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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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给排水管渠检验批[1](DOC)

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给排水管渠检验批[1](DOC)

目录
GB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
1、管渠基础地基
2、管渠模板
3、管渠钢筋制作
4、管渠钢筋安装
5、管渠现浇混凝土
6、管渠变形缝
7、管渠构件预制
8、管渠预制构件安装
9、管渠砖石砌筑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预制构件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管渠砖石砌筑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给排水构筑物GB50141-2008检验批表格(规范通用版)

给排水构筑物GB50141-2008检验批表格(规范通用版)

围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锚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基坑回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大口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预制取水头部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预制取水头部沉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缆车、浮船式取水构筑物工程的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续表续表2、在现浇混凝土和砌体结构中,L为斜坡道总长度(mm);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和预制框架安装中,L为单梁或或板(构件)的长度(mm)缆车、浮船式取水构筑物的接管车与浮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缆车、浮船式取水构筑物的接管车与浮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续表δ2、倾斜角为轮轨接触平面与水平面的倾角。

岸边排放构筑物的出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岸边排放构筑物的出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注:H系指墙全高(mm)。

水中排放构筑物的出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注:H为垂直顶升管节的总长度(mm)。

固定式岸边取水构筑物的进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固定式岸边取水构筑物的进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注:H系指墙全高(mm)。

固定式河床取水构筑物的进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注:H为垂直顶升管节的总长度(mm)。

模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现浇混凝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续表注:H为壁板及柱的全高。

圆形构筑物缠丝张拉预应力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结构水处理构筑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混凝土结构水处理构筑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注:H为池壁全高,L为池体的长、宽或直径。

注:H为池壁、隔墙或柱的高度,L为池体的长、宽或直径。

混凝土结构管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注:渠底高程在竣工后的贯通测量允许偏差可按±20mm执行。

砖石砌体结构管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构筑物变形缝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注:H为结构全高(mm)。

塘体结构基槽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塘体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塘体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注:H系指墙全高(mm)。

工艺辅助构筑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工艺辅助构筑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续表注:H为全高(mm)。

标准员专业实务

标准员专业实务

标准员专业实务一、单选题1.企业标准代号由( Q)构成。

S分类体系中一级主类的设置,以专业划分为主,其中G代表(化工)。

3.标准编号为GB 50141-2008是(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标准编制)工作是标准化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标准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安全上的可靠性、实施上的可操作性,都体现在这项工作中。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 3)人以上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扣件式满堂脚手架、满堂支撑架的(安全度)。

7.确定企业标准体系中标准项目,任务就是对照企业标准体系结构中的各个模块,确定模块中的(标准项目),以列表的形式体现出来,列表要能够表达出编码、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属性、强制性表文编号以及被替代标准号等信息,其中,编码是体系编制者为查询方便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的编码。

S分类体系中一级主类的设置,以专业划分为主,其中M代表(通信、广播)。

9.(简化)就是在一定范围内,精简标准化对象(事物或概念)的类型数目,以合理的数量、类型在既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满足一般需要的一种标准化形式与原则。

10.简化的合理性,就是通过简化达到(总体功能最佳)的目标。

11.(标准制定的评价),是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部门开展的一项推动标准实施、加强和改进标准化工作的一项活动。

12.标准编号为GB 50164-2011是(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13.(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它是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依据。

14.全面收集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标准,并做好落实标准的相关措施与制度是标准员在(标准实施计划)中的职责。

