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怎么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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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特定的行为给予许可或
者批准的管理措施。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宪法和法律: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首先是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对行政许
可的目的、原则、程序、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法规和规章:法规和规章是法律的补充和具体化,也是行政许可设定的重要
依据。

在法规和规章中,通常会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审批标准、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保证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国家政策和计划:国家政策和计划也是行政许可设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政府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计划,对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予以支持或限制,从而为行政许可提供依据。

4. 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还包括其自身的职权范围。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职责,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权限,对特定事项进行许可或者批准,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行政许可的设定还可能得到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


级行政机关将一部分行政许可权限委托给下级机关,使其可以独立行使行政许可权,这种授权也是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之一。

总之,行政许可的设置依据是多方面的,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国家
政策和计划,以及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和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等。

这些设定依据的合理运用,可以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行政法——行政许可

行政法——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的种类 行政许可的作用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实施 法律责任
第14章
行政许可的概念


许可,允许、允诺,是指一方允许另一方 做未经允许即是违法或侵权的事情。 英美法,许可和许可证的用词license 经济学:政府规制的一种方法

不予撤销


撤销赔偿

行政许可的注销




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被赋权公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 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注销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设定许可的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

审查

应当审查 审查方式 决定方式:当场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决定 决定内容
准予许可(形式、公开、有效范围) 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告知权利)


决定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期限

一般:受理之日起20日内

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30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统一办理、集中办理不得超过45日
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责任

申请人的责任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拒绝并警告;一年内不得再申请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刑罚

被许可人的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


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 政许可的活动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点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1.法律2.法规3.规章4.政策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四、行政许可的设定目的五、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正文一、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1.依申请性:行政许可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审查和决定。

2.裁量性: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具有一定的裁量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公示性: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法律:法律是国家的最高行为准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法律可以明确规定某些特定领域需要实施行政许可,同时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要求。

2.法规:法规是国务院及其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在法律的基础上,法规可以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的具体实施要求和程序。

3.规章:规章是地方政府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4.政策:政策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的具体工作指导原则。

政策可以对行政许可的实施起到指导作用,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

这些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负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

四、行政许可的设定目的行政许可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

通过行政许可,可以对某些特定领域的活动进行规范和控制,防止不合法的行为对社会造成损害。

五、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等环节。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行为主体在特定事项上取得特定权利或者履行特定义务,给予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是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方式之一,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行政许可的设定对于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公平竞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行政许可的设定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行为自由度较高,但也容易出现乱象和不良竞争行为。

通过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机关可以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例如,对于一些需要特定技术或资质的行业,行政机关可以设定相应的行政许可制度,要求从业者取得相应的许可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以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

行政许可的设定有助于保护公共利益。

在一些对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行业和领域,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定行政许可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以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例如,对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机关可以设定相应的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标准,才能获得行政许可,以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行政许可的设定还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在一些需要大量投资或技术支持的行业和项目中,行政许可的设定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保障和稳定预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入相关领域,推动经济发展。

例如,对于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政机关可以设定相应的许可制度,要求投资者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才能获得行政许可,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投资的安全。

然而,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过多和过于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可能会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和成本,影响其经营活动和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容易导致行政机关的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损害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因此,行政许可的设定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公正、透明。

下面将从行政许可的概念、设定原则、分类、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公正、透明。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1.法定原则。

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置许可事项,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许可权。

2.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许可应当公开透明,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许可事项、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结果等信息,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许可的具体情况。

3.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时,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许可,不得超越法定职权。

4.效率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尽量减少许可程序的时间和成本,提高许可效率。

5.公正平等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时,应当公正平等,不得歧视任何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申请人申请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分类1.普通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对某些行为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如建筑许可、营业执照等。

2.特殊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对某些特殊行为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如枪支、爆炸物品等特殊行政许可。

3.一次性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对某些行为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一次性审查,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如劳动合同、房屋买卖等。

四、行政许可的程序1.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许可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2.受理。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许可申请进行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3.审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如需要现场检查、听取意见等。

比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比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比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社会成员行为进行管理的两种方式。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事项或状态给予许可,使其具备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则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制裁措施,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本文将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进行比较。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行政许可设定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决定何种行为、事项或状态需要经过许可程序,并对许可标准、条件、程序等进行设定。

行政许可设定权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法定性原则:行政许可设定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行政机关只能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来设定许可事项,不能擅自扩大或缩小许可范围。

2. 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设定许可标准、条件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合理界定。

3.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许可设定权要求行政机关在设定许可标准、条件时要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对所有申请人一视同仁。

