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重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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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单独开班通知

重修单独开班通知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教务科部分重新学习课程单独开班通知
说明:
1、编码原理、电磁场与电磁波、电路分析基础、电磁场理论、matlab
系统基础(本科)、通信原理(本科)、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7
门课程因人数较多,在教师上课结束后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

2、除以上7门课程外的其他课程,采用随堂考试形式,最后一次
上课时间即为考试时间,教务科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3、专科的模电、protel、微机原理、信号与系统均只有1人报考,
未达到单独开班条件,并入本科阶段重新学习,请报考的同学
注意以上几门课程的开课及考试时间。

4、第5周:3月24日至28日,第6周:3月31日至4月4日,
第7周:4月7日至11日,第8周:4月14日至18日。

5、实验课程稍后给出上课时间。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教务科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课程重修报名通知

课程重修报名通知

课程重修报名通知
各位同学:
学期结束后,部分同学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任务,需要进行重修。

为进一步规范重修管理,切实帮助同学们补救学习,现就本学期课程重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修资格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同学均可申请课程重修:
该门课程的总成绩不及格(即成绩低于60分)。

因请假或其他特殊原因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1/3,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考核。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该课程成绩的(如奖学金评定、专业认证等)。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日-10月15日
报名方式: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课程重修”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收费标准
每门重修课程收取800元的重修费,学校统一收取。

对于有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的同学,可申请相应减免。

重修安排
重修课程将于每学期期末集中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重修考核形式以任课教师确定为准,可能采取笔试、实践操作等方式。

重修成绩计入当前学期的学习成绩,并替代原有不及格成绩。

注意事项
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资格。

重修期间不影响正常选课,但需服从重修安排的时间安排。

因故无法参加重修考核的同学,需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获批准。

广大同学如对重修政策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教务处咨询。

希望通过这次重修机会,同学们能够尽快掌握所学知识,顺利完成学业。

祝大家学习进步,前程似锦!。

关于2002级毕业生申请课程重修的通知

关于2002级毕业生申请课程重修的通知

关于2002级毕业生申请课程重修的通知各院系:由于2002级学生即将毕业,为保证2002级学生毕业前有足够的机会完成所学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成绩,学校现对2002级学生开放课程重修申请,2002级学生可在3月20日至3月23日自愿到本院系办公室申请课程重修,各院系应及时通知各学生班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

请各院系在通知和办理学生重修手续中注意以下几点:1、本通知中申请课程重修的对象为2002级(2006届)毕业生。

2、学生申请重修课程为:①、经2005-2006学年第1学期开学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必修及限选课程。

②、经2005-2006学年第2学期开学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必修及限选课程。

注意:其它学期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只能参加毕业前补考。

3、学生申请重修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

4、各院系应对学生的重修申请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学生重修申请后,应按课程给学生出具《郑州轻工业学院重修听课通知单》。

5、各院系应对2002级学生的重修申请分课程人数单独进行统计(不要与其它年级在一起),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重修课程统计表》,并于3月24日将统计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注意:《郑州轻工业学院重修课程统计表》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等信息应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名称一致。

6、教务处于第6周将全校重修学生数分课程按开课单位进行汇总,由各教学单位落实重修教学任务后,安排并公布2002级学生重修课课表及开课时间。

7、各重修课任课教师应按重修课表上课,上课时应收取并保存重修学生的重修听课通知单,重修课程结束后将听课通知单交本院系办公室。

任何教师不得私自接受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参加重修课的学习。

8、学校将在4月底安排2002级课程重修考试。

9、学校将在5月中旬安排2002级毕业生毕业前补考。

10、各院系及教学单位如对本学期重修安排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教务处2006年3月20日。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各院系、有关教学单位:为了实现南京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维护我校本科教学的声誉,我处将加强对重修、补考、缓考工作的规范管理,以确保我校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运行等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重修、补考、缓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重修、补考、缓考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参加一次补考。

