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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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积极发现慢性病高风险人群,通过健康管理和强化生活方式干预,降低个体慢性病危险水平,防止和延缓慢性病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
通过日常诊疗、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的定期体检、从业人员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上门服务、宣传活动及主动筛查等方式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
1、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慢病高危人群:
(1)血压水平为130-139/85-89mmHg;
(2)现在吸烟者;
(3)空腹血糖水平为6.1≤FBG<7.0mmol/L;
(4)血清总胆固醇水平为5.2≤TC<6.2mmol/L;
(5)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
2、加强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执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
3、在单位内醒目位置设立健康自助检测点,配备自助体格测量简易设备,如电子血压计、腰围尺、身高体重秤、自助血糖仪等设备,张贴标识和使用说明等。同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健康指导。
4、将日常诊疗、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的定期体检、从业人员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上门服务、宣传活动、自助检测及主动筛查等方式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登记。慢性病高危人群登
记表(附件),提倡建电子档案登记。
(二)慢性病高危人群干预
为防止或延缓慢性病高危人群发展为慢性病患者,慢性病高危人群需要加强健康管理。
1、动态监测
对具有任何一项慢性病高危人群危险因素特征者,应通过健康教育等方式指导其主动定期监测自身指标变化情况。血压130-139/85-89mmHg 之间者半年测血压一次;男性腰围≥ 90cm、女性腰围≥ 85cm者每季度测量体重及腰围一次;空腹血糖水平为6.1 ≤ FBG<7.0mmol/L者及血清总胆固醇水平为5.2 ≤ TC<6.2mmol/L者每年监测血糖及总胆固醇水平一次;吸烟者每半年询问一次吸烟情况。
2、定期随访
对具有三项及以上慢性病高危人群危险因素特征者每半年随访一次,随访基本内容包括血压、血糖、血脂、体重、腰围等危险因素水平动态监测,同时进行生活方式自我调整和强化干预,干预的内容主要包括合理膳食、减少钠盐摄入、适当活动、缓解心理压力、避免过量饮酒等。相关内容记录慢性病随访表中,同时录入电子档案中。
3、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的宣传。结合健康教育大力宣传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及知晓自身体重、腰围、血压、血糖、血脂水平意义。使辖区内居民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人群体重、腰围、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三、督导与评估
县各级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试行)》中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要求进行督导和评估。同时接受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对项目的督导检查。
罗山县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