4. 限制性原则: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行使必须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不能滥用权力,不能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处罚设定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决定何种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类型、处罚幅度进行设定。

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法定原则:行政处罚设定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行政机关只能依据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能任意制定处罚标准。

2. 量刑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设定处罚幅度时具有一定的量刑裁量权,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理设定。

3. 合理正当原则:行政处罚设定权要求行政机关在设定处罚类型、处罚幅度时要秉持合理正当原则,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匹配,避免过度惩罚或不当宽容。

4.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处罚设定权要求行政机关在设定处罚幅度时要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对所有违法行为一视同仁。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在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上,我们得像走在小巷子里一样小心翼翼,确保每一步都稳当。

行政许可的世界就像一个大锅,我们得先了解锅里煮的是什么,然后才知道要不要加盐、加酱油。

我们来聊聊这些基本原则,看看怎么把这锅汤煮得更美味吧!1. 公平公正原则1.1 透明清晰行政许可就像我们家里的门锁,得有个明确的操作指南。

透明度,就是让大家知道钥匙在哪儿,怎么开门。

申请人必须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提交哪些材料。

信息公开,大家都清楚,才能避免“黑箱操作”,否则,谁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

简单点说,就是让“谁都能看见谁在做什么”,避免神秘兮兮的操作,这样大家心里才会踏实。

1.2 平等待遇想象一下,在比赛里如果裁判偏心,那比赛就不公平了,对吧?行政许可也是这么回事。

每个人的申请都该受到相同的对待,不论你是谁,不论你有多大背景。

大家都应按照相同的规则走,不能有“人情分”,否则就容易让人觉得“有些人是特权阶级”。

公平,才能让每个人都心服口服,不然再好的也会变得苍白无力。

2. 高效便捷原则2.1 简化程序行政许可的程序就像家里修水管,太复杂了反而让人抓狂。

我们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步骤,让人觉得像喝水一样简单。

比如,很多时候我们只需要提交必要的文件,不要多此一举地要求更多的证明材料。

减少繁琐的审批环节,让申请过程像滑冰一样顺滑,既省时又省力。

2.2 快速响应想象一下,你在等一份重要的文件,却等得心急如焚,简直像火上烤豆腐。

行政许可的申请也是一样,必须迅速处理。

快速响应,不仅能让人少等一些无谓的时间,还能让申请者更有信心,不至于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而心生不满。

搞得太慢,大家就会觉得“事情拖拖拉拉”,效率低下,让人心里不舒服。

3. 合法合规原则3.1 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就像做饭,得按照食谱来。

做菜要遵循食谱,办理行政许可也得按照法律法规来。

如果忽视法律的规定,就像放错了调料,做出的菜即使再好,也不合口味。

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某种活动或行为作出准许、认可或批准等决定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管理和调节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权力运用的一种方式。

二、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概念行政许可设定权限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根据不同领域和不同情况,规定哪些事项需要行政许可,以及由哪些部门或机构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这些规定就构成了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三、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主要来源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主要来源于宪法、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1.宪法:我国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意味着所有的行政权力都必须在宪法框架下进行,并且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因此,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基础和根本。

2. 法律: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主要来源是法律。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最高法律是宪法,其次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再次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这些法律对于行政许可设定权限都有具体规定。

3. 其他规范性文件:除了宪法和法律,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对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产生影响。

例如,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许可条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等。

四、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原则我国在设定行政许可权限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法律原则: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依据法律进行,并且必须符合宪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2. 公正原则:所有的申请人都应该受到公正、公平、透明的待遇,并且没有任何歧视。

3. 限制原则:只有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保障个人权利时才能设置相应的限制。

4. 自由原则: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和企业在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自由应该得到尊重。

5. 简便原则:行政许可的程序应该简便、快捷,不得设置繁琐的手续和程序。

五、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分类我国行政许可设定权限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三节期限第四节听证第五节变更与延续第六节特别规定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设定行政许可是国家机关创制有关行政许可权利义务的活动,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

设定权限是关于在相关国家机关中分配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制度。

设定形式是设定行政许可可以采取的文件形式,即只能采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一)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

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确定,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

对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前述设定的优先原则所列方式解决的,经过报国务院批准的程序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二)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国务院可以以决定形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以规章形式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

国务院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条件是:第一,尚未制定法律;第二,在有必要的时候;第三,实施后,除了临时行政许可事项以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条件是:第一,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第二,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须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第三,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实施行政许可具体规定的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制定具体规定的规则有二: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1. 引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活动或者事项,作出明确的准许或者不准许的决定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是确保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本文将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等方面探讨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2.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首先来自法律。

