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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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正确流程

口头遗嘱的正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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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遗嘱可以由本法规定的第一百四十五条所列的遗嘱格式书写,也可以口头遗嘱的方式作成。

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两名以上见证人的面前作出;(二)见证人应当记载遗嘱内容,并由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或者盖章。

遗嘱人在常住地、工作地或者最后住宅区域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地点作出口头遗嘱的,应当由该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进行书面记录。

”这一条法律规定,为公民的遗嘱行为提供了具体而明确的指导,保障了公民的遗产分配权益。

遗嘱作为遗产分配的一种主要方式,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遗嘱的基本概念、形式、内容和效力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进行深入探讨。

遗嘱是指遗嘱人在死后对其财产进行处置的意思表示。

遗嘱的形式包括书面遗嘱和口头遗嘱,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对口头遗嘱做出了明确规定。

口头遗嘱的有效性要求在两名以上见证人的面前做出,并要有见证人的书面记录和签名或盖章。

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遗产的合理分配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遗嘱内容方面,遗嘱人可以对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进行处分,但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遗嘱应当明确表达遗嘱人的意思,对财产的处置要清晰具体,避免引起争议。

遗嘱内容还必须符合法律的约束,尊重法律的规定和原则,尤其是涉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的效力是指遗嘱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口头遗嘱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在遗嘱效力的认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确认,以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

就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来说,遗嘱的作用远不止于财产的分配,更是对生前意愿的一种延续和尊重。

遗嘱的合法有效对于维护家族关系、社会稳定和个人尊严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民应当依法合理地制定遗嘱,尊重法律规定,保证遗产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也需要相关法律部门和社会机构共同合作,加强对遗嘱的管理和执行,维护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订立遗嘱的形式及流程

订立遗嘱的形式及流程

订立遗嘱的形式及流程
订立遗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可以保障遗产的分配合法、公正和顺利。

订立遗嘱的形式和流程如下:
一、形式
1.手写遗嘱:由遗嘱人亲笔写出,日期、签名等应当齐全。

2.口头遗嘱:可以在遗嘱人临终时口头表达,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作证。

3.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出具的书面遗嘱,需有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流程
1.确定遗嘱的内容:遗嘱应明确遗产的分配、受遗产的人员及分配比例等内容。

2.选择遗嘱形式: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

3.起草遗嘱:可以自行起草或请律师或公证人起草,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签署遗嘱:遗嘱应在见证人的面前签署,并要求见证人签署并注明身份。

5.保存遗嘱:遗嘱应妥善保存,并告知家人或指定的代理人。

总之,订立遗嘱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规范的原则,以确保遗产的合法分配和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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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口头遗嘱啊,这可是个挺特别的事儿呢。

一、什么是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呢,就是在一些特殊紧急的情况下,遗嘱人没办法写遗嘱,只能用口头表述自己对遗产怎么分配的想法。

比如说啊,一个人突然病重,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来不及写遗嘱,就只能口头跟身边的人交代后事,这就是口头遗嘱啦。

不过这口头遗嘱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立的,它得有特定的条件。

二、口头遗嘱的执行条件。

1. 危急情况。

得是那种特别危急的情况才行。

就像刚刚说的病重快不行了,或者是遇到什么突发的自然灾害,像地震的时候被埋在废墟里,感觉自己可能出不去了,这种时候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要是没有这种危急情况,随便口头说一下怎么分财产,那可不算数哦。

三、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

1. 遗嘱人口述。

当满足了前面的条件,遗嘱人就可以开始口述自己的遗嘱内容啦。

这个时候呢,遗嘱人得把自己的想法清楚地表达出来。

比如说,哪个房子留给大儿子,哪笔存款给小女儿,要尽量详细。

不能含含糊糊的,要是说不清楚,那这口头遗嘱执行起来可就麻烦了。

2. 见证人记录。

见证人在这个时候就要发挥作用啦。

他们要认真地听遗嘱人说的话,然后最好能记录下来。

现在有手机很方便,可以用手机录音或者录像,这也是一种很好的记录方式。

要是没有这些设备,那就用笔写下来。

不过不管用什么方式记录,都要保证内容准确无误。

3. 危急情况解除后的处理。

当危急情况解除了,比如说病好了,或者从危险的环境里脱离出来了。

这个时候啊,口头遗嘱就不一定有效了哦。

如果遗嘱人还能写遗嘱或者用其他法定方式订立遗嘱,那就得按照新的遗嘱来。

如果遗嘱人没有重新订立遗嘱,那之前的口头遗嘱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有效的。

四、口头遗嘱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 见证人的问题。

有时候见证人可能会出问题。

比如说,见证人记错了内容,或者见证人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出庭作证。

这都会影响口头遗嘱的执行。

所以在选择见证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找那种靠谱的、能担起责任的人。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和制度(最新)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和制度(最新)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1、医生下达口头医嘱2、护士复诵一遍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4、实施治疗护理5、保留空安瓿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7、医生补开医嘱8、护士签名大邑康邻医院二0一九年一月六日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实施治疗护理保留空安瓿记录口头医嘱内容医生补开医嘱护士签名。

