整退还被查对象。 A.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3个月 B.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或地州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长;3个月 C.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个月;

D.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或地州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长;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个月; 二、多选题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具有()三个特征。 A、关联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真实性 2、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的审查主要有()方面。 A、动机与目的 B、内容 C、与其它证据的关系 D、重证据不轻信 3、稽查人员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可以依法采用()方法,取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A、记录 B、录音 C、照相 D、询问 4.税务检查人员收集证据时,可以()。 A.记录 B.录音 C.录像 D.复制 5、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

(国税发[2009]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浅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证据的收集

浅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证据的收集 浅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证据的收集 摘要:目前,基层质监执法取证工作相对来说还比较滞后,取证手段相对单一,设备较为简陋,所取证据证明力不强,证据收集途径有限,因缺乏证据或证据不足而造成执法困难的现象日益显现。本人从证据收集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收集证据的一般要求进行论述,从而使收集的证据合法、及时、全面、客观、有效。 关键词:证据收集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 证据是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处罚证据,是行政证据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用来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并应受行政处罚的一切客观事实,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行政处罚证据,不仅包括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存在违法行为的客观事实,而且也包括能够证明是否应从重、从轻、减轻、免予实施行政处罚真实情况的法律事实,如行为人的年龄、生理状况等。证据是行政处罚案件的生命和基础,只有扎实可靠、全面客观的证据,才能使当事人或行政相对人承认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结合实践,笔者对证据的收集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行政执法取证工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质监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环境、执法内容、执法对象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再加上执法人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等其他各种因素,致使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很难得到有效保障。证据不足、材料不全已成为我们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我们在打击质监违法过程中,取证工作是最困难的,再加上我们取证手法相对单一,设备较为简陋,采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证据的收集途径有限,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导致证据不足或证据滞后而造成执法困难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收集证据要把握证据的三个基本特性: 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它必须同时具有客观性、合法

行政执法办案的基本要素

行政执法办案的基本要素 (一)案件的管辖权 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首先要明确案件的管辖问题,通俗地讲,所要查处的案件有没有权管。 1、管辖的基本原则。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机关管辖。这个规定确立了“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域管辖基本原则。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对垄断行为的管辖,《反垄断法》第十条规定,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其授权的省级相应机构管辖,这是地域管辖的除外规定。 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首先要看办案机关是否有管辖权,只有具备管辖权才能继续办理。衡量有无案件管辖权的标准主要有八看:一看有无职能管辖权;二看有无地域管辖权;三看有无级别管辖权;四看有无时效管辖权;五看是否属于不予处罚范围;六看有无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七看有无达到追诉标准需移送司法机关;八看是否违反指定管辖规定。 (二)关于立案

掌握线索、发现案源,是各级办案机构立案查处违法案件的基础和先导。要办案就必须首先重视掌握线索,发现案源。要善于通过初查、分析、筛选、排队,对一个个线索按轻重缓急作出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促使其尽快进入立案程序。关于立案应注意以下方面内容: 1、立案期限:从发现案件线索之日起7日内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2、立案前取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的问题: 一是案件线索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初步调查);核查(初步调查)只要取得的证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要求,就可以作为最终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是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3、告知制度:适用于有投诉、举报和申诉的案件 (1)不予立案告知:对不予立案的,经负责人批准后,要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答案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证据的来源来划分,证据可分为()。 A、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B、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D、本证和反证 答案:C 2、下列当事人()的陈述可作为证据使用。 A、关于案件事实 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案:A 3、鉴定结论属于()。 A、言词证据 B、实物证据 C、证人证言 D、书证 答案:A 4、税务稽查底稿属于()。 A、言词证据 B、实物证据 C、证人证言 D、书证 答案:D

