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二)[药店名称]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三)第一条为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店所有处方药销售行为,包括接受处方、配药、核对处方、说明用药方法和禁忌事项等。
第三条店内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店内所有处方药销售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物管理政策,禁止销售未经批准的处方药。
第五条店内所有处方药销售行为必须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患者信息。
第六条店内所有处方药销售行为必须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应资料,以备查验。
第七条店内所有处方药销售行为必须建立完善的药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药供应充足且有效期内。
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制度
1.营业员在收到处方后,应立即转给现场审方人员,对处方、
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单位盖章等各项内容进行审验。
应重点审核以下项目:a开方日期是否超出三日有效期;b是否剂量与性别、年龄等相符或是否有不符合《药典》、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的现象。
c是否有配伍禁忌。
2.处方经审验合格后,审方人员填写审方记录,留下顾客联
系地址、电话并签名后连同处方交相应柜组的配方人员进行配方。
3.配方人员应仔细查看处方,确认审方人员签章后,严格按
处方内容提供相应剂量、相应规格的相应药品。
4.审方、配方人员应熟悉本店药品情况,不擅自回方。
本店
暂缺药品可以其它品种代替时,应请开方医师签字认可。
5.对胰岛素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严格索取处方,并做
好登记,没有处方一律不得销售。
6.对其他没有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品要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
记录购买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备查。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销售安全、有效和合理。
此制度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销售处方药的管理。
处方审核员、销售人员和质量管理环节负责人对此制度负责。
企业必须配备有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并在营业时间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工作卡。
处方调配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不允许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员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
调配和核对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其照片、复印件。
对于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和销售。
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调配处方人员调配处方时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所列药品。
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销售后应在处方上做好记录,记录所销售药品的名称、批号和数量等。
如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以照片或复印件形式保存处方,并详细做好处方登记。
处方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归档,每月的第一天将上一个月的处方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处方药销售工作,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药店的合法经营。
适用范围为我公司所有经营处方药的药店。
二、制度内容1.处方药销售的管理主体(1)药店经理负责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工作。
他应对销售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2)药店销售人员是具体负责处方药销售的人员,他们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方药的销售,并保证处方药销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处方药销售的程序(1)患者须提供有效处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签字和药品的详细信息。
(2)销售人员必须对患者的处方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处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销售人员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用途、用法和注意事项,并记录在销售记录中。
(4)销售人员在出售处方药时,必须妥善保管处方和销售记录,并依法保存相关资料。
3.处方药销售的监督与控制(1)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处方药销售管理的专业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
(2)对药店的销售记录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销售的药品和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接受合法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执法活动。
(4)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业绩评估,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4.违规行为的处罚(1)对未能按照规定办理销售手续的销售人员,取消相应的奖励和福利待遇。
(2)对销售伪劣药品的销售人员予以辞退,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3)对销售虚假处方药的销售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和报案。
(4)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药店进行警告、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理。
三、制度的执行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违反制度规定的销售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对于药店和销售人员合法行为的奖励和激励,由药店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和决定。
四、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销售人员了解和遵守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相关分支机构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人员,包括销售人员、配送人员等。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四条处方药销售人员的任务是负责处方药的销售和配送,并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第五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能够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
第六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不得擅自销售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销售。
第三章销售流程与管理第七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在接收处方后,应核对处方信息和患者相关信息,确保销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销售,不得违规操作,确保销售流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九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妥善保管处方药和相关销售记录,确保药品来源和销售可追溯。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处方药销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销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处方药销售人员的监督,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如发现销售的处方药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处方药销售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
第十四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处方药销售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时须经公司批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所有。
以上是一个草稿,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内部规定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处方药销售活动,确保公司及其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保障处方药销售的安全、合规和高效。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内部的处方药销售活动,保证药品销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有效管理处方药销售过程,并适用于公司的全部销售人员、药房和经销商等相关人员。
二、定义和缩写1.处方药:指需要医生开具处方才略购买的药品,对使用和销售有特殊限制的药品。
2.销售人员:指公司聘用的负责处方药销售的员工。
3.药房:指公司内设的处方药销售场合。
4.经销商:指与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销售公司药品的合作方。
三、销售流程与管理要求1.销售人员管理–销售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熟识处方药销售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进行定期考核。
–销售人员应自动向顾客供应合理的用药咨询和建议,不得随便供应处方药。
–销售人员不得私自销售过期药品、假药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2.处方药销售流程–顾客供应有效处方后,销售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销售记录中予以备案。
–销售人员应向顾客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副作用以及禁忌症,并提示顾客妥当保管处方和药品。
–销售人员应在销售记录中记录顾客的姓名、处方时间、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等信息,并妥当保管相关资料,便于日后追溯。
3.药房管理要求–药房应设有完善的处方药存放和销售记录管理系统,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数据存档。
