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建筑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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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节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较高标准一般标准最低限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较高标准一般标准最低限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较高标准一般标准最低限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一级较高标准二级一般标准三级最低限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建筑声学 第四章1

建筑声学 第四章1

三、轻质墙体的空气声隔绝 当前建筑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倡采用轻质墙来代替厚重 的隔墙,以减轻建筑的自重。目前,国内主要采用纸面石膏板、 加气混凝土板等。按照质量定律,这些板面密度很小,一般每平 方十几到几十公斤,砖墙每平方500公斤。根据质量定律,这类轻 质材料很难满足隔声要求,必须采取措施来提高隔声量。主要措 施有: (1)双墙分立。两层轻质墙之间设空气层,当达到7.5cm时,可 提高8~10dB隔声量。为避免吻合效应,两侧材料重量应不等。 (2)多层复合。将多层密实材料用多孔材料隔开,做成复合墙板, 使其隔声量比同重量的单层墙显著提高。 (3)薄板叠合。采用双层或多层薄板的叠合构造,与同重量的单 层厚板相比,可避免板材吻合临界频率落入主要声频范围。 (4)加填吸声材料。用松软的材料填充轻质墙板之间的空气层, 可使隔声量提高2~8dB。
R = 20 lg( fm ) + k = 20 lg f + 20 lg m − 48
R——墙体的隔声量(dB);f——入射声波的频率(Hz); m——墙体的面密度(kg/m2);k——常数,取-48。 质量定律——墙体受到声波激发所引起的振动与其惯性即质量有关, 墙体越重(面密度越大),空气隔声效果越好。
第四章 建筑隔声
第一节 概述
隔声是噪声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将噪声局限在部分空间范围 内,或者是不让外界噪声侵入,或者是把强烈的噪声源封闭在特定的范 围,从而为人们提供适宜的声环境。 声波传入围护结构的三种途径: 1)经由空气直接传播。如室外噪声通过开敞的窗户传入,邻居的噪 声经过通风管道传入等。 2)经由围护结构的振动传播。 传播过程:声波激发 结构产生振动 再辐射
声闸
隔声门
2、提高窗的隔声措施
可开启的窗很难有较高的隔声量。隔声窗指不开启的观察窗,用于隔绝 高噪声的控制室以及录音室、视听室等。 (1)采用较厚的玻璃,或采用双层至三层玻璃,为了避免隔声窗的吻合 效应,各层玻璃厚度不宜相同; (2)双层玻璃间留有空腔且双层玻璃不平行放置,以避免或减弱吻合效 应; (3)沿双层玻璃之间的窗框周边填放吸声材料; (4)做好玻璃与窗框、窗框与墙壁之间的密封处理。构造上要保证玻璃 的清洁问题,在安装之前应用酒精擦洗干净,防止出现霉斑。

第四讲建筑隔声

第四讲建筑隔声

第四讲建筑隔声第一节建筑隔声概述一.建筑隔声的重要意义隔声是控制噪声的重要措施,效果十分显著。

但目前在很多场合对隔声还不够重视,以致对噪声控制不够。

例如轻型建筑的隔声已是当前发展建筑事业的主要矛盾,很多轻型墙组成的分户墙其隔声量只有30dB,这与人们对环境的要求相差很远。

(一)人们对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日常:理想水平,室内应≤40dB(A);如果≥50dB (A)会引起居住用户的普遍不满睡眠:理想水平,室内应≤35dB(A);如果≥45dB (A)会引起50%居住用户的不满例:住宅[A声级dB(A)],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如下表:(二)建筑隔声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1996年,在南京、无锡、苏州、上海及北京等地调查中,住宅用户对墙面、地面、顶棚、隔热、保温、通风、朝向、采光隔声等住宅品质反映最强烈的是——隔声。

在瑞典,将分户墙做成20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墙,比结构的要求要厚,造价也高,目的是——隔声。

(三)当前建筑隔声中存在的诸多问题1、设计问题——建筑选址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施工存在问题等等。

