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锅炉操作规定
锅炉特种设备操作制度
锅炉特种设备操作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2.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3. 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二、锅炉操作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锅炉安全、高效运行。
2. 定期对锅炉进行巡检,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负责锅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三、锅炉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是否完好,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2. 确保燃料供应系统、水处理系统、烟气排放系统等正常运行。
3. 检查锅炉房内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四、锅炉启动操作规程1. 启动锅炉前,应先进行系统上水,检查水位是否符合要求。
2. 点火前,确保燃烧器、烟道等无杂物,通风良好。
3. 按照操作程序逐步升温、升压,避免因升温过快导致设备损坏。
五、锅炉运行中的监控与调整1. 定时记录锅炉的工作压力、温度、燃料消耗等参数。
2. 根据负荷变化,适时调整燃烧工况,保持锅炉稳定运行。
3.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紧急停炉。
六、锅炉停炉操作规程1. 停炉前应逐渐降低负荷,不得突然停火。
2. 停炉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冷却和放水。
3. 停炉后,应对锅炉进行必要的保养和检修。
七、事故处理1. 制定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2. 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
3. 事故处理后,应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 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九、监督检查1. 单位应定期对锅炉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概述锅炉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设备,负责产生热能以供生产使用。
然而,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锅炉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确保锅炉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操作前的准备1. 检查锅炉的状况:包括锅炉的外观、阀门、仪表等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2. 核实供气或供电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认供气或供电系统的电源是否开启,压力是否稳定,如果不正常,应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检查锅炉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要确保锅炉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通风良好。
三、操作流程1. 打开电源或气源:确认供气或供电系统正常后,按规定操作打开电源或气源。
2. 启动引风机或水泵:先打开引风机或水泵,确保其正常运行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3. 打开给水系统:打开给水系统的阀门,确保给水正常流向。
4. 点火操作:根据不同的燃烧方式,进行相应的点火操作,如电气点火、手工点火等。
5. 调整燃料供给:根据需要调整燃料供给量,以保证锅炉的正常工作。
6. 观察仪表:时刻关注锅炉的工作状态,如水位、压力等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7. 维持安全操作状态:保持锅炉周围的整洁,避免堆放杂物或其他危险物品。
8. 报告和协调: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操作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流程或操作方式。
2. 关注压力和温度:时刻关注锅炉的压力和温度,如超出安全范围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3. 防止疲劳操作:连续操作时间过长易导致疲劳,应适当安排操作人员轮班,避免疲劳操作。
4. 防止烫伤和燃烧: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接触高温部件或燃烧物。
5. 遵守停炉和检修规定:定期停炉检修,并按照程序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遵守应急处理措施:如发生故障或事故,应按照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火灾:立即停止供电或供气,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报警。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范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科研、生活中使用的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触电等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2. 安全操作基本要求2.1 操作人员要求-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和经验,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应急预案。
-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2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 确认设备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如通风、照明、清洁等。
- 检查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如压力表、温度计、限位器等。
- 确认操作票和作业指导书是否齐全,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字。
2.3 操作过程要求-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 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声音、温度变化等应及时采取措施。
- 操作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如压力、温度、振动等参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 操作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便于分析和查找原因。
2.4 操作后的检查与维护- 设备停机后,应按照要求进行清洗、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 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防护栏、梯子、开关等。
- 操作人员应参加设备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 应急预案- 操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采取措施。
- 设备应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 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安全防护装置- 特种设备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表、温度计、限位器等。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1.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规则,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1.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特种设备的使用2.1 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书。
