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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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
一级 指标 评估要点 1、办学理念。①符合现代教育发展思想、教育方针政策和改革方向 及学校历史传承和发展实际。②师生家长和社区对办学理念的知晓 、理解和认同程序。③办学理念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统一,办学目标 明确,有落实措施,措施到位。 一、 领导班子 与 学校管理 20分 2、领导班子。①校长符合任职条件,其他领导班子年龄、学历、专 业、结构合理;②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管理有力、业务能力 强;③团结、民主、务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凝聚力强;④校 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校级领导每人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 3、内部管理体制。①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中层干部竞争 上岗。②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科学合理,职能界定明确,运转高 效。③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校务公开 。④设立有学校领导、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校务委员会,聘请社区 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4.班级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做好 班级管理工作。①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班主任工作负责,后进生 转化效果明显;② 学生会、团委会、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干部配备得力,定期举行 班团组织活动等,并取得良好效果。③学校组织班级管理的培训与 研讨活动。 分 值 计 分 办 法 ①办学理念表述不够明确、清晰扣0.5分,观点错误该指标记0分 ,未体现办学历史与特点扣0.5分。②有20%的师生、家长和社区 不知晓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不理解的扣0.5分,不认同的扣0.5分 。③无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记0分;规划缺乏 具体可行的措施扣1分,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1分。 ①②③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④未达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
2
①②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③未达到要求扣1分。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06] 2号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现将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执行。

按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挂牌满三年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原则上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

二、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按照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自评制度,对照《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切实负起管理责任。

四、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从而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省人民政府,各位省督学顾问抄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教育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各位省督学2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45678二、说明1、具体评估细则和计分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实地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实地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开展实地督导评估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湘教督办[2015]35号
【发布部门】817030346
【发布日期】2015.10.22
【实施日期】2015.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实地督导评估的通知
(湘教督办[2015]35号)
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13〕3号)精神及2015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意见,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实地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15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督导评估内容与办法
对学校领导班子与学校管理、教师队伍与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与办学特色、示范效应
与引领作用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督导评估。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受评学校: 200 年 月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指标一记分:日评估人:受评学校:指标一记分:评估人:200 年 月 日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权 重三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细则检查方法5 1、办学理念。

①符合教育方针政策 和改革方向;②切合学校实际;③ 体现办学特色。

查学校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与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交谈。

查近两个学年度。

综合记分。

①表达不明确,不清晰扣 1—2 分,观点有错误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扣 1 分。

③未体现办学特色扣 1 分。

6 2、发展规划。

①有中长期发展规划;②规划具有科学性;③有落实的措施。

每个要点 2 分。

①无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规划无近期和长远目标,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本要点记 0 分。

③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扣 1 分。

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

查近两个学年度。

(一) 办学理 念符合 素质教 育精神 (16 分)5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 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 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 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3、①理念和规划师生普遍理解和赞 同;②理念和规划家长和社区基本了解和认同;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 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实施。

综合记分。

①理念和规划形成过程,教职工、学生 未共同参与,对其不够理解和赞同扣 1 分。

②理念 和规划形成过程家长、社区未参与,对其不够了解 和认同扣 1 分。

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活动中体现不 够扣 1 分,未得到体现记 0 分。

10 综合记分。

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 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 1—5 分。

走访、调查,查学籍资料、成 绩统计表,进行现场察看、问 卷调查。

4、按规定招生。

①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 手段招揽生源。

12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 主。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认真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及有关督导评估方案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附件:湖南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为了规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客观准确,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多样化、内涵发展。

实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专门的督导评估组,挑选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教育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威望较高的同志担任督导评估组成员。

督导评估组成员以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为主,同时可吸收有关部门领导、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按照政府履行职责、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示范性等三个方面的督导评估要求,分别安排合适人选。

督导评估组成员及其担负的督导评估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

督导评估组成员与被督导评估学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督导评估组一般由8人组成。

分别为:组长1人,副组长1人(兼任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组专家),办学环境与办学条件组1人,师资保障与内部管理组2人,教育教学组1人,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组 1人,资料员1人。

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是对高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督和提升的重要工具。

该指标体系应包括多个方面的指标,涵盖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质量、学生发展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详细介绍。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评估指标1.校园环境:包括校园硬件设施的完善程度、环境卫生的状况等。

2.学校管理体制:包括学校管理层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效率等。

3.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教师的招聘、岗位设置、培训和激励机制等。

二、教育质量评估指标1.教学质量: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的设计和实施、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有效性等。

