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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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

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

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一、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是一种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规范和约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活动,以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施工目标。

其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因为安全是工程施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

为此,必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个施工八大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1.1 总监管员总监管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总监管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安全员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案,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事故。

安全员要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1.3 现场管理员现场管理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执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总监管员和安全员的指示,协调和组织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现场管理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1.4 技术员技术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持人员,负责为施工现场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协助安全员和现场管理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施工现场的技术工作。

技术员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施工现场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

1.5 质量员质量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方案,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工作,防范和处理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

质量员要具备较强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保障施工现场的质量。

(完整版)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完整版)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及岗位职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1、施工员2、质量员3、标准员4、机械员5、劳务员6、材料员7、资料员8、安全员八大员岗位职责:1、施工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

(2)参与制定管理制度。

(3)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

(4)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

(6)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7)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8)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9)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10)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

(11)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2)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13)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

2、质量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0)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

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牌

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牌

工程施工八大员制度牌第一条、总监工总监工必须持有相应的施工总监证书,负责工地的整体施工管理工作,协调工地内外部资源,保障工程的正常进行。

总监工有权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协调各专业施工进度、组织施工人员培训、审批施工材料等相关工作。

总监工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第二条、工程师工程师必须持有相应的工程师证书,负责工程的技术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工作。

工程师有权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监督施工现场工作、解决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工程师要求具备扎实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施工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程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协助总监工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施工员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助编制施工计划、监督现场施工进度、协调各专业施工协作等。

施工员要求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具备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独立完成现场管理和施工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施工计划、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工地安全隐患等。

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证书,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保障施工人员和工地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质量员质量员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工程质量检查计划、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跟踪整改质量问题等。

质量员要求具备质量检测验收相关证书,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第六条、材料员材料员负责工地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核对材料规格质量、保障材料供应及时等。

材料员要求熟悉建筑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具备一定的材料采购和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材料采购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材料的供应和质量。

第七条、机械员机械员负责工地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协调机械设备的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处理设备故障等。

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及岗位职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1、施工员2、质量员3、标准员4、机械员5、劳务员6、材料员7、资料员8、安全员八大员岗位职责:1、施工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

(2)参与制定管理制度。

(3)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

(4)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6)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7)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8)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9)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10)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

(11)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2)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13)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

2、质量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10)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施工现场八大员人员配置标准

施工现场八大员人员配置标准

施工现场八大员人员配置标准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需要合理安排不同的人员来协同工作,以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八大员人员在施工现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不同的工作职责,协助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份关于施工现场八大员人员配置的标准。

一、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核心人物,他负责整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业主沟通,制定施工计划,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二、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是项目经理的重要助手,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总工程师应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协调。

三、安全员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他应熟悉国家与行业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预防,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四、质检员质检员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把控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质检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督施工工序的执行,进行工程验收和质量检测。

五、审核员审核员主要负责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审核员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发现和解决设计方案中的问题和不足。

六、进度员进度员负责施工进度的管理和控制,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表,监督施工工序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

七、材料员材料员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和预算,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及时供应。

八、机械员机械员负责施工现场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报废工作,确保施工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以上是一份关于施工现场八大员人员配置的标准,不同的施工项目可能有不同的需求和特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

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人员岗位职责: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工程建设八大员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八大员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八大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建设八大员是指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商、设备租赁商、工程咨询单位等八个主要工程管理人员。

第三条工程建设八大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工程建设八大员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环保第一、文明施工”的原则,坚持科学施工、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建设单位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委托方,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合法合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岗前培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章设计单位第十条设计单位是工程项目的设计方,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经济。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设计成果能够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不断提升设计水平,积极参与设计竞赛、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设计行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设计团队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设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理单位第十五条监理单位是工程项目的监督方,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加强沟通合作,促进工程进度。

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及岗位职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1、施工员2、质量员3、标准员4、机械员5、劳务员6、材料员7、资料员8、安全员八大员岗位职责:1、施工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

(2)参与制定管理制度。

(3)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

(4)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

(6)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7)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8)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9)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10)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

(11)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2)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13)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

2、质量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年月1总则1.0.1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工作,推进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专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升施工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

(对小型工程的要求可在条文说明中说明)1.0.3 本标准中的专业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等子专业。

现场施工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专业人员的配备标准一般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承包合同(标段)应当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

