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
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办事指南
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二、法律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三、申请条件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许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后,应当对经营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配发规定的客运标志牌。
2、省际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式样印制,交由当地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客运经营者核发。
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有效。
3.从事省际班车(包车)客运的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包车标志牌,4.省际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由省局按照部规定的式样统一印制,并按程序发放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程序发放给省际班车(包车)客运企业后,应当做好标志牌证领用和发放登记台账,把发放情况登记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做好旧标志牌证的核销。
企业应当建立标志牌使用登记制度,安排专人管理标志牌的领用签发,领用人要签字确认,交旧领新,严禁将空白标志牌发放给个人。
5.标志牌必须使用与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相联的打印机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标志牌打印完成后,企业应在“运输企业(章)”一栏盖章,方为有效。
印章可以是企业公章,或者是向当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业务专用章,要清晰完整。
特殊或紧急情况时,需经省局批准,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可进行人工手写、发放标志牌,并需在标志牌中间横线上方加盖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方为有效。
6.市际、市内、县际、县境内客运标志牌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行印制、核发,并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工作。
四、申请材料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申请人提交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2、申请班车(包车)车辆道路运输证证号(经办机构自行获取)3、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六、咨询途径电话咨询:七、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 12328网上投诉:。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
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牌证领取、发放和使用,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旅游客运车辆及具备包车资质班线客运车辆。
第三条包车客运标志牌具体管理由运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负责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牌证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四条包车应履行以下备案申请程序:
(一)经办人通过网上“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向车籍地市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二)市级运管机构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上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即可自行打印包车客运标志牌。
第五条包车客运标志牌领取后应按编号进行登记,建立使用台账,台账应记录包车客运标志牌从领取、使用、回收到上缴的使用过程,并记录使用区间、使用时间、车号、驾驶员等信息。
第六条包车客运标志牌由专人领取、签发并记入台账,严格按照“交旧领新,一车一趟一牌”原则签发,严禁发放。
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发放
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发放一、受理范围法人,自然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即予许可二、办理依据【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82号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见附件7)。
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尚未制作完毕的,应当先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三、审批条件1.申请人必须依法申请,提供相关资料;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3.具备从事该项活动的法定条件。
四、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新核发标志牌车辆提供);2.《道路运输证》3.《班车客运标志牌补发申请表》;4.《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运力需要临时调用的非营运车辆不需要提供);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受理地点受理地点:泾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交通局综合窗口。
七、审批流程(一) 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2、提交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12﹕0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二) 接收材料在窗口收到单位、企业、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三) 受理收到单位、企业、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
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 审批发证经县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核决定,由窗口签证发放。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7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7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的规定,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纸质包车客运标志牌,省运管局于2013年11月1日启用新版纸质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旅游客运每一运次在湖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为进一步改进包车、旅游客运管理方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包车客运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管理(一)从2017年5月1日起,全省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实行备案管理。
(二)从2017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的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见附件1—3),由各市州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样式和要求统一印制,由经营市际、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的企业按规定向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不得向经营者收取费用。
省际包车纸质标志牌的样式仍为交通运输部统一样式,由省运管局统一印制。
(三)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和旅游客运业务备案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本运次线路起讫点、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包车标志牌顺序号、载客人数、主要途经地、运行时间、有效期、企业签发人等信息,以及承运业务凭证(电子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1.11•【字号】京交运发〔2017〕513号•【施行日期】2017.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京交运发〔2017〕513 号各郊区交通局、城六区管理处、各省际包车客运企业: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结合本市实际,对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申领审核、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如下:一、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条件(一)申请企业、车辆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且处于正常营运状态;(二)申请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与市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联通,且实时传输数据;(三)申请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四)申请车辆技术等级一级;(五)申请车辆年度审验合格;(六)执行该业务的驾驶员持有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已按规定在申请企业办理上岗备案手续;(七)持符合规定的承运业务凭证;(八)单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或单程营运里程超过800公里(含)的,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单日运行里程是指,驾驶员能够正常夜宿休息情况下,单日的行车里程。
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报审核内容申报审核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许可证号,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人及方式,承运业务凭证(扫描件或照片)、业务类型、本运次线路起讫点、主要途经地、运行时间、载客人数、是否回程载客,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包车标志牌顺序号、有效期、企业签发人等信息。
临时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
临时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临时客运标志牌核发(其他-)二、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四、五十八条三、申请条件(一)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客运车辆可凭临时客运标志牌运行:1.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2.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3.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二)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