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2 环境与条件特种设备的使用环境应当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的特点,提供适宜的安装、使用场地,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3 设备检查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检查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2.4 维护保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特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详细记载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结果及存在问题。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3.1 安全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2 应急预案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预案应当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3 事故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的信息记录与档案管理4.1 信息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信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维护保养、事故处理等情况。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摘要:一、背景介绍二、规程适用范围三、规程主要内容1.锅炉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的要求2.锅炉使用和运行管理的规定3.锅炉安全监察和检验的要求4.锅炉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的规定四、规程的实施与应用五、结论正文:一、背景介绍《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是我国针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制定的安全技术规范。
该规程是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修订后发布的,旨在加强锅炉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规程涵盖了锅炉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到使用、运行管理、安全监察、检验、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的全过程,为锅炉的安全运行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三、规程主要内容1.锅炉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的要求:规程对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锅炉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锅炉使用和运行管理的规定:规程明确了锅炉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要求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锅炉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3.锅炉安全监察和检验的要求:规程对锅炉的安全监察和检验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锅炉定期检验和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4.锅炉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的规定:规程详细阐述了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调查方法,为锅炉事故的快速处理和事故原因分析提供了依据。
四、规程的实施与应用《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原《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等9项规范同时废止。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锅炉使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检验等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本规程,共同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
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
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二、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1、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2、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3、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4、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 GB1576 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四、开机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关,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五、炉水控制指标:1、炉水碱度 6~26mmol/L2、炉水含氧量≤0.1mg/L3、给水硬度≤0.03mmol/L4、炉水 PH 值 10~12六、正常停炉:1、关闭锅炉运行开关2、关闭天燃气阀门3、锅筒内压力降低4、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5、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6、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7、关闭电源总开关七、事故停炉: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3 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4、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八、临时停电注意事项: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3、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4、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T 22416-2008 《起重机维护》、GB/T 5972-2009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GB/T 18775-2002 《电梯维护规范》、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定了本规程。
第二条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一) 使用单位在锅炉及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锅炉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 锅炉及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 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四) 锅炉及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 锅炉及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 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 锅炉及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TSG G5004-2014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六)水位表是否进行冲洗;
(七)联锁保护装置是否进行可靠性试验;
(八)是否对水(介)质定期进行化验分析;
(九)是否根据水汽品质变化进行排污调整;
(十)水封管是否堵塞;
(十一)锅炉承压部件在运行中是否出现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影响安全的缺陷;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节能管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
(三)定期召开锅炉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锅炉安全工作;
(四)保障必要的锅炉安全与节能投入。
注-3:公众场所是指为公众提供进行工作、学习、商业、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如学校、幼儿园、宾馆旅店、公共浴池及理发店、影剧院舞厅、体育场馆及公园、展览馆及图书馆、商场、候诊(车、船、机)室等。