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课程重修,重修者不得参加补考。

学生因公、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可申请缓考。

如因疾病不能参加考试,需提供经我校医院鉴定的疾病证明。

二、重修、补考、缓考的组织1、需重修的学生必须在网上提交申请,经所在院系教务员审批并编班。

2、重修者可以选择按课程计划安排随班重修,也可选择随班自学重修。

选择后者,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开课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并交作业和随班参加所有测验和考试。

3、学生如需跨院系重修,必须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的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4、毕业班的课程,如不及格人数多于15人,开课院系可单独组织重修班,但须在第八学期开学前报教务处审批。

5、各学期开学前,各院系必须将补考课程、补考学生姓名及具体补考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6、补考应安排在开学后二周内进行。

7、补考一律启用相关课程的考试B卷,并和A卷一起装订存档。

8、学生毕业前,院系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考。

9、确需缓考的学生必须经任课老师同意,填写《南京大学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在期末考试前一周提交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批准。

10、课程缓考应与课程补考同时进行,如课程没有补考则与下学期(年)的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教务处2010年1月26日。

北京印刷学院教务处文件

北京印刷学院教务处文件

北京印刷学院教务处文件印教文〔2014〕14 号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各位同学:本学期重修(含课程重修、实践环节重修)报名从2月24日开始,到3月5日(第2周星期三)截止,逾期不再办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课程重修1、本学期10、11、12、13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重修。

重修报名只接受必修课和限选课程,选修课程请在补退选期间自行上网选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选修课程的重修报名。

2、体育、物理实验必须参加重修学习过程,不能免听。

3、体育重修学生需在第一周内(2月24日-2月28日)到体育部办公室罗老师处进行教学班的安排和备案(不需到二级学院办理),逾期不去者将取消重修资格。

4、具体报名手续: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上查看《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汇总》中是否开设自己应重修的课程,并于2月24日-3月5日到所在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填写重修申请表,表中应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和不及格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称、学分,以及本学期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称和学分(以课程汇总为准)。

如若信息填写不准确,视为无效报名。

5、教务处公布重修安排以后,学生根据安排到任课教师处登记是否参加重修的学习过程以获得平时成绩,如不登记,则重修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6、缓考学生按重修手续报名。

二、实践环节重修1、实践环节必须参加重修学习过程,不能免听。

2、具体报名手续: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上查看《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表》中是否开设自己应重修的实践环节,并于3月5日(第2周星期三)前到所在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填写重修申请表,表中应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和不及格实践环节课程编号、名称、学分及周数等。

三、重修查询经教务处统一核查后,在第三周将重修安排情况在教务处主页上向学生公布,请届时查询。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60261058联系。

北京印刷学院教务处2014年2月21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本通知适用于2017-2018级学生)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的规定》,学生凡补考不及格的必修和专业限修课程需经重修,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一、重修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14:00~3月13日14:00(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重修报名。

)2、报名对象及缴费:①全日制在校学生(2017-2018级)。

②未注册(欠费)学生请先行注册(交费),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重修。

若自行参加者,本次重修报名作废且成绩无效!!!③缴费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3月20日缴费方式:(1)微信缴费,具体步骤参见微信缴费操作说明。

(2)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66507911咨询。

④凡是以考证代替课程成绩的,则不参加本次重修。

如《ERP财务软件实训》、《计算技术》或《会计基本技能》、《计算机导论》、《计算机基础/A/B》、ATA课程等(具体课程可向各学院(部)咨询)。

中外合作班的外籍教师授课课程是否进行中方重修,具体请向学生所在学院(部)咨询。

3、限报课程及其性质:每位学生最多可报5门(必修和专业限修课程)。

4、报名方式:本次重修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图示。

二、开课形式本次重修开课形式有两类:单开班和跟班。

1、单开班重修:学生首先视个人情况, 在本学期已开设单开班课程(详见附表)中选择相对应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报名。

