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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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经物业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讨论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免除职务等处理:
(二)公共设施发生严重故障影响业主生活;
(三)其他可能影响物业管理秩序和业主利益的紧急情况。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处理紧急事务时,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利益,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物业管理事项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六章:会议记录与资料管理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议题、表决结果等内容。
第十八条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整理,经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于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委员通报,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决策文件、业主意见反馈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便于查询。
(四)协助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讨论内容和业主个人信息;
(三)尊重业主,耐心倾听业主意见,及时回应业主关切;
(四)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设立业主意见箱,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事务,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d7fe3dc8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fa.png)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1. 引言2. 会议召开2.1 会议召集物业管理会议应在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召开。
提前通知的时间应根据规定提前期进行,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
2.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在会议召集前确定,并将其分发给与会人员。
议程应涵盖各项议题,并按顺序列出,以便于参与者合理准备。
参与者也可以在会议开始前提出议程上的额外议题。
3. 会议程序3.1 主持会议物业管理会议应由一名主持人主持。
主持人负责确保会议秩序良好,按照议程进行,并给予每位参与者充分发言机会。
3.2 议事规则为了保证公平和有序的讨论,物业管理议事会应遵循以下规则:尊重他人:所有与会者应互相尊重,避免批评、攻击或其他不当行为。
公平发言:每位与会者在讨论时应得到平等的发言机会。
主持人可以设定时间限制,以确保每个议题能够充分讨论。
注重时间:会议应按计划时间进行,避免过长的讨论或拖延。
记录讨论结果:会议记录应准确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结果和决策。
3.3 投票程序在需要做出决策的情况下,会议参与者将进行投票。
投票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主持人确定。
决策应根据多数原则作出,即得票最多的选项为正式决策。
4. 问题解决4.1 提出问题任何居民都有权利提出物业管理相关的问题。
问题应在会议前提出,并尽可能详细地阐述。
问题将被列入议程中以供讨论和解决。
4.2 讨论和解决问题问题将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并寻找解决方案。
与会者可以提供建议和意见,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最终,问题应得到适当的决策,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以解决问题。
5. 会议记录和跟进5.1 会议纪要每次会议结束后,应撰写会议纪要以记录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点内容。
会议纪要应包含议题、讨论要点、决策和行动项等信息,并分发给与会者。
5.2 行动跟进适当的行动应根据会议决策进行跟进。
与会者应被要求履行其责任,并监督和报告行动的进展。
6. 变更和修订结论物业管理议事规则是确保物业管理的有效和有序进行的重要工具。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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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依据《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会议召开与通知1.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求增加或减少会议频率。
2. 主席或秘书应在正式会议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并附上会议议程、地点、时间等信息。
3. 会议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通告等形式发送给所有委员,并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和及时。
三、会议议程1. 主席和秘书应提前准备和制定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主题、项目、讨论事项等。
2. 会议议程应事先发送给所有委员,以便委员在会前做好准备。
3. 特殊情况下,委员可以提议增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需经过主席同意后方可加入。
四、会议程序1. 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与效率。
2. 会议应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3. 每个议题应设定适当的讨论和决策时间,并控制发言时长,以确保会议进度顺利。
4. 在进行重要决策前,应充分听取各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以达成共识。
五、会议记录与报告1. 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
纪要应包括会议日期、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议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
2. 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所有委员核对或审阅。
委员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
3. 经过委员核对或审阅后,会议纪要应尽快报备给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以满足报告要求。
六、会议决议执行1. 会议决议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进行执行。
2. 主席和秘书应负责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委员们进行反馈。
3. 针对未能按时或未能有效执行的决议,应及时重新研究和讨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七、其他事项1. 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应遵守会议礼仪,尊重他人观点,不得发表侮辱、诽谤等言辞。
2. 任何委员有权参加会议,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应提前告知主席或秘书。
竹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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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竹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为维护竹园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行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由高新区北区管理处组建产生,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三条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区域内由高新区北区管理处、贺北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组成竹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数为9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五年。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本区域内重大事项时,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六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以下事项:1、制定和修改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4、物业实行自行管理或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8、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临时会议或扩大会议: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2、经有百分之三十以上业主代表提议的;3、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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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障业主和委员的知情权;