第十七条锅炉产权单位或者共有人通过合同约定,由专业机构承担锅炉使用管理和运行操作(以下简称受托单位)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受托单位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受托单位履行使用单位的义务并且承担锅炉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合同中未明确责任的,由锅炉产权单位或者共有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使用单位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能效超标、报废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锅炉。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锅炉安装、改造和修理,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义务。
第十一条锅炉的改造、修理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禁止将热水锅炉改为蒸汽锅炉。锅炉改造时,不应当提高额定工作压力或者额定工作温度。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锅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一、总则锅炉设备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用的热能转换设备,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锅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操作前准备1.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锅炉设备的结构原理、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锅炉设备的技术参数、安全阀的工作压力和其他相关安全设备的位置及功能。
3. 确认给水系统、汽水系统和燃料系统正常工作,确保锅炉设备有足够的水和燃料供应。
4. 检查锅炉设备的机械密封、防爆装置、安全联锁和仪表设备是否正常。
5. 操作人员应戴好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等。
三、操作流程1. 开启锅炉设备前,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和易燃物,及时清除。
2. 打开给水泵电源,启动给水泵,注入适量的水,确保水位适中。
3. 检查锅炉设备的排放器是否打开,以保证燃烧效率,并排除积水。
4. 检查火焰稳定器是否正常工作,避免燃烧不稳定造成的安全事故。
5. 打开点火器,点燃锅炉设备的燃料,确认燃烧状态正常。
6. 监控锅炉设备的温度、压力和水位,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7. 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排气系统,确保烟气排放畅通。
8. 正常停止锅炉设备前,先关闭点火器,然后关闭燃料和给水系统。
9. 关闭锅炉设备后,断开电源,确保设备完全停止工作。
四、维护保养1.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修。
2. 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烟道堵塞情况,避免积灰造成的事故。
3. 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防爆装置和安全阀,确保其正常工作。
4. 清洗锅炉设备的燃烧室和换热管,保持设备的热传导性能。
5. 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水位表、压力表和温度表,确保准确可靠。
6. 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电气线路和仪表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7.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调整锅炉设备的参数和控制装置。
8. 定期对锅炉设备的润滑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
五、应急措施1. 在发生锅炉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燃料系统等。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开机前的准备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水位范围内,水位计清晰可见。
检查压力表,确保压力表指示准确,无损坏。
检查安全阀,安全阀应处于正常状态,无泄漏。
检查燃料供应系统,确保燃料充足,管道无泄漏。
2、开机操作打开总电源开关,启动控制系统。
按照规定的程序点火,注意观察火焰情况,确保燃烧正常。
逐渐升温升压,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避免过快。
3、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定期检查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观察燃烧情况,及时调整风量和燃料量,保证燃烧充分。
检查各部件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声音或振动,应立即停机检查。
4、停机操作逐渐降低负荷,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燃烧。
待压力降至零,温度降至常温后,关闭总电源。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前的检查检查容器的外观,无变形、裂纹等缺陷。
检查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确保其完好有效。
检查进出口阀门,确保阀门开关灵活,无泄漏。
2、充装操作按照规定的充装量进行充装,严禁超装。
充装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压力、温度等参数的变化。
3、运行中的监护定期检查容器的压力、温度、液位等参数。
检查容器的本体及连接部位有无泄漏。
4、停机操作停止进料或出料,关闭进出口阀门。
排放容器内的物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降压、降温。
三、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管道的外观,无腐蚀、泄漏等情况。
检查阀门、法兰等连接部位,确保无松动、泄漏。
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确保其正常。
2、运行操作缓慢开启阀门,避免水锤现象的发生。
定期检查管道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3、维护保养定期对管道进行防腐处理,防止腐蚀。
定期对管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锅炉岗位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锅炉岗位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安全操作规程1. 在进行锅炉操作前,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耐高温手套等。
2. 锅炉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安全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意改变锅炉的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等。
4. 发现锅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5. 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清醒状态,切勿因疲劳、酒后等原因影响正常操作。
二、锅炉启动操作规程1. 在锅炉启动前,必须检查各阀门的开关状态,确保准备工作完成。
2. 启动前,应检查供水系统、燃烧系统、排烟系统及副机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启动后,应逐步增加供水量,使锅炉在合适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4. 启动锅炉后,应及时观察压力表、温度计的读数,确保运行参数在正常范围内。
5. 锅炉启动后,运行一段时间后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三、锅炉停止操作规程1. 停止锅炉前,应减少供水量,逐步降低锅炉的运行状态。
2. 停止锅炉时,应先关闭燃烧系统,然后逐步关闭供水系统。
3. 停止锅炉后,应及时排放余热,确保锅炉冷却完全。
4. 停止锅炉后,应对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各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5. 锅炉停止运行后,应妥善保管好相关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四、定期维护规程1. 锅炉定期维护前,必须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操作。
2. 锅炉维护前,应清理锅炉内部的灰渣、积水等杂物。
3. 维护过程中,应对锅炉各部位进行检查、润滑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4. 维护过程中,应做好记录,详细记录维护情况,以备日后查询。
5. 维护后,应仔细检查各设备的状态,确保安全可靠。
五、紧急情况处理规程1. 发生锅炉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人员安全。