2.学校的课程设置:包括学校的科目设置、课程内容和教材使用等。

3.学校的教学资源:包括图书馆资源、实验室设施、教学设备等。

4.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升学率和艺术、体育等领域的发展情况。

三、学生发展评估指标1.学生的德育水平: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体健康状况:包括学生的体育成绩、体质测试结果和身体素质等。

3.学生的艺术素养:包括学生的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表现能力。

4.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情况和效果。

四、内部质量保障评估指标1.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和质量监控机制等。

2.学校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校外专家评估等。

3.学校的发展规划:包括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计划和措施等。

五、学校的校园文化评估指标1.校风建设:包括学校的教育理念、价值观和校风特点等。

2.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校内文化节、创意竞赛、学术研讨会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通过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学校的各项工作情况,包括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等方面。

同时,指标体系有助于发现问题、推动改进和提高学校的整体质量水平。

湖南省教育强省督导评估细则

湖南省教育强省督导评估细则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②核算工资统发中心工资、津补贴统发情况。③走访教师、抽查教师工资卡、册。④走访教师、抽查教师门诊医疗卡和住房公积金手册。⑤到医保部门核查教师住院开支情况。
(19)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项配套资金足额安排。(1分)
评分: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配套资金等按规定由财政全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达到要求计1分;②某一项财政未预算或部分预算扣0.2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查阅会议纪要。②查阅解决问题批复。
(3)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编制、经费等条件,督政督学效果显著。(0.5分)
评分:①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专题文件,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②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科级配置,配齐正副主任(领导实职),或非正科级配置的配齐正副主任督学(领导实职)主任督学任教育局党组成员,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③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编在岗专职人员达2人以上(不含正科级实职的督导室正副主任、正副主任督学)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④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0万元以上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⑤督政、督学取得显著效果记0.1分,达不到酌情扣0.05-0.1分。
核查:①查阅县级党委、政府涉校检查准入制文件。②实地调阅各类学校账目。
(12)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好。(0.5分)
评分:县直有关部门及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切实负起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无违规违章车辆接送学生,无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网吧接纳学生,无社会不法人员拦抢学生财物和到学校肇事,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期间确保安全记0.5分。部分达不到扣0.2-0.4分。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5
第①要点3分,②③要点各1分。
①每个要素1分,其中某一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分。
②③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0.5—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
13、①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②生均校园面积达30平方米;③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④无重大校园校产损坏现象。
5
第①要点2分,其余要点各1分。
①绿化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近两年有关经费项目,走访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10、禁止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班复读生。
12
综合记分。凡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复读学校(复读班),或在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班中招收插班复读生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
走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查学籍资料、成绩统计表等。
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二)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84分)
4、按规定招生。①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10
综合记分。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0分。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1—5分。
10
每个要点2分。某要点达不到要求的扣0.5—2分。
查校长的相关资料。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综合评定。
26、领导班子。①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②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③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④校领导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⑤校级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08.09.20•【字号】湘政教督通[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08]6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10月13日开始,分两个阶段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评估对象这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2002年接受过省级重点中学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2005年底以前挂牌尚未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督导评估组织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部分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成四个督导评估组,每个督导评估组由8人组成,分别督导评估8所学校,具体安排附后。

三、督导评估内容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对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办学环境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德育工作与教学教研、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内容所涉及的时段一般是2006年下学期至2008年下学期两个半学年度,教育经费的督查一般只涉及2006年至2008年三个财政年度。

四、督导评估程序督导评估组每到一所学校,先听取学校自查情况的汇报;然后采取查阅档案资料、核查经费账目、个别走访、座谈、听课、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抽查学生知识技能等方式,对办学思想与办学行为、办学经费与办学条件、领导班子与教师队伍、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分组督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督导评估组成员汇总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综合督导评估报告,并向学校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馈意见,但不当场公布分数,也不当场作出督导评估结论。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doc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本细则旨在明确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的标准和程序,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1.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湘西自治州内所有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1.3 原则评估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评估内容2.1 学校管理2.1.1 组织结构评估学校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2.1.2 管理制度检查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

2.1.3 管理效果评价学校管理的整体效果,包括师生满意度等。

2.2 教育教学2.2.1 课程设置评估学校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

2.2.2 教学实施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2.3 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

2.3 师资队伍2.3.1 教师资格检查教师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3.2 教师培训评估教师培训体系的完善程度及实施效果。