2.维护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4.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业主和委员有权查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资料,但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资料需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三十一条秘书处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过时或不必要的资料,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二章:附则(续)
第四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委员会所有。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章制度应通过公告栏、业主手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业主和委员充分了解其内容。
第四十三条委员会应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根据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和业主的需求,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章:委员的更换与补选
第三十二条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向主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委员缺额时,应在一个月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补选:
1.发布补选公告;
2.接受业主推荐或自荐;
3.组织面试或评选;
4.公示候选人名单;
5.举行补选会议,进行表决。
第三十四条新任委员的产生需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
第十一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委员会委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员会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违反议事规则,干扰会议秩序;
2.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3.泄露会议秘密或业主隐私;
4.其他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委员会委员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的,应在委员会内部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公告于业主。
竹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初稿)
![竹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初稿)](https://img.taocdn.com/s3/m/a0f1d64baf1ffc4ffe47acef.png)
竹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初稿) 目录第一章业主大会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第三章监事会、财务人员和秘书第四章附则第一章第一条本业主大会名称为西城区E竹园小区业主大会。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包括:(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经费;(四)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年度工作报告;(五)决议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授权业主委员会拟定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七)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八)决议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九)决议申请变动建筑主体和拆改承重结构;(十)决议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十一)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制度;(十二)制定物业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的应急预案;(十三)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分配等方案;(十四)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诉讼事宜;(十五)决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决定第(七)项事项,应当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八)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十)项事项,应当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调整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定期会议一次,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告以下内容:(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情况报告;(二)上一年度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三)上一年度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四)物业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965ca876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6f.png)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一、引言物业管理议事规则是为了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业主和物业管理方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合作而制定的。
本规则旨在明确议事的程序、原则和要求,确保议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议事程序2.1 召开会议1.物业管理方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集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2.召集通知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发布,并明确会议议程、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等信息。
2.2 会议组织1.会议应由物业管理方主持,或由物业管理方委派专人负责主持。
2.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2.3 议程确定1.会议议程应包括必要的事项,如物业管理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维修计划等。
2.业主可提前向物业管理方提交议程建议,物业管理方应在确定议程时充分考虑业主的意见。
2.4 议事规则1.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不得偏离主题。
2.与会人员应尊重他人言论,不得干扰他人发言。
3.会议应公正、公平地进行,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4.会议决议应经过表决,采取多数通过原则。
2.5 会议纪要1.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2.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内容、决议结果以及相关行动计划等。
三、议事原则3.1 公开透明原则1.会议应对所有业主开放,任何业主都有权参加并发表意见。
2.会议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业主公开。
3.2 公平公正原则1.会议应对所有业主一视同仁,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会议决策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
3.3 高效务实原则1.会议应高效有序地进行,不得拖延时间。
2.会议决策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得到及时执行。