2. 停止锅炉后,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 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通知上级,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4. 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应遵循操作规程,切勿盲目行动。
5. 紧急情况处理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锅炉操作规定范文
锅炉操作规定范文一、锅炉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锅炉操作规程》、《锅炉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的相关操作规定,熟悉锅炉的机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安全保护措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
二、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本单位的培训和考试,取得有效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同时,定期进行锅炉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锅炉的认识和了解。
三、锅炉操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机警、专心、细心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不得有酒后、疲劳或身体虚弱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启动和停炉程序,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在启动之前,要检查燃烧设备的清洁和完好情况,确保各个部件的运行状态良好。
五、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之前,要检查炉膛、烟道和水位的情况。
水位正常时,可以进行点火操作。
点火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燃烧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发生。
六、在锅炉运行期间,要经常观察和监测各个仪表的指示,并及时调整,确保燃烧状况和水位正常。
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操作人员要熟悉吸引和排除故障的方法,能够快速反应和处置紧急情况。
在发生故障时,要第一时间停机,并做好相应的处理,确保安全。
八、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锅炉的设备和管道,保持其清洁和正常运行。
及时清理锅炉内部的沉积物和污垢,防止其对设备和管道的损坏和堵塞。
九、锅炉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修复和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
同时,要保持记录和档案,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在停炉和交接班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将锅炉的运行情况、故障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记录和通报,确保后继操作人员能够准确了解锅炉的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十一、操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操作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章操作和私自改动设备,确保锅炉的稳定运行和安全。
特种设备燃气锅炉制度
特种设备燃气锅炉制度# 特种设备燃气锅炉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特种设备燃气锅炉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燃气锅炉。
### 第二条定义特种设备燃气锅炉是指利用燃气为燃料,通过燃烧产生热能,用于加热水或其他介质的承压设备。
##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燃气锅炉的安全监察工作。
### 第四条使用单位职责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燃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燃气锅炉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范### 第五条设计与制造燃气锅炉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 第六条安装与改造燃气锅炉的安装、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 第七条检验与维护1. 燃气锅炉应定期进行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
2. 使用单位应制定燃气锅炉的维护保养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日常维护。
##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八条使用许可使用单位在燃气锅炉投入使用前,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 第九条安全操作1. 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 第十条应急处理使用单位应制定燃气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燃气锅炉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二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 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种设备操作规定
特种设备操作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
1.3 术语和定义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二、特种设备操作基本要求2.1 操作人员要求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和经验,并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 操作票制度实行操作票制度,操作前应填写并提交操作票,经审批后按照操作票内容进行。
2.3 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防护措施,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4 操作环境操作环境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区域。
三、特种设备操作程序3.1 设备启动1. 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无异常。
2. 按照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启动设备。
3. 启动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3.2 设备运行1. 保持设备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
2.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保存相关数据。
3.3 设备停机1. 按照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停止设备。
2. 停机后,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停机正常。
3. 做好设备停机记录,保存相关数据。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4.1 日常维护保养1. 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 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定期检验1.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进行设备检验。
2. 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设备。
五、事故处理5.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2 事故调查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4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使用管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范围内锅炉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以下简称适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安全和节能管理,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的使用安全、能效状况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
