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预包装食品培训
GB28050-2011
唐仕宇 1007040048 食安101
我国目前食品营养标签中存在的问题
新标准出台以前,我国并没有一项实际意义上的食品营养标签的
标准,所以食品中营养内容的标示一直处于自由、无序、无政府
的状态。 虽然已有的标签法规对食品营养标签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 是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营养成分标示不全 –营养声称、功能声称随意使用 –标签格式不规范
4.强制标示内容
表头 营养成分 含量 NRV% 方框表 能量 核心营养素 (营养强化剂)
强制标示
(反式脂肪酸)
选择标示
其他营养素
GB28050-2011 解读
4. 强制标示内容
营养成分表(特殊情况除外)
能量和核心营养素
即【1+4】:能量 +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当标示其它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癿标示更加醒目
GB28050-2011
• 6 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 • 6.1 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
•
100 克(g)和(或)每100 毫升(mL)和(或) 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当用份标 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份的大小可根据食 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 6.2 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 成分的名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0” 界限值应符合表1 的规定。当不标示某一营养成 分时,依序上移。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 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 称。
GB28050-2011
•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 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 2.9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 2.10 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 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基本情况(一)制定目的。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卫生部在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国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以下简称“营养标签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实施营养标签标准的意义。
根据国家营养调查结果,我国居民既有营养不足,也有营养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脂肪、钠(食盐)、胆固醇的摄入较高,是引发慢性病的主要因素。
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国际上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情况。
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食品营养标签,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多个营养标签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大多数国家制定了有关法规和标准。
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的《膳食、营养与慢性病》报告发布后,各国在推行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和指导健康膳食方面出台了更多举措。
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74.3%的国家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
美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强制实施营养标签法规,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已对预包装食品采取强制性营养标签管理制度。
(四)营养标签标准实施原则。
标准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标签标准要求。
二是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重的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的,应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GB280502011食品安全标准
消费者熟知的
同类食品
≤170 kJ/100g固体 ≤80 kJ/100ml液体
无或零能 ≤17 kJ/100g(固体)
量
或100ml(液体)
项目 声称方式
含量要求
限制性条件
蛋白质 低蛋白
来自蛋白质的能量≤总能量 总能量指每100g
的5%
或每份
蛋白质来源 或 含有蛋白质 或 提供蛋白质
每100 g的含量≥10% NRV 每100 ml的含量≥5% NRV
•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 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 3.2 预包装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 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 况除外),方框可为任何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 头为“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中包括营养成分的名称、 含量值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营养成分 维生素B2 维生素B6 维生素B12 维生素C 烟酸
NRV 1.4 mg 1.4 mg 2.4 g 100 mg 14 mg
300 g
叶酸
25 g
泛酸
800 gRE 生物素
5 g
胆碱
14mg -TE 钙
400 gDFE 5 mg 30 g 450 mg 800 mg
80 g
磷
• 强制标示:1+4
当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营养成分 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 在营养成分表中还须标示出该营养成分 的含量及其占NRV的百分比。 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其他营养素不 声称不强制,若声称,则强制。 如高钙奶,除1+4外,还需强制标示钙含 量。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解读解析
3、基本要求
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 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 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 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 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 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 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 表”。
一、制定的目的:
一、制定的目的: 1、指导规范我国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 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 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