3.4 依法依规原则1.会议的召开和决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
2.会议决策应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议事要求4.1 业主参与1.物业管理方应积极引导业主参与会议,鼓励业主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物业管理方应及时回应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4.2 决策执行1.会议决策应及时落实,物业管理方应按照决议结果进行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经典版)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经典版)](https://img.taocdn.com/s3/m/cb838a49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e9.png)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第一条议事目的与原则1.1本规则旨在确保物业管理事务的高效运作和公正决策,促进业主与物业管理方之间的积极互动与合作。
1.2议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权益,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第二条议事程序与形式2.1物业管理议事应当以定期业主大会、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
2.2会议召集应提前通知所有业主,通知方式可以包括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确保业主充分了解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3会议应当设主持人,主持人应当公正、中立,并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2.4会议应当记录会议过程和决议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所有业主公布。
第三条议程的确定与调整3.1会议议程应当充分体现业主关心的问题,可以包括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议题。
3.2业主可以提前向物业管理方提交议程建议,物业管理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考虑并纳入议程。
3.3在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当宣读议程,并征求业主意见。
议程的调整应当经过业主多数同意。
第四条发言与表决4.1业主在会议上有发言权,发言应当围绕议程内容展开,不得涉及个人攻击或不良言论。
4.2发言顺序可以根据提前申请、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确保公平。
4.3对于涉及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策结果以多数票数为准。
第五条议事决议的执行与监督5.1会议通过的决议应当及时执行,物业管理方应当全力配合落实相关决策。
5.2业主可以通过监督委员会、业主代表等方式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物业管理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3对于重要决策,物业管理方应当定期向业主汇报执行情况,保持透明度。
第六条违规处理与申诉6.1在会议中,如有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主持人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
6.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主持人可以暂停发言权或请其离开会议现场。
6.3业主如对会议决议有异议,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向物业管理方提出申诉,物业管理方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合理回应。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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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一、议事主体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2. 物业管理委员会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由委员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3.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辞职或改变身份。
二、议事程序1.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由主席主持,秘书协助记录会议内容。
2. 议事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迟召开。
3. 会议议程由主席提前制定并发送给所有委员会成员,成员有权提议增加议题。
4. 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安全、物业维护、费用管理等事项。
5.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就各项议题提出合理建议。
6.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撰写,经主席审核后公布。
三、表决规则1. 委员会议事中提出的重要事项需经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2. 表决分为赞成、反对、弃权三种形式,以多数表决原则确定决议。
3. 委员会成员因私人利益与议题相关时,应当弃权表决。
4. 决议结果应当公示并执行,不得私自更改。
四、违规处理1. 委员会成员如有严重违规行为,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成员通过决议罢免其职务。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会议内容、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处理公共事务等。
3. 违规成员应当接受监督和惩罚,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规章修改1.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如需修改,应当由委员会成员提出议案,并经全体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2. 任何委员会成员都有权参与规章修改讨论,确保修改内容合理公正。
3. 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更新,所有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执行。
六、附则1.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维护社区秩序和利益。
以上为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各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执行,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维护社区和谐共建。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全新完整版)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全新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9c473766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f5.png)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一、总则1.1本规则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开展,促进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社区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而制定。
1.2物业管理议事规则适用于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决策与沟通。
二、议事原则2.1公平、公正、透明。
2.2尊重业主的意愿,确保每位业主都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2.3推动民主决策,确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得到维护。
三、议事程序3.1提议阶段: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就社区管理、服务等问题提出议题。
3.2通知阶段: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议题后的三日内,通知所有业主,并告知议事时间、地点和议题内容。
3.3讨论阶段:所有业主均有权参与议事,每位业主都有权发言和提问。
3.4表决阶段:根据议题的性质,采用公开或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出席业主的半数以上为有效。
四、特殊议事4.1对于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或可能对业主产生重大影响的议题,需在提议时明确标注,并在通知阶段明确告知业主。
4.2特殊议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业主的同意方为有效。