15.标准体系本质上具有(系统)的特征。

16.标准编号为GB 50092-96是(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17.标准编号为GB 50078-2008是(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总则
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基本规定
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3.2.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管道功能性试验
9.1.10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
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9.1.11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温陷土、膨胀土、流砂土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精选课件
10
I级管材用于设置砼基础的开槽,II、III级管材用于覆土厚度不同的 砂石基础。 3、钢筋混凝土管试验项目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内水压力、外压荷载、保
护层厚度等项目。 4、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强度要求: 普通开挖施工法用混凝土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顶进施工法 用钢筋混凝土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5。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应 低于S6,产品出厂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90%。
精选课件
24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二) 管道沟槽开挖与回填一般规定 1、沟槽开挖前需对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地上建筑物进行调查,提前进行各管线 和建筑物的保护。 2、沟槽开挖的宽度和坡度要根据当地相关地址条件、施工区周围环境以及有无 地下水情况而定。
精选课件
25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3、管道施工完毕后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沟槽回填,回填材料一般为砂、 石粉、灰土、级配碎石等。沟槽回填前,应清理沟槽底杂物,并不得有积水, 应注意管道错位等情况。回填层数及压实度应达到相应设计标准。
精选课件
26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三)沟槽开挖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精选课件
27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四)开挖安全施工技术
精选课件
28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五)沟槽支撑
精选课件
29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五)沟槽支撑
精选课件
30
四、管道施工方法——开挖沟槽法 五)沟槽支撑
精选课件
9
2、钢筋混凝土管材的分类 1)按管内径分100mm-3000mm; 2)按管口连接方式分平口、企口、承插口、钢承口; 3)按压力指数分Ⅰ级 、Ⅱ级、 Ⅲ级。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之除公路圆管涵和农村灌溉用小口径管仍采用刚性接口 外,我国钢筋混凝土管绝大部分采用橡胶密封圈连接的柔性接口形式,直 径1350mm以下一般为柔性接头承插式,直径1350mm以上为柔性接头 企口式。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绝大部份采用柔性接头钢承口式。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XX
GB 50141-2008给 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2
-
目录
CONTENTS
Part 01
总则
Part 02
施工要求
Part 03
验收要求
Part 04
总结
1
总则
GB 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 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为了 确保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
质量而制定的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 建的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的施
2. 施工方法
根据工程特点,选择 合适的施工方法。对 于大型给水排水构筑 物,应采用机械化施 工方法,提高施工效 率。同时,施工过程 中应遵循"安全第一" 的原则,确保施工安 全
施工要求
3. 施工工序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明确各道工序的施工顺序和 质量控制点。施工过程中应严 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每 道工序的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要求
验收要求
4. 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能够准确评估给水排 水构筑物工程的质量 。验收人员应遵循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 工程进行全面、细致 的检查和评估
4
总结
GB 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 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给 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 收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施工要求
4. 质量检测
施工过程中应对关键 部位进行质量检测, 如混凝土抗压强度、 防水层厚度等。质量 检测应遵循相关标准 ,确保检测结果的准 确性
3
1.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 国家相关法规和本规 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初步验 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 段。初步验收应检查 工程完成情况,竣工 验收应对工程整体质 量进行评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8.10.15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号
•【施行日期】2009.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3号)
现批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141-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10、3.1.16、3.2.8、6.1.4、7.3.12(4)、8.1.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项目施工及其验收给排水管渠检验批

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项目施工及其验收给排水管渠检验批

目录
GB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
1、管渠基础地基
2、管渠模板
3、管渠钢筋制作
4、管渠钢筋安装
5、管渠现浇混凝土
6、管渠变形缝
7、管渠构件预制
8、管渠预制构件安装
9、管渠砖石砌筑
管渠基础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20501□□020601□□020701□□
管渠模板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20502□□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钢筋制作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20503□□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20504□□
管渠现浇混凝土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管渠变形缝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20506□□/编号:020604□□/编号:020703□□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管渠预制构件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管渠砖石砌筑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表A.0.1 编号:020702□□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标准简介
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全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10月15日联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二、编制背景
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 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进行修订而成。

三、适用范围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给水、排水(以下简称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技术,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本标准适用于在民用或公用各类建筑物内与各相应配件配套后安装于给排水管路上的各类
卫生陶瓷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镇公共设施和工业企业的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千工业企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