最主要的原因是——建筑师。

2、材料不合格——墙体材料、楼板、门、窗等等隔声性能不足。

3、特别是近年来轻型隔墙材料的使用,以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后对建筑品质要求提高,提出了建筑隔声的新课题。

二.声波传入维护结构的三种途径:1.经由空气直接传播,即通过围护结构的缝隙和孔洞传播。

2.透过围护结构传播。

经由空气传播的声音遇到密实的墙壁时,在声波的作用下,墙壁将受到激发而产生振动,使声音透过墙壁而传到邻室去。

3.由于建筑物中机械的撞击或振动的直接作用,使围护结构产生振动而发声。

前两种情况,声音是在空气中传播的,称为“空气传声”。

而第三种情况,是振动直接撞击构件使构件发声,这种声音传播的方式称为“固体传声”,但最终仍是经空气传至接收者。

对空气传声与固体传声的控制方法是有区别的。

第二节墙体隔声材料(构造)围护结构对空气的隔声量公式:1=R10lgτ一.单层匀质密实墙的空气隔声(一)质量定律单层匀质密实墙的隔声量大小主要与入射频率,和墙的单位面积质量有关,刚度、材料内部阻尼及墙的边界条件对隔声量也有影响。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202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2022

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GBJ 118-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较高标准一般标准最低限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较高标准一般标准最低限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第4章 建筑隔声

第4章 建筑隔声

RW确定方法
1)使用空气声隔声的标准曲线与实际隔声频率特性曲 线进行比较,同时满足32分贝原则和8分贝原则的隔声最
大的标准曲线的500Hz的隔声量为Rw。
2)32分贝原则:100~3150Hz的16个1/3倍频程构件隔声 量比标准曲线低的分贝数总和不大于32dB。
3)8分贝原则: 任一100~3150Hz的1/3倍频程构件隔声量 比标准曲线低的分贝数不超过10dB。——单值
窗玻璃:足 够间距、密 封
吸声
(3)保证玻璃与窗框、窗框与 墙壁间密封。两层玻璃窗樘上应 布置吸声材料(玻璃棉)。
密封
间隔
4.2 撞击声隔绝
1、测量
标准撞击声级 Ln=Li+10lg(A/A0) A:接收室的吸声量 A0=10m2 (规定面积标准)
使用标准打击器打击楼板,在楼
下的房间中距地板1.5m高度处测 出倍频带的撞击声级Li,然后根
D=L1-L2=R+10lgA/S 意义: 1、已知L1、L2,接收室吸声量A与隔墙面积S,可求出隔 墙隔声量R——选择恰当的隔墙构造方案。
2、已知R、L1、L2,接收室的吸声量A与隔墙面积S,可判
断隔声量R是否满足隔声要求。若D≥L1-L2——隔墙设计满足 隔声要求。
例题
【例】甲乙两室相邻,其隔墙面积18m2,甲室有一台 风机发出噪声95dB。乙室为一计算机房,其允许噪声 为40dB 。已知乙室尺寸为3m×6m×12m,室内混响时 间0.8s。问该隔墙应具有的隔声量为多少?
空气声:通过空气传播 声音传播途径
固体声(撞击声)——通过结构传播
第4章 建筑隔声
4.1 空气声隔绝 4.2 撞击声隔绝
4.1 空气声隔绝
一、 透射系数与隔声量

建筑声学 第四章1

建筑声学 第四章1

如人们常在隔墙的另一侧听到另一侧的谈话声。
声源传播示意图
隔墙有耳
3)固体的撞击或振动的直接作用。 建筑物中,运转的机械设备撞击或振动的直接作用使围护结构产生振动而发 声,并通过建筑结构传至很远。 结构振动 再辐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前两种途径,声波在空气中传播称为空气声;第三种途径是围护结构 受到 直接的撞击而发声,称为固体声或撞击声。
如果吻合现象的频率(即吻合频率)处于音频范围,就影响隔声效 果。下图是常见建筑材料的临界频率。 • 工程上,对吻合效应采取躲避方法,使选用的材料的吻合频率不出 现在有重要影响的频率范围(100~4000Hz)。薄、轻、柔的墙体吻 合频率高;厚、重、刚的墙体吻合频率低。