五、议事纪律5.1参与议事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喧哗、干扰议事进程。
5.2对于违反纪律的人员,主持人有权要求其离场。
5.3议事过程中应尊重他人,不得人身攻击、诽谤或使用不雅语言。
六、议事纪要6.1物业管理公司应为每次议事活动制作详细纪要,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人数、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
6.2议事纪要应在议事结束后一周内,公示于显眼位置,并提供给每位业主查阅。
6.3业主对于纪要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由公司核实后作出处理。
七、附则7.1本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
7.2对于本规则的修改,需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为有效。
7.3本规则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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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一、引言物业管理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决策与沟通,确保公正、透明的决策程序,促进业主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本规则旨在明确议事程序、职责分工和参与要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议事会组成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选出的代表组成,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参与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2. 物业管理办公室:专业从事物业管理的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议事会的相关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咨询。
三、议事程序1. 召集会议: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会前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委员会成员。
2. 规定议程:会前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拟定议程,包括各项议题、时间安排和讨论内容。
3. 议事权限:议事会委托决策权限给物业管理委员会,重要事项需提交给业主大会决策。
4. 议事记录:由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对外发布。
四、议事职责1. 主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维护议事秩序,确保决策程序的公正和有效。
2. 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参与议题讨论和决策,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准备议案、会议材料和相关文件,协助主席履行职责。
4. 业主:全体业主有权参加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在决策过程中享有监督的权力。
五、议事决策1. 多数原则:会议参加人数占委员会成员的一半以上时为有效会议,决议由多数委员投票决定。
2. 公示公告:会议通过的决策结果应及时公示和公告,让全体业主知晓。
3. 议事决议的执行:物业管理办公室应根据议事决定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督促执行。
4. 风险评估:对于重要议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影响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六、议事纪律1. 尊重原则:会议应遵守基本的礼仪和规范,互相尊重意见,不得恶语相向、互相攻击。
2. 公开透明:会议内容和决策应对所有业主公开,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3. 保密原则: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事项应保密,不得外泄或滥用。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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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第一章: 引言本议事规则旨在规范物业管理业务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提高物业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居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2\1 定期会议2\1\1 物业管理公司每月召开居民大会,居民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居民委员会主席定期召开主席会议。
2\1\2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2\1\3 召开会议时,应确保参会人员的准时到达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2\2 特殊会议2\2\1 特殊会议由物业管理公司、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发起召开。
召开特殊会议需在提前通知的基础上,向相关人员说明召开会议的原因和议程。
2\2\2 特殊会议的决议应记录并通知参会人员,必要时,可进行公告或发布公告。
第三章: 会议议程3\1 会议议程的确定3\1\1 决定会议议程的主要依据为居民的需求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要求。
3\1\2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议程,由居民委员会审核并最终确定。
3\2 议程内容3\2\1 会议开始前,应对议程内容依次逐项进行说明和讨论,并记录下来。
3\2\2 议程内容通常包括居民的投诉、建议、物业维护、收费标准等方面的问题。
第四章: 会议的进行4\1 会议的组织4\1\1 会议应由主持人主持,主持人应有能力统筹会议、控制会场秩序。
4\1\2 会议期间应保持秩序,不得私自离席或干扰他人发言。
4\2 发言顺序4\2\1 会议期间,各参会人员按照顺序发言,发言时间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2\2 发言人应尊重他人的意见,不得恶意攻击他人或进行人身攻击。
4\2\3 主持人有权对违反发言纪律的人进行劝阻或警告,必要时可以暂停会议并提请居民委员会做出处罚。
第五章: 会议记录与决议5\1 会议记录5\1\1 物业管理公司应指定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及时整理成正式会议记录。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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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1. 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物业实施管理和维护的一项专门工作。
为了确保物业的良好运营,促进业主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制定物业管理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管理的议事程序,促进公平公正的决策制定。
2. 会议类型和频率2.1 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中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业主组成。
- 业主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召开额外的临时业主大会。
2.2 物业委员会会议- 物业委员会会议是由物业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讨论和决策机构。
- 物业委员会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召开额外的临时会议。
3. 提案和日程安排3.1 提案提交- 业主可以提前向物业委员会提交提案。
- 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清晰明确,并附带解决方案。
- 提案需提前一定时间提交,以便物业委员会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评估和准备。
3.2 日程安排- 物业委员会负责制定业主大会和物业委员会会议的日程安排。
- 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确保业主能够及时参与。
4. 议事程序4.1 开会准备- 会议开始前,物业委员会应确保会议设施和材料的准备完整。
- 物业委员会主席或指定人员负责主持会议。
4.2 议程顺序- 会议按照提前确定的议程进行,确保每一项议题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 物业委员会成员或业主可以向议程添加额外的议题,但需提前通知。
4.3 议程执行- 主持人依次宣布议程,针对每个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
- 议题讨论期间,提案人有权解释并为提案进行辩护。
- 所有与议题相关的材料和报告应提前分发给与会人员。
4.4 决策和表决- 决策应基于多数票原则,即根据与会者的多数意见进行表决。