(当报名人数达到开班人数要求后,学校将开出相应课程的独立重修班,一般利用周末或晚上组班上课。

)2、跟班重修:若确实未能在已开设单开班重修课程中选到合适的,则选择跟班重修报名。

三、注意事项1、不管是“跟班重修”,还是“单开班重修”,在选择已开课程重修时,上课时间不能与本学期正常课程时间相冲突。

2、如课程在本学期未开设,或已开设、但课程代码与教学计划中不同,则不能进行选课重修。

关于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管理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的管理,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考(一)补考对象学期期末考试(以下称正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不能参加补考:1.未缴费注册;2.旷考;3.正考有做弊或者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二)补考时间补考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第五周至第七周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补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

(三)补考成绩评定补考成绩的评定和记载:再也不计入平时成绩,学习成绩记录表以试卷成绩记载。

试卷成绩 60 分(含)以上的,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统一记为 60 分(及格);60 分以下的,以实际分数(不及格)记载;做弊、违纪或者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做弊、违纪或者旷考。

学生每门课程惟独一次补考机会。

没有参加当次补考的、补考成绩不及格的本科学生,须参加课程重修,专科学生则不进行重修,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性补考。

二、课程缓考(一)缓考对象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正考且在考试前填写“华锐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附件 1 )并获得批准的学生。

(二)缓考时间缓考与每学期举行的补考同时进行。

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再次办理缓考。

(三)缓考成绩评定缓考成绩的评定和记载:再也不计入平时成绩,学习成绩记录表和正方教务系统成绩均以试卷成绩记载,同时备注缓考;做弊、违纪或者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做弊、违纪或者旷考。

学生每门课程原则上惟独一次缓考机会。

没有参加当次缓考的、缓考成绩不及格的本科学生,须参加课程重修,专科学生则不进行重修,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性补考。

三、课程重修(一)重修对象1.旷考的;2.补考成绩不及格的;3.缓考成绩不及格的;4.考试中有做弊或者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重修方式跟班重修。

学生按照规定办理重修申请手续后,跟班听课。

如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课程(理论部份) 免听,课程免听需经任课教师允许后报教学部审批。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 2017 级学生)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的规定》,学生凡补考不及格的必修和专业限 修课程需经重修,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2014]136 号)《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普通 专业按 70 元/学分、中外合作专业按 120 元/学分执行。
3、限报课程及其性质:每位学生最多可报 5 门(必修和专业限修课程)。
4、报名方式:本次重修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图示。
二、开课形式
本次重修开课形式有两类:单开班和跟班。 1、单开班重修:学生首先视个人情况, 在本学期已开设单开班课程(详见附表)中选择相对 应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报名。(当报名人数达到开班人数要求后,学校将开出相应课程的独立 重修班,一般利用周末或晚上组班上课。) 2、跟班重修:若确实未能在已开设单开班重修课程中选到合适的,则选择跟班重修报名。
体育部
A0C00010 体育 1
1.5 7
17 周六 5-6 节
体育部
A0C00020 体育 2
1.5 7
17 周六 5-6 节
附件 2:
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也为 学号,选择“学生”→点击“登录”
二、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
三、选择课程
四、选择合适的开课形式(共有两类开课形式:单开班和跟班) 第 1 类开课形式:单开班重修选课 有单开班重修课程的(具体课程见通知附表所列),先进行本操作 弹出单开班报名界面,点中“选择情况”→再点“选定”按钮
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确定”,说明报名成功 若无合适课程,会弹出如下对话框,则请选择第二种开课形式

补考及重修课程安排的通知

补考及重修课程安排的通知

补考及重修课程安排的通知随着本学期即将结束,学校对2023年秋季学期的补考及重修课程安排做出了明确的通知。

作为学生,我们务必了解这些重要信息,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计划。

补考安排根据学校的通知,补考将于6月5日至6月10日举行。

请各位同学认真查看自己的补考科目和时间安排,并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补考成绩将于6月15日前公布,届时请及时查看成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可以随时与相关辅导员或教务部门联系。