2.3.3 教师绩效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和教学效果。

2.4 学生发展2.4.1 学生管理评估学生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2 学生活动检查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2.4.3 学生成就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

评估方法3.1 文档审查对学校的管理制度文件、教学计划、活动记录等进行审查。

3.2 现场考察通过现场考察了解学校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管理效果。

3.3 问卷调查设计问卷,收集师生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

3.4 访谈与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等进行访谈,深入了解情况。

评估程序4.1 准备阶段明确评估目标,制定评估计划,准备评估工具。

4.2 实施阶段按照评估计划进行文档审查、现场考察、问卷调查和访谈。

4.3 结果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长沙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

长沙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

长沙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一、责任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责任人督导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处内全面工作,并对本处工作负全面责任,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责任人为主任和承办人。

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 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权力运行依据(一)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二)长沙市市级示范性学校管理办法四、督导评估对象督导评估对象为挂牌的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3年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五、督导评估程序(一)根据年度督导评估规划,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当年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下发督导评估通知。

(二)接受督导评估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三)各县市区对所辖学校开展初评工作,并将初评资料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在督导评估结束一个月内,下发正式的督导评估意见,提出结果建议报市教育局办公会议研究。

(五) 督导评估结果在媒体公开,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六、监督检查(一)建立完善处务会制度,重大事项由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处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市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七、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处内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4、其它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处内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3、处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

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

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8.11【实施日期】1999.08.1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已经1999年7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储波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照本规定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对属于教育督导机构评估的事项,其他部门不得重复评估。

对违反本规定的评估活动,被督导单位有权拒绝。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任务:(一)统筹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工作;(二)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检查与评估;(四)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省示范(重点)中学、省示范(重点)职业学校、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五)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市、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检查与指导;(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中等和中等以下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行的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四)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4.28•【字号】湘教发[2003]36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3]36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规范省级重点高中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重点高中建设与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重点高中,是指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级中学。

确定为省级重点高中的学校,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办学职责和管理职能。

第三条省级重点高中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相协调,与薄弱高中改造相结合。

第四条省级重点高中管理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旨在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

第五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重点高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六条省级重点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改革、实验、示范,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要求办学。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七条确定为省级重点高中,须经申报、指导、检查、评审、认定等基本程序。

第八条凡达到普通高中建设基本要求的省内高级中学(含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均可申报。

市州属学校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县(市、区)属学校,由当地人民政府申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企事业单位所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举办者申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湘教发[2005]121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5]12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规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与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示范性高中,是指达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基本条件、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级中学。

确定为省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第三条省示范性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湘教发[2004]85号)要求办学,努力把学校办成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校。

第四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体系,依法制定办学章程,规范学校部门以及年级、班级管理行为。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班级、年级的统一行为,均应属学校行为。

第五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效沟通的渠道,完善民主决策、群众监督的管理制度,认真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及时反思和整改。

第六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学校应将办学理念、课程计划、作息时间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基本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就办学行为的有关规范作出承诺,承担责任。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项督导实施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发[2016]1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3.16
【实施日期】2016.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教发[2016]10号)
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项督导实施办法》已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项督导实施办法
为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教育职责,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在加强常规督导和综合督导的同时,切实做好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导,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育专项督导内容
本办法所称教育专项督导是指常规督导和综合督导以外的教育督导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国务院教育。

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说明

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说明

基于大学城空间
机构平台门户化 资源汇聚展示 机构管理应用
互动交流 创新插件灵活嵌入
教教学学应应用用
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
2 网上督导评估流程说明 1、网络评估建设背景:
督导室提出开发 管理系统,采集评估
有关数据
基于空间,改革督导 评估的管理模式; 依托空间,碎片化管 理,实现评估数据的采 集和挖掘; 通过空间,建立学校 的网络实体和永久的评 估档案;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个人空间-教师空间
(1)专业的课程老师, 将课程知识碎片化,放 在空间方便学生课后进 行二次学习 。
(2)教师可以通过空间 建立学科群组,创建教 研“主题特色空间”, 进行课堂研究、集体备 课、案例分析、研讨交 流、学习提升、作业布 置在线批改等,提高教 学能力和质量。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2013/11/12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培训
பைடு நூலகம்
19
2 网上督导评估流程说明 2、网络评估流程说明:
省示范性高中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每年实施一次网络评估,并有针对性选择部分学校开展有关事项 的现场评估。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1.8.1721.8.17Tuesday, August 17, 2021