口头遗嘱的管理制度

口头遗嘱的管理制度

口头遗嘱的管理制度一、口头遗嘱的定义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临终前口头表达的对财产分配或其他事项的意愿。

口头遗嘱虽然没有书面形式,但仍然具备法律效力。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性1. 口头遗嘱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容易受到争议和质疑。

为了确保口头遗嘱的有效性,遗嘱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在明确的临终前表达意愿;(2) 在有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表达意愿;(3) 在清醒的状态下表达意愿;(4) 在不受任何胁迫或影响的情况下表达意愿。

2. 口头遗嘱必须在遗嘱人临终前表达,否则将不被认可。

遗嘱人在表达口头遗嘱时应当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最好能够有证人在场作为证据。

三、口头遗嘱的管理制度1. 制定口头遗嘱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口头遗嘱的表达和执行过程,从而保障遗嘱人的合法权益。

2. 口头遗嘱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口头遗嘱管理部门,负责口头遗嘱的录入、保存和执行工作。

3. 口头遗嘱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口头遗嘱的录入:口头遗嘱应当在遗嘱人表达完毕后立即进行录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口头遗嘱的保存:口头遗嘱应当存档保存,避免丢失或遭到篡改。

(3) 口头遗嘱的执行:口头遗嘱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执行,必须要有证人在场或其他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4) 口头遗嘱的争议解决:如果口头遗嘱引起争议,需要由专业的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5) 口头遗嘱管理的监督机制:口头遗嘱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监督机制,对口头遗嘱的录入、保存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6) 口头遗嘱管理的档案管理:口头遗嘱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口头遗嘱的记录和保存工作有序进行。

四、口头遗嘱的法律地位口头遗嘱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在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

因此,在制定口头遗嘱时,遗嘱人应当慎重考虑,并且尽量遵循书面遗嘱的规范。

口头遗嘱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会被认可和执行,否则可能会失效。

五、口头遗嘱的风险口头遗嘱的风险主要包括遗嘱人的意愿不明确、证据不足、遗嘱人的状态不清醒等。

口头医嘱执行条例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条例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条例及流程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口头医嘱执行的条例和流程,以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正确执行医生口头所给出的医嘱,并加强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2. 口头医嘱执行的定义
口头医嘱执行是指医生向患者或护理人员口头传达的治疗建议或指示。

3. 口头医嘱执行的原则
- 准确性和明确性:医生提供的口头医嘱应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患者或护理人员。

- 精确性和及时性:口头医嘱应及时执行,并且能够准确记录执行情况。

- 患者安全:口头医嘱的执行过程应确保患者的安全,并避免潜在的医疗错误。

4. 口头医嘱执行的流程
4.1 医生责任
- 医生应给予清晰、简明的口头医嘱,并与患者或护理人员核对是否理解。

- 医生应告知患者或护理人员必要的注意事项和可能的风险,并确保其具备执行口头医嘱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2 护理人员责任
- 护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医生口头医嘱,并主动提问与澄清。

- 护理人员应准确记录口头医嘱的关键信息,包括医生姓名、医嘱内容、执行时间等。

- 护理人员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及时执行口头医嘱,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

4.3 监督与反馈
- 医疗机构应设立科室或个人负责监督口头医嘱的执行情况,
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 护理人员和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投诉口头医嘱执行
情况,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5. 总结
本文档明确了口头医嘱执行的条例和流程,旨在提高医疗机构
对口头医嘱的执行质量和准确性,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生和护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条例执行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不断改进口头医嘱的执行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 危险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开立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师及时书面补记所下达的口头遗嘱医嘱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电话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流程:
患者发生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

医生开立口头医嘱

护士重复

医生确认无误

执行医嘱

抢救结束,立即补记书面医嘱。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1. 口头医嘱必须是在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抢救情况下或手术中方可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医嘱。