二、实施营养标签标准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 众科学选择膳食; 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 健康; 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 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关于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 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应按本标准表1第2列要求标示,可使 用中文或括号中的英文表达,也可两者都使用,但不可以使 用其他单位,如维生素D的含量单位只能用“微克”或“μg” 标示,不可以用国际单位“IU”标示。规范表达单位对推行 营养标签、便于消费者理解、产品比较等有重要作用。 关于营养素参考值(NRV)。 营养素参考值(NRV,Nutrition Reference Values)是 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高低的参考值,专用于食品营养 标签。营养成分含量与NRV进行比较,能使消费者更好地理 解营养成分含量的高低。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 “无”等。 如:高钙奶粉、富含维生素 用“份”来做食品计量单位时,也应符合 100g(ml)的含量要求才能声称。 见附录C能量和营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的要 求、条件和同义语
GB28050食品营养通则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 术语和定义2.1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 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 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 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 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 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 基本要求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GB 28050—2011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标准28050
营养成分标准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是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1征求意见稿)中,新增加了关于包装正面标识的要求:允许在包装正面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食品的营养成分表信息进行补充说明。
当预包装食品上标示的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糖以及钠含量满足相对应分类界限值时,此类产品可以标示“健康选择”或“聪明选择”图标。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
4
准 ” ),于2013年 1月 1日起 正 式实 施 。
特 别 行 政 区 也 已对 预 包 装 食 品采 取 强 制 性 营
养 标 签 管理 制度 。
实施 营 养标 签标 准 的意 义
根据 国家 营养 调 查 结果 ,我 国居 民 既有 营
营 养杯 签标 准 实旌 原则
养 不 足 ,也 有营 养 过剩 的问题 ,特别 是脂 肪 、
中国卫生标准 管理 目日曩 置蜀田 0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GB 2 80 5 0-20 l 1)问答
基本 情况
制 定 目的
际上 食品营 养标 签管 理情 况 国 际 组 织 和 许 多 国家 都 非 常 重 视 食 品营
食 品营 养标 签 是 向消费 者 提供 食 品 营养 信 养 标 签 ,国 际 食 品法 典 委 员会 (CAC)先 后
2
第3番 第8期 2012年 l0月25日出版
糖 的用量 ,提高 食 品 的营 养价 值 ,促 进 产业 健 营 养成 分 功 能 声 称 放 置 位 置 的 限制 ,增 加 能
康 发展 。
量 、膳食 纤 维 、反 式脂 肪 (酸 )等 的功能 声 称
用语 ,修 改 饱和 脂 肪 、泛 酸 、镁 、铁 等 的功 能
但 是 ,预 包 装 速冻 面 米 制 品和 冷 冻调 理 食 营 养 标签 。
品 不 属 于 豁 免 范 围 ,如 速 冻 饺 子 、包 子 、汤
对 饮 用 天 然 矿 泉 水 ,依 据 相 关 标 的 特 征 性 指 标 ,如 偏 硅 酸 、 碘 化 物 、
预 包装 食 品必 须标 示 营 养标 签 内容 ,一 是 有 利 指导 和 规范 执 法并 重 的监 督执 法 方式 ,对 预 包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目前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同类、同种的普通 食品做为参考。做为参考食品的条件必须符合以 下三点:
•
* 是普通食品或具有一般代表性、且被消费者 熟知。 • * 是同类食品或同种食品。如“普通牛奶”可 作为声称“加维生素D牛奶”的参考食品,“普 通面包”可作为“增加膳食纤维面包”的参考食 品等。 • * 被比较的营养素含量不是异常的食品。这里 强调正常或天然状态、常规加工过程。如果被比 较的食品是特殊加工的,造成的营养素含量过高 或过低,则会导致做出错误的减少或增加25%的 判断。
GB7718标准中推荐标示内容-新增食物过敏 原标示要求
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 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 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 ——鱼类及其制品; • ——蛋类及其制品; • ——花生及其制品; • ——大豆及其制品; •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 食物过敏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在现阶段我国对食物过敏尚缺乏风险 分析的情况下,食物过敏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沟通工作应当分阶段 逐步开展。因此,主要参照CODEX STAN 1 的内容,规定对配料中的 食品过敏原在配料表中以易辨识的名称标示,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 以提示。
5 mg
30 g 450 mg
铜
氟 铬
1.5 mg
1 mg 50 g
维生素E
维生素K 维生素B1
14mg -TE
80 g 1. 4 mg
钙
磷 钾
800 mg
700 mg 2000 mg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讲解
一、基本情况(四)
• (四)营养标签标准实施原则 标准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 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标 签标准要求。二是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重的 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的,应 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三是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 措施,将营养标签标准的各项要求与生产技术、经营、 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盐、脂肪和糖的用量,提 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符合以上条件的预包装食品,如果有以下 情形,则应当按照营养标签标准的要求,强制 标注营养标签: 1、企业自愿选择标识营养标签的; 2、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如“蛋白质 ≥3.3%等)的。但是,相关产品标准中允许使 用的工艺、分类等内容的描述,不应当作为营 养信息,如“脱盐乳清粉”等;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4)