墙壁上的孔洞(如电线管、管道穿墙的孔洞、门缝等)会使墙壁的 隔声性能严重下降。下图是根据理论计算的墙体上的孔洞对隔声量的影 响。 相同面积的小孔与一个大孔相比,大孔的隔声量下降的多。 而有若干缝隙引起的隔声量下降比相同面积的小圆孔更严重。
浮筑地板注意事项: 1. 弹性垫层,如橡胶垫,选择时要注意其承载力,不能超出其弹 性范围,否则弹性失效,浮筑地面失效。 2. 注意在楼板面层和墙体、柱子的交接处采用弹性的隔离措施, 如聚苯泡沫板等,防止振动沿着柱子传递。 弹性吊顶注意事项: 1. 吊顶重量不小于25Kg/m2,如在吊顶内铺设玻璃棉等,可减轻 吊顶重量。 2. 吊顶与周围墙壁之间的缝隙应密封,以免露声。 3. 从结构板悬吊顶棚的吊点数尽量少,吊点应采用弹性吊钩。
在建筑构件中,楼板与四周墙体的刚性连接将振动能量沿着 建筑结构传播,因此楼板隔绝固体声的矛盾尤为突出。 解决楼板固体声的隔绝主要有三条途径: 1、铺设弹性面层。使振动源 撞击楼板引起的振动减弱。(改 善中、高频撞击声)

建筑声学第四章 建筑隔声(共28张PPT)

建筑声学第四章 建筑隔声(共28张PPT)
1.采用较厚玻璃,用双层或三层比厚单层要好, 避免吻合效应,厚度不应相同,最好不平行 放置。
2.在两层之间放吸声材料
3.缝隙的密封 对于隔声要求较高的场所要求用隔声门和隔声窗。
声闸示意图见右
例:某墙隔声量Rw•的门=隔5是声0墙d能体B力中,面关隔键积声在较S于w差门=的2扇部0及件m其。2周因,墙边为缝上面隙密一的度门处较,小理,其门,隔四为声周了的量达缝R隙到d也=较2是高0传d的声B隔,的面途声积径量2。。m提可2高,以门求其组合墙隔声量。 3)8分贝原则: 任用一设1置00“-3声15闸0”Hz的的方1法/3倍,频即设程置的双比层撞击声压级标准曲线高的分贝数不超过8dB。 为了提高降噪效果,内层再铺一层吸声材料(如玻璃棉、微穿孔板等)。
同一构件或结构,对不同频率的 声波的透射能力不同,隔声量也 不同,形成隔声曲线。
3) 同1)再加地毯:Lpn,w约=52dB 在楼板下增加弹性吊顶,既隔空气声,也隔撞击声。 隔声屏障隔声量可以通过频率、声程差和直达距离计算求得菲涅耳数N,根据N查表求得隔声量NR。 A:接收室的吸声量
A0=10m2 (规定的标准) 共测100-4000Hz的17个1/3倍频带的隔声量,得到隔声曲线。 为了提高降噪效果,内层再铺一层吸声材料(如玻璃棉、微穿孔板等)。 1) 80~120mm的光裸混凝土楼板:Lpn,w约=84dB 多层密实材料厚度相同,面质量不同 2) 同1)再加实帖木地板:Lpn,w约=63dB 对于隔声要求较高的场所要求用隔声门和隔声窗。 声波无规则入射时,每种隔声材料都会在某一频率上发生吻合效应,这一频率被称为“吻合频率”,在隔声曲线上的低谷称为“吻合谷”。 组合墙=墙+门或窗 E τ = E τ(墙)+ E τ(门或窗) 平均τ=( τwSw+ τdSd)/(Sw+Sd) 使用标准打击器打击楼板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节目录第一章总则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殊标准(根据特殊要求确定)较高标准一般标准最低限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第三章住宅建筑第一节允许噪声级室内允许噪声级表3.1.1房间名称允许噪声级(A声级,dB)一级二级三级卧室、书房(或卧室兼起居室) ≤40≤45≤50起居室≤45≤50第二节隔声标准空气声隔声标准表3.2.1围护结构部位计权隔声量(dB)一级二级三级分户墙及楼板≥50≥45≥40撞击声隔声标准表3.2.2楼板部位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一级二级三级分户层间楼板?≤65?≤75注: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三级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第三节隔声减噪设计面临楼梯间或公共走廊的户门,其隔声量不应小于20dB。

