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设计规范(_免费_)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完整word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3.1 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3.2 人行道路3.2.1 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建筑物方便残疾人的设计规范(饭店版)
建筑物方便残疾人设计规范第一节出入口第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出入口,应设在通行方便和安全的地段。
室内设有电梯时,该出入口,宜靠近候梯厅。
第2条出入口的室内外地面宜相平。
职室内外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接。
第3条出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1.50m平坦的轮椅回转面积。
第4条出入口设有两道门时,门扇开启后应留有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行净距。
第二节坡道第3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2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下表的规定。
每段坡道坡度、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注:加*者只适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扩建的建筑物。
第3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
第4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第5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6条坡道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7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8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档台,如图3.3.8。
第三节走道第1条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20m。
通过一辆轮椅和一个行人对行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0m。
通过两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80m,如图3.4.1。
第2条走道尽端供轮椅通行的空间,因门开启的方式不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图3.4.2所示尺寸。
第3条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一、走道两侧的墙面,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二、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宜为圆弧墙面或切角墙面;三、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四、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地坪有高差时,应采用栏杆、栏板等安全设施。
第4条走道两侧不得设置突出墙面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第四节门第1条供残疾人通行的门不得采用旋转门和不宜采用弹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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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1.坡度和高度:
-坡道的坡度应该不大于1:12,即斜率为8.33%。
-坡道的高度差要符合附近区域的建筑法规,并以符合残疾人需求的
方式设置。
2.宽度:
-坡道的设计宽度应足够容纳残疾人的移动工具,如轮椅或助行器。
-对于单行使用的坡道,其最小宽度应为1200毫米,对于双行使用的
坡道,其最小宽度应为1800毫米。
3.材料:
-坡道表面应平滑、平整,不易滑倒,以确保残疾人的安全。
-坡道应使用防滑材料,如石材、混凝土等,以提供更好的抓地力。
4.手护栏:
-坡道两侧应设置手护栏,以提供额外支持和稳定性。
-手护栏应具有适当的高度和固定方式,以确保残疾人能够牢牢抓住。
5.标志标识:
-坡道入口应设置标志标识,以便残疾人能够轻松找到坡道的位置。
-标志标识应采用明显的对比色,并包括残疾人国际标志,以增加可
辨识度。
6.景观设计:
-坡道应考虑周围环境,并与周围景观融合,以增加使用者的舒适感和美观度。
-坡道上可以设置植被或其他装饰物,但不应妨碍残疾人通行或增加施行维护工作难度。
7.照明:
-坡道上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以确保残疾人在夜间或昏暗环境下仍然能够使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随着社会对残疾人权益的重视不断提升,坡道设计规范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残疾人坡道时,应仔细遵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残疾人坡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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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水平长度(m)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X ,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的墙面宽度。
残疾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残疾人设计规范无障碍通道1 、 坡道和升降平台1 ) 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 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 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 )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 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 1.50m 的轮椅缓冲地 带。
4 ) 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m ,室内走道的坡道 宽度不应小于 1.00m ,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
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6 。
6 ) 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 /长) 1/12 1/16 1/203 ) 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
5 ) 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室外人行1.1 的规定。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 ) 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 的安全档台。
8 )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 ) 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 ,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 、出入口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2.00m X 2.00m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 轮椅回旋面积。
2 ) 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 1.20m 。
3 ) 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 ) 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 ,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 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残疾人设计卫生间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一)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 1/12 1/16 1/20容许高度(m) 0.75 1.00 1.50水平长度(m) 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残疾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残疾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残疾人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 1/12 1/16 1/20容许高度(m)水平长度(m)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X ,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的护门板。
残疾人通道的设计规范
为使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者能方便、安全的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在建筑设计中,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中关于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范围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要考虑,详见JGJ50-2001第21~24页,5.1与5.2条。