一、基本情况(六-3-2)
2、增加了使用营养强化剂和氢化油要强制性标示 相关内容、能量和营养素低于“0”界限值时应标示“0” 等强制性标示要求。 3、删除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铬、钼及其NRV 值。 4、简化了允许误差,删除对维生素A、D含量在 “强化与非强化食品”中允许误差的差别。 5、适当调整了营养声称规定。增加营养声称的 标准语和同义语,增加反式脂肪(酸)“0”声称的要 求和条件,增加部分营养成分按照每420KJ标示的声 称条件。
1、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较大,如 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 2、包装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 的,如包装总表面积≤100c㎡或最大表 面面积≤20c㎡的预包食品; 3、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 贡献较小的,如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3)
GB28050食品营养通则
脂肪克(g)%
碳水化合物克(g)%
钠毫克(mg)%
营养声称如:低脂肪××。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如: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比例不宜超过总能量的30%。
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可以在标签的任意位置。但其字号不得大于食品名称和商标。
附录C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条件和同义语
碳水化合物克(g)%脂肪克(g)%
钠毫克(g)%——%
注:根据包装特点,可将营养成分从左到右横向排开,分为两列或两列以上进行标示。
B.2.5文字格式
包装的总面积小于100cm2的食品,如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允许用非表格的形式,并可省略营养
素参考值(NRV)的标示。根据包装特点,营养成分从左到右横向排开,或者自上而下排开,如示例
5.3当某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时,可使用附录D中相应的一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6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
6.1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100克(g)和(或)每100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份的大小可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
胆固醇毫克(mg)1≤5mg
碳水化合物克(g)0.1≤0.5g
糖(乳糖c)克(g)0.1≤0.5g
膳食纤维(或单体成分,或可溶性、不可溶性膳食纤维)克(g)0.1≤0.5g
钠毫克(mg)1≤5mg
维生素A微克视黄醇当量(μgRE)1≤8μgRE
维生素D微克(μg)0.1≤0.1μg
维生素E毫克α-生育酚当量(mgα-TE)0.01≤0.28mgα-TE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解读ppt课件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 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特 殊医学用途食品、孕产妇配方食品等适应于 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 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 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不是说营养标签就等同 于食品标签,但是其基本要求、字号大小等应符合GB7718 的相关要求。基本的营养标签为4+1模式。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 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 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 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 物和钠。
四、营养标签标准实施原则 标准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 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 标签标准要求。二是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 重的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 的,应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 进措施。三是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生产企 业应当采取措施,将营养标签标准的各项要求与生 产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盐、脂 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产业健 康发展。
3、基本要求
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 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 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 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 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 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 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 表”。
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预包装食品培训
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 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 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 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 成分表”。 3.4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 或产品检测获得。 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 A。 3.5营养标签的格式见附录 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 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3.6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附录 A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NRV )及其使用方法
A.1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NRV )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 ,以下简称“营养素参考值”)是食品营养标签上比较食品 营养素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 照尺度。 营养素参考值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L) 和适宜摄入量(AL)而制定。