重修课程对于在本学期中未能通过的课程,学校将在暑期组织重修班。

重修课程将于7月1日开始,持续至8月15日结束。

具体的课程安排请查看学校官网或教务部门的通知。

请有需要重修的同学尽快完成选课手续,以保证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重修课程不仅涵盖了平时的必修课程,还包括了一些较为热门的选修课。

这对于想要提高学分、完善自己知识结构的同学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我建议大家仔细浏览课程列表,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在此次补考和重修过程中,请各位同学务必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考纪,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对于重修课程,请按时参加课程学习,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和考核任务。

我也希望广大同学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补考和重修活动。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学习的负责。

相信只要认真学习、刻苦努力,必将收获满意的成绩。

通过这次补考和重修的安排,学校充分体现了对学生的关怀和支持。

学校不仅提供了补救措施,还创造了丰富多样的课程选择,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自我提升机会。

我希望各位同学能够珍惜这个机会,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去。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定能在新的学期里取得更出色的成绩,开启更美好的未来。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 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 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教〔2017〕45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规范我校学分制管理,特制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7月11日—1 —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为规范我校学分制管理,现对学生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课程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课程免修管理办法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已取得先修课程的学分,可提出免修该课程的申请,获得同意后,准予提前参加上一年级该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在75分或B级以上者,可免修该门课程,免修成绩按实记载。

1.申请免修考试的手续:申请免修的学生,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二周向学生所在院系提交《华东理工大学免修考申请表》,经教学副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任课教师面试认可后,由学院教务集中报教务处。

教务处受理后,在该课程期终考试的补考阶段安排其参加考试。

免修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信息网下载。

2.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课学院出具纸质成绩证明,由学院教务集中交至教务处成绩岗,由成绩岗相关老师将成绩录入学生个人成绩库。

3.免修成绩按实记载,并在毕业时的成绩大表备注栏中注明该门课程免修。

第二条课程免听管理办法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校允许学生申请免听部分课—2 —程。

具体要求如下:1.学生对所选的必修课已有一定的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的教学要求。

2.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在教务处的《网上选课系统》中选入课程后,向其所在院系提交《华东理工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该门课程的授课教师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面试认可后,方可免听。

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信息网下载。

3.免听课程应该按照课程要求完成作业,并参加该门课程的各项考核(单元、期中、期末考试等),考核不合格者应重修。

4.免听手续办理时间在开学后第三、四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做好重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重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我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教务处2010年3月发)的要求,决定从10月14日起至11月23日,对20**级、20**级学生的不合格课程组织重修学习。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
1.10月14日9:00—10月16日17:00,需要重修的学生网上报名。

转专业学生如出现网上无相应选修课程情况,各院系汇总填写电子版报名信息,10月17日前统一上报(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

2.10月18—10月19日,各院系部根据重修报名情况填报重修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重修教学计划安排(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3. 10月21日—10月22日,各院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重修班。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第二阶段:重修学习
10月23日-11月23日,为重修学习、考核时间。

各院系部根据《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安排重修教学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成绩录入
11月25日—12月7日为成绩录入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有关说明
1.“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2”和“普通话”三门以证代考课程不接受报名;体育课重修由体育与马术学院另行安排;公共选修课不安排重修。

3.未尽事宜按《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执行。

教务处
*年10月10日。

关于重修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重修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重修相关问题的通知
1.重修证办理:凡是在规定时间已经在网上重修报名的同学,数据已
经导入相关重修证表格,近期将会通过学科部下发至相应班级,届时请同学们将照片贴好后由学科部统一收回至学院盖章。

2.重修证保存:盖好章的重修证发放至相应同学手中,请务必注意保
存好,去重修课堂听第一次时将教师联交给老师,学生联保存在自己手中,学生联的重修证是参加重修科目考试的凭证之一(另外还需同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参加考试)。