(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入口、坡道、走道与地面、门、楼梯与台阶、扶手、电梯与升降平台、厕所浴室、无障碍客房、住房、停车位等。
1.出入口:“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第7.1.2条>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的最小宽度,一般建筑应≥1.5m,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寓建筑应≥2.0m,门扇开启的净宽: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弹簧门(小力度)应≥0.8m,自动门应≥1.0m,建筑物内所有的门均不得小于这个净宽。
出入口内、外应留出供坐轮椅者回转的面积。
否则无法改变行进方向。
2.“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电梯厅的深度应≥1.8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应≥0.90m。
3.坡道:坡道的坡度大小,关系到轮椅能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
因此,坡度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7.2.5条表中的规定。
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坡度1:20 1:16 1:12 1:10 1:8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水平长度(m)30.00 16.00 9.00 6.00 2.80一般设计时选用1/12的坡道,当高坡达到0.75时,坡度的水平长度是9m。
需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m 的休息平台。
休息平台向下和向下的坡道长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
当坡度小于1/12时。
允许增加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
1/10~1/8的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旧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4.走道和道路:“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建筑类别最小宽度(m)1.大型公共建筑走道≥1.802.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1.503.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04.居住建筑走廊≥1.205.建筑基地人行通路≥1.50这些宽度,是按人流的通行量和轮椅行驶的宽度定的,一辆轮椅通行的净宽一般为0.90m,一股人流通行净宽为0.55m。
(完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完整版)⽆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障碍环境,提⾼⼈民社会⽣活质量,确保⾏动不便者能⽅便、安全使⽤城市道路和建筑物,⽤以进⾏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区,以及有残疾⼈⽣活与⼯作场所的⽆障碍设计。
1.0.3 供⼈们⾏⾛和使⽤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助⾏器者的通⾏与使⽤要求。
1.0.4 根据⽆障碍环境建设的⽤途和⽬的,⽆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缘⽯坡道curb ramp位于⼈⾏道⼝或⼈⾏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道路缘⽯带来的通⾏障碍,⽅便乘轮椅者进⼊⼈⾏道⾏驶的⼀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道上铺设⼀种固定形态的地⾯砖,使视残者产⽣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和辨别⽅向以及到达⽬的地的通道。
2.0.3 ⾏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继续⾏⾛的盲道。
2.0.4 提⽰盲道⽬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呈圆点形状,⽤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的盲道。
2.0.5 ⼈⾏通道passage在城市⼴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的道路。
2.0.6 ⽆障碍⼊⼝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
3城市道路⽆障碍实施范围3.1 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障碍设计的范围3.2 ⼈⾏道路3.2.1 ⼈⾏道路的⽆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残疾人设计卫生间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 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
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 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
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
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 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
00 1.50水平长度(m)9。
00 16.00 30。
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
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2、出入口1) 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
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
50m X 1。
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
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
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
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摘要: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以确保坡道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其中包括坡道的设计要求、施工规范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意识的提高,对于残疾人的关注和尊重也日益增加。
在公共场所中,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无障碍的环境已经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而坡道作为残疾人出行的重要通道之一,其设计、施工和使用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以确保残疾人的安全和舒适。
一、设计要求1. 坡道的设计应考虑到各类残疾人的需求,包括轮椅使用者、盲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士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以提供最佳的无障碍通道。
2. 坡道的坡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不超过1:12的范围内,以确保残疾人能够安全地上下坡道。
3. 坡道的宽度应足够宽,以容纳轮椅使用者和行动不便的人士,并确保出入口与通道之间的无阻碍。
4. 坡道的通道应保持平整,没有凹凸不平或者杂物,以避免残疾人摔倒或滑倒的危险。
5. 坡道的扶手应设置在适当的高度,能够提供支撑和稳定的作用,轮椅使用者可随时抓住,同时也为行动不便的人士提供支持。
二、施工规范1. 坡道的材料应具有防滑功能,以确保残疾人在使用坡道时不会滑倒。
常用的防滑材料有橡胶、石材、砖瓦等。
2. 坡道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包括建筑、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通畅,并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3. 坡道的施工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尤其是坡度和扶手的高度要符合规范。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确保施工质量。
4. 坡道的下沉及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以防止积水和滑倒的危险。
排水出口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保持畅通。
三、使用注意事项1. 坡道的使用应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改动或搬动扶手等设施。
2. 在使用坡道时,残疾人应保持稳定、缓慢地行走或推行轮椅,防止突然加速或刹车造成意外伤害。
3. 当坡道上存在积水、冰雪或其他杂物时,应及时清理和处理,以保证坡道的安全可用。
(完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doc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3.1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
表 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道 路 类 别 设 计 部 位1 人行道城 ·城市市区道路 人行横道2市 ·城市广场 人行天桥 、人行地道3 道 ·卫星城道路、广场 公交车站4路·经济开发区道路 桥梁 、隧道5·旅游景点道路等立体交叉63.2 人行道路3.2.1 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残疾人规范