- 物业委员会主席或指定人员负责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4.5 议事记录- 物业委员会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议题、讨论和决策过程,并保存备份。
5. 规则执行和修订5.1 规则执行-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和执行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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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行为,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一、议事会成立与职责分工⑴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自愿组成,并经过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⑵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定期召开小区业主大会。
b) 议定小区管理条例和规定。
c) 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d) 协调处理小区相关纠纷。
e) 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⑶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每名委员都有确定的职责和事务范围。
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组织执行决策。
二、会议的召开与议程安排⑴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⑵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确保委员的参会率达到法定要求。
⑶会议议程的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a) 预留充分的时间,确保每个议题都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b) 按照重要性和紧急性对议程进行排序。
c) 确保每个委员对议程有足够的了解和准备。
三、会议的准备与主持⑴会议的准备工作由主席和秘书协同完成,包括但不限于:a) 准备会议材料,确保委员提前收到并了解议题。
b) 确保会议场地、设备和茶水等会议条件完备。
c) 确定会议的具体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⑵会议的主持应遵循以下原则:a) 严格按照议程安排进行议事。
b) 主持人应提醒委员保持秩序和遵守议事规则。
c) 主持人应确保每个委员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d) 主持人应记录会议纪要,并进行公示。
附件: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议程安排、会议纪要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业主大会:指小区内所有业主的代表大会,由业主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的机构。
⒉小区管理条例和规定:指小区内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停车管理规定、宠物管理规定、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
⒊物业服务质量:指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维修、安保等方面。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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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本一:正式风格会议议事规则本规则适用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所有会议。
一:议事主题1.1 会议的议事主题应在会前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向与会人员通报。
1.2 每个议题应明确列出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讨论。
二:会议通知2.1 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发布,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相关资料。
2.2 会议通知应发送给所有委员会成员,并在公共区域发布以通知业主。
三:会议主持3.1 会议应由主席主持,如主席不在场,由副主席代理主持。
3.2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且有权根据需要调整议程顺序。
四:发言规则4.1 每个委员有发言权,应在发言前举手示意主席。
4.2 发言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主席有权根据情况适度延长或缩短发言时间。
4.3 发言时,委员应保持礼貌、客观,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做出攻击性行为。
五:表决规则5.1 常规议题的表决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即赞成票多于反对票即可通过。
5.2 重大议题或涉及重大财务事项的表决,须经过绝对多数委员同意。
六:会议记录6.1 会议记录应由秘书书写,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6.2 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议题、发言要点和决策结果。
附件:1. 会议议程模板2. 会议通知模板3. 会议记录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多数原则:指赞成票数多于反对票数的原则。
2. 绝对多数:指超过一半以上的委员同意的原则。
3. 物业管理委员会:指负责管理和维护物业公共设施的组织机构。
二:轻松风格会议议事规则这些规则是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会议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大家一起来遵守吧!一:议事主题1.1 在会议开始前确定会议的议事主题,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讨论。
1.2 议题清单要准备齐全,不要漏掉任何一个重要议题。
二:会议通知2.1 会议通知一定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来,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
2.2 别忘记把会议通知发给所有委员,并在公共区域张贴通知以告知业主。
三:会议主持3.1 会议应该由主席来主持,如果主席不在场,副主席可以代理主持。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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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一、议事目的1.1 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确保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1.2 通过议事程序,物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就重要事项达成共识,保障小区的良好运营。
二、议事主体2.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物业管理政策,以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2.2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和维护的专业机构。
三、议事程序3.1 委员会召集3.1.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公司发起召集,召集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短信等。
3.1.2 召集通知中应包含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相关材料,并提前3天发送给所有委员。
3.2.1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会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2 会议材料应在会议前至少一天提供给委员会成员。
3.3 会议议程3.3.1 会议议程应在会议开始前确定并向所有委员发放。
3.3.2 议程中应包含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讨论和决策顺序等内容。
3.4 会议主持3.4.1 会议应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或指定代表主持,确保会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3.4.2 主持人有权限制发言时间、调整议程顺序、维持会议秩序等。
3.5 会议记录3.5.1 会议记录人员应记录会议过程中的讨论、决策和结论,并准确反映在会议记录中。
3.5.2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完毕,并发送给所有委员进行确认。
3.6.1 议事决议应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议题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