四、原文内容
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封面,共分9章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检验批划分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检验批划分
泵房结构
模板
每个浇筑段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钢筋
混凝土
排水工程
沉井制作
1座
沉井下沉及封底
1座
设备基础及闸槽
1座
附属构筑物工程
梯道、平台、栏杆、盖板、
走道板等细部结构
1座
设备安装
1座
待定
电气工程
1座
待定
设备安装
待定
电气工程
待定
2#倒虹吸井改造
现浇钢筋砼结构
基础
1座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底板钢筋
底板模板
底板混凝土
侧墙及顶板钢筋
侧墙及顶板模板
侧墙及顶板砼
设备安装
待定
电气工程
待定
滨河路下穿立交
泵站工程
围护结构
旋喷桩
每台班施工段
《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DL/T5200-2004)
泵房结构
模板
每个浇筑段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钢筋
混凝土
沉井制作
1座
沉井下沉及封底
1座
设备基础及闸槽
1座
附属构筑物工程
梯道、平台、栏杆、盖板、走道板等细部结构
1座
设备安装
1座
待定
电气工程
1座
待定
和平路下穿立交泵站工程
围护结构
旋喷桩
每台班施工段
《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DL/T5200-20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与验收规范教材 PPT素材知识分享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与验收规范教材 PPT素材知识分享
3、指导思想:全国较高水准(行业)、就高不就低
3
新增章节
❖ 术语18条(p8) ❖ 基本规定,两节;(p4) ❖ “塘体结构”一节(p89) ❖ 附录A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
程划分表 ❖ 附录B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F 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评定方法 ❖ 附录G 混凝土构筑物渗漏水程度评定方法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全合格、资料完整、检验合格、外观合格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全合格、资料完整、检测资料完整、安全、
13
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4
❖ 验收依据:法规、规范标准、合同、设计文 件
❖ 验收人员:相应资格、执业资质 ❖ 检测单位: 相应资质 ❖ 验收程序: 自验合格—预验合格—正式验收 ❖ 验收主持: 发包人、建设单位 ❖ 参加单位:监理、设计、勘测、施工
15
施工技术准备
❖ 调研确认: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区域地上、地下情况 ❖ 明确设计:设计交底、审图、会审、变更设计 ❖ 测量放线:交验桩点、放线布点 ❖ 施工组织设计:按程序审批,办理变更手续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本规范重点规定 ❖ 专项方案:风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关键分项工程
16
土石方与地基基础
❖ 3.1.10条;产品进场验收制,复验制 ,现场检测(p6) ❖ 3.1.16条;过程质量控制:自检、互检与监理验收;隐蔽验
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安装前 必须对相关部位进行复核检验(p7) ❖ 3.2.8条;返修或加固后不满足要求的分部工程以上严禁验 收(p9) ❖ 6.1.4 条;水处理构筑物,满水试验与气密性试验(p65) ❖ 7.3.12条第4款;沉井施工安全规定(p127) ❖ 8.1.6 条;调蓄构筑物满水试验 (p137)

GB50141_2008_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和验收给排水管渠检验批

GB50141_2008_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和验收给排水管渠检验批

目录GB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1、管渠基础地基2、管渠模板3、管渠钢筋制作4、管渠钢筋安装5、管渠现浇混凝土6、管渠变形缝7、管渠构件预制8、管渠预制构件安装9、管渠砖石砌筑.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管渠基础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 管渠模板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502□□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钢筋制作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503□□.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504□□.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管渠现浇混凝土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505□□.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管渠变形缝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506□□/编号:020604□□/编号:020703□□.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管渠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602□□.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管渠预制构件安装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603□□.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 管渠砖石砌筑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A.0.1 编号:020702□□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 技术资料. 专业整理.。

沉井下沉及封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沉井下沉及封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最小:
实际:
5
下沉到位后,沉井四角(圆形为相互垂直两直径与周围的交点)中任何两角的刃脚底面高差
不大于该两角间水平距离的1%,且不大于300;两角间水平距离小于10m时应不大于100
最小:
实际:
6
刃脚平均高程
不大于100;地层为软土层时可根据使用条件和施工条件确定
最小:
实际: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班组长:
分包单位项目质检员: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
1
封底所用工程材料
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最小:
实际:
2
封底混凝土强度以及抗渗、抗冻性能
设计要求:
最小:
实际:
3
封底前坑底标高
设计要求:
最小:
实际:
封底后混凝土底板厚度
设计要求:
最小:
实际:
4
下沉过程及封底时
沉井无变形、倾斜、开裂现象;沉井结构无线流现象,底板无渗水现象
沉井下沉及封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单位(子单位)工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检验批部位
施工依据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验收依据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验收项目
最小:
实际:
一 般 项 目
1
沉井结构
无明显渗水现象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

三、基本规定 1、 3.1基本规定 (8条) 1)3.1.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 有相应资格。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检查管理体系,还应补充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落实。该规 范是技术规范,安全写的内容不宜过多。 2)3.1.4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的分项、分部 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 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审 批。 查: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执行。 3)3.1.5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 保护环境、降低成本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 列特殊措施: 查:安全 环境 保护措施。
-------------------------------------------------------3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意义 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技 术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无论是对工程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还是对建设工程的技术监督 和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都以实用、 直接、明确和易操作的特点受到普遍欢迎。尤其 是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作为审查和备案的技术依据,发挥了有力的 保障作用。加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 实施力度、强化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的自觉性,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具有重要 意义。