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属于最低要求,施工企业可制定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特大型工程可按实际情况配备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中最大工程规模的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配备副职若干人协助工作,副职不应对外行使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行使的职权。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质量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

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超过人(含)时,施工企业应明确其中一人为该岗位的负责人。

本标准中带“*”的表示该岗位人员可兼职其它岗位,但每人兼职不得超过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人员不得超过人。

本标准的工程规模划分应符合附表的规定。

标准中的建设工程面积、金额均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值。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建筑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的规定。

关于对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关于对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关于对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工作,推进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标准对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工程现场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的配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息息相关。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现就该标准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并于月日(周三)前将意见和回复我会建装委、幕墙委,由我会统一汇总后上报。

恕过期不候。

建筑装饰联系人:张珺联系电话:传真
建筑幕墙联系人:阮蓓旎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建筑装饰专业委员会
建筑幕墙专业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一:《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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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岗位配置规定

八大员岗位配置规定

****项目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配置规定项管措【第008】***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岗位配置规定管理人员岗位岗位职责1工程经理岗位职责1.1根据公司确定的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设。

1.2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目标的确定和监控工作。

1.3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的过程的管理及勘察结果的验收工作。

1.4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作。

1.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推进现场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1.6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工作。

1.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进入现场的原料、设备、构件等进行验收以及施工各阶段验收、签证及重大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核工作。

1.8负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论证和确定工作。

1.9负责工程设计文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图集的管理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1.10与协作单位的联系接洽工作。

1.11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营经理岗位职责2.1负责投资开发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经济分析评价工作,及项目实施之中的成本分析工作。

2.2负责政府有关造价文件的收集、整理,负责与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联系,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库。

2.3负责施工单位材料用量计划的审核及认质认价工作。

2.4负责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及工程经济签证的审核与签发工作。

2.5负责组织工程预结算及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2.6健全预算及成本控制等工作管理制度。

2.7负责公司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成本控制管理;编制开发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8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和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并对工程全过程行使合同管理职能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2.9负责对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

2.10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资金计划,审查进度付款额,掌握工程施工实际投资额。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年月1总则1.0.1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工作,推进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专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升施工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

(对小型工程的要求可在条文说明中说明)1.0.3 本标准中的专业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等子专业。

现场施工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专业人员的配备标准一般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承包合同(标段)应当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

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属于最低要求,施工企业可制定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特大型工程可按实际情况配备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中最大工程规模的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配备副职若干人协助工作,副职不应对外行使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行使的职权。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质量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

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超过人(含)时,施工企业应明确其中一人为该岗位的负责人。

本标准中带“*”的表示该岗位人员可兼职其它岗位,但每人兼职不得超过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人员不得超过人。

本标准的工程规模划分应符合附表的规定。

标准中的建设工程面积、金额均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值。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建筑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的规定。

工程项目八大员的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八大员的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八大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八大员的管理和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八大员是指工程项目中的总监、项目经理、设计总工、施工总工、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八大职务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八大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自身职能工作,不违反工程项目规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八大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程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护工程项目的利益。

第五条工程项目八大员应遵守职业操守,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工作中碰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不违规操作。

第二章总监第六条工程项目总监是工程项目的领导者,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和协调,制定项目目标和计划,指导项目推进。

第七条工程项目总监应具备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和资质,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总监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八大员的工作任务,提升工程项目整体效益。

第九条工程项目总监应定期组织工程项目工作会议,了解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各部门汇报,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条工程项目总监应关注项目质量和安全,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项目经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执行总监的指示,推动项目进展。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够有效监督工程施工。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经理应遵守项目计划和工程方案,认真执行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经理应负责工程项目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矛盾,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经理应与工程项目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项目中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落成。

第四章设计总工第十六条工程设计总工是工程项目设计部门的领导者,负责设计项目方案、审查图纸、指导设计工作。

(完整版)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完整版)施工现场管理八大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及岗位职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1、施工员5、劳务员6、材料员7、资料员8、安全员八大员岗位职责:1、施工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

(2)参与制定管理制度。

(3)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

(4)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

(6)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7)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8)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9)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10 )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

(11)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 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2 )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13)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

(14 )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

2、质量员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 )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 )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 )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0 )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1总则1.0.1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工作,推进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专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升施工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

(对小型工程的要求可在条文说明中说明)1.0.3 本标准中的专业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等子专业。

1.0.4 现场施工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 专业人员的配备标准3.1 一般规定3.1.1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承包合同(标段)应当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