2.在抢救病人过程中,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说出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 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大声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存空安瓿(抢救结束后,病人所用的抢救药物安瓿瓶应保留至医嘱下达后,经双人核对方可弃去)。

3.病区抢救车内必须放置“ 口头医嘱登记本”、“重危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时间、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及患者生命体征、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保留抢救用品(如高值耗材、植人性耗材的外包装),事后医护双方进行确认核查并签字,保留三年。

4.抢救结束后,根据抢救用药记录及保留的空安瓿补开医嘱,并签名。

5.抢救结束 6 小时内,及时据实补记抢救护理记录。

6.在执行有双重核查要求(尤其是超常规用药)医嘱时, 医护双方应采取主、被动复述方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于抢救记录中。

患者发生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
医师开立口头遗嘱
护士重复
医师确认无误
执行医嘱
抢救结束,补记书面医嘱。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口头医嘱执行流程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执行流程与制度(最新)篇一:口头医嘱执行制度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篇二: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开立口头医嘱的医生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生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书面补记下达的口头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记录和执行。

医嘱制度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最新)篇三: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口头遗嘱继承房产流程

口头遗嘱继承房产流程

口头遗嘱继承房产流程第一步:口头遗嘱的记录口头遗嘱的重要性在于记录和保存。

当你得知自己即将离世或者面临无法书写遗嘱的情况时,应该尽快将自己的意愿口头表达出来,并请亲友或可信赖的人为你记录下来。

这一步至关重要,因为口头遗嘱没有书面证据,容易引发争议。

第二步:见证人的确认为了增加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最好请有关亲友作为见证人。

见证人应该具备成年、能力完全行使的法律资格,没有利害关系,并在记录遗嘱时亲自见证并签字确认。

第三步:口头遗嘱的证据口头遗嘱并没有书面证据,所以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其真实性。

为了确保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见证人可以向法庭提供证词或声明,证实你的遗嘱确实是口头表达的意愿,并且没有受到欺骗或威胁。

第四步:遗嘱的承认口头遗嘱需要经过法庭的验证和承认才能生效。

一般来说,见证人可以向法庭提供证词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

法庭会仔细审查判断,如果对遗嘱的真实性没有太大质疑,可能会根据证据承认并执行遗嘱。

第五步:房产的继承一旦口头遗嘱被法庭承认为有效,遗产分割的流程就会开始。

根据口头遗嘱的内容,房产将依照遗嘱的要求进行分配。

分配的方式可能会依托法院,也可能通过公证处或其他司法机构进行。

第六步:继承纠纷的解决即使经过了以上的流程,口头遗嘱仍然可能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

如果出现继承纠纷,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解决争议。

相关亲友或见证人的证词将成为重要的证据,以便法庭能够判断遗嘱的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口头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但它的法律效力并不如正式书面遗嘱那么高。

因此,为了解决遗产分割问题,建议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并正式地制定遗嘱,以确保遗产按照你的意愿分配。

口头遗嘱什么情况下有效,订立口头遗嘱有什么程序

口头遗嘱什么情况下有效,订立口头遗嘱有什么程序

口头遗嘱什么情况下有效,订立口头遗嘱有什么程序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

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口头遗嘱顾名思义就是指以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这也是属于我国立遗嘱的方式之一,其法律效力很显然就是比其他遗嘱的效力低的,甚至在有的情况下口头遗嘱是直接无效的。

那么你知道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口头遗嘱什么情况下有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订立口头遗嘱有什么程序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

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及流程关键信息项:合同双方信息遗嘱声明遗嘱执行人及其职责遗嘱内容及具体执行要求执行费用及支付方式遗嘱执行的时间表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有效期及终止条件其他条款签署日期及地点1. 合同双方信息1.1 委托方(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委托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委托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执行人(执行遗嘱的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执行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 执行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遗嘱声明2.1 委托方声明根据法律规定立有口头遗嘱,其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遗嘱执行人及其职责3.1 执行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执行人应遵守的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 执行人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遗嘱内容及具体执行要求4.1 遗嘱中的资产和财产的详细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 遗嘱的具体分配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 受益人名单及其权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4 其他特殊要求(如遗产的处理方式、捐赠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执行费用及支付方式5.1 执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2 费用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3 支付时间及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4 费用的其他安排及补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遗嘱执行的时间表6.1 遗嘱执行的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 遗嘱执行的完成时间及关键节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3 遗嘱执行中的时间调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保密条款7.1 执行人应对遗嘱内容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保密。

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3篇)