直辖市或者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的使用登记工作。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节能管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三)定期召开锅炉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锅炉安全工作;(四)保障必要的锅炉安全与节能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锅炉使用安全和节能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锅炉安全操作规范;(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四)组织锅炉验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建立锅炉安全和节能技术档案;(六)组织开展锅炉定期自行检查工作;(七)组织制定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锅炉事故救援;(九)编制锅炉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对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锅炉,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一)按照规定报告锅炉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二)纠正和制止锅炉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十三)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与节能检查。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燃油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一、锅炉必须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后才能使用;二、锅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证件类别应符合操作炉型;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好锅炉本体、燃烧机和其他辅机、安全附件、阀门、给水、供油气系统电路和电控部分等的检查,并确保正常;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手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按照规定的程序:扫吹一点火一燃烧大火或小火一暂时停炉运行;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都不成功,必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冒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气、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蒸汽负荷需要,保证供汽;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名确认;十、每班应冲洗水位及排污各一次,进行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名认可;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气,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十二、燃气锅炉需要定期检查燃烧器及其管道气密性;十三、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6、装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8、燃烧设备损坏,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9、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其他异常情况;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指示和决议,做好本班组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工作;2、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满足生产的需要;3、组织本班组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并开展节能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的考核;4、全面对锅炉房进行巡回检查,并保证记录数据准确,及时将有关考核资料上报;5、熟悉掌握锅炉设备、辅机的操作规程和运行指标,熟悉各管路系统、设备检修工艺和主要部件的材料要求,做好设备易损备件的计划上报;6、参加制定设备检修计划,主持做好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工作;7、当锅炉及附属设备等发生故障时,必须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和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8、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9、协助有关部门对锅炉事故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的提出防范措施;10、监督执行日常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及停炉保养工作计划和技术规程,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11、做好锅炉房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劳动部门发给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三、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确认正常才允许点火;对新、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取决于锅炉型式、容量及炉墙干湿度,一般小型锅炉不得少于4天;四、点火后升压时,要保持炉温慢慢升高,从冷炉一使用工作压力的时间,一般循环较好的小容量锅炉,要控制1-3小时;五、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六、运行正常后,必须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或水温和水位稳定;七、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炉体和所有安全附件、仪表、附属设备、辅机等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安全阀手动放汽试验一次;每周至少应冲洗水管弯一次;以上的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八、在给煤后和拨火前应注意将炉门关严,炉膛应保持负压,防止火焰喷出;九、对运行的锅炉,不准进行补焊、拧动手孔和人孔螺丝或敲打各受压部件;十、在停炉前应进行下列工作:1、临时停炉,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2、事先停止送风和给煤,停炉后锅内压办不能继续升高;根据情况放出锅内蒸汽;3、临时停炉,必须关好烟囱档板及压好火、并将炉门打开;长期停炉应扒出燃烧室内的余煤,清除所有烟道、灰斗的灰渣;十一、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司炉工岗位职责一、司炉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符合操作类别的要求,方可上岗独立操作;二、坚守岗位,严格尊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用汽单位需要;三、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四、负责锅炉辅机的开、停、以及运行故障处理等操作,发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并向班组长报告,对突发事故,如班组长不在场时,负责全权处理,并报告领导;五、锅炉运行期间,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但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燃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六、对锅炉运行设备以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齐、不漏项,并对记录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措施,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同时记入运行记录中;七、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锅炉润滑部位加润滑油;八、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九、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十、对任何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