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13:45:4713:45:4713:458/17/2021 1:45:47 PM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大学城空间建设背景
在《全国信息化工作现 场会议》:上提出“三 通两平台”建设作为十 二五的核心任务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湘教督办[2015]17号
【发布部门】817030346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
与管理的通知
(湘教督办[2015]17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是省教育督导委员会通过在“世界大学城”建立学校网络空间,对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行为、办学水准、内部管理等学校发展过程进行评估与指导。

加强学校的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是实施网络督导评估的重要基础。

为构建一个更加有利于开展网络督导评估的工作平台,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空间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空间是实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的基础平台,也是充分展现学校生动活泼的办学过程和办学特色的重要窗口。

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各学校要专题研究网络空间建设的有关问题,成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督导评估和网络空间建设。

每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设立学校督导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和学校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

将本校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资料收。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
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查阅学校制度汇编、发展规划、章程、近一年工作计划与总结,开展走访座谈。执行情况好,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A:①②③均符合;
问卷调查、
走访座谈
A:①②③④均符合;
B:①②符合,③④有一项不符合;
C:①②符合,③④均
不符合;
D:①或②不符合。
②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现象。
查阅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招生记录、学籍异动、教辅读物征订制度等资料,查看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及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成绩等现象,视为符合;有一项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2.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3分
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发〔2017〕15号)
推门听课,查阅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查看思政课开设及实施情况等资料。思政课具有思想性、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政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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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 级 指 标权指标指标(评估要点)重一、(一)政办府学履方行向职(15分)2、发展规划。

①指导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②有落实措施,措施到位。

5①规划无近期和长期目标,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该三级指标记0分;②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或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2-3分。

查学校规划和相关文件。

3、坚持教育公平。

不得举办和变相举办民办学校,已举办的实行“四独立一分离”;招生计划按市州规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5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法人资格证书,财务帐表、学籍资料,查看校园及设施。

责(二) 100分办学环境及条件评分细则检查方法扣分及理由1、指导学校全面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任免校长。

5凡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会议纪录及有关规章制度,座谈、个别走访、听近两学年度汇报。

4、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理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4近三年学校及周边有发生侵害学生、教师案件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1-3分。

走访调查。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5、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未擅自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4有“四乱”之一,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1-2分。

走访调查,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

(45分)6、校园建设。

①布局协调,区划合理;②校园整洁、美化和绿化;③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30m2。

3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查相关资料。

一、(二)政办府学履环行境职及责条8、实验设备设施。

①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4个班有一间实验室;②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 类要求,且每年有新增仪器;③实验开出率达到要求。

6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现场察看,查两个学年实验开出记录,查学校财务帐册。

100分件9、现代教育技术。

①教学设备先进,多媒体教学系统进教室;②建立校园网,校园网络资源师生共享,建有满足需要的教学资源库;③有适用的计算机室和电化教学中心控制室;每6个班建一个标准的计算机室;④装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⑤建立网络教学管理平台;⑥各项设备使用达到要求。

5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察看,查使用登记。

7、校舍建设。

①有足够的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

②提供足额学位,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含55人 )。

6①生均教学用房每少一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②学校平均班额每超过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查相关证件,查近两个学年学生花名册、分配名册。

10、有独立的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座位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10,教师阅览室座位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3;生均藏书达45册,且每年新增图书达到生均0.5册,刊物不少于100种,建立电子阅览室;图书资料充分开放,每学期借书、阅览学生总人次达学生总数的5倍以上。

4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察看,查学生借阅记录,询问师生及图书馆工作人员。

(45分)11、体育场馆与器材。

①有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②有体育馆或容纳4个班同时上课的室内运动场;③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场和乒乓球台;④体育器材达标,且每年有新增。

4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现场察看,查学校财务帐册。

一(二)政办府学履环行境职及责条100分件(45分)13、后勤设施。

①学生寝室、食堂等生活用房和卫生设施符合要求;②学校用水、用电有保障。

4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现场察看,走访座谈。

12、其他教学设备设施。

①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和舞蹈排练厅,音乐、美术教学设备达中学器材设备设施配备I类标准;②有3间以上通用技术教室,设备符合要求;③有科技活动室;④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室,有专用卫生室,卫生设备达I类标准。

5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现场查看。

(三)经费投入15、财政及时足额拨付教师工资(绩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得到落实。

8教师工资未足额拨付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其他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查教师工资卡和保险、住房公积金证明。