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对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理,并于危急情况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补办书面遗嘱的遗嘱形式。

口头遗嘱作为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二、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1)遗嘱人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

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疾病缠身、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无法以书面形式立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③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

(3)口头遗嘱应当当场记录,并由见证人签名。

如果见证人不能当场签名,应当另行约定时间签名。

3. 口头遗嘱的效力(1)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有效。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与书面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

4. 口头遗嘱的补办(1)补办时间。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应当立即补办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

(2)补办方式。

遗嘱人可以自行补办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补办。

(3)补办的法律效力。

补办后的遗嘱具有与原口头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口头遗嘱的法律风险1. 口头遗嘱的真实性难以确认。

由于口头遗嘱仅凭见证人陈述,缺乏书面证据,其真实性难以得到证实。

2. 口头遗嘱可能被篡改。

见证人可能出于个人利益或其他原因,对口头遗嘱的内容进行篡改。

3.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可能存在虚假陈述。

部分见证人可能为了谋取利益,对口头遗嘱的见证情况进行虚假陈述。

口头遗嘱法律规定(3篇)

口头遗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口头遗嘱,作为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其遗产处理意愿,并由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

口头遗嘱因其简便、快捷的特点,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口头遗嘱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从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效力、见证人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为记录,记录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名,注明日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三)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因精神障碍不能表达真实意愿的;(四)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三、口头遗嘱的效力1. 符合法定条件的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与书面遗嘱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2. 口头遗嘱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见证人的要求1. 见证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辨别真实意愿。

2. 见证人应当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以确保见证人能够客观、公正地见证遗嘱。

3. 见证人应当有两名以上,以确保见证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口头遗嘱的注意事项1. 遗嘱人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明确表达遗产处理意愿,避免产生歧义。

2. 遗嘱人立口头遗嘱时,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避免他人干扰。

3. 见证人应当认真听取遗嘱人的意愿,并准确记录。

4. 遗嘱人立口头遗嘱后,应及时将遗嘱内容告知继承人,避免产生纠纷。

5. 遗嘱人立口头遗嘱后,如条件允许,应尽快将口头遗嘱转化为书面遗嘱,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六、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遗嘱人在病危期间,口头表述其遗产处理意愿,由其子女见证。

事后,遗嘱人死亡,其子女按照口头遗嘱执行遗产分配。

口头遗薪法律规定(3篇)

口头遗薪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达其意愿,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人死亡后一定期限内,向有关机关申请办理公证的遗嘱形式。

口头遗嘱作为一种遗嘱形式,在我国《继承法》中有所规定,但由于其特殊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从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适用条件、见证人要求、效力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规定1.《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立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遗嘱内容。

口头遗嘱人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2.《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内,由遗嘱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逾期不申请公证的,口头遗嘱无效。

”3.《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口头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适用条件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包括遗嘱人生命垂危、疾病、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用书面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与遗嘱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3.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遗嘱内容:口头遗嘱应当明确表达遗嘱人的意愿,包括遗产分配、赠与等。

四、见证人要求1.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见证人与遗嘱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3.见证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

4.见证人应当了解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和效力。

五、效力1.口头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2.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口头遗嘱无效。

3.口头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内未申请公证的,口头遗嘱无效。

4.口头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六、案例分析案例一:甲在一场火灾中,生命垂危,口头立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乙、丙、丁。

口头遗书的法律规定(3篇)

口头遗书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口头遗书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以口头形式表达其遗产处置意愿的一种遗嘱形式。

在我国,口头遗书作为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然而,由于口头遗嘱的特殊性,其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本文将就口头遗书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口头遗书的法律效力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以口头形式表达其遗产处置意愿的遗嘱形式。

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需符合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在遗嘱时必须处于清醒状态,能够真实表达其意愿;(3)遗嘱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得含糊其辞;(4)遗嘱人在遗嘱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

2. 口头遗嘱的效力高于口头遗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口头遗赠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以口头形式将其遗产赠与他人的行为。

口头遗赠与口头遗嘱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口头遗书的见证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见证人必须与遗嘱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3)见证人必须了解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数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得少于两人。

四、口头遗书的效力限制1. 口头遗嘱的效力受到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口头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2. 口头遗嘱的效力受到内容限制。

口头遗嘱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3. 口头遗嘱的效力受到形式限制。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否则无效。

五、口头遗书的撤销1. 遗嘱人可以随时撤销口头遗嘱。

遗嘱人撤销口头遗嘱的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者通过其他形式。

病危时立的口头遗嘱

病危时立的口头遗嘱

病危时立的口头遗嘱在我们的生命旅程中,我们都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考验。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遭遇到疾病的困扰,甚至面临生命的终结。