–药房内应配备专人,负责处方药销售和顾客咨询,确保销售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药房应定期检查处方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采购并更新药房内药品的保质期信息,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要求。
–药房接受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搭配相关人员进行药品检验和抽样核查。
4.经销商管理要求–经销商应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销售政策,确保处方药的销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公司应对经销商进行定期的经营情形评估,确保其销售行为和经营管理符合公司制度和业务需求。
–经销商应搭配公司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报表工作,并依照公司要求供应销售记录和顾客反馈信息。
四、违规处理和监督机制1.一旦发现有销售人员违反制度进行处方药销售,将按公司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调查和辞退等。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少不合理用药和药品滥用现象,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环节,包括处方接收、审核、销售、记录和报告等内容。
1.3 零售药店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处方接收2.1 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处方接收登记制度,所有的处方药销售必须有有效处方支持。
2.2 接收处方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处方上的患者信息、医师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用法用量等内容,并填写处方接收记录。
2.3 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处方,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药师咨询并及时报告。
三、处方审核3.1 接收处方的工作人员应将接收的处方交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审核。
3.2 药师应核对处方上的药品信息与患者实际需求,确保处方合理、有效,并在审核之后签字确认。
3.3 如发现处方存在问题,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进行核实,并将审核结果记录在处方审核记录表中。
四、处方销售4.1 经过审核的处方方可进行销售,销售人员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上的信息一致,并在销售过程中向患者说明用药事项。
4.2 销售人员应当确保处方药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药品不过期、不损坏,并在销售时向患者展示药品有效期与生产日期。
4.3 销售人员应遵守患者隐私的保护原则,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五、处方记录与报告5.1 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处方销售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对每一次销售的处方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记录资料。
5.2 处方销售记录应包括处方接收、审核、销售人员信息、药品信息、数量信息等,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
5.3 零售药店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处方销售信息,做好销售信息的报告工作。
六、处方药品退货及过期处理6.1 针对已销售的处方药,如患者未使用或因其他原因要求退货,零售药店应建立退货处理流程。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三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是指在药店或医疗机构中,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处方药销售许可:药店或医疗机构必须获得相关的处方药销售许可才可以合法销售处方药。
2. 处方药存储管理:处方药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包括温湿度、光线等环境控制,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处方收集和审核:药店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处方收集和审核流程,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药师或医师审核:处方药销售前应当由药师或医师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售药记录和报备:药店或医疗机构应当详细记录每一次处方药的销售情况,并按规定报备给相关监管部门。
6. 非处方药提示: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应当向顾客提供相关的非处方药提示,以引导顾客对常见病症进行正确的自我处理。
7. 处方药禁止促销:处方药严禁以低价促销、赠品等方式进行促销活动,以防止滥用和不当使用。
8. 处方药追溯管理:药店或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药的追溯管理体系,确保能够追踪处方药的来源和流向。
9. 处方药监管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药店或医疗机构的处方药销售行为进行检查,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合规性。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用药安全,防止处方药滥用和非法销售,提高药物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药的销售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店的服务水平,提升社会诚信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所有销售处方药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
第五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遵循医药学术规范,保证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处方药销售管理应开展药物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
第七条本制度由药店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第八条药店应设立处方药销售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处方药销售管理的日常工作。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引言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二、销售资质1、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销售处方药。
2、从事处方药销售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资质,包括执业药师或药师。
三、处方审核1、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医师开具的有效处方。
处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签名等。
2、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用药适宜性等。
3、对于存在疑问或不合理的处方,应当与处方医师进行沟通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销售。
四、药品调配1、调配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处方的内容进行,确保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准确无误。
2、调配过程中应当遵守药品调配的操作规程,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销售记录1、每一笔处方药销售都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购买者姓名、处方医师姓名等信息。
2、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六、药品陈列与储存1、处方药应当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稳定。
七、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处方药的管理规定、药品知识、处方审核技能等。
八、监督与检查1、药店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自查。
2、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对药店的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九、应急处理1、对于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等,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销售相关药品,并按照规定报告。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附则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药的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销售处方药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企业,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凡在我国从事处方药销售活动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企业,均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营业执照,方可开展处方药销售活动。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四条处方药销售企业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处方药销售活动时,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承担销售处方药的责任。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处方药管理,建立健全处方药采购、储存、配制、配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处方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处方药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质量,保证采购价格合理,并保持采购记录和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药质量安全档案,保存药品质量安全记录不少于5年。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确保销售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保存不少于3年。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的处方药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对处方药销售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药销售监管制度,明确销售管理的流程、权限和责任,依法开展处方药销售活动。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规范处方药的销售流程,确保处方药销售活动合法、合规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处方药的销售,凡销售处方药者必须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销售活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处方药的销售许可证和销售记录要求,对每一笔处方药销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处方药销售活动的监督和检查,严禁非法销售处方药,确保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药品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质量优良的处方药,并不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第四章处方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管理和审核制度,明确处方审核的程序和责任,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经营处方药销售的门店。
