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知识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执法的概念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具体地说,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依法取得行政权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影响其权利义务,以及对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三个方面理解:1、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同时还包括一些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2、行政执法不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执法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1.行政性和强制性2.职权性和单方性3.广泛性和多样性4.程序性和效率性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二) 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比例原则(三)正当程序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五)权责统一原则(六)以人为本原则(七)社会监督原则三、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责任的概念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表现:(1)超越、滥用法定职权(2)行政不作为(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适用法律错误(5)行政裁量明显不当(6)违反法定程序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方式(对外)1 金钱赔偿2 返还财产3 恢复原状行政执法主体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含义和特征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或实施者。
具体地说,它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执法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能否独立承担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属于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的重要条件。
基本特征:1,行政执法主体是一个组织2,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4 ,行政执法主体直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和效力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国际条约二、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则(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三)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是指同一机关就同一问题制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执法依据,如果有矛盾,就应该执行颁布时间在后的新的依据(四)就高不就低原则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当不同效力层次的执法依据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时,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执行效力层次较高的执法依据,而不能按照效力层次较低的依据执行。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概述
• (四)“受案机构意见”栏应当根据案情提出 “建议立案调查”等明确意见,由受案机构负 责人签名并注明提出意见的日期。
• (五)“负责人审批意见”栏应当由交通行政 执法机关负责人根据案情提出明确意见。同意 立案的,应当写明“同意立案”,同时明确两 名以上具体承办人;不同意立案的,应当写明 “不予立案”。
一、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 1、执法依据 • (1)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诸法“之母”。 •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 • (3)法规:国务院制定颁布,一般称为“条例、规定、
办法”等。 • (4)行政规章:国务院部委及直属机构制定颁布。一般
称为“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 • (5)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
• (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 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 期限,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交 通行政执法机关地址等。
4.5听取陈诉申辩或听证
• 按照《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1997 年)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省各级行政 机关(含经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行政执 法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简 称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
•
案例背景
• 2015年4月27日,荆州区港航管理处执
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荆州市顺源建
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未
向港航管理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
擅自建设港口装卸作业设施。5月29日,荆
州区港航管理处正式立案,对该公司依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课件
案例一: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总结词
通过一起行政处罚案 例,了解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实施程序 和法律效果。
案例概述
某市环保局对一家违 法排污企业进行行政 处罚的案例。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
实施程序
环保局进行调查取证 、立案、听证、作出 处罚决定等程序。
法律效果
企业被处以罚款,并 要求停止违法行为, 进行整改。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行政执法的依据 。
03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与原则
概念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 政执法权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 时限和顺序。
原则
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 性、公开性、参与性和效率性原则。
行政执法程序的步骤
立案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确定 是否需要采取执法措施。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例分析
总结词
通过一起行政强制案例,了解行政强 制的法律依据、实施程序和法律效果 。
01
02
案例概述
某市城管局对一家违法搭建的商户进 行行政强制拆除的案例。
03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效果
违法搭建的商户被拆除,城管局采取 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了商户和周 围居民的安全。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ppt课件
目录
• 行政执法概述 • 行政执法主体与权限 • 行政执法程序 • 行政执法行为 • 行政执法监督与救济 •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01
行政执法概述
行政执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行政执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行政执法知识点大全
行政执法知识点大全第一章:行政执法概述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和强制措施的一种手段。
行政执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行政执法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使权力,不得超越法定职权。
2.公正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偏袒、不歧视。
3.公开性原则:行政执法的程序应当公开,当事人有权了解和参与行政执法的过程。
4.限制性原则:行政执法必须限制在法定的范围内,不得滥用职权。
5.便民原则:行政执法应当方便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6.效率原则:行政执法应当高效,迅速解决问题,不拖延时间。
第三章:行政执法的程序1.立案:行政执法机关接到举报、投诉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后,需要进行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
2.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3.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送达决定书。
4.行政复议或诉讼: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执行:在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下,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执行,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章:行政执法的方式1.勘验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勘验检查,查明事实、收集证据。
2.询问讯问: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询问当事人或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3.查封扣押: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涉嫌违法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停产停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涉嫌违法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进行停产停业的处罚,以制止违法行为。
5.罚款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处罚,迫使其改正行为。
6.行政拘留:在严重违法行为中,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限制其人身自由。
第五章:行政执法的问题与挑战1.权力滥用:行政执法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能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的知识点总结
行政执法的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及特点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成员实施行政管理措施的一种行为。
其特点包括:行政性、强制性、独立性、监督性等。