我国《行政许可法》是对行政许可的基本法律规范,它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和具体程序。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这些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行政法规依据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也是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的重要来源。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种类、条件、程序和期限等。

行政法规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4. 国家政策依据国家政策也是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的重要方面。

国家政策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制定的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文件。

根据国家政策,行政机关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种类、条件和程序等。

国家政策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进行了指导和规范,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持。

5. 其他依据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还可以来自其他方面。

例如,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许可的管理办法、规章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和具体要求。

此外,行政机关还可以根据特定行业或领域的需要,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6. 结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是确保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是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的主要来源,它们为行政许可提供了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

此外,行政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许可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和具体要求。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

虽然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有行政许可设定权,但有一定权限范围。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权限是:
(1)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设定行政许可;
(2)必须在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3)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在对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增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件;
(4)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省级政府规章只能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所设定的行政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其它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的设定上还确立了听取意见制度、评价制度、授权停止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等。

第四章行政许可

第四章行政许可

3.认可,(第12条(三)) )指行政主体 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 特征有:一般都需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 考试结果决定是否认可;这类许可往往与人的 身份、能力有关系;没有数量限制;一般没有 自由裁量权。如建筑企业资质、律师资格、教 师资格、医师资格等。
4.核准,(第12条(四)) )指行政主体对某些 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判断、审核、 认定。 特征有:许可的依据主要是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客观性;一般要根 据实地检验、检测、检疫作出结论;没有自由裁量 权;没有数量限制。如生猪屠宰检疫、消防验收、水 库大坝竣工验收、电梯安装运行验收等。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第11-21条)
(二)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3条)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 能够解决的。
有关拆迁许可的思考
典型事件 法律规范现状 专家争论 应然的状态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二)特别程序(第六节) 不是完整程序,只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环 节,主要出现在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类 许可中。
案例分析一
王某想建新房,2005年8月5日来到乡政府,向 乡政府提出申请。负责人甲说:“你回去打个申请。” 王回去写了申请书,8日又来到乡政府,甲说:“我 明 天出差,申请你先放这儿。”10天后,甲打电话通知 王 到乡政府,甲说:“申请建房还有很多东西要提交。” 甲给王某写了提交的材料清单,并要甲交10元,领了 一份申请书格式文本。王按要求将材料交给了甲,甲 说:“好了,东西没什么问题了,不过管印章的小李 不
《逸周书·大聚篇》记载:“禹之 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入夏三月川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行政许可是指政府或其他权力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对特定的事项或行为给予许可或审批的权利。

其设定范围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许可事项的设定:政府或其他权力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明确特定的许可事项,例如开放某个景区、发放某种许可证等。

在设定许可事项时,需要考虑到相关法规和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及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2. 审批事项的设定:政府或其他权力机构也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对特定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批,例如发放某种营业执照、批准某个项目立项等。

在设定审批事项时,需要考虑到相关法规和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及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

3. 许可和审批的条件:政府或其他权力机构在设定许可和审批事项时,需要明确其条件和标准,例如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审批流程、申请材料要求等。

这些条件和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应当便于申请人理解和申请。

4. 行政许可的滥用和监管: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虽然决定了政府或其他权力机构可以对某些事项进行许可或审批的权利,但行政许可的滥用和监管也非常重要。

一方面,如果行政许可被滥用,可能会导致一些非法行为和权力寻租等问题,给社会和公众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管,防止行政许可被滥用和误用,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及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同时,需要明确许可和审批的条件,加强对行政许可的滥用和监管,确保行政许可的设定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和社会秩序。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作用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享有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进行许可或者批准,是行政机关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监督和约束的一种方式。

行政许可具有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

二、行政许可法律基础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赋予了公民合法权益,并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从事与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活动的权利。

3.其他相关立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这些专门领域的立法为特定领域内的行政许可提供了依据。

三、行政许可设定依据1.法律授权:根据上述相关立法,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首先来自于法律的授权,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活动需要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条件等。

2.国家政策和发展需要:行政许可设定还依据于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发展需要。

例如,在特定时期,为了推动特定产业的发展,国家可能会设立相应的行政许可制度来引导和管理相关活动。

3.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行政许可设定还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某些活动可能涉及到公众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要领域,为了保障公众利益,需要通过行政许可来加强管理和监督。

4.行业规范和标准:一些特定行业或职业可能存在风险较高或技术要求较高的情况,为了确保相关活动能够符合一定标准和要求,需要通过行政许可来进行审批和监管。

四、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的原则1.法定性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法律授权范围进行设定。