第二章处方药销售资质第三条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效处方药销售相关证书;(二)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专业技技能;(三)对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有清晰的认识和遵守。
第四条门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取得处方药销售资质的相关证书;(二)设立处方药专区,标明“处方药销售专区”;(三)设立药师咨询窗口,专业药师提供处方药咨询;(四)确保处方药销售过程的记录和查询;(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处方药销售记录和相关处方复印件。
第三章处方药销售过程第五条凡患者需要处方药购买,从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核对患者购买处方药的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二)确认患者身份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三)核对处方内容和患者需求,确认药物的正确性;(四)告知药物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可能的副作用;(五)记录处方药销售信息并提供相关发票。
第六条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合格的药店等有权销售处方药,不得销售处方药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等。
第四章处方药销售管理与记录第七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处方药销售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每位从业人员每日应按规定时间核对销售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门店销售的处方药每月应按规定数量进行对账核对,确保销售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对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并确保记录的信息完整性、真实性。
第五章处方药咨询与服务第十一条门店应配备专业药师,提供处方药咨询和服务,并在药师咨询窗口明示服务时间和相关药师信息。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售卖处方药前,应主动了解患者用药目的以及可能存在的过敏史和其他相关病史。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患者药物的使用方法、用量、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并宣传并推荐非处方备选药物。
第十四条患者不得就同一种处方药多次购买,亦不得购买超过规定销售数量的处方药。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4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如下:1. 处方药必须由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店销售,如药房、药店等。
2. 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配备合格的执业药师,负责药品的咨询、选药、发药等工作,并保持健康的职业素养。
3.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要求患者提供有效的医师处方,且处方上必须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期限等相关信息。
4. 药店工作人员在销售处方药时,要严格按照医师处方所规定的剂量和用法向患者提供药品,不得随意更改。
5. 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必须进行记录,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以便进行追溯和监管。
6.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咨询和注意事项,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服用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7. 对于某些危险性较高的处方药,如麻醉药、精神药物等,药店在销售时必须进行特殊管理,确保药品不会被滥用或非法转卖。
8.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
9. 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建立与医疗机构的配送和转诊等合作关系,保证处方药的合理供应和使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当地药监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等处方药销售主体。
一、基本原则1. 保护患者权益。
处方药销售主体要倡导“患者至上”的理念,尊重患者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合理使用药物。
处方药销售主体应建立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引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杜绝滥用、过量用药现象。
3. 加强药品监管。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处方药销售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4. 促进药品产业发展。
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促进药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处方药的正常销售行为,确保药品的销售行为符合规定,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三、责任3.1 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 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四、内容4.1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2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 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
4.5 处方药的销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不得超范围销售,不得采取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4.6 销售处方药时,营业员应认真核对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确保处方信息的准确性。
4.7 销售处方药时,营业员应向患者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4.8 销售处方药时,营业员应记录处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处方日期、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并保存两年备查。
4.9 销售处方药时,营业员应提醒患者妥善保管处方,以便下次购买时使用。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的员工。
二、基本原则2.1法律法规员工销售处方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未经批准上市的处方药品。
2.2严密监管严密监管处方药的销售环节,确保处方药的合法销售和使用。
2.3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正确提供患者所需的处方药,并确保其合理使用。
2.4客户保密严格遵守客户个人隐私保护法规,不得泄露与处方药销售相关的个人信息。
三、销售流程3.1前台接待前台接待人员接待患者时,应主动询问患者是否需要购买处方药,如患者需要购买处方药,应引导其前往取药窗口。
3.2取药窗口取药窗口员工根据患者提供的处方,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3.3备案登记取药窗口员工在销售处方药前,应填写处方药备案登记表,并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3.4药品发放核对处方药备案登记表后,将患者所购买的处方药发放给患者,并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四、销售记录4.1处方药备案登记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填写处方药备案登记表,登记处方药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4.2电子记录销售的处方药信息将由系统自动保存,并做好备份工作,确保销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3数据统计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销售状况,并将统计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五、员工职责5.1前台接待负责接待患者,引导其前往取药窗口,并了解患者的购药需求。
5.2取药窗口负责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放处方药,并填写处方药备案登记表。
5.3监督检查员负责对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5.4数据统计员负责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六、违规处理6.1员工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的销售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雇等。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四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____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____年.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二)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范了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3、责任:3.1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4、内容:4.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2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三)是指为了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落实药品监管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处方药销售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安全为重点、以专业为基石、以质量为保障、以效益为导向”的原则。