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秩序,是保障社会安全、保护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行政执法不仅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之一,也是国家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行政执法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理。
2. 公正、公平原则:执法人员要做到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应该一视同仁。
3. 限权原则: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必须遵循限制和抑制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
4. 保护个人权益原则:在执法活动中,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合法的行政执法措施。
5. 程序正义原则: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和申辩权。
三、行政执法的类型1.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活动或者行为进行管制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即可进行。
2. 行政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强制措施,以实现法律目标并给予惩罚。
3. 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采取的直接实施强制措施。
4. 行政裁量: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及具体情况对特定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四、行政执法的程序1. 立案:执法机关接到案件后,根据相关规定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确定案件性质、主要事实、证据、当事人等。
2. 调查:执法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搜集证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事实。
3. 证据收集:在调查过程中,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为案件判断提供依据。
4. 处理:经过调查和证据收集,执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者其他必要的行政执法措施。
5. 法律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依照程序规定进行,包括通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等。
五、行政执法的责任1. 法律责任: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执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行政执法常考知识点总结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需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熟悉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严格,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以下是行政执法常考知识点的总结:一、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擅自扩大执法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2.公正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公正、公平,不得以私人恩怨、个人好恶等因素影响执法行为;3.严格程序原则: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保护合法权益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5.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执法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合法;6.综合协调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做到综合协调、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1.依法程序: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法违规,必须遵循法定程序;2.合法通知:执法机关在进行执法前应当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听证调查:执法机关在开展执法行为前应当进行听证调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4.证据采集:执法机关应当采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充分、客观和真实;5.处罚决定: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罚决定,罚则必须合理;6.复议申诉:当事人对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复议申诉;7.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继续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的主要领域1.环境保护执法:包括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环境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2.食品安全执法:包括对食品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罚;3.建设工程执法:包括对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4.市场监管执法:包括对价格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5.交通管理执法:包括对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6.土地资源执法:包括对土地资源利用、土地开发、土地规划等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罚;7.安全生产执法:包括对企业生产安全、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等进行监督和处罚。
行政执法知识点笔记总结
行政执法知识点笔记总结一、行政执法基本概念1. 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用行政手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管理、调整的活动。
2. 行政执法是行政执行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
3. 行政执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行政机关是行政执法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行政执法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执法的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任何人都应当平等对待,不得因个人身份等因素对执法对象进行歧视。
2. 法定权力原则: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权力。
3. 合法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程序,包括出具证据、听取申辩等。
4.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执法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擅自行使执法权力。
三、行政执法的程序1. 立案: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据职权,对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 侦查:侦查是指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证、辨认等活动,以确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3. 决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程序环节。
4. 履行: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履行其他行政执法职责,使行政决定生效。
四、行政执法的方式1. 预防性行政执法:是指依法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或危害的产生。
比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环境保护等。
2. 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是指依法对治安管理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交通管理行政执法:是指交通管理机关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交通秩序。
4. 商事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是指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保护环境资源。
五、行政执法的动作1. 勘查: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事实的地点、时间、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勘察,查明事实,收集证据,确保执法依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汇总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汇总
以下是行政执法考试常见的知识点汇总:
1.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依法限制原则等。
2.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3.行政执法的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的程序,包括执法准备、执法出警、执法检查、执法询问、执法取证、执法调查、执法报告等环节。
4.行政执法的执行程序:指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方式,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暂扣等措施。
5.行政执法的法律责任: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惩罚,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开除公职等。
6.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行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法律责任等。
7.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行政制裁,包括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8.行政执法的检查与监督:行政机关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群众监督等。
9.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行政执法的执法方式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查、查封扣押、突击检查、调取证据、拍照录像等方式。
以上是行政执法考试常见的知识点汇总,希望对你有帮助。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
四个组成部分:
执法监督
执法纠正
执法惩戒
执法防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中的 主要法律制度
一.告知制度
一、作出决定前的告知:即行政机关作出 对相对方、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 时,应当事先告知相对方、利害关系人, 告知的内容包括作出行政决定的主体、 依据、事实、理由、时间等;