四、办理程序1.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申请计划发放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由其分发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2.市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申请计划发放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3.县际、县境内临时客运标志牌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行印制、核发,并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工作。
4.临时客运标志牌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正反面打印或者填写有关内容后,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5.对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灭失,等待领取的,由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给临时客运标志牌。
6.因道路状况发生变化确需临时改道运行的,由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给临时客运标志牌。
五、申请材料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申请人提交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2、申请班车(包车)车辆道路运输证(经办机构自行获取)3、申请人提交遗失或损毁报告(用于补办)4、顶班证明(用于因加班申领临时牌证)5、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用于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等待领取期间)六、咨询途径电话咨询:七、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 12328。
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
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
审批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审批条件:
1.车辆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
2.道路客运经营者承接的包车业务应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有包车合同(非定线旅游客车可持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合同取代包车合同);
4.拟使用车辆的经营范围包括相对应的包车业务;
5.车辆技术状况及客车类型等级与包车业务相适应;
6.驾驶员持有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7.按规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申请材料:
1、客运包车发车前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
2、包车合同(或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合同);
3、驾驶员、车辆信息
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发放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科创中心9楼(宁东路166号)
承办机构:即墨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科
联系电话:。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核发和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核发和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7.17•【字号】京交运发〔2014〕 423号•【施行日期】201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核发和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交运发〔2014〕423号各有关区县运管部门,各有关客运企业、客运站: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号)要求,为规范我市《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的发放和使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详见附件1)由交通运输部监制,全国统一编号,有效期1年,由本市客运企业所在区县运管部门核发给本市参加接驳运输试点车辆。
各区县运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各项信息填写要准确、齐整,核对无误后到运输局运政处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二、本区县《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全部核发后,区县运管部门要统一填写一式两份《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发放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汇总、核对、签字后,一份送运输局省际处,一份留存备查。
三、接驳运输车辆要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放置在车辆内前挡风玻璃右侧。
同时随车携带《接驳运输行车单》(详见附件3)。
四、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在每次出站发车前,还要向始发客运站领取、填写并随车携带《接驳运输行车单》;车辆到达指定的接驳点后,当班驾驶员和接驳驾驶员交接车辆相关证件,填写《接驳运输行车单》,并由接驳点管理人员签字、盖章。
驾驶员在运输任务结束后要将《接驳运输行车单》及时上交客运企业留存备查,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五、为了便于各区县运管部门准确掌握参加接驳运输试点班线情况,加强辖区接驳运输试点班线及车辆运行管理,现将局已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的北京市开展接驳运输试点班线明细表(详见附件4)发给你们。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流程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流程⼭东威海市有⼀些客运公司会购买⼀些车辆投⼊⽤于客运运营,根据规定汽车⽤于客运运营是需要去办理客运标志牌,并且是贴于前挡风玻璃,有⼀些公司在询问关于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流程,下⾯店铺⼩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流程1、填写客运标志牌使⽤申请表,并提交申请2、由相窗⼝收到申请,并受理申请3、经窗⼝审核,符合规定4、由相关部门决定5、颁发客运标志牌(1)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正、反⾯打印或者填写有关内容后,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2)对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灭失,等待领取的,由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给临时客运标志牌。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条件1.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按包车客运管理有关要求执⾏。
2.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1) 遇有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加班车的;或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2)投⼊的客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和类型、配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3)有按规定投保承运⼈责任险的保单。
三、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所需的材料1.经办⼈的⾝份证(复印件1份)2.标志牌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3.《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1份)4.法⼈⾝份证(复印件1份)5.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6.⾏驶证复印件或者驾驶⼈信息单(复印件1份)上⾯是店铺⼩编关于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流程的解答,在威海市办理客运标志牌是需要通过这个流程去办理,需要符合⼀些条件并且是提供以上的这些材料才可以,办理是免费的,需要10个⼯作⽇办理完成,各客运公司对于威海市办理客运标志牌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店铺。
3.2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事项编码:3.2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实施日期:2017年月日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客运企业申请包车客运经营许可。
适用对象:企业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四、受理机构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五、决定机构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六、数量限制有数量限制,请登录各地级市运管网站查询有关包车投放计划。
七、申请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
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的企业和个人发放、使用、停用、注销标志牌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安全。
具体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标志牌发放条件:必须取得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的车辆、驾驶员等资质。
2.标志牌使用规定:标志牌应当张贴在车辆前部显著位置,不得擅自更改、涂改或者损毁,
同时标志牌有效期为一年。
3.标志牌停用规定:对于已经停止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的企业和个人,应当立即停用标志牌,
并按照规定归还。
4.标志牌注销规定: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注销其标志牌,同时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标志牌管理机构:标志牌的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以上就是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个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旅行体验。
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标志牌》制作规范和要求
附件7班车客运标志牌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遵章守法安全优质附件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客运班许字号附件9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附件10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附件11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