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A、纳税人承认违法行为的陈述 B、证人听到法定代表人与会计商议如何做假账的证言 C、销售清单的复印件 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答案:B 6、行政诉讼中的书证,由()提供。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原告 D、被告 答案:D 7、从查处税务案件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诸如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等书证,属于可()。 A、证明税务案件当事人主体身份、资格的书证 B、证明税务案件当事人违法事实的书证 C、证明税务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的书证 D、证明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行为合法的书证 答案:C 8、税务机关在提取物证时,应同时制作()等加以佐证。 A、《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B、《现场笔录》 C、《勘验笔录》 D、《询问笔录》 答案:B 9、下列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是()。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附有说明材料的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 答案:D 10、()是鉴定发票真伪的法定鉴定机关。 A、税务机关 B、财政机关 C、公安机关 D、人民法院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能够做为定案证据的事实材料应该具备证据的以下特性()。 A、真实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排他性答案:ABC 2、对证据的审查通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取得的主体是否合法 B、证据的取得程序和手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C、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D、是否属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第一节证据与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概述 (一)证据的涵义 证据是指能够依照法定规则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标准) 1、合法性(法律性) 是指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真实性(客观性、真实客观性) 是指证据是否具有能够客观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属性或者说是否具有客观存在性。 3、关联性(相关性) 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程度。 (三)证据的法律地位 1、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 2、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条件 3、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五)证据与证明 证明是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或当事人运用证据阐明或确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二、证据的分类 (一)立法分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含计算机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二)学理分类 1、按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俗称第一手资料。 传来证据是指从原始证据中衍生出来的证据,俗称第二手资料。 例:行为人辩解、受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文本原件等为原始证据;书证的复制件、物证的照片、根据他人所说的案件事实所作的证人证言等为传来证据。 2、按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或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但能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结婚证、房产证是直接证据,夫妻相称、房门钥匙是间接证据。

3、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形式所表现的各种证据,又称人证。 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件作为证据表现形式的各证证据,又称物证。 例:行为人辩解、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询问笔录等为言词证据;行政为人的工具、涉案物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为实物证据。 4、按证据的证明作用分为本证与反证。 本证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某种事实,并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 反证是指当事人为推翻他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而证明与他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相反的事实的证据。 注意点:(1)反证不同与反驳。 (2)反证通常在本证提出后提出,但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无必然联系。 例:在债务纠纷中,原告出示的借据为本证,被告认为借据上借款人并非其本人签名为反驳;被告认为借款不属实,并出示合伙协议的为反证;被告认为借款属实,但已还款,并出示的还款收条为本证。 5、按证据是否存在弱点分为主要证据与补强证据。 主要证据是指没有弱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补强证据是指存在弱点,须与其他证据合并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 注意点:补强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补强证据虽有独立存在的形式,但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只服务于主要证据;间接证据既可服务于直接证据,也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独立存在,并证明案件事实。 例:书证原件、无利害关系的成年人的证言等为主要证据;未成年人的证言、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等为补强证据。 三、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规则概念与特征 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律制度的集中体现。 证据规则的法律特征: 1、强制性。证据规则是行政执法机关证明案件事实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则,否则所收集的证据无效。 2、指导性。证据规则是具体的操作规程,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证据规则的指引,收集证据。 3、程序性。证据规则属于程序法的范围。 (二)证据规则的分类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可分为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

税务稽查工作证据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614009899.html, 税务稽查工作证据标准(2017年最新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通过对稽查工作的证据标准问题的探讨,提出了建立多元化的证据证明标准的观点。 税务稽查工作中因取证不规范、具有随意性、同类违法事实取证标准不统一,造成证据不充分确凿,导致违法事实不清、稽查结论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证据标准问题成为稽查工作长期面临的一个难题,这种状况也使纳税人在税务执法中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使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打了折扣,同时也增加了税务执法的风险和隐患。因此,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通过对证据标准问题的探讨,为准确认定税务违法事实,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建立多元化的税务稽查证据标准。 一、税务稽查证据的概述:

税务稽查证据是税务稽查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专案检查当中依照法定的程序搜集到的事实根据,它是用以认定税案事实的基础和依据。 1、税务稽查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概念:税务稽查证据是指依据法定的程序搜集,并通过审查核实的用以证明纳税人税务违法事实真实情况的根据。 (2)基本特征:税务稽查案件用以定案的证据应当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①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材料必须与违法事实具有客观联系,对其具有证明作用。关联性不是一个法律或者政策问题,而是一个逻辑的或者经验的问题,即关联性是按照逻辑或者经验进行判断的。它反映的是证据材料对待证事实存在与否的实际影响,即如果有某项证据材料,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就越大,否则,待证事实的可能性越小,那么该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就存在关联性;如果证据材料的存在与否与待证事实是否清楚之间没有关系,那么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关联性。 ②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和取得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则(试行)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等活动,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合并简称执法部门)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部门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合理、合法地收集和调取证据。证据必须经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方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二章证据的种类与要求 第四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证据包括以下种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五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者图画所表达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许可证明文件、票据、账簿、文件档案、合同(协议书)、委托书、节目单、宣传品和其它书面材料等。 收集书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收集书证的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收集书证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或者节录本,由

提供人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等字样,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由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收集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文件档案等书证的,由提供人对证明对象作出必要的说明。 第六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物证是指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用于违法经营的物品、材料、工具、设备等。 收集物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收集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由提供人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等字样,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由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进行抽样取证。 第七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并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图片、照片等。 收集视听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收集有关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 (二)注明视听资料的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第八条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客观资料,主要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 收集电子数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子数据应在现场固定。固定方式包括备份和封存。其中,备份方式是指复制、制作原始存储媒介的备份,封存方式是指在无法制作备份的情形下,封存原始存储媒介;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及其收集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及其收集 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行政执法证据作出统一规定。由于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缺位,证据收集一直是困扰行政执法的一大问题,也是税务行政执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本文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关于证据的有关规定,从税务行政执法的角度,主要对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进行梳理和探讨,希望对税收行政执法实践有所助益。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重要性 证据是指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并且具有法定形式和来源、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事实。“证据为王”是当代世界法治国家一切行政执法直至司法活动的公理。证据是税务行政执法的核心内容,税务行政执法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认定而展开的。税务行政执法证据是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措施和手段时所依据的事实和材料;税务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则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调取、判别、保存可以证明税务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活动,即通常所说的取证。证据收集往往事关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成败。 国家税务总局近几年对外发布的调查统计信息显示,税务行政案件数总体呈上升趋势。2000年以后6年间的税务行政案件总数比此前7年的2倍还要多。从结案情况看,税务机关胜诉与败诉的比例为55%∶45%。相关分析指出,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绝大多数是由于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充分或者取证程序不当。1在税务行政执法实践中,部分执法人员对应当收集什么证据、如何取证、取证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不甚明了,同时加上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取证权限受到限制,造成取证活动不规范。在现阶段缺乏专门、统一的证据法律规范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只有主动有所作为,运用好法理和有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证据收集工作,改善目前的税务行政执法取证现状,才能有效提高税务行政执法质量。这也是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意。 二、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特征和一般种类 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特征与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一致的,即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关联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税务人员在取证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取得的手段和程序是否合法。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程度,这是证据最本质的属性。在实践中一般从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以及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等方面来考量证据的真实性。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 稽查证据要求和相关政策专题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 稽查证据要求和相关政策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市稽查局检查甲公司2019年度纳税情况后发现该公司隐瞒收入少缴税款,检查人员提供了证明该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和设立账簿问题上曾受过行政处罚的证据,认为该公司一贯不遵守税法,故认定该行为是偷税。检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违反的最基本的要求是()。 A.合法性 B.真实性 C.关联性 D.可比性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设立账簿时的违法行为与是否虚假申报进行偷税没有实质关联性。 2.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收集的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是()。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附有说明材料的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证据提取的一般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取证途径和程序;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 3.某市稽查局审理部门在审核案卷资料时,以下各项中符合

合法性要求的是()。 A.关联企业提供的同类货物售价 B.一名检查人员收集的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C.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后补充收集的证据 D.审理回退后补正调查取得的证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取证的主体不合法;选项B,取证的人员权限不符合法定要求;选项C,取证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 4.某市稽查局检查人员在检查某公司纳税情况时取得的下列资料中不属于书证的是()。 A.账簿 B.合同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D.伪造的完税凭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税务稽查中的书证包括证明税收违法行为的凭证、账簿、发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选项D属于物证。 5.检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提取证据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明细表》,由当事人核对后签章确认 B.对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归还 C.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向被查验的单位或个人开具《调验空白发票收据》 D.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向被查验的单位或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经查无问题的,应及时退还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被查对象岀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选项B,需要退还的账簿资料、证据材料原件或者经查无问题的发票,应当及时退还。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岀查验的,应当向被查对象开具《发票换票证》;