二、作出决定后的告知:即行政决定作出 后,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相对方有权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表现:
(1) 超越、滥用法定职权 (2) 行政不作为 (3)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4) 适用法律错误 (5) 行政裁量明显不当 (6) 违反法定程序
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方式 (对外)
1 金钱赔偿 2 返还财产 3 恢复原状
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一) 行政执法主体的含义和特征
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或 实施者。具体地说,它是指享有国家行政 执法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 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的组织。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 活动,能否独立承担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 后果,是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属于独立的行 政执法主体的重要条件。
基本特征:
二、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 则
(一)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
(二)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三) 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是指同一机 关就同一问题制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 执法依据,如果有矛盾,就应该执行 颁布时间在后的新的依据
(四) 就高不就低原则
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当不同 效力层次的执法依据对同一问题 的规定不一致时,行政执法主体 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 执行效力层次较高的执法依据, 而不能按照效力层次较低的依据 执行。
行政执法考试知识点
一、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和规律的结合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由国家专门机构制定或认可3、法具有普遍性4、法以权力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三、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1、宪法法律部门2、民商法法律部门3、行政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法法律部门6、刑法法律部门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五、法律规范的特点1、明确性2、具体性3、反复适用性六、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5、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七、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责任方式的种类)1、制裁(1)民事制裁(2)行政制裁(3)刑事制裁2、补偿(1)民事补偿(2)行政补偿(3)司法补偿3、强制八、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九、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2、法律保留原则3、职权法定原则4、行政合理原则5、行政公开原则6、行政诚信原则7、信赖保护原则8、权利救济原则十、依法行政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全责统一十一、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包括三层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十二、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1、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间接的法律效果3、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往后效力十三、制定规范性文件应该遵守的程序 1、调研起草2、征求意见3、组织论证4、合法性审查5、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6、公布7、备案十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原则1、有件必备原则(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署发布之日起15日内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2、有备必审原则3、有错必纠原则十五、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由制定机关负责十六、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1、国家秘密2、商业秘密3、个人隐私十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1、主动公开的方式《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刊物、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2、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十八、依法行政考核的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对象范围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十九、依法行政考核组织实施《考核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依法行政考核。
行政执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行政执法必考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法定性原则是指行政执法应当依据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在法律的授权下依法行使其行政执法权,不得随意滥用职权对公民和法人进行处罚或制裁。
2. 程序正义原则程正义原则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执法程序或者利用职权进行个人恩怨的报复。
3. 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执法职权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5. 纠错赔偿原则纠错赔偿原则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果因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失误导致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赔偿。
二、行政执法的程序1. 行政执法的立案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收到有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并进行调查取证。
2. 行政执法的告知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及时将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并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 行政执法的听证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对重大或复杂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可以依法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行政执法的处罚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经过立案、调查、告知和听证等程序后,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采取行政拘留、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5. 行政执法的执行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应当依法对处罚决定进行公告,然后依法进行执行,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三、行政执法的职权1. 立案职权立案职权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后,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的权限。
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知识一、行政执法的概念行政执法是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或者组织,在执法依据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直接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等。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
三、行政执法类别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对财物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执行罚;划拨存款、汇款,兑现有价证券;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4、行政征收: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种类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建设资金费的征收、资源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费的征收等。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讲义(PPT 68张)
(四)
就高不就低原则
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当不同 效力层次的执法依据对同一问题 的规定不一致时,行政执法主体 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 执行效力层次较高的执法依据, 而不能按照效力层次较低的依据 执行。
(五)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原则
一般规定是关于某一领域或某一方 面的法律规范,或者说是对相对人普 遍适用的法律规范。特别规定是关于 某类某种事项或行为的单行法律规范, 或者说是对部分相对人适用的法律规 范。
1、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 同时还包括一些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2、行政执法不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 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执法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
1.行政性和强制性 2.职权性和单方性
3.广泛性和多样性
4.程序性和效率性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 基本原则
(一)
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划分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 政许可 2.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 可 3.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 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 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实需要立即实施行政许可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五.执法责任制度