第四章学校建筑第一节允许噪声级室内允许噪声级表4.1.1房间名称允许噪声级(A声级,dB)一级二级三级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40一般教室≤50-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55注: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指语言教室、录音室、阅览室等。

一般教室指普通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视听教室、美术教室等。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指健身房、舞蹈教室;以操作为主的实验室,教师办公及休息室等。

②第二节隔声标准空气声隔声标准表4.2.1围护结构部位计权隔声量(dB)一级二级三级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与一般教室间的隔墙与楼板≥50-一般教室与各种产生噪声的活动室间的隔墙与楼板≥45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的隔墙与楼板≥40注:产生噪声的房间系指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琴房、健身房以及有产生噪声与振动的机械设备的房间。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第1.0.4条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

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

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

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总平面防噪设计第2.0.1条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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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4
四、单层密致匀实墙的空气声隔绝
1、单层墙隔声频率特性的一般规律
影响因素:单位面积质量(面密度)、刚度、材
料内阻尼、边界条件等。
重点考虑: 质量定律
声频范围内
质量控制是决定隔 声性能最重要的因 素
重点考虑: 吻合效应
2、质量定律(mass law) 理想情况下(无刚度、无阻尼、柔顺质量、忽略边界条 件),单层墙体隔声量理论推导: 隔声量R=20lg( f× m ) - 48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
频率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参考量 -19 -16 -13 -10 -7 -4 -1 0 1 2 3 4 4 4 4 4
典型墙体构件的Rw
构件 240砖墙,两面20mm抹灰 Rw(dB) 54
吸声降噪、 隔声降噪
吸声和隔声的结合
1、隔声间
为避免相邻较高声级的
噪声干扰,一般需增加隔声间; 内再加吸声处理,可提高降噪 效果。
迷宫式 隔声吸 声间
吸声隔声小间
隔声罩
2、隔声罩
隔声和吸声材料的组合装置,一般采用金属板、 罩内敷设吸声材料,使罩实际隔声量大大提高并接 近金属板的隔声量。
吸声隔声屏障 3、吸声隔声屏障 ——交通干道的隔声屏障、车间内的隔声屏障。
120砖墙,两面20mm抹灰
100mm厚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 180mm厚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