人类使用的反式脂肪主要来自经过部分氢化的植物油。“氢化”是20世 纪初发明的食品工业技术,食用油的氢化处理是由德国化学家威廉· 诺曼 发明的,并于1902年取得专利。1909年美国宝洁公司取得此专利的美国 使用权,并于1911年开始推广第一个完全由植物油制造的半固态酥油产 品。 氢化植物油与普通植物油相比更加稳定,成固体状态,可以使食品 外观更好看,口感松软;与动物油相比价格更低廉,而且在20世纪早期, 人们认为植物油比动物油更健康,用便宜而且“健康”的氢化植物油代 替动物油脂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进步。在氢化植物油发明前,食品加工 中用来使口感松软的“起酥油”是猪油,后来被氢化植物油取代。 80年代以后,欧美国家发现长期使用反式脂肪酸可能会导致冠心病 等心脏疾病,与天然动物油脂相比,对健康的有害程度一点也不小。如 今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都建议每人每天摄取的反式脂肪酸不 超过摄取的总热量的1%,大约相当于2克。而一份炸薯条的反式脂肪酸 含量大约5克
GB28050-2011食品安全标准
当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营养成分 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 在营养成分表中还须标示出该营养成分 的含量及其占NRV的百分比。 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其他营养素不 声称不强制,若声称,则强制。 如高钙奶,除1+4外,还需强制标示钙含 量。
• 声称和附录D相关内容讲解
•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 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 3.2 预包装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 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 况除外),方框可为任何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 头为“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中包括营养成分的名称、 含量值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1)帮助消费者认识食品;
2)引导消费者选则食品时朝着健康饮食的方向靠近;
3)鼓励厂家生产创新的、真正的健康产品。
营养标签意义:
1)鉴别产品 2)认定含量 3)确定成分
4)辨别误导 5)识别欺骗 6)提高产品的 质量
7)推进生产线改进 导向
8)传播饮食健康
9)宣传食品营养知识 10)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11)降低健康护理费用 12)改变不良饮食习惯
• 3.4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各营养成分的 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
• 3.5 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 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 的一种格式。
• 3.6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交货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 上。
• 所有预包装食品强制性标示的内容包括能 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 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NRV的百分比。 当标示其它可选择标示的成分时,应采取 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 醒目。
关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答问
马来西亚
1+3: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
新加坡
1+8:能量、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 脂肪、胆固醇、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钠
日本
1+4: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台湾地区
1+4: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香港特别行政区 1+7: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总脂肪、饱
和脂肪、反式脂肪、糖、钠
(二十)能量及核心营养素以外的其它营养成分如何标示。
企业可自愿标示能量及核心营养素以外的营养成分,并按照本标准
表1所列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等进行标示。
表1中没有列出但卫生部允许强化的营养成分,应列在表1所示营养成分
之后。
(二十一)关于能量及其折算。
能量指食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产能营养素
1.调味品:味精、醋等; 2.甜味料:食糖、淀粉糖、花粉、餐桌甜味料、调味糖浆等; 3.香辛料:花椒、大料、辣椒、五香粉等; 4.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茶叶、胶基糖果、咖啡豆等; 5.其他:酵母,食用淀粉等。 但是,对于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对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的食 品,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豆瓣 酱等)以及复合调味料等,应当标示营养标签。 (十五)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如何标示营养信息。 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除按标准4.1规定标示外,在营 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百分比,若强化的营养成分不属于本标准表1所列范围,其标示 顺序应排列于表1所列营养素之后。 既是营养强化剂又是食品添加剂的物质,如维生素C、维生素E、 β-胡萝卜素、核黄素、碳酸钙等,若仅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可不在 营养标签中标示。 三、营养成分表 (十六)关于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是标示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及其占营养 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例如: 营养成分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年)问答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一、基本情况(一)制定目的。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卫生部在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国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以下简称“营养标签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实施营养标签标准的意义。
根据国家营养调查结果,我国居民既有营养不足,也有营养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脂肪、钠(食盐)、胆固醇的摄入较高,是引发慢性病的主要因素。
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国际上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情况。
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食品营养标签,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多个营养标签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大多数国家制定了有关法规和标准。
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的《膳食、营养与慢性病》报告发布后,各国在推行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和指导健康膳食方面出台了更多举措。
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74.3%的国家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