第四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销售台账,保证药品来源可追溯。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处方药的质量控制和使用流程。
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和过期药品销毁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本单位药品管理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处方药销售流程第九条处方药销售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患者持有效处方前来购药。
2. 出示有效处方的患者在药房前台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3. 药店药师核对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药店药师根据处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品。
5. 药店药师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并告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6. 药店药师为患者开具药品购药凭证。
7. 患者在前台结算并领取药品。
第十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对于患者提供的虚假处方或超出合理用药范围的处方,药店应拒绝销售。
2. 需要保障药品供应的紧急情况下,应采用相关程序进行处方药的销售,并在后续及时核对患者信息。
3. 处方药销售一经完成,患者无法退货或退款,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章药品质量控制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制度,确保销售的处方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药品质量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所有处方药的采购必须由合法供应商提供,严禁使用过期或伪劣药品。
2. 药品库房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和保管药品,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药品销售前必须对药品进行合格验收,确保药品未被污染或变质。
4. 药品销售后应定期进行药品有效期的检查和跟踪,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予以销毁。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药的销售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销售处方药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合法、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处方药销售应遵循“医生开方、药师售药、患者购买”的原则。
第五条处方药销售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处方药销售应坚守职业道德和医德,保护患者隐私和药物信息安全。
第二章处方药销售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处方药销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销售工作。
第九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遵循药物的品种、质量、批号、有效期等相关信息,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第十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和咨询,解答患者的疑问,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第十一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销售政策,禁止违法销售、倒卖药品,不得向非法经营者提供药品。
第三章处方药销售的管理流程第十二条患者购买处方药前应提供有效的医师处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三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核对医师处方和患者的身份证明,核实其合法性。
第十四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根据医师处方和患者的实际需求,向患者提供合适的药品,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在销售结束后将相关信息记录,包括医师处方、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等,并保存一定期限。
第四章处方药销售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十七条患者对处方药销售人员的服务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十八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处方药销售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操作不当、失职、渎职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处方药销售人员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者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和处理。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品的销售,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第二条实行处方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等特殊管理药品.第三条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第四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专人上锁:毒性中药饮片不得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第五条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第六条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第七条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调配;2、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3、民间自配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开具本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 人民政府的证明信,方可销售,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4、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第八条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第九条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字盖章, 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2、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标准。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四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处方药仅允许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销售,不得在非法经营场所出售。
2. 医疗机构或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必须遵守处方药管理要求,即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并且药店必须配备有执业药师指导销售。
3. 医疗机构或药店销售处方药时,需要记录销售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处方信息、数量等,以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4. 对于患有特定疾病的患者,如艾滋病、结核病等,购买处方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药店或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合理的存储和销售处方药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6. 处方药销售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的培训,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才能从事处方药销售工作。
7. 处方药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向患者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伪劣药品。
此外,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二)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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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100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100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
货不符的,处罚店长100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流程1、顾客进店要求购买处方药,首先询问顾客有无处方,对有处方的顾客,从顾客处接受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据的处方。
2、接到处方的营业员,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
“妊娠禁忌”及超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后,让另一营业员进行核对处方,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等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4、发药完毕后,药师(药师不在岗的门店由店长指定人员)及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留存五年。
5、如询问顾客后无处方,应详细询问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让患者亲自在抄方单签字后发药。
发药给顾客后,并详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并告知顾客下次必须凭处方购药。
6、抄方单应规范书写,严禁出现超量、配伍禁忌及药味重复等情况,抄方单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审核人处签字笔迹一致。
疾病诊断应书写病种名称。
7、处方药销售当日必须书写完处方,及时装订,处方留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