7建筑物无障碍设计7.1建筑入口7.1.1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图7.1.1)。
7.1.2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入口平台宽度7.1.4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7.1.5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图7.1.5-1,图7.1.5-2)。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7.2坡道7.2.1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图7.2.1-1,图7.2.1-2)。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7.2.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Omm的坡道安全挡台(图7.2.3)。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坡度和宽度7.2.5 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7.2.5的规定(图7.2.5)。
表7.2.5 不同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7.2.6 1:10~1:8坡度的坡道应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7.2.7 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7.2.8 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Om(图7.2.8)。
7.3 通路、走道和地面7.3.1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3.1的规定(图7.3.1)。
7.3.1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7.3.2 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和不积水。
7.3.3 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7.3.4 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7.3.5 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1.30m×0.90m(图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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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
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
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
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 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
材料。
D 在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
E 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设计成圆弧墙面或45度切角墙面。
F 在走道一侧的地面,应设宽0.40m至0.60m的盲道,盲道
内边线距墙面0.30m。
G 走道内不应设置障碍物,走道的照度应达到200LX。
3、扶手
1)在坡道、楼梯及超过两极台阶的两侧及电梯的周边三面应设扶手,扶手宜保持连贯。
2)设一层扶手的高度为0.85m至0.90m,设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的高度为0.65m。
3)坡道、楼梯、台阶的扶手在起点及终点处,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4)扶手的形状、规格及颜色要易于识别和抓握,扶手截面的尺寸应为35mm至50mm,扶手内侧距墙面的净空为40mm。
5)扶手应选用优质木料或其他较好的材料,扶手必须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二、洗手间
1、公用洗手间入口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洗手间内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
2、男洗手间供残疾人使用的小便器下口的高度不应大于0.50m,在小便器的上方和两侧,应安装高1.20m和宽0.60m的安全抓杆。
3、公用洗手间的残疾人厕位
1)男女洗手间的隔间应设残疾人使用的厕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2.00m X 1.00m或1.60m X 1.40m。
2)残疾人厕位的门扇应向外开启,门扇开启后通行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在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3)开门执手应采用横执把手,门锁应安装门内外均可使用的门插销。
4)厕为内射高0.475m的坐式便器,在坐便器两侧应设高0.70m的水平抓杆和高1.45m的垂直抓杆。
5)抓杆的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牢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6)厕位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没有高低差。
在厕位内应设高1.20m的挂衣钩。
4、残疾人专用洗手间
1)在公用洗手间旁或在适当位置宜设残疾人专用的洗手间。
设专用洗手间后可取代在公用洗手间的残疾人厕位。
2)专用洗手间采用平开门时,门扇应向外开启,门扇开启后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开门执手应采用横执把手,门锁应安装门内外均可使用的门插销,在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3)洗手间的面积不应小于2.00 X 1.30m或1.80m X 1.80m。
4)洗手间内设高0.45m的坐式便器,在坐便器两侧设高0.70m的水平抓杆,在靠墙壁的一侧设高1.45m的垂直抓杆。
5)洗手间内应设高0.60m的放物架和高1.20m的挂衣钩。
沿洗手盆的三面宜设抓杆,洗手盆高0.80m,抓杆高0.85m,相互间距为50mm。
6)抓杆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7)洗手间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没有高低差,应采用遇水也不滑的地面材料。
8)专用洗手间必须设置应急呼叫按钮。
三、饭店客房
1、在市、区、县及旅游点范围的各类旅馆、饭店,应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客房应设在客房层的底部和进出方便及安全疏散的地段。
2、大中型旅馆、饭店应按每50间标准客房设一套残疾人使用的客房。
小型旅馆、饭店应设不少于两套可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
3、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出入口及门,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一部分第4条和第5条的有关规定。
4、在客房的通道及床位之间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旋空间。
5、卫生间的门开启后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轮椅进入后应能回旋。
盆浴或淋浴、坐便器及抓杆的设计,应符合:
1)淋浴间内应设高0.45m的洗浴坐椅,深度不应小于0.45m。
在淋浴间周边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和高1.45m的垂直抓杆。
2)盆浴内应设洗浴坐台。
洗浴坐台的深度不应小于0.45m。
在浴盆内侧应设高0.60m和0.90m 二层水平抓杆,长度为0.80m至1.00m。
在洗浴坐台内侧宜设高0.60m的水平抓杆。
3)抓杆的直径为32mm至40mm,内侧距墙面40mm,抓杆要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的重量。
6、客房的床面高度和大便器及浴盆的高度应统一为0.45m。
7、客房的应急呼叫按钮及电灯、电视、空调等开关的位置,应安装在方便乘轮椅者伸手可及的地方。
8、客房的壁柜、桌子等家具的高度及深度,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
当残疾人的客房在空闲时,可为老年人及健全人提供服务。
四、停车车位
1、在建筑物出入口最近的地段和在停车场(楼)出入最方便的地段,应设残疾人的小汽车和三轮机动车专用的停车车位(一辆小汽车的停车位置可停放两辆三轮机动车)。
2、在专用停车车位的一侧,应留有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轮椅通道应与人行通道衔接。
3、停车车位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度差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4、在停车车位的地面上,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轮椅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轮椅标志牌。
五、无障碍标志
1、无障碍轮椅标志是国际康复协会制定的全世界一致公认的国际通用标志。
它指引残疾人行进的方向和告知可进入的建筑物及可使用的服务设施。
2、反符合本实施细则标准的建筑物和服务设施及室外通论,应在显著的位置安装轮椅标志牌。
3、轮椅标志牌为残疾人提供以下信息
1)为乘轮椅者指引建筑物的位置和建筑物的入口。
2)为乘轮椅者指引可行进的室外通路和建筑物的室内走向。
3)告知残疾人可使用的坡道、服务台、电梯、电话、轮椅席、厕所、浴室、客房及停车车位等服务设施。
4、轮椅标志牌的规格尺寸应根据使用不同的地点和位置,分别为0.10m至0.45m的正方形。
轮椅图案和边缘为黑色时衬底则为白色,轮椅图案为白色时衬底则为黑色。
5、在轮椅标志牌上加文字说明或加指示方向时,其颜色与衬底应形成明显对比。
指引的方向为左行时,轮椅面则应朝向左侧。
6、轮椅标志牌的位置和高度要适中,制作要精细,安装要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