3.重修课程的上课:报名的重修科目,如果的确与自己正常修读课程
上课时间冲突了,可以向重修科目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予以免于跟班听课,但学生本人必须时刻主动关注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去参加考试。

4.重修课程的考场:如重修课程考试设置有单独的重修考场,则须去
重修考场参加考试,如果没有设置单独的重修考场,必须跟着重修报名时所跟的班级一并参加考试,不能前往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重修课程的考试:万一重修考试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冲突了怎么
办?凭着相关考试通知,在网上下载缓考申请表,填写后,找任课老师、教学院长签字,最后交至教务办公室登记,必须注意缓考所有手续必须在考试开考前完成。

6.重修成绩:如果参加了期中考试,那么老师将统一记录成绩,如果
没有参加期中考试,老师也可以采取期末考试则为最终结业成绩的录分方式,当该课程成绩已经全部出来,学生如没有及时发现自己自己成绩没有及时登录,必须及时查核,以免错失。

昆明理工大学重修报名及选课的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重修报名及选课的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昆理工大教务学字…2015‟37号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及选课的通知各学院:现将本学期重修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修课程重新学习的课程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开设的课程为准(原则上以校级平台课及本学期正在开设的理论课程为主)。

二、重修报名及选课流程1、网上报名及选课:网上报名从3月31日18:00到4月2日12:00结束,需登录教务网络管理信息系统(/html/jwglxt/1.html),单击菜单项“学生成绩→申请重修”,即在对应的重修课程/环节记录后点击“申请”报名即可。

请网上报名参加重修课程的同学务必于报名后4月9日18:00到4月13日8:00之间上网选课确认,同时打印个人课表,查看本次选修重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只参加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网上选课的同学,则无法参加重修学习考试)。

2、教学安排:教务处根据网上报名的结果统计参加重修的人数,并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原则上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单独开班,少于30人的课程实行插班学习、网络课堂学习或者本学期暂不开班)。

三、重修方式1、课程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单独组织教学安排;2、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且有足够容量,则插入正在开设的正常教学班中学习;四、重修考试1、单独组织教学安排课程,采取统一安排考试;2、插班学习课程:若学生考试时间不冲突,则参加所在教学班级安排的统一考试;若考试时间冲突,优先安排学期正选课程考试,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另行安排;3、网络教学课堂重修学习,单独安排考试。

五、重修学费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文件的通知》(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18号)的相关规定,重新学习课程属三类学分课程,按60元/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请参加重修选课的相关同学务必将重修费用补足在学费银行卡中,以便按时扣款。

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不成功的,将自动视为恶意欠费,重修选课结果无效,同时无法参加下学期正常选课。

六、其他事项欲参加重修的同学请认真学习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及选课(特别说明,插班学习的课程可能会与主专业课程学习时间冲突,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报名,课程选定后一律不得退选,选课结果自行负责)。

XX大学本科结业学生重修(补修)课程通知书【模板】

XX大学本科结业学生重修(补修)课程通知书【模板】

XX大学
本科结业学生重修(补修)课程通知书
同学班级学号
因你有门课程在毕业时经补考仍未通过,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在校学习四年内(不含休学)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学校可先发给结业证书离校。

结业后一年内可重修(补修)未通过课程(包括毕业设计),考试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换证办理时间为每学期的第四至五周,周一下午、周三上午)的规定,你需在结业后一学年内完成所有重修或补修课程的选课、学习和考试。

所修课程如下:(三门以上另附页)
办理程序:
1、离校前必须填写《本科生学籍处理情况(结业生补考换证)审批表》到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审批、备案。

2、第一学期需修的课程在结业离校前网上选课。

第二学期需修的课在第一学期末网上选课。

3、每学期学生开学后第一周内,请你务必与任课老师联系,按要求修课。

若按教学要求完成作业者,总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若不能按要求完成作业,没有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直接计为总成绩。