(22分)16、无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克扣、截留、挪用学校经费的现象。

8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财政、学校近两年的有关帐目,调查走访。

14、经费投入以政府(举办者)为主。

①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全省普通高中上一年度平均水平,且比本校上一年度有所增加;②年度基本建设经费中财政投入比例在50%以上。

③学校基建债务以政府偿还为主,已制定债务偿还计划,且已按年度落实。

6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查财政和学校有关经费帐目(四)师资保障(18分)18、教师配备与结构。

①按编制标准和学科要求配足教师;②专任教师占85%以上;③任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研究生占5%以上。

9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抽查有关证明资料、证书。

17、领导班子。

①校长符合任职条件,其他领导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②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管理有力、业务能力强;③团结、民主、务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凝聚力强;④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校级领导每人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

9①②③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④未达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校长的相关资料,查听课记录、教案。

走访、民主测评。

二、(一)学内校部办管学理水(30分)平20、师资管理。

(1)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遵纪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有偿补课、家教家养现象;无校外兼职兼课以及为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等现象;(2)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培训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注重实效;(3)培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切实措施,每个学科有带头人,某些学科形成明显优势。

(4)建立教师工作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真诚合作与良性竞争、鼓励个人冒尖与建设优秀团队。

有教师批评奖励制度。

8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听汇报;查阅培训记录、业务档案及有关制度;走访、座谈。

19、内部管理体制。

(1)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2)内设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职能界定明确,运转高效。

(3)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校务公开。

(4)设立有学校领导、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校务委员会,聘请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8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听汇报;查阅相关制度,部门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查阅竞争上岗活动方案及会议纪要等原始材料;查阅聘任书;察看校务公开栏,查看教代会报告、决议、纪要等材料。

21.班级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

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1)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班主任工作负责,后进生转化效果明显;(2) 学生会、团委会、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干部配备得力,定期举行班团组织活动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3)学校组织班级管理的培训与研讨活动。

6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查班主任手册(含工作计划与总结)、班级日志、班会活动方案与总结,学生会、团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培训记录等资料。

(100分)听汇报,实地察看。

查阅有关制度、档案、账务,查阅校园安全管理记录。

问卷调查。

22.后勤、财务与安全管理。

后勤工作切实为教学为师生生活服务。

(1)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学生食堂未承包个人经营,食堂、寝室等生活管理规范。

(2)建立完备的校产档案,分学年立卷,公共财产无重大损坏或丢失现象。

(3)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支规范、公开。

(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8①②③④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⑤未达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二(二)学教校育办教学学水(40分)23.综合素质培养。

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提出的培养目标。

①建立德育工作队伍,德育活动计划能落实,实效性强。

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效果明显。

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指导。

④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促进个性发展。

⑤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坚持“两课两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学年组织1-2次全校运动会。

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措施有力。

⑦每学年举办1-2次全校学生艺术活动。

⑧有一定规模的运动队、合唱队、舞蹈队、乐队和美术、书法小组等多种学生社团组织。

⑨开展生命安全教育。

⑩按规定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

12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查德育工作计划、总结;查家长委员会章程及活动记载;查德育活动记载;查学生会、团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查课程表;查运动会活动安排表与比赛成绩册;查健康教育讲稿、心理咨询记录、卫生室工作记录与总结;查艺术活动安排表与结果记录;查特长培养名册;查安全教育讲稿或演习方案,抽查学生安全知识、技能等情况;查综合实践活动方案与总结等。

平24.课堂教学。

熟悉新课程教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运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指导教学;上课内容丰富,师生双向互动,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深入探究、合作交流;能根据学生的学习灵活调整教学方案,动态生成新的课堂结构;教学手段合理;课堂教学优良率达70%,其中优质课比例不低于30%。

12优质课比例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优良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随机听课;查阅课堂教学评价方案。

25.教学常规。

(1)有备课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记录;(2)有作业批改与辅导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记录;(3)有考试考核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记录;(4)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有听课笔记和评价记录;(5)建立家访制度或家校沟通平台;(6)后进生转化工作有成效。

8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相关规定或制度;抽查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辅导记录、学困生转化记录、学生成长手册、成绩册、试卷;查公开教学活动的资料等。

问卷调查,座谈了解。

100分26.教研教改。

(1)专任教师课堂教学研究参与率达80%以上;(2)有市州级以上课题,20%以上的教师参加联系本校实际的课题研究。

(3)近两年内有10篇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或教改成果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市、州级以上奖励。

(4)有10%以上的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8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阅课堂教学研究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查阅课题档案;查阅成果刊载媒体或获奖证书;查阅名册及活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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