拒绝执行;十一、保持锅炉房内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十二、经常总结工作经验教训,钻研技术,做好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烧热水工职责1、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熟练操作阀门、开关;2、做好设备、阀门、开关的日常维修加油保养工作;3、定时做好热水罐的排污和清洗,准时按质、按量向科室放送热水;供热水时间每天6:00至23:00;4、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双方一起进行,如接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向上级报告;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并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三、交接班要严肃认真,按巡项检查路线逐项交班,严禁岗外交接班;四、交班前要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填写好记录,逐项逐点接清楚,注意事项和上级交办的任务;五、交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交”和“五不交”1、五交是:1锅炉压力和水位正常;2安全附件、各报警、联锁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3锅炉本体无异常,各辅机运转正常;4锅炉房清洁卫生,安全附件清洁明亮,记录完整;5工具收拾整齐;2、五不交是: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工;2不交给重病的司炉工;3当接班人员不到岗时,不交给其它非持证人员;4处理事故时不交班;5锅炉压力、水位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班;六、接班人员到岗后,认真查阅交接班各项记录,以及听交接情况介绍;七、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员处理;八、交接班双方共同按交接记录表,逐项认真检查和记录;接班人员认为具备接班条件,经双方签名认可,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开;清洁卫生制度一、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锅炉房要做到清洁,地面无积水;静密封点没有跑、冒、滴、漏等现象;二、当班人员在当班前要打扫车间内的卫生;三、要经常保持控制柜仪表盘干净清晰,水位表和压力表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水泵、阀门和电机要定人、定时擦干净;四、每周要由锅炉房管理人员组织一次清洁大扫除;巡回检查制度一、当班人员每小时,设备管理人员每周,单位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房检查记录表中;二、巡回检查内容1、水位、汽压、气温应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2、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和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及漏汽声;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和看火门完整牢固;4、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看管灵活;5、燃烧设备及转动机械舞磨损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润滑油;三、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四、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和锅炉房检查记录中,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到下一次检查时应重点检查整改是否得到落实,并做好整改情况记录;五、锅炉房照明要良好,道路通畅;六、检查人员在进行巡回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精神集中,仔细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一周巡视,检查完毕,应在检查表中签名确认;维修保养制度一、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负责,制订大、小修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及组织验收工作;二、设备维修及保养由锅炉作业人员或维修人员负责,定工,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及主管领导报告;三、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四、小修项目是: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锅炉及辅机各部位的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五、锅炉的大修:应当由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单位承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锅炉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维修后须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六、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年送有资格检测部门校验并沿封,或在锅炉进行外部检验时校验并沿封,压力表和温度表等属国家规定的强检仪表,也应在检定周期内送计量部门校验并沿封;压力表在校验时,应在刻度盘上画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和红线,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及各联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七、锅炉停炉后依照有关规定,采用干法或湿法保养;八、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台帐档案等工作;维修工岗位职责一、熟悉锅炉及附属设备和安全附件等的结构,性能与运行特点,掌握检修规范,技术要求和工作量,做好开工前的技术、材料及配件等准备工作;二、根据上级下达和班组布置的检修计划,按定额,预算及进度全面完成检修任务;三、严格按规程进行施工和修理,加强中间检查和完工后自检、互检、把好质量关,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组长和有关人员反映;四、做好检修和安装后的试机,以及校验工作,如实填写好检查修记录;五、加强施工配件、材料管理,做好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做好安全文明生产;水质化检人员岗位职责一、水质化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独立操作;二、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向锅炉供给充足和符合水质标准要求的给水;三、定时对锅炉给水和炉水进行化验分析:1、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总硬度,氯根和PH值,根据化验结果和出水流量,及时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进盐量和正反洗水量;2、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和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除氧器和蒸汽压力;3、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总碱度,P H值、氯根、磷酸根和蒸汽氯根或总碱度,并将结果通知锅炉作业人员,并监督其加药或排污;4、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及物耗等记录,做好仪器的修护保养和食盐保管工作,努力降低盐耗;5、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维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和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对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提出水处理效果的措施;有关记录和分析资料应存放锅炉技术档案内;6、参与水处理设备的调试验收和检修工作;7、努力学习水质化验操作技术,并对化验数据准确性负责;安全保卫制度一、锅炉是重要生产场地,必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二、锅炉作业人员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打闹、玩耍、离岗和睡岗;当班时要穿带必要的劳动用品;三、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经许可进入的,不得擅自乱动设备、阀门和仪表;四、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操作技术要求和安全知识,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符合操作类别的要求,才能独立上岗操作;五、要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每半年至少要检查一次,使其保持完好;六、锅炉房严禁停放杂物,安全门为紧急情况使用;不得阻塞要保持畅通无阻;七、锅炉停止使用时,要拉开动力总电源开关;事故报告制度一、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质量监总局令弟2号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事“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锅炉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三、锅炉发生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发生上述前四种事故的单位或业主必须产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学校专用电开水锅炉安全操作规定