3.1.2 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属于最低要求,施工企业可制定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3.1.3 特大型工程可按实际情况配备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中最大工程规模的人员配备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配备副职若干人协助工作,副职不应对外行使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行使的职权。

3.1.5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质量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

3.1.6 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超过3人(含)时,施工企业应明确其中一人为该岗位的负责人。

3.1.7 本标准中带“*”的表示该岗位人员可兼职其它岗位,但每人兼职不得超过1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人员不得超过1人。

3.1.8 本标准的工程规模划分应符合附表X的规定。

标准中的建设工程面积、金额均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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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1总则1.0.1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工作,推进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专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升施工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

(对小型工程的要求可在条文说明中说明)1.0.3 本标准中的专业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等子专业。

1.0.4 现场施工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 专业人员的配备标准3.1 一般规定3.1.1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承包合同(标段)应当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

3.1.2 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属于最低要求,施工企业可制定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3.1.3 特大型工程可按实际情况配备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中最大工程规模的人员配备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配备副职若干人协助工作,副职不应对外行使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行使的职权。

3.1.5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质量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

3.1.6 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超过3人(含)时,施工企业应明确其中一人为该岗位的负责人。

3.1.7 本标准中带“*”的表示该岗位人员可兼职其它岗位,但每人兼职不得超过1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人员不得超过1人。

3.1.8 本标准的工程规模划分应符合附表X的规定。

标准中的建设工程面积、金额均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值。

3.2 房屋建筑工程3.2.1 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 3.2.1的规定。

表3.2.1 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3.2.2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注:专业分包单位无自带或租赁特种设备时,可不设置机械员岗位。

3.3 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3.1 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3.3.2 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注:专业分包单位无自带或租赁特种设备时,可不设置机械员岗位。

3.4 劳务分包3.4.1 劳务分包不分工程类别,其项目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 劳务分包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4 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主要工作职责4.1 一般规定4.1.1 专业人员应具备下列职业素养:1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严谨务实,爱岗敬业,团结协作;2 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规定;3 树立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4 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5 具有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6 具备必要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计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1.2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可按下列规定分为“负责”、“参与”两个层次:1 “负责”表示行为实施主体是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主要承担人;2 “参与”表示行为实施主体是工作任务的次要承担人。

4.1.3 本标准规定的专业人员工作职责为基本要求,企业可根据本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要求更高的管理制度,作为对专业人员工作考核评价的依据。

4.2 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4.2.1 项目负责人(总承包和专业分包)任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2 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 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4 所承担工程的专业和规模符合有关管理规定;4.2.2 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大型工程: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2 中型工程:取得工程技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3 小型工程:取得工程技术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工程规模划分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一致。

4.2.3 其他专业人员任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2 根据本标准规定可以兼职的岗位,兼职人员应取得兼职岗位的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

4.3 专业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4.3.1 项目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1 全面负责项目管理机构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2 负责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并根据项目规模和施工阶段配备、调整专业人员。

总承包项目经理还应负责督促各分包单位建立并完善项目管理机构。

3 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承发包活动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4 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6 负责主持工程例会,安排、协调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

7 负责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负责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8 负责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负责落实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

9 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负责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要求。

10 负责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负责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盖章(执业章)。

11 负责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

12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参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参与单位工程和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落实整改,负责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盖章(执业章)。

13 负责在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按规定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落实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14 负责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15 负责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16 负责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执业章)。

4.3.2 技术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1 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接收和查验设计文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3 负责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施工中正确应用。

4 参与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参与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5 负责组织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

6 负责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机构的技术交涉,审批须提请上述单位确认的技术核定、技术签证等文件。

7 参与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8 参与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

9 负责组织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工作;参与组织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参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参与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落实整改。

10 负责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图和竣工文件。

11 参与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参与落实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4.3.3 施工员1 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工作;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参与制定管理制度。

2 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 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4 参与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负责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5 负责管理本专业施工相关的测量、定位、放线。

6 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负责指导作业人员依据施工方案、工法进行作业。

7 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8 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

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9 负责解决本专业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与技术核定;参与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0 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参与编制竣工图和竣工文件。

11 参与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12 参与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参与落实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4.3.4 质量员1 负责本专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施工质量策划;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2 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3 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4 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5 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6 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7 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质量资料。

8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监督质量事故后整改措施的落实。

4.3.5 安全员1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制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2 参与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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