当我们处于病危状态时,我们可以通过立下口头遗嘱来表达我们的意愿和决定,确保我们的财产和事务安排得以妥善处理。

本文将探讨病危时立的口头遗嘱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遵循相关法律程序来确保其有效性。

1. 口头遗嘱的定义和重要性口头遗嘱是病危患者在没有书面遗嘱的情况下,通过口头讲述来表达对财产分配和事务处理的意愿。

尽管口头遗嘱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其存在一定的法律依据,以确保符合患者的真实意愿。

病危时立的口头遗嘱可以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保障:- 1.1 确保个人意愿得以尊重:当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表达意愿时,口头遗嘱可以确保他们的遗愿得以准确体现。

- 1.2 解决财产分配问题:遗嘱可以提供指导,确保个人财产在逝世后得到合理且公正的分配。

- 1.3 减少亲人之间的纠纷:遗嘱能够明确个人意愿,避免可能因财产分配引发的争议和纷争。

2. 考虑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尽管口头遗嘱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被接受,并且存在一定的法律依据,但仍需要满足一些要求以确保其有效性。

- 2.1 宣布意愿的能力:患者在立下口头遗嘱时必须具备宣布自己意愿的能力,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 2.2 在证人存在下的确认:为了消除可能的争议,最好在证人的见证下确认口头遗嘱。

证人应记录下遗嘱的主要内容以及宣布意愿的过程。

- 2.3 口头遗嘱的保留:为了确保口头遗嘱的保全,最好将其记录在书面形式中,并由在场的证人签署作为备份。

这样可以在将来产生争议时提供证据。

3. 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有效性虽然口头遗嘱可能没有书面遗嘱那样严格,但在法律上仍要遵循一些程序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 3.1 证人的选择:选择可靠和有信誉的证人见证口头遗嘱的执行。

证人应了解其负有的责任,透过书面记录遗嘱的主要内容以备份。

- 3.2 口头遗嘱的保全:书面记录口头遗嘱的主要内容,并将其保存在安全且容易访问的地方。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

⼝头遗嘱的执⾏流程⼝头遗嘱也是遗嘱的范畴,有些⼈性命危及的时候,就会通过⼝头遗嘱的⽅式来对⾃⼰的财产进⾏分配,让⾃⼰享有财产最⼤的主动权。

⽴遗嘱⼈死后⼝头遗嘱就可以开始执⾏了,那么,⼝头遗嘱的执⾏流程有哪些?跟着店铺⼩编⼀起来议论下。

⼝头遗嘱的执⾏流程有哪些?⼀.确定⽴遗嘱⼈死亡1.⾃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体处理单位的⼫体确认证明;没有⼫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

(相关不明确的参考保险公司)⼆.确定遗嘱的真实性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位继承⼈、见证⼈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继承⼈、见证⼈分别签字或盖章。

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存在其他不密封⽂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

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受遗赠⼈、信托受益⼈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

三、确定继承⼈1.继承开始后,继承⼈、受遗赠⼈、信托受益⼈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份。

2.律师作为遗嘱执⾏⼈或者受托⼈,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的⾝份,核对⾝份根据以下⽅法:a.户籍证明、⾝份证b.出⽣证明c.⽆法确定取得联系⼈是否为继承⼈:a.保险箱中保存有⽴遗嘱⼈的dna活体样本的,依照dna活体样本封存、提取、送检指引进⾏;d.⽆法取得与继承⼈、受遗赠⼈、信托受益⼈联系的,应当采取以下⽅法:a.根据具体情况,在有相当影响⼒的报纸上公⽰⼀年b.律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雇佣私家侦探,帮助寻找继承⼈、受遗赠⼈、信托受益⼈,所有费⽤在遗产或者信托财产中扣除。

四.召集继承⼈、受遗赠⼈、信托受益⼈,在他们和见证⼈前,公开遗嘱1.召集全体利害关系⼈和见证⼈,律师应当向每⼀个参与⼈发出正式通知函,发出时间应当在正式公布遗嘱之前三天。

2.密封遗嘱(1)律师应当将密封遗嘱交见证⼈审查,见证⼈对遗嘱的密封性没有异议,律师应当将没有异议的情况记录在案,并请见证⼈签字,同时可以请利害关系⼈签字,但是,利害关系⼈不签字不影响遗嘱公开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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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xx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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