学校专用电开水锅炉安全操作规定前言为了确保学校专用电开水锅炉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专用电开水锅炉的操作、使用、维护及检查,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经过单位安全培训,掌握锅炉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
2.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操作人员必须要有资质,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三、锅炉的操作1.在使用前,应先检查锅炉本身的状况,包括进出水口、泄压口,阀门和管道等部位,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排除。
2.操作前应先将进水、出水、废水、蒸汽管道阀门开启,确保锅炉正常工作。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本身的结构、原理、操作步骤,并定期检查锅炉的各项指标,必要时调整燃烧器。
4.不得将锅炉用于其他用途,如加热化学试剂、养鱼等。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操作。
6.在锅炉操作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锅炉的使用时间、燃料消耗量、蒸汽产量等各项数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统计。
7.长时间不使用锅炉时,应关闭所有阀门和管道,清洗锅炉,放空水位计,关闭总电源。
四、应急处理措施1.发生锅炉事故时,第一时间应立即停止锅炉,关闭电源,及时联系上级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锅炉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3.发生泄压事故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和水阀门,并进行紧急泄压处理。
4.发生其他事故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五、保养维护1.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包括清洗锅炉、调整燃烧器等,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2.锅炉配件和设备保养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配件和工具,不得使用损坏、走漏的配件以及不当的工具。
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锅炉安全操作制度锅炉是一种热能设备,具有高温高压等危险性,为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和执行锅炉安全操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一、一般规定1.锅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2.锅炉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锅炉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锅炉安全操作培训。
3.锅炉应设置完善的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
4.锅炉使用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妥善应对意外事故。
二、锅炉启动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锅炉的各个设备是否完好,如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检查锅炉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品,如有需要清理干净,并确保通风良好。
3.检查锅炉的供水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水泵和水位控制装置。
4.检查燃料供应系统,如燃油泵、燃煤输送装置等是否正常,并检查燃油、燃煤储存设备的安全性。
三、锅炉操作程序1.开启水泵,确保水位达到正常工作水位线。
2.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启动点火设备,并点火。
3.检查燃烧器的工作情况,确保火焰稳定、燃烧充分。
4.根据燃烧情况调整燃料供给量和空气量,保持锅炉的正常燃烧。
5.检查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是否正常,必要时调整。
6.定期清除锅炉内积存的灰尘和烟渣,保持锅炉的清洁。
四、锅炉操作中的安全措施1.严禁私自调整或关闭安全装置,如安全阀、水位控制器等。
2.确保水位始终在允许范围内,严禁干锅和超压运行。
3.锅炉操作过程中,需定期检查燃烧炉内是否有异常现象,如有即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4.严格控制燃烧器的燃料供给量,避免燃烧过量导致锅炉超温。
5.锅炉操作时,严禁在锅炉周围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附近吸烟、使用明火等。
五、锅炉停车操作1.停止燃料供给,等待燃烧器燃烧结束。
2.关闭点火设备,断开电源。
3.关闭水泵,停止给水。
4.若需清洗锅炉,应等待冷却并排空锅炉内水,然后进行清洗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锅炉操作规定
1.锅炉操作须知
1.1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汽后才能点火。
每次点火不成功,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
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
1.2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开风门检查孔,防止回火伤人。
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
1.3手动点火时,应先点火后开油门。
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
1.4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
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
管路总阀装有泄水阀时,应先将泄水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汽。
1.5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护或明显的警示牌。
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其它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
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
1.6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纠正。
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
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位不准的情况下使用。
1.7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门、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扫气,才能再次点火使用。
1.8锅炉停炉时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停炉后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停
炉所需时间必须遵照规程,严禁缩短时间急剧冷却,以免造成事故。
1.9在拆卸锅炉进入孔道、贴身角阀、旋塞龙头之类部件及各汽阀管道时,要确认没有压力之后,方可作业。
1.10清扫或检查锅炉内部时,要进行连续的充分通风,并要确认无残留瓦斯、余热,炉内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5度。
同时遵守《进入封闭处所作业须知》。
1.11清扫锅炉外部时,对脚手架、吊具等要事先检查,确保安全。
1.12检修、调整锅炉点火器时,禁止手持点火器观察发火情况等带电作业,以防高压触电。
1.13一旦锅炉发生烧干事故,应立即停炉冷却,严禁突然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