行政执法办案基要素

行政执法办案基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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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办案的基本要素 (一)案件的管辖权 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首先要明确案件的管辖问题,通俗地讲,所要查处的案件有没有权管。 1、管辖的基本原则。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机关管辖。这个规定确立了“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域管辖基本原则。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对垄断行为的管辖,《反垄断法》第十条规定,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其授权的省级相应机构管辖,这是地域管辖的除外规定。 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首先要看办案机关是否有管辖权,只有具备管辖权才能继续办理。衡量有无案件管辖权的标准主要有八看:一看有无职能管辖权;二看有无地域管辖权;三看有无级别管辖权;四看有无时效管辖权;五看是否属于不予处罚范围;六看有无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七看有无达到追诉标准需移送司法机关;八看是否违反指定管辖规定。 (二)关于立案

掌握线索、发现案源,是各级办案机构立案查处违法案件的基础和先导。要办案就必须首先重视掌握线索,发现案源。要善于通过初查、分析、筛选、排队,对一个个线索按轻重缓急作出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促使其尽快进入立案程序。关于立案应注意以下方面内容: 1、立案期限:从发现案件线索之日起7日内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2、立案前取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的问题: 一是案件线索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初步调查);核查(初步调查)只要取得的证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要求,就可以作为最终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是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3、告知制度:适用于有投诉、举报和申诉的案件 (1)不予立案告知:对不予立案的,经负责人批准后,要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及证据的收集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及证据的收集 行政执法中,没有证据或者主要证据不足,行政执法机关就不能定案,否则,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就必然败诉。从市政府近年来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看,案卷中证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案卷仅有当事人的陈述,缺少相应物证;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没有相关的复核材料;现场勘查笔录内容不全;物品扣押清单没有当事人签字;重要的票据等书证,没有分辩其真伪和是否有效的认证材料;证据来源不清;假冒伪劣产品的进货渠道和销货渠道不清,无具体材料证明;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有的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等等。透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出,执法实践中,有的执法人员对执法证据重视不够,证据的收集不全面、不客观、不规范,有的对收集的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所办案件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法定标准,往往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甚至事与愿违,引起败诉还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不仅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而且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证据的概念及其作用 1、概念及特征。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它必须同时具备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相关性)。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相关性)是证据的三个基本特

征,也是区别证据与非证据的分水岭。 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一事实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的,只要有行为的发生,就必然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和影像。所以,证据最本质的特征必然是证据的客观性。 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证据的客观性应该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证据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性,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虽然这种反映可能会有错误和偏差,但是它必须以客观事物为基础。纯粹的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猜测,以及梦幻中的情节等,都不能作为证据。如证人所提供的证言,该证言的内容必须是真的,而不是假的,必须是符合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凭空杜撰或捏造出来的所谓事实。再比如,烟贩甲从外省购进红塔山100件,被查获后,辨称卷烟从当地烟草公司购进,并提供了伪造的发票。以上甲的陈述和发票,都不具有客观性,不能作为证据加以采纳。其次,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如匿名信、小道消息、马路新闻等,因无法查证,不具备客观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第三,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必须是人们可以以某种方式感知的东西。无论是物证、书证,还是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都必须有其客观的外在表现形式,都必须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如果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据 【发文字号】海政法[2014]141号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日期】2014.03.07 【实施日期】2014.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政法[2014]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提升海事行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4年3月7日

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提升海事行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事行政执法证据(以下简称证据)指海事管理机构收集和核实的证明海事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第四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 第五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章证据收集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六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由具有海事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承担。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收集的证据应当满足证据种类和形式的法定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文书格式的,应当使用规定的文书格式。 证据应当载明来源、取得时间,并由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章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证据材料上注明情况,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条不得采用以下方式调取、收集证据: (一)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 (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三)以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获取证据材料。 第九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及时。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取证,或者经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附件1)。《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应当由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核对后签字或者盖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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