48
48 52
290mm厚水泥空心砌块,两面20mm抹灰
190mm厚水泥空心砌块,两面20mm抹灰 75mm轻钢龙骨双面双层12mm纸面石膏板墙,内填玻璃 棉或矿棉
54
49 50~53
75mm轻钢龙骨双面双层12mm纸面石膏板墙
1)面密度 m 增加一倍,隔声量增加6B。
2)频率 f 增加一倍,隔声量增加6B。 实际——面密度增加一倍,隔声量增加4~5dB。
理论上
例题
【例】理论上,240厚单层匀质砖墙,当改为120厚时其 隔声量约减少多少?
根据质量定律,面密度减少一倍,隔声量将减少6dB。 一般240厚砖墙隔声量为52dB,则120厚砖墙隔声量为 46dB。
窗玻璃:足 够间距、密 封
吸声
(3)保证玻璃与窗框、窗框与 墙壁间密封。两层玻璃窗樘上应 布置吸声材料(玻璃棉)。
密封
间隔
4.2 撞击声隔绝
1、测量
标准撞击声级 Ln=Li+10lg(A/A0) A:接收室的吸声量 A0=10m2 (规定面积标准)
使用标准打击器打击楼板,在楼
下的房间中距地板1.5m高度处测 出倍频带的撞击声级Li,然后根
【例】墙体面密度为265kg/m2,其隔声量为27dB,当面 密度提高到530kg/m2时,其隔声量应为多少?
根据质量定律,面密度增加一倍,隔声量将增加6dB, 故隔声量为27+6=33dB
3、吻合效应(coincidence effect)
受迫弯 曲波
自由弯 曲波
声波斜入射墙体,使墙体发生弯曲振动,当弯曲振动频率和 墙体的固有频率相吻合,发生墙体弯曲共振,隔声量大大减 小——吻合效应。 沿墙面传播的传播速度Cf与墙体本身存在沿墙面传播固有传 播速度Cb相等时,将产生“吻合效应”,——墙板非常“顺 从”地跟随入射声波弯曲,使大量声能透射到另一侧去,形 成隔声量的低谷。
门重且难密封(开启不便),使用声闸后隔绝外来噪声。
声闸
声闸示意图
声 闸 又 称 声 锁
声闸
声闸
声闸(或声锁) ——同济大学文远楼大讲堂平面图
声闸
声闸(或声锁) ——音乐院练习室平面图
隔声窗
3、隔声窗 一般用于隔声要求较高厅堂与声控室间窗(如演 播室与声控室);临街房间噪声控制(如临街教室与 住宅的窗)。
隔声门
由于门窗结构轻薄,且存在较多缝隙,故隔声能力较 差——隔声薄弱环节。 1、隔声门:(30~50dB)应重(复合结构)且填缝。 木质、钢质隔声门较重——开启不方便。
钢制隔声门
钢制隔声门
为提高隔声同时开启方便——引入 声闸
2、声闸:两道门间的门斗内布置强吸声材料,从而达到
两道门的隔声量。
适用:有音质要求厅堂如报告厅,公建须经常开启,隔声
T60=0.161V/A A=0.161V/ T60 =0.161×3×6 ×12/0.8 =43.2 R=L1-L2+10lgS/A
=(95-40)+10lg18/43.2
=52dB
2、计权——单值评价量 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Rw,单值评价 量——隔声量低不利 使用Rw的原因: 1)考虑到人耳听觉特性和大部分构件隔声特性。 2)以单值形式比较不同构件的隔声效果。
•Lpn,w的确定方法:标准撞击声级又称撞击声的隔 声指数Ii。——声压级越高越不利
1)使用撞击声评价标准曲线与实际撞击声压级频率 特性曲线进行对比,同时满足32分贝原则和8分贝原 则的隔声最小的标准曲线上500Hz声压级为Lpn,w。 2)32分贝原则:100~3150Hz的16个1/3倍频程的撞 击声压级比标准曲线高的分贝数总和不大于32dB。 3)10分贝原则: 任一100~3150Hz的1/3倍频程的比 撞击声压级标准曲线高的分贝数不超过10dB。
两层玻璃 平行:夹 胶玻璃
提高隔声窗性能 (1)玻璃足够厚,层数应两层 以上,两层玻璃不应平行,以 免引起共振;为避免吻合效应, 双层玻璃厚度应不一样。
窗玻璃:多 层、不平行、 不同厚度
(2)双层玻璃间应有足够间隔。 中空玻璃窗,因间隔小(< 10mm),不起隔声作用,仅具 有良好保温隔热效果(因窄缝内 空气不易对流)。