美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强制实施营养标签法规,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已对预包装食品采取强制性营养标签管理制度。
(四)营养标签标准实施原则。
标准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标签标准要求。
二是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重的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的,应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一、基本情况(六-3-2)
2、增加了使用营养强化剂和氢化油要强制性标示 相关内容、能量和营养素低于“0”界限值时应标示“0” 等强制性标示要求。
3、删除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铬、钼及其NRV 值。
4、简化了允许误差,删除对维生素A、D含量在 “强化与非强化食品”中允许误差的差别。
5、适当调整了营养声称规定。增加营养声称的 标准语和同义语,增加反式脂肪(酸)“0”声称的要 求和条件,增加部分营养成分按照每420KJ标示的声 称条件。
一、基本情况(五)
• (五)营养标签标准与相关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衔接 营养标签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 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 照本标准执行。自营养标签标准实施之 日,卫生部2007年公布的《食品营养标 签管理规范》即行废止。
一、基本情况(六-3-1)
1、企业自愿选择标识营养标签的; 2、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如“蛋白质 ≥3.3%等)的。但是,相关产品标准中允许使 用的工艺、分类等内容的描述,不应当作为营 养信息,如“脱盐乳清粉”等;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4)
3、使用了营养强化剂、氢化和(或) 部分氢化植物油的;
4、标签中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 能声称的。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十)
• (十)关于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酒精含量≥0.5%的饮料酒类产品,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8050-2011)问答
一、基本情况(一)
• (一)制定目的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
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 的有效方式。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指导 和规范我国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 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 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卫生部在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 会和国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包装 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以下简称 “营养标签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展开全文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 术语和定义2.1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 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 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 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 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 可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 基本要求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GB28050食品营养通则讲解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 术语和定义2.1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 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 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 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 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 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 基本要求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GB 28050—2011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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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概况-正文
范围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强制标示内容 可选择标示内容 营养成分标示方式 免除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标准概况-附录
附录A: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 附录B: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 附录C: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的要求和条件 附录D: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附录 A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NRV )及其使用方法
A.1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NRV )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 ,以下简称“营养素参考值”)是食品营养标签上比较食品 营养素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 照尺度。 营养素参考值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L) 和适宜摄入量(AL)而制定。
为遵照《食品安全法》并配合其实施,2010年2月,卫生部委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将《中国食品标签营养 标签管理规范》转为国家标准。
制定过程
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起草组召开4次专家会和讨论会,对 标准文稿进行讨论修改、并于3月底上交卫生部; 2010年4月起,卫生部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 共54家单位提出320条意见 经起草组认真讨论,修改后成送审稿,于2010年9月上交委员会 讨论,由于当时管理模式没有决定,因此暂时没有通过审查。 随着反式脂肪酸事件的发生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进一步修订, 2011年2月该标准通过分委会审查,再经过主审会审查,将尽快 公布。 GB28050-2011 《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于2011年10月12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2 术语和定义