3.6.2 会议决议通过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将决议内容传达给相关部门并执行。
四、议事事项4.1 筹备预算方案4.1.1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准备下一年度的预算方案,并向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
4.1.2 委员会成员可以对预算方案进行审查和修改,并最终决定是否通过。
4.2 小区维修及装修事宜4.2.1 委员会成员可以就小区维修和装修事宜进行讨论并决策。
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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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1. 规章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以便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会议。
2.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2.1 会议的召集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席或委员会成员任一人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应提前公布,以确保所有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2.2 会议的通知召集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委员发出会议通知,并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合理的时间内发送,以便委员有时间熟悉议题和准备相关材料。
3. 会议的议程和材料准备3.1 会议议程在会议通知中,应包含详细的会议议程,包括每个议题的具体内容和讨论时间。
参会委员有权对议程进行补充或调整,但必须在会议开始前与其他委员协商一致。
3.2 材料准备所有与会委员应尽早向会议秘书提供与议程相关的材料,以便组织材料和准备会议所需文件。
委员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准确、完整,以促进讨论的有效性。
4. 会议的进行4.1 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时间或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尽量协调各方的时间安排。
4.2 会议的开始和结束会议应准时开始,并由主席宣布会议的开始。
会议结束前,应对议题进行全面讨论并做出相关决策或达成共识。
4.3 会议记录会议秘书应记录所有会议的纪要或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向委员会成员发送纪要。
这样,所有与会委员都能够了解会议的结果和决策。
5. 投票和决策在涉及重大决策或事项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应遵循一定的决策程序和投票规则。
委员应自由表达意见,并在讨论后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应通过简单多数原则确定,即赞成票多于反对票。
对于紧急或敏感议题,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无记名投票,以确保各委员能够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意见。
6. 会议纪律和礼仪为了保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所有委员应遵守一定的纪律和礼仪:- 尊重他人的发言权,不打断或干扰他人发言。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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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第一章: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议事会的行为,并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和其他相关方提供一个合理的议事规则,以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议事会的例会和特别会议。
第二章:会议准备2·1 召集会议2·1·1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会议前合理时间内向议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2·1·2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附件的信息2·2 议案提议2·2·1 会议成员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提议议案2·2·2 提议的议案应包括详细的内容描述和理由2·3 会议材料准备2·3·1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向会议成员提供有关议案的材料2·3·2 材料可以包括议案文本、相关报告、统计数据等第三章:会议流程3·1 开会程序3·1·1 主席开会,宣布会议开始3·1·2 确认出席人员名单,并依据与会代表权益分配正式开会3·2 议程安排3·2·1 主席根据会议的目的确定议程3·2·2 会议成员可以在会议开始前提出议程修改建议3·3 议案讨论和表决3·3·1 主席依次引导议案的讨论3·3·2 主席确保每位会议成员有机会发表观点和意见3·3·3 主席组织表决,并确保表决结果的公正和透明第四章:会议记录4·1 会议记录人员4·1·1 主席任命一名会议记录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4·1·2 会议记录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记录技巧4·2 会议记录内容4·2·1 会议记录应准确记录与议案相关的讨论和表决结果4·2·2 会议记录应包括参会人员名单、议案内容、表决结果等第五章:会议决议执行5·1 决议通知5·1·1 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会议成员发送决议通知5·1·2 决议通知应明确指示执行事项和截止时间5·2 决议执行跟踪5·2·1 物业管理公司应跟踪并记录决议的执行情况5·2·2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议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5·3 记录保管5·3·1 物业管理公司应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和决议通知的原始文档5·3·2 相关文档应妥善归档并保留一定时限附件:2·决议通知样本3·相关法律文件摘要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条例:指当地制定的物业管理的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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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1. 引言物业管理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之间的沟通与决策过程而制定的。
本规则旨在促进小区居民的参与和集体决策,提高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所有小区居民、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则。
2. 会议的召集与准备2.1 召集会议- 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召集小区居民会议,通常通过小区公告、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居民。
- 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至少七天发布,并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2.2 会议议程的准备- 物业管理人员应提前确定会议议程,并在会议召集通知中公布。
- 居民可提前向物业管理人员提交议题,物业管理人员应尽量将其纳入会议议程。
3. 会议的进行3.1 主持人和记录员的选举- 会议开始前,应选举一名主持人和一名记录员。
- 主持人负责引导会议的进行,确保议事规则的遵守。
- 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议程、发言要点和决议结果。
3.2 议事规则的遵守- 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尊重其他人的发言权,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 发言时应尽量控制发言时间,让其他人有机会表达观点。
- 讨论时应围绕会议议程展开,不得偏离主题。
3.3 决策的方式- 会议决策通常采用多数原则,即多数人同意的意见被采纳。
- 对于重要决策,可以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多数赞同即可通过。
3.4 会议纪要的记录和公布- 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要点和决议结果,并在会后尽快整理成会议纪要。
- 会议纪要应公布在小区公告栏、物业管理网站等适当的地方,供居民查阅。
4. 决议执行与跟踪4.1 决议的执行- 物业管理人员应按照会议决议的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
- 如遇到无法立即执行的决议,物业管理人员应向居民解释原因,并提供预计执行时间。
4.2 决议的跟踪- 物业管理人员应建立决议跟踪机制,定期将决议执行情况反馈给居民。
- 居民也有权利随时要求了解决议执行情况,物业管理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反馈。