-------------------------------------------------------2
(一)强制性条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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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三章围堰第四章基坑第五章水池第六章泵房第七章地下取水构筑物第八章地表取水构筑物第九章水塔第十章工程验收附录一水池满水试验附录二消化池气密性试验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为使给水排水构筑物在施工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

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给水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工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构筑物。

第1.0.3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第1.0.4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 1.0.5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 2.0.1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第2.0.2 条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现场地形及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情况;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三、气象资料;四、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五、施工供水、供电条件;六、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供应条件;七、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资料、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冰凌的资料;八、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它情况和资料。

第2.0.3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第2.0.4 条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列特殊措施:一、对地下、半地下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进基坑和地下水排水中断的措施。

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抗浮的应急措施;二、在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三、在地表水水体内或岸边施工时,应采取防汛、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四、对沉井和基坑施工排水,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第2.0.5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时,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并应防止各构筑物交叉施工时相互干扰。

对建在地表水水体中、岸边及地下水位以下的构筑物,其主体结构宜在枯水期施工;对抗渗混凝土宜避开低温及高温季节施工。

第2.0.6 条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作出总体布置。

对不宜中途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

第2.0.7 条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二、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及轴线控制桩必须设在稳固地段和便于观测的位置,并采取保护措施。

临时水准点的数量不得少于两个;三、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四、已建构筑物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

第2.0.8 条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0.8 的规定。

第三章围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 条围堰应编制施工设计,其构造应简单,符合强度、稳定、防冲和抗渗要求,并应便于施工、维修和拆除。

第3.1.2 条围堰的施工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围堰平面布置图;二、河道缩窄后过水断面的壅水和波浪高度;三、围堰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四、围堰断面施工图;五、板桩加工图;六、围堰施工方法、施工材料和机具;七、围堰拆除方法与要求;八、安全措施。

第3.1.3 条围堰类型的选择应根据河道的水文、地形、地质及地方材料、施工技术和装备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第3.1.4 条土、草(麻)袋、钢板桩围堰的顶面高程,宜高出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0.5~0.7m;草捆土围堰顶面高程宜高出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1.0~1.5m。

第3.1.5 条围堰施工和拆除,不得影响航运和污染临近取水水源的水质。

第二节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第3.2.1 条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填筑前,应清除堰底处河床上的树根、石块、表面淤泥及杂物等。

第3.2.2 条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应采用松散的粘性土,不得含有石块、垃圾、木料等杂物,冬期施工时不应使用冻土。

第3.2.3 条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施工过程中,对堰体应随时进行观察、测量,如发生滑坡、渗漏、淘刷等现象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第3.2.4 条土围堰堰顶宽度当不行驶机动车辆时不应小于1.5m。

堰内边坡坡度不宜陡于1:1;堰外边越越度不宜陡于1:2。

当流速较大时,外坡面宜用草皮、柴排(树枝),毛石或装土草袋等加以防护。

第3.2.5 条草捆土围堰应采用未经碾压的新鲜稻草或麦秸,其长度不应小于50cm。

第3.2.6 条草捆土围堰堰底宽度宜为水深的 2.5~3 倍。

堰体的草与土应铺筑平整,厚度均匀。

第3.2.7 条草捆土围堰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个草捆长度宜为150~180cm;直径宜为40~50cm,迎水面和转弯处草捆应用麻绳捆扎,其它部位宜采用草捆扎。

二、草捆拉绳应采用麻绳。

直径宜为2cm,长度可按草捆预计下沉位置确定,宜为水深的三倍。

三、草捆铺设应与堰体的轴线平行。

草捆与草捆之间的横向应靠紧,纵向搭接应呈阶梯状,其搭接长度可按该层草捆所处水深确定。

当水深等于或小于3m 时,其搭接长度应为草捆长度的1/2;当水深大于3m 时,其搭接长度应为草捆长度的2/3。

四、草捆层上面宜用散草先将草捆间的凹处填平,再垂直于草捆铺设散草,其厚度宜为20cm。

五、散草层上面的铺土,应将散草全部覆盖,其厚度宜为30~40cm。

六、堰体下沉过程中,应随下沉速度放松拉绳,保持草捆下沉位置。

沉底后应将拉绳固定在堰体上。

第3.2.8 条土、草捆土围堰填筑出水面后,或干筑土围堰时,填土应分层压实。

第3.2.9 条草(麻)袋围堰的施工应条例下列规定:一、堰顶宽宜为1~2m,堰外边坡坡度视水深及流速确定,宜为1:0.5~1:1.0;堰内边坡坡度宜为1:0.2~1:0.5。