2.7.1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 “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 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 用的声称。 2.9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 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 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 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 术语和定义
2.1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 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 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 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 包括: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 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 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 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
GB28050-2011 《食品安全 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 则》培训
营养标签的目的和意义
营养标签目标: 1)帮助消费者认识食品; 2)引导消费者选择食品时朝着健康饮食的方向靠近; 3)鼓励厂家生产创新的、真正的健康产品。 营养标签意义:
⑴鉴别产品 ⑵认定含量 ⑶确定成分 ⑷辩别误导 ⑸识别欺骗 ⑹提高产品的质量 ⑺推进生产线改进 ⑻传播饮食健康导向 ⑼宣传食品营养知识 ⑽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⑾降低健康护理费用 ⑿改变不良饮食习惯
3 基本要求
7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 乙醇含量 ≥ 0.5% 的饮料酒类; —— 包装总表面积 ≤ 100cm 2 或最大表面面积 ≤ 20cm2 的食 品; —— 现制现售的食品; —— 包装的饮用水; —— 每日食用量 ≤ 10 g 或 10 m L 的预包装食品; ——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 营养信息时 , 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
植物油加氢可将顺式不饱和脂肪酸转变成室 温下更稳定的固态反式脂肪酸。制造商利用这 个过程生产人造黄油,也利用这个过程增加产 品货架期和稳定食品风味。不饱和脂肪酸氢化 时产生的反式脂肪酸占8%---70%。 为增加货架期和产品稳定性而添加氢化油的产 品中都可以发现反式脂肪酸。包括薄脆饼干、 焙烤食品、谷类食品、面包、快餐如炸薯条、 炸鱼、洋葱圈、人造黄油特别是粘性人造黄油。
4 强制标示内容
4.3按国家标准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 品,在标示4.1 的内容基础上,在营养成分表 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 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百分比。
标准之间的配套关系:GB14880 《食品营养 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规定使用量;由于本 底中营养素含量变化较大,因此在营养标签中 对强化后的营养素含量强制要求标示。
人类使用的反式脂肪主要来自经过部分氢化的植物油。“氢化”是20世 纪初发明的食品工业技术,食用油的氢化处理是由德国化学家威廉· 诺曼 发明的,并于1902年取得专利。1909年美国宝洁公司取得此专利的美国 使用权,并于1911年开始推广第一个完全由植物油制造的半固态酥油产 品。 氢化植物油与普通植物油相比更加稳定,成固体状态,可以使食品 外观更好看,口感松软;与动物油相比价格更低廉,而且在20世纪早期, 人们认为植物油比动物油更健康,用便宜而且“健康”的氢化植物油代 替动物油脂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进步。在氢化植物油发明前,食品加工 中用来使口感松软的“起酥油”是猪油,后来被氢化植物油取代。 80年代以后,欧美国家发现长期使用反式脂肪酸可能会导致冠心病 等心脏疾病,与天然动物油脂相比,对健康的有害程度一点也不小。如 今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都建议每人每天摄取的反式脂肪酸不 超过摄取的总热量的1%,大约相当于2克。而一份炸薯条的反式脂肪酸 含量大约5克
4 强制标示内容
4.1 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 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 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 标示其他成分时, 应采取适当形式使 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强制标示1+4
4 强制标示内容
4.2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 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 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 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百分比。 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其他营养素不声称不 强制,若声称,则强制。 如高钙奶,除1+4外,还需强制标示钙含量。
4 强制标示内容
4.4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 (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 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由于反式脂肪酸事件的发生,经卫生部会商 讨论,专家及委员会建议增加。 4.5上述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营 养成分仅需标示含量。
5 可选择标示内容
另外,.卫生部2007年12月颁布的《食品 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食品中反式 脂肪酸含量≤0.3g/100g时,可标示为0。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食品配料表里明明 有植脂末、氢化油,但是标签中标注反 式脂肪为0的原因。大家今后买食品时应 仔细,因为标注反式脂肪为0的食物不一 定就不含有反式脂肪。
脂肪酸是一类羧酸化合物,由碳氢组成的烃类 基团连结羧基所构成。我们常提到的脂肪,就 是是由甘油和脂肪酸组成的三酰甘油酯。这些 脂肪酸分子可以是饱和的,即所有碳原子相互 连接,饱和的分子室温下是固态。当链中碳原 子以双键连接时,脂肪酸分子可以是不饱和的。 当一个双键形成时,这个链存在两种形式:顺 式和反式。如右图,顺式(cis)键看起来象U 型,反式(trans)键看起来象线形。顺式键 形成的不饱和脂肪酸室温下是液态如植物油, 反式键形成的不饱和脂肪酸室温下是固态。
2 术语和定义
2.4 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 营养成分表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 的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规范》正文共21条,同时还包括3个技术文件。 附件1 《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附件2 《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附件3 《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发布和实施, 食品安全标准的定义得以明确,食品营养营养标签为食品安全标 准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