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血站突发事情应急采供血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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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血站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
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卫生厅《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要求,为提高血站应急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快速组织采供血液,确保满足医疗、救灾、备战用血的需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二、应急采供血处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血站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突发性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督促、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各科室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采供血处理工作。
A、综合协调、指挥:由办公室主任会同血源科科长负责;
B、血源保障:血液调度和血源组织有血源科科长会同献
血办负责;
C、应急采血:由血源、内采科长负责;
D、应急供血:血液储备、应急供血由血源科科长会同血库负责人负责;
E、技术保障:业务技术保障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由科长负责;
F、后勤保障:电源、交通、采供血物资、食品等由总务科科长负责;
G、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
三、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当重特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生产
事故、核事故、暴力或恐怖袭击、战争等事件发生,而造成医疗急救用血急剧增加时;
2、血站库存血液严重不足或血型比例严重失调;
3、影响采供血机构日常工作,限制血液的采集、检验、
分离、储存及运输等;
四、应急采供血预案的启动
1、血库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医疗用血急
剧增加的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或库存血液严重不足、血型比例严重失调时,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迅速核实情况,综合判断后报告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2、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主
管领导的报告后,决定是否启用本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预案;
3、启动应急采供血预案时,各科室必须无条件接受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安排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全体职工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并承担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理,保证医疗急救用血,保障医疗用血安全。
五、应急采供血预案启动程序及措施
1、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反应程序及要求
A、接到报告后,应急采供血处理小组应立即作出反应,
组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做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B、通过有效的内部通讯网络,通知各职能部门,迅速召集职工,启动应急采供处理程序;
C、重特大事件发生后,在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血站应急采供血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D、启动采供血应急预案处理重特大事件完毕后,血站应急采供血处理领导小组应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采供血协调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2、各职能部门反应程序及要求
A、血库值班人员须立即明确记录、统计当时各血型的全
血、血液成分和RH阴性血的库存量,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B、血源科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调拨血液和组织动员血
源,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和县市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联系,了解库备情况,随时准备统一调剂;
b)、立即和省、市内中心血站、血站、中心血库联系,了解库备情况,随时准备统一调剂;
c)、通知有关分管无偿献血宣传组织的单位及人员,立即组织无偿献血,启动固定志愿无偿献血者队伍;
d)、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因特网等新闻媒体,呼吁事发的周围广大人民群众无偿献血;
e)、当需要大量稀有血型的血液时,立即启用稀有血型献血者名库,组织动员一切可利用的血源,保证医疗急救用血。
C、血源科接到通知后,立即检查血源、体采、初筛、血库、计算机信息管理各个环节人员、器材、设备的准备情况,协调处理各种业务应急问题,保证血液供应和安全用血;
D、质量管理科接到通知后,立即记录、检查、监督血站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安全用血,并向应急采供血预案实施领导小组报告;
E、总务科接到通知后,立即检查电源、交通等设施工作情况和检测试剂、血袋等采供血物资和食品等的准备情况,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应急采供血预案实施的后勤保障工作;
F、计算机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正常。
立即统计全市各采供血机构全血、血液成分等库存,并向应急采供血机构领导小组报告。
六、正常库存量估算
1、根据我市的人口数量、医疗机构概况和人员血型分布情况制订库存量;
2、我站的基础库存血量以三天为基础,应保持在A型血10000ml,B型血9000ml,O型血16000ml,AB型血2400ml。
七、供血预警分级: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实行三级预警
1、一级预警:当全血和红细胞悬液的库存总量低于
26000ml或其中某一血型库存量低于正常库存量70%时,实行一级预警;
2、二级预警:当血液库存总量降至18000ml或其中某一
血型库存量降至正常库存量的60%时,实行二级预警;
3、三级预警:当血液库存总量降至15000ml或其中某一血型库存量降至正常库存量的50%时,或者辖区内出现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为抢救伤员在短期内急需要大量血液或血液成分时,实行三级预警。
八、灾害救援血液需示量的估算
1、事件的评估
A、灾害类型;
B、对医疗机构和当地的潜在影响(例如对医院或血站的
破坏作用、献血者由于受影响延期献血等)。
2、估算血液需求量
A、医疗机构收治的灾害伤员数;
B、现在血液(包括医院和采供血机构血液储血备量)与
缺口。
九、献血动员分级
1、一级动员:当血液库存出现“一级预警”时,应立即
实施一级动员。
此时需要的血液数量约为10000ml,需要动员的献血人数约为60人。
2、二级动员:当血液库存出现“二级预警”时,应立
即实施二级动员。
此时需要补充的血液数量约为14000ml,需要动员的献血人数约为80人。
3、三级动员:当血液库存出现“三级预警”时,应立即
实施三级动员。
此时需要补充的血液数量约为18000ml,需要动员的献血人数约为100人。
十、献血动员范围
1、一级和二级献血动员的范围依次为:
A、“xxxx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名库”登记成员;
B、国家机关、公安、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C、各企业员工;
D、在瑞部队服役的军人;
E、其他团体的无偿自愿献血者。
2、发生突发事件,需要进行三级献血动员时,任何单位
和个人都有救助伤员的义务。
符合献血条件的所有公民都在献血动员的范围之内。
十一、献血动员程序
1、一级、二级动员:由市献血办启动“XXXX市无偿献血
志愿者名库”或根据“应急献血动员倡议”确定人员分布情况和医疗救急用血的实际需要,通知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到指定的采血点献血。
2、如果情况紧急,为抢救伤员在短期内急需大量血液或
血液成分时,献血办和血站应立即向市应急采供血协调领导小组报告,经过批准后,迅速实施三级动员。
此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全体
市民发出紧急呼吁,进行献血动员;
3、血站还应积极协调媒体力量,将血液供应的情况公诸于众,感谢市民参加无偿献血并鼓励市民以后定期献血。
十二、应急采供血处理保障措施
1、完善信息网络建设。
全省采供血统一安装使用“血液
信息系统(BIS)”并完成联网;采供血机构的BIS数据经全省采供血机构总数据库处理后,与省卫生厅政府网联网并上传。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逐步与当地采供血机构联网;
2、建立虚拟网无线通讯系统。
血站所有职工均应加入卫
生虚拟网,保证日常和应急时的通讯联网;
3、完善值班、应班制保持24小时各职能岗位工作人员随叫随到;
4、认真贯彻《献血法》,加强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建立固定志愿者献血队伍和稀有血型献血者名库及应急招募献血的组织通讯网络。
XXX市血站
附件:血液库存量标准值及库存预警情况的参考发血量
血液库存量标准值及库存预警情况的参考发血量
2、红细胞类制品预警阶段发血参考标准:
Ⅲ级预警:血库成分科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个工作日低于6个工作
Ⅱ级预警:血库成分科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个工作日低于3个工作
Ⅰ级预警:血库成分科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个工作日低于2个工作
库存低于Ⅰ级预警时,斟酌各医院用血情况,做好与医院血库及家属的沟通工作,以保障急救用血为优先,严格控制临床用血,择期手术病人用血后延,特殊请况请示科长,科长无法解决时请示分管领导。
3、血库成分科血库对血液的发放进行动态监控,并根据库存结构、用血趋势调整血液的发放,必要时报告科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