准撞击声压级 Lpn,w的计权 ——声压级高不利
频率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参考量 +2 +2 +2 +2 +2 +2 +1 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1
-2 -3 -4 -7 -10 -13 -16
增加12dB
增加6dB
增加11dB
六、提高轻质隔墙的空气声隔声量
轻质隔墙如纸面石膏板、FC板、加气砼板,其隔声量 仅30dB,远不能满足墙体隔声要求。 1、多层复合 多层密实材料用多孔材料(玻璃棉或泡沫塑料)等 分隔,做成夹层结构。
2、多层薄板叠合
采用多层薄板叠合构造,与同重量的单层厚板相比, 可避免板材的吻合频率落在主要声频范围 (100~2500Hz)。 如 25mm厚纸面石膏板约1250Hz;而两层12mm板叠合约 2600Hz 。
弹性吊顶:用弹 性连接的构造吊 挂在承重楼板下
弹性吊顶
吸声和隔声的区别
材料吸声着眼于声源一侧反射声能的大小— —反射声能要小;
材料隔声着眼于入射声源另一侧的透射声能 的大小——透射声能要小。
吸声与隔声材料的差异 吸声材料——反射声能要小,声能易进入
和透过;应多孔而疏松——典型多孔性吸声材料。
隔声材料——减弱透射声能,阻挡声音的传 播,应重而密实——钢板、铝板、砖墙材料。
D=L1-L2=R+10lgA/S 意义: 1、已知L1、L2,接收室吸声量A与隔墙面积S,可求出隔 墙隔声量R——选择恰当的隔墙构造方案。
2、已知R、L1、L2,接收室的吸声量A与隔墙面积S,可判
断隔声量R是否满足隔声要求。若D≥L1-L2——隔墙设计满足 隔声要求。
例题
【例】甲乙两室相邻,其隔墙面积18m2,甲室有一台 风机发出噪声95dB。乙室为一计算机房,其允许噪声 为40dB 。已知乙室尺寸为3m×6m×12m,室内混响时 间0.8s。问该隔墙应具有的隔声量为多少?
RW确定方法
1)使用空气声隔声的标准曲线与实际隔声频率特性曲 线进行比较,同时满足32分贝原则和8分贝原则的隔声最
大的标准曲线的500Hz的隔声量为Rw。
2)32分贝原则:100~3150Hz的16个1/3倍频程构件隔声 量比标准曲线低的分贝数总和不大于32dB。
3)8分贝原则: 任一100~3150Hz的1/3倍频程构件隔声量 比标准曲线低的分贝数不超过10dB。——单值
三、空气声隔声的测量与计权
同一构件或结构,对不同频 率声波的透射能力不同,隔 声量也不同,形成隔声曲线。
空气声隔声频率 特性曲线
1、测量(现场或实验室)
R=L1-L2+10lgS/A
S:被测构件面积; A:接收室吸声量; L1:发声室声压级; L2:受声室(接收室)声 压级(允许噪声级)。
公式意义 房间实际降低噪声值D:
五、 双层墙的空气声隔声
根据质量定律,靠增加墙质量来提 高其隔声量不合理——采用双层墙 加空气层(弹簧),起减振作用— —附加隔声量,从而提高隔声量。 声桥(sound bridge): 若两层墙板间有刚性连接,较多传 播声能,使附加隔声量降低。
双层墙的空气层中填充多孔材料,可提高全频带上隔声量
理论增加 6dB
隔墙 隔声量
二、组合隔声量
组合墙=墙+门或窗+孔洞 ——按面积加权平均
S1 1 S2 2 Sn n S1 S2 Sn
S S
i
i i
R 10lg
1

组合隔声量
当隔墙上有一孔洞时,孔洞隔声量R=0dB
例题 【例】:有一面尺寸为4m×3m的墙,已知其隔声量为40dB, 试问,若在墙上开一尺寸为0.2m×0.2m的孔洞,此时该墙实 际隔声量为多少? 解:组合墙平均透射系数: 平均τ=( τwSw+ τdSd)/(Sw+Sd) 其中:Rw=40dB τw=10-4 , Rd=0dB τd=100 故平均τ=(12×10-4 + 0.04×100)/(12+0.04)=3.4 ×10-3 故 组合R=10lg(1/ τ)=2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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