4、选课遇到问题时请你与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及时解决,过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请你在教务处网上查看修课学年校历和选课通知,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
参加修课学习、考试。

因超出规定时间不能换发毕业证书的,责任自负。

结业生本人签字:院系确认签字(盖章):教务管理科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此通知书一式三份,结业生本人自存一份,院系教务办公室存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

重修通知

重修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重修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学院: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重修对象双数学期(2、4、6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经下一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双数学期的课程经补考后不及格且在本学期开设有的,毕业班单数学期不及格的课程且在本学期开设有的,可参加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

为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非毕业班学生一学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三、重修办理1. “双数学期学生不及格表”已在教务处考试信息栏公布,请各院通知学生查看,同时让学生登录教务系统仔细核对,以免失去重修机会。

2.学生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课程重修申请表》,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学生本人在3月10---14日到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申请重修,经批准后到相应的班级学习;3.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参加以后学期的重修;4.所有参加重修的毕业生需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毕业班重修的学生(包含单数学期仍未重修的)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四、重修方式重修方式主要为插班重修。

除大学体育和有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外,特殊情况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可自学;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由开课学院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参加重修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学习和跟班考试;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跟班听课的,本人可提出自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任课教师签章确认后,报开课学院备案。

自学重修的学生应按要求完成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同时跟班考试。

上学期已经办理重修双数学期大学英语和实用英语的(名单见附件)请将本学期重修上课班级报教务处216,以便期末安排考试。

五、重修课程成绩认定1.重修课程的总评分数为该课程最终成绩;2.未办理重修手续或无故未跟班学习的,重修成绩不予认定;3.任课教师将重修学生成绩上报给开课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处登分。

关于课程重修选课交费的通知

关于课程重修选课交费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班级:
根据《中南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课程重修选课交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费对象和办法
1、学生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必须进行重修,并按80元/学分收取重修学分学费;
2、留级学生每年交纳专业学费后,重修不及格课程按80元/学分交纳重修学分学费;
3、重修全校性选修课不交重修学分学费;
4、学生重修课程须交纳重修学分学费后,方可进行重修选课和考试。

从下学期起学生不交纳重修学分学费将不能正常选课。

已经重修暂未交费的学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交清重修学分学费,视为欠交学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时间安排与交费程序
1、2008、2009、2010级在校期间重修课程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交费;
2、相关学生先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教务办)领取重修课程清单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在11月27日前和学院教务办或本科生院培养办(二办306)联系;
3、信息核对无误后,在12月1日—12月15日登录中南大学收费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缴纳重修学分学费。

具体步骤:(1)需要拥有开通网银功能的银行卡;(2)用学号及校园卡查询密码登录中南大学收费服务管理平台
();(3)查看待付款信息,点击“付款”,使用网银完成缴费。

(4)交费咨询电话:88877219、88877549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规定2008年以前(不含2008年)入学的学生仍按原学年制交费办法执行,免收课程重修学分学费。

计划财务处本科生院
2011-11-21 16:44:21。

《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矿大银院发…2013‟86号印发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博雅教育部、各系,机关各部,后勤集团:为严格执行学分制实施办法,特制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

此通知。

附件:1.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2.学院重修申请表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3年7月9日报:学院董事会,院领导承办单位:教学工作部党政工作部印发存档2份(共印25份)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修对象1、经过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的;2、独立开设的必修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不及格的;3、旷考和考试违纪的;4、不能按期毕业的或未取得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

第三条重修方式学生重修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当前学期有相同的开班课程,并且与正常上课不冲突、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申请跟班重修。

在校生重修一般应在下一学年内完成。

已毕业的学生课程重修须在取得毕业证后一年内完成。

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五门(毕业生除外)。

第四条教学要求参加重修的学生与所跟班级其他学生一起参加正常教学与考勤,任课教师对重修学生应严格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成绩考核1、重修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学单位具体落实,原则上均应在学院考试周内组织重修考试。

