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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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常规调课、代课制度

1、为稳定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调课,更不得私自请人代课。

2、教师参加校内教学研究活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课的,应报教研组批准;

凡因公、因私外出必须调课者,应经教导处批准,并填写调课单。

3、凡因公外出听课、开会、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应凭活动通知事

先安排好课。

4、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的教师,按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程序完备请假

手续。

5、教师因公外出调课确有困难的,应向教导处提交代课的书面申请,写明

难以安排的具体课时和班级,教导处以书面形式通知年级组、教研组或教师代课

事宜。教导处备案并作为代课费用发放的依据。

6、因调课、代课安排不落实而引发的课堂教学事故或课堂缺位,按照相关

制度将追究责任。

1、教师因病、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课,必须事先通知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或教导处负责安排本年级组成员代课,年级成员要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从年级组长或教导处的代课安排。

2、代课教师必须根据所代学科进度认真备课、上课,及时批改作业和做好差生的辅导工作。

3、代课按节数计算,每节课10元。

4、教师代课由年级组长发给教导处统一印刷安排的代课条,代课教师必须签名,教师凭代课条节数按期结清代课金。

5、在年级组安排代课的前提下,如年级安排代课有困难。年级组长可与教导处联系,由学校统筹解决。

瓜沥镇明德学校教师代课制度(草稿)

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避免因教师请假、公出而造成的空课现象,特制订瓜沥镇明德学校教师代课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教师请假或公出1天及以内的,统一采用调课办法解决。

2、教师请假或公出2~5天的,一般采用临时代课。

3、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以上的,一般采用固定代课。

4、能调课的尽量不用代课。

5、教导处作出的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请各位老师务必服从、执行。

二、代课种类

1、调课: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与同班任课教师协商,双方均愿意接受的一

种相互代课方法,能保证学生按计划课时学习各门功课。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或公出2~5天的,由教导处安排人员临时顶替该教师上

课的一种代课方法。要求最好能上请假教师的执教课程,也允许上代课教师所任教的课程。

3、固定代课:教师请假或公出5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固定人员代课,要求必

须上请假教师的任教课程,以保证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三、代课待遇

1、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一天之内的调课,由请假或公出教师自行与同班

任课教师协商安排,并将调课结果以书面形式告教导处。

2、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的,代课教师享受7.5元/节的代课补

贴。

3、因教师请假或公出而产生的固定代课的,代课教师享受15元/节的代课补贴。

4、教师计划内生育,法定产假未满提前上班的,按每月1100元的标准发给特殊

代课奖励。(此奖励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5、所有代课补贴期末一次性结算,凭代课单和教导处确认的调课单结算。

四、代课手续

1、调课的,由请假或公出教师填写调课单,经对方调课教师签字后交教导处。

2、临时代课的,由教导处统一发放教导处盖章后的临时代课单,由代课教师自

行保管代课单,期末结算。

3、固定代课的,教导处不再发放代课单,在教导处登记代课班级、学科、天数、

节数后由代课教师签字确认。

五、其它

1、本制度由教导处具体执行、解释。

2、遇本制度以外的代课情况,由教导处酌情处理。

3、代课教师参照执行,但费用在临时人员工资中支出,不计入公办教师绩效考核。

瓜沥镇明德学校

调课、代课制度

宝山培智2009年3月

目的:

为了保证教学秩序,规范调课、代课管理,保障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要求:

1.课表排定后,教师个人不得私下改动,遇有特殊情况要变动的,应由个人向

课程管理室提出申请,同意后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

2.教师因病、因故请假不能按课表上课时,由课程管理室指定其他教师代课,

或上其他课程,不能空堂。

3.教师因调休而不能上课的,本人与其他任课老师协商调课,然后报课程管理

室备案。不能调课的,不同意调休。

4.教师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授课,未经课程管理室同意不准变动课表或停

课。

5.任课教师在所安排的授课时间内不得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两节课中间

没有休息的特殊课程,经课程管理室批准后,可提前十分钟下课。

6.上课期间教师或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

7.任课教师请假,必须事先将教学内容详细交待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必须负

责,按照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如出现问题,两人都按有关规定处理。教师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造成漏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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