依法行政必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 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 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 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行 政执法责任制度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 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 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
(四) 预防、控制或制止危险和隐患行 为的发生,依法对有关企业和个人 的人身和财产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执法知识(有答案)
行政执法知识(有答案)l、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事项是(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这个是作出处罚决定书上应载明的,也即已经作出处罚)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某较大的市欲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某种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B、没收违法所得C、责令停产、停业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这个只有行政法规及以上才可设定)3、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A、依法给予五十元以下的罚款的(这个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当50是不能当场收缴的,不过有个例外是治安管理处罚50可以当场收缴)B、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这个可以,)C、被处罚入主动提出当场缴纳罚款的D、被处罚人同意当场缴纳罚款的4、某厂因污染事故被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罚款5000元;(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4)要求赔礼道歉。
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责令限期治理B、罚款5000元(记住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热照,行政拘留)C、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 (民事赔偿)D、要求赔礼道歉5、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申请在先原则 B.受理在先原则(这个注意是A项有干扰,但想象一下,申请在先不好判断,只有受理好明确..)C.条件优越原则D.考试原则6、下列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是( )A、知识产权局授予某发明人专利权 (行政确认应该)B、结婚登记(确认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不是)C、发给采矿证(这个肯定要许可,)D、授予荣誉称号7、下列何种情况下,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行政机关没有违法,相对人也没有违法,而是由于法律政策调整或公共利益需要A、李某依法取得了在江边某处采砂的许可,后为了防洪筑坝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了该许可B、赵老大违反规定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猎户赵老大的持枪证被行政机关吊销,猎枪也被没收C、某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经实地检查其场地条件就批准了该申请,后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撤销了该许可D、王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而贿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讲义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讲义行政执法基本知识(提纲)一、什么叫行政执法(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2.特征(1)行政执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行政执法的对象是特定、具体的相对人或行政事务。
(3)行政执法的内容是执法主体依法将法律的规定适用于相对人,采取措施,决定相对人的实体权利义务。
(4)行政执法的目的是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得以落实,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
(二)行政执法的分类1.广义的行政执法(1)外部行政行为(2)内部行政行为(3)抽象行政行为特征﹙重点﹚(4)具体行政行为特征2.狭义的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二、狭义的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有哪些(一)行政审批行为1.内部行政审批和外部行政审批行为2.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3.行政审批的设定依据﹙重点﹚4.行政审批的撤销、收回和转让(二)行政处罚行为1.处罚种类﹙主要是多项选择题﹚申诫罚,例如警告。
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能力罚,又称行为罚。
如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
人身罚,又称自由罚,如行政拘留等。
2.行政处罚的原则﹙重点﹚处罚法定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处罚公开原则3.行政处罚的设定﹙重点﹚。
4.行政处罚的适用不得重复罚款:处罚法24条规定。
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处罚法25 、26 、27条规定,追责期限:处罚法29条。
5.行政处罚的实施实施机机关、实施程序6.行政处罚的执行当场收缴罚款问题加处罚款问题(没日按罚款数额加处百分之三)(三)行政强制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或对社会秩序及其他人人身健康和安全可能构成危害或其本身正处在或将处在某种危险状态下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保证法定义务的彻底实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免受侵害。
行政执法常用知识
行政执法常用知识第一编概述1.什么是行政处罚主体?答:是指依法能够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乡镇和街道在综合行政执法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是谁?答: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3.乡镇和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
4.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主体?答: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内设机构,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5.乡镇和街道只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吗?答:乡镇和街道除依法行使自身职能与所下放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6.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时,以谁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答:乡镇和街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7.乡镇和街道实施行政执法与县级职能部门是什么关系?答:乡镇和街道实施行政执法接受县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接受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
8.乡镇和街道的执法记录仪按什么标准配备?答:乡镇和街道配备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执法终端应当执行A类配备标准,即原则上不少于3名执法人员一台。
9.乡镇和街道如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答:乡镇和街道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
10.当事人对乡镇和街道作出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向哪里申请复议诉讼?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县(市、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乡镇和街道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加盖谁的公章?答:乡镇、街道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实施的行政执法权来自其他部门委托的,应当加盖委托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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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自始至终,履行程序 询问笔录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经核对无误后,
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捺印或盖章,同时应签署日期。 (网吧案件:询问网管但签的是法定代表人的名)当事 人拒绝签名、捺印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情况。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询问笔录,有补 充和修改的部分也让被询问人签字或盖章、捺印认可, 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填实,调查人 员亲自在笔录上签名后,才算履行了询问笔录制作的全 部法定程序。星光灿烂休闲中心案件:调查人员篡改笔
②、关于告知拟处罚结果的问题 实践中,行政机关在告知拟处罚结果时,往往有以下几
种情形: a、告知拟处罚的所有种类。 b、告知拟处罚的单一处罚种类。 c、告知拟处罚的上限、下限。
出现上述三种情形,行政机关的理由是法律未对告知处罚 结果详加规定,考虑到在正式作出处罚前留有余地,仅原 则地告知拟处罚内容与法不悖。 我们认为,上述几种告知情形均不符合法定要求,应视 为未履行告知义务。理由是:其一,虽然从形式上看,行 政机关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当事人无从知晓其将要承担的 行政法律责任,致使其无法申辩和不敢申辩,实质上未能 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辩权,剥夺了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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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知识
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7月
一、关于表明执法身份 二、关于调查取证 三、关于行政处罚事先的告知 四、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五、关于集体讨论决定
六、关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七、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 书的送达。
一、关于表明执法身份