以上即为本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的内容。
希望通过本规则的制定和遵守,能够确保小区居民的参与度和集体决策的有效性,不断提升物业管理的质量和居民的满意度。
物业管理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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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议事规则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管理的议事程序和规则,确保物业管理事务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议事事项1. 物业管理计划的制定和更新:包括物业管理费用预算、人员配备和维护计划等。
2. 物业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包括建筑物、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绿化等。
3. 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包括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垃圾处理等。
4. 业主关系和投诉处理:包括业主权益保护、投诉解决机制等。
5. 设备设施更新和改善:包括提升设备设施的质量和效率等。
三、议事程序1. 会议召集: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七天发出,并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 会议主持:会议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席或指定人员主持,确保会议秩序和议程的顺利进行。
3. 议事记录:会议记录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等。
4. 决策机制: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每位委员和业主均有一票,主席在票数相等时有一票的决定权。
四、委员会成员及职责1.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应由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两年。
委员会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a. 参与会议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b. 审议并决定物业管理计划和预算。
c. 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执行管理计划和维修保养工作。
d. 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e. 监督管理公司的运营情况和服务水平。
五、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物业管理费用预算表:详细列明管理费用的预算和分配情况。
2. 物业维护计划:列明建筑物、设备设施和绿化等的维修和保养计划。
3. 业主投诉处理流程:说明业主投诉的受理、处理和解决流程。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物业管理条例:指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 业主大会:业主集体行使管理权益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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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竹园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全体业主得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得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行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得物业管理体制,保障物业得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得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得环境。
第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由高新区北区管理处组建产生,代行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三条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得规定,本区域内由高新区北区管理处、贺北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组成竹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得人数为9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五年.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本区域内重大事项时,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得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得形式。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筹集与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得,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得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得业主同意;决定其她共有与共同管理权利事项得,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得业主同意。
第六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以下事项:
1、制定与修改议事规则;
2、制定与修改管理规约;
3、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4、物业实行自行管理或选聘与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与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改变共有部分得用途;
8、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得事项.
第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临时会议或扩大会议: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得;
2、经有百分之三十以上业主代表提议得;
3、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得.
第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与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得委员出席,作出得决定须经物业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九条召开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三日前通知相关人员,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物业管理委员会得重大决定应当有参会人员得签字确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物业管理委员会得印章由专人保管。
第二章业主工作小组
第十条根据本物业区域内得实际情况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设立业主工作小组并产生组长或楼道长,履行物业管理委员会赋予得职责,执行物业管理委员会得决定,接受业主得监督。
第十一条业主工作小组成员协助物业管理委员会做好工作,联系好本小组内得业主,做好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得联络工作。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得委员及业主工作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得,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予以罢免:
1、不履行职责得;
2、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得;
3、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与电梯使用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与管理规约得情形且未改正得;
4、侵害她人合法权益得;
5、因其她原因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得。
第三章其她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办公经费在物业服务费中支出,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得工作人员不领取报酬,为义务工作。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由高新
区北区将有关材料抄送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公示后生效。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