2、若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发生时间冲突,可申请重修缓考。

3、没有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不得进入课堂修读课程和参加重修课程考核,否则,考核成绩无效。

4、重修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计算取得相应的课程绩点。

在校生重修不及格者可参加毕业前学校统一组织的清考。

6、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课程成绩登记表”(备注内注明重修),在考试结束三天内交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录入教务系统,将登记表原件存档,复印件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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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4‟79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淮师办…2011‟24号)有关规定,本学期课程重修网上选课时间定于第3周周四至周六(9月18日上午10:00至20日晚上23:00),未申请重修并完成网上选课的同学不得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为了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修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历届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的学生,凡满足《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修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课程重修。

二、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修的
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课表中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跟班重修的学生,参加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不得提前组织单独考试。

2.自学重修: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跟班听课,只随班参加课程考试。

3.编班重修:对于部分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可单独开设重修班。

具体编班重修计划详见附件1。

三、重修组织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需要重修的学生于第3周周二(9月16日)前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批:学院于第3周周三(9月17日)前对学生重修资格进行审核。

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进行网上重修选课。

3.网上选课:选课时间见该文件第一段。

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选课→通过下拉框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出现本学期该课程所有教学班,在其中选择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不冲突的教学班,点击“选定”,教学班容量已满则不能选课。

选课成功后相关信息可直接出现在“选课情况查询”中。

特别提醒:①学生上网选课时,应输入自己完整的学号和密码;不能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若因请(代)他人选课而造成
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②所选的重修课程代码务必与原课程代码一致。

③本次选课实行优先制的办法,重修课程开放选择,先选先得,选课的容量上限以教室座位数为准。

4.结果公布:选课结束后,选课结果由教务处汇总后,将在9月23日在“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在线”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如公布的学生个人重修信息有误,请本人于9月26日前及时向学院、学校申请更正,逾期不再办理。

5.名单报送:请各学院于9月29日上午8:30后打印重修名单,并将本学院审核后的重修名单汇总表,2012、2013级学生重修收费一览表(附件2)电子表和纸质文档(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名并盖上学院公章)送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于9月29日上午9:00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新的学生名单。

6.费用缴纳: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淮师办…2012‟100号)规定对2012、2013级学生实行重修收费,具体标准为每学分80元。

重修费由财务处统一网上批扣,不再收取现金。

请各位重修生务必于10月9日前将重修费足额存入学校财务处发的学生缴费专用银行卡中,财务处将于10月15~17日集中批扣。

逾期不予办理。

四、其他
1.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课程提分重修的学生,充分考虑教学资源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涉及课程改、补、退及超修的学生须填写《淮阴师范学院课程改、补、退及超修审批表》。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调整课程由开课学院或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完成,同时勾上课程重修标记。

2. 重修学生上课前需到选课时确定的任课教师处登记注册后方可随班听课学习。

3. 重修学生从9月22日(第4周周一)起随班上课。

4. 教务处于10月22日前根据财务处反馈缴费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本学期重修学生总名单。

未缴费的将取消其选课信息。

5.本学期未开设课程原则上不接受学生重修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请相关学院在学校重修选课时,报送重修计划到教务处备案后按正常重修手续办理。

教务处无备案的学生重修成绩一律无效。

附件
1.2014~2015学年第1学期编班重修计划
2.2012、2013级学生重修收费一览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12日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12日印发
录入:杨永高校对:周洪波
附件1:
2014~2015学年第1学期编班重修计划
5
附件2:
2012、2013级学生重修收费一览表学院(公章):填报人:填报时间:
备注:重修收费一览表制作步骤:登录正方教学管理软件--选课管理--选课课程调整--重修学生统计--点击确定--输出打印。

分管教学院长签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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