表明执法身份,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行为的先决条 件。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可以体现行为人 有合法的执法身份,同时也便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执法行 为的监督。《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 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 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有的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处 理案件时,实际已经向当事人表明了身份,并且也已出示 了执法证件,但在案件笔录材料上却没有出示证件、表明 身份的记录。
围。
还有一种告知我们要注意避免,那就是在告知时以最高限 告知,然后和当事人讨价还价,最后在无法定情节的情况 下而给予很轻的处罚。有的行政机关还把此当作一种经验, 说是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③、告知内容与正式处罚不一致时是否需要重新告知的
问题
行政机关正在处罚前,依照法律规定告知了当事人违法事 实、理由、依据和拟处罚内容,但正式作出了处罚决定时, 对告知的拟处罚内容作了重大调整,如:对违法事实、适 用法律、处罚结果等作了变化,行政机关是否在正式作出 了处罚前再次履行告知程序,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践中存在着有始无终的情形,或对一证据连续多次采用证 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其实质是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之名 行扣押之实,这已经违反法定程序了。
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使用范 围,对没有必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或通过询问 笔录、证人证言、现场笔录等其他证据就能够确 定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的,则不能采取该措施。 例如交通运管部门对异地经营的车辆也采取证据 先行登记保存;交通局为收缴规费,将当事人的 摩托车扣押,声称需要登记保存,我们认为无必
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 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 存,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 书》。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 拒绝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对先行登 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开列《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由执 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应当 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退还、没收、扣押)。 实
八、关于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九、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 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法五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
议法及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五 大基本行政法律,都各成一个专题。这五部法律, 就我看来,行政许可法就是发个本儿,行政处罚 法就是罚点款儿,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和行政 诉讼法就是民告官,国家赔偿法就是赔点钱儿。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原则、行政许可的实施 程序。
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
录、检查笔录上,经被检查人、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 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此外,《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 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 出庭作证。”因此,协管员等不持有合法有效执法证件的 人员是不能执法的。
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而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案当事人的
法人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 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 保护的,年龄也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 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当然,笔录的内容还应当记录完整、有针对性、有条 理,要善于归纳被询问人的意思,不能被询问人怎么说就 怎么记,一字不差,缺乏逻辑性。
录,代捺印)
检查笔录与询问笔录形式上虽然不同,但在一些基本要
求上是一致的。检查笔录记录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 能带有感情色彩,更不能出现可能、大概、大约、估计、 我认为等模糊表述。
2、抽样取证。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 取证的方法,要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和《抽样物品清单》, 样品的数量应该准确、具体,名称、型号、规格、批号、 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均应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认 可 。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进行鉴定检验。
1、询问笔录与检查笔录的制作
询问当事人、证人时应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现场时应制 作检查笔录。在制作询问笔录,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
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 出示证件。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第二,仔细填写,认真核对 。
询问笔录格式中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 记录人、被询问人以及问答内容”等,除“至__时 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 时、准确填写。
a、若正式处罚决定在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上没有变化, 而对违法行为的程度作了减小或减轻了处罚结果,则无需 再次告知。 b、若对原告知的违法事实有了扩大,或有了 新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或重新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或加 重了拟处罚结果,均应再次告知
四、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 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几种 较重大的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这几种行政处罚是: (1)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处 罚;(3)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等。属于听证适用范围的 较大数额的罚款,其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权力机关或 者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实行垂直领 导的行政机关,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这 类规定一律应予以公布。(《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 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告知程序的要求。法律规定告 知程序的重要目的就是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 行使。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 不能成立。上述做法的后果是当事人虽然知道了自己的程 序权,但已没有行使权利的必要和可能,实质上是行政机 关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
6、关于重口供,轻调查的问题“重口供,轻调查”的现 象时有发生,办案人员往往认为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 就行了,而忽略了对其他证据的收集调查。其实在证据 规则中,当事人的陈述是效力相对较低的一种证据。有 些执法人员不严格按照违法行为法定构成要件的要求全 面地收集证据,普遍对客观证据不够重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 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 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 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 定。”
要。
4、查封、扣押。查封、扣押一般是在取得当事人违法事实 的证据后实施,这种证据只能是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证据, 并且要有明确的法定依据。要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相区别。 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通知书》,查封、扣 押的物品应当开列《查封、扣押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应告知当事人享有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调取的证据。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 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品上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 字说明。严格地说无提交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的复制品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有违告知程序的立法本意;
其二,行政处罚法规定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加重处罚, 但是如果不明确告知拟处罚结果,又怎么体现出是否加重 了处罚?其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 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 证的权利。”这里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只有完整告知“拟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才能准确判断是否有权 要求听证,否则,将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可以要求听证的范
。应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行政处罚法》
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 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法》也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对处罚结果影 响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