二、草(麻)袋装土量宜为草(麻)袋容量的2/3,袋口应缝合,不得漏土。

三、土袋堆码时应平整密实,相互错缝。

四、草(麻)袋围堰可用粘土填心防渗。

在流速较大处,堰外坡(袋内可填装粗砂或砾石,以防冲刷。

第 3.2.10 条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填筑时,应由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拆除时应由下游开始,由堰顶至堰底,背水面至迎水面,逐步拆除。

如采用爆破法拆除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节钢板桩围堰第 3.3.1 条新钢板桩材质和外型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当有怀疑时应进行抽检。

旧钢板桩经整修或焊接后,应采用2~3m 长度同类型钢板桩作锁口通过试验。

第 3.3.2 条钢板桩顶端应设吊孔,并用钢板补强加固。

钢板桩搬运起吊时,应防止锁口损坏和由于自重导致变形。

在堆存期间应防止变形及锁口内积水。

第 3.3.3 条接长的钢板桩应以同规格、等强度的材料焊接。

焊接时应用夹具夹紧。

先焊钢板桩接头,后焊连接钢板。

第 3.3.4 条当起吊设备允许时,钢板桩可由2~3 块拼成组合桩,每隔3~6m 用夹具夹紧,夹具应与围堰形式相符。

组拼时应在锁口内填充防水混合料。

夹具夹紧后,应采用油灰和棉絮捻塞拼接缝。

第 3.3.5 条插打钢板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插打前,在锁口内应涂抹防水混合料。

二、吊装钢板桩,当起重设备高度不够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以下1/3 桩长。

三、钢板桩可采用锤击、震动或辅以射水等方法下沉。

但在粘土中,不宜采用射水。

锤击时应设桩帽。

四、插打时,必须有可靠的导向设备。

宜先将全部钢板桩逐根或逐组插打稳定,然后依次打到设计高程;当能保证钢板桩插打垂直时,可将每根或每组钢板桩一次锤打到设计高程。

五、最初插打的钢板桩,应详细检查其平面位置和垂直度,当发现倾斜时,应即予纠正。

六、接长的钢板桩,其相邻两钢板桩的接头位置,应上下错开,不得小于2m。

七、在同一围堰内采用不同类型的钢板时桩,应将两种不同类型的钢板桩的各一半拼接成异型钢板桩。

八、钢板桩因倾斜无法合拢时,应采用特制的楔形钢板桩,楔形的上下宽度之差不得超过桩长的2%。

第 3.3.6 条插打钢板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3.6 的规定。

第 3.3.7 条拔出钢板桩前,应向堰内灌水,使堰内外水位相等。

拔桩应由下游开始第四章基坑第一节施工排水(1)一般规定第4.1.1 条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排水量的计算;二、施工排水的方法选定;三、排水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四、排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五、电渗排水所采用的设施及电极。

第4.1.2 条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且不得破坏道路、河坡及其它构筑物,不得损害农田和影响交通。

第4.1.3 条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

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第4.1.4 条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立即用砂、石等填实;地下静水位以上部分,可用粘土填实。

第4.1.5 条冬期施工时,排水系统的管路应采取防冻措施;停止抽水后必须立即将泵体及进出水管内的存水放空。

(2)明排水第4.1.6 条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排水井宜布置在构筑物基础范围以外,且不得影响基坑的开挖及构筑物施工。

当基坑面积较大或基坑底部呈倒锥形时,可在基础范围内设置,但应采取使集水井筒与基础紧密连结,并在终止排水时便于封堵的措施。

第4.1.7 条排水井应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开挖以前建成。

第4.1.8 条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1.2m 时,可不加支护。

第4.1.9 条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等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基坑底,且不宜小于1.2m。

第4.1.10 条配合基坑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

排水沟的深度不宜小于0.3m。

第4.1.11 条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排水沟的处理,宜符合下列规定:一、渗水量较少时,宜采用盲沟排水;二、渗水量较大、盲沟排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直径150~200mm 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留缝或排水管留滤水孔,管两侧各上部应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第4.1.12 条排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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