2.适度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应当适度,不能过分限制市场主体的自由和创新。

3.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歧视或排斥特定主体。

4.便民利民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应当简化程序、减少材料,方便市场主体办理手续。

5.透明公开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应当公开透明,市场主体能够清楚了解办理条件和程序。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

⾏政许可的设定
⾏政许可的设定:(⼀)⾏政许可的设定原则1.设定⾏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政许可。

只有市场、社会⾃⾏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才能通过设定⾏政许可进⾏⼲预。

2.设定⾏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主决定的不应设定⾏政许可。

只有当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使这些民事权利可能对他⼈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并且这种损害难以通过事后赔偿加以弥补、补救时,才能设定⾏政许可。

3.设定⾏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态环境协调发展。

设定⾏政许可,不能仅仅考虑当前和眼下的利益,⽽应当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及⽣态环境的协调,保持可持续发展。

(⼆)⾏政许可的设定事项根据《⾏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政许可的项⽬:见上⽂“范围”如以上事项通过下列⽅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政许可:(1)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律管理的;(4)⾏政机关采⽤事后监督等其他⾏政管理⽅式能够解决的。

(三)⾏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政许可上的权⼒配置。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1. 引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审查、批准或者核准,使其具备某种权利或者取得某种资格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是指国家对于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进行规定和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涉及的内容。

2. 设定权限的依据设定权限是国家对于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权力的一种分配和授权,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1 国家法律国家法律是设定权限的最高依据。

根据宪法和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国家可以对不同部门、机构以及个人授予相应的设定权限,明确其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力与责任。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除了宪法之外,还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设定权限进行了具体细化。

这些文件可以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在特定领域内所拥有的设定权限范围和程序,保障行政许可的公正、透明和便利。

2.3 政府决策和指导文件政府决策和指导文件是设定权限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政府决策和指导文件,对特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设定权限,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行政许可过程。

3. 设定权限的主要内容设定权限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3.1 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权限首先需要明确行政许可所涵盖的范围。

根据不同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特点,国家可以确定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行政许可,并明确其具体内容和条件。

3.2 设定权限的机关设定权限还需要明确哪些机关具有行使该权限。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家可以将设定权限授予中央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并对其职责和权力进行具体划分。

3.3 设定权限的程序设定权限还需要规定相应的审批程序。

国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流程、时间限制以及所需材料等事项,以确保行政许可的便捷和高效。

3.4 设定权限的监督与管理设定权限还需要明确相应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国家可以通过建立监察机构、设立举报渠道等方式,对行政许可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设定权限的原则设定权限应遵循以下原则:4.1 合法性原则设定权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宪法和公共利益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将行政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将行政行为强加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活动。

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许可
内容主要有:
一、许可条件:
1、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相关申请。

2、设定工作授权细则以便合理开展行政活动,有利于任务的贯彻和实施。

3、许可权限和限制应有清晰的规定。

4、需要遵守各领域法律法规。

二、许可排除:
1、确认许可类别所不涉及的范围,以便排除不必要的批准权限。

2、限制许可范围及有关办理程序的规定。

三、许可有效期限:
1、许可有多长时间的有效期,以及不同类别的许可、撤销时及再许可规定等。

2、许可内容的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的法律责任。

四、受许可的权利和义务:
1、详细规定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2、有关安全保障和监督检查机制,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管理。

总之,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出台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它能调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保护安全、合理开展行政活动,以有助于落实法律法规,促进公
共利益的维护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 行政许可

第二章 行政许可
法律是确定使用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 尚 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 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 ,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 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的许可设定权
•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
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 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 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 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 ,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 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 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 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 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规章的许可设定权
•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 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 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 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 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 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 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 入本地区市场。
案例
• 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村民王某报上的材料 ,在未进行实地勘测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集 体土地使用证。不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 举报,称王某占用耕地建房。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现场调查后,发现举报属实,拟对王某作出 拆除房屋并复垦的行政处罚。王某认为用地四 至都已经在上报的材料中写明,现在的问题是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中工 作失职所致,如果要拆除房屋,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必须承担办证中的过错责任,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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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怎么设定
核心内容:行政许可怎么设定?行政许可是准许申请人进行特定活动的行为。

设定行政许可包括通过法律设定、通过行政法规设定、通过国务院决定设定、通过地方性法规进行设定等。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
1、法律的设定权。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许可。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3、国务院决定的设定权。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设定行政许可。

5、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

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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