(四)其它规范: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 mm×字宽35 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 mm×字宽100mm-110 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20 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 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 mm×字宽80 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15 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 mm×字宽15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 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 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制式规范(一)尺寸:215mm×160mm。
(二)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1. 适用范围 (3)2. 管理原则 (4)二、标志牌证定义与类别 (5)1. 标志牌证定义 (6)2. 标志牌证类别 (6)三、申请与审批 (7)1. 申请条件 (8)2. 申请材料 (8)3. 审批程序 (9)四、标志牌证制作与使用 (10)1. 标志牌证制作规定 (12)2. 标志牌证标识内容 (13)4. 标志牌证使用范围 (15)五、标志牌证管理与监督 (16)1. 管理机构设置 (17)2. 日常管理职责 (17)3. 监督检查与执法 (18)4. 违规处罚 (19)六、标志牌证变更与注销 (20)1. 变更申请条件及程序 (21)2. 注销申请条件及程序 (21)七、附则 (23)1. 术语解释 (25)2. 法律责任 (26)八、附件 (26)1. 标志牌证申请表 (27)3. 其他相关附件 (28)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管理,规范道路包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申领、使用、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标志牌分为“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和“道路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两种。
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管理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工作。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包车客运活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核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发放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发放或者予以纠正。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伪造、变造。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一、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分类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分为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三类,每类标志牌证分别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县境内4种,其中:(一)班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道路班车客运以及定线旅游客运,按营运方式划分为直达和普通两种形式。
(二)包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包车客运以及非定线旅游客运;(三)临时客运标志牌适用于标志牌正在制作、灭失等待领取时或用于临时加班、接驳、顶班的客车,其中临时加班客车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仅适用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和春运、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
二、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的制作(一)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二)县际、县境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三、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证的核发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的发放,坚持“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及“谁签字、谁发放、谁负责”的发放制度。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县际班车客运标志牌;(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县境内班车客运标志牌。
四、临时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一)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发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县际、县境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
1.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按包车客运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2.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或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2)投入的客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和类型、配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3)有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保单。
包车客运运次备案服务指南
包车客运运次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包车客运运次备案(其他-02971-000)
二、法律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三、申请材料
(一)包车合同
(二)旅客实名制名单
四、办理程序
(一)企业进行省际包车客运备案申请时填写的企业签发人可以是企业负责人,或者是经企业授权的备案申请人或调度人员。
签发人及其所在单位要为标志牌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对于备案申请,可使用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
在《浙江省包车客运标志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前,各市道路运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人工审核标准。
设定为自动审核方式的,应对提交的备案申请设置实时审核(延时不超过一小时);设定为人工审核方式的,应安排相应的审核人员每天至少审核一次,并向企业公布审核人员的办公电话,保证对备案申请及时审核。
(三)省内包车客运运次备案要求由省局另行规定。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12328
网上投诉:
八、流程图。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需要什么步骤对于那些从事客运的汽车来说,它们是需要办理客运标志牌之后,才可以从事客运⼯作的。
那么⼤家知道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需要什么步骤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需要什么步骤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颁发⼆、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投⼊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投⼊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2. 《⼭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六条第⼀款:“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应当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条:“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五⼗七条:“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交由当地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客运经营者核发。
”三、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需要哪些条件车辆符合运营条件,道路运输证件在有效期内,有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需要什么步骤的相关知识,客运汽车在办理客运标志的时候,肯定需要符合规定的办理条件以后,才可以去顺利完成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威海客运标志牌怎么办理
威海客运标志牌怎么办理
客运车辆的安全问题要特别重视,尤其是长途的客运车辆,要防⽌疲劳驾驶。
客运的车辆不管是长途还是短途,都要去办理客去标志牌后,才可以依法载客。
那么威海客运标志牌怎么办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威海客运标志牌如何办理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审核
3、审核合格本性道路运输证
⼆、威海客运标志牌的办理材料
1、客运标志牌使⽤申请表
2、《道路运输证》
三、威海客运标志牌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投⼊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投⼊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
2、《⼭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六条第⼀款:“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应当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条:“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五⼗七条:“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交由当地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客运经营者核发。
”
综合以上介绍,客运标志牌是客运车辆取得合法线路运⾏的⼀种证件,客运车辆必须按客运标志牌所规定的线路⾏驶,不得超载规定的线路去⾏驶。
如果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业的解答。
简述包车标识牌的使用流程
简述包车标识牌的使用流程1. 简介在包车服务中,包车标识牌是一种重要的信息传达工具,可以有效地识别包车服务车辆,并提供乘客所需的信息。
本文将介绍包车标识牌的使用流程,帮助包车服务提供商和乘客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包车标识牌。
2. 获取包车标识牌在使用包车标识牌之前,首先需要获取标识牌。
一般情况下,包车服务提供商会为每辆符合条件的包车车辆颁发标识牌。
车主或驾驶员可以通过提交必要的材料和申请,获得标识牌。
材料通常包括车辆注册信息、驾驶员证件等。
3. 安装包车标识牌获得标识牌后,车主或驾驶员需要将标识牌安装到车辆上,以便乘客和其他人能够迅速辨认出该车辆为包车服务车辆。
安装包车标识牌的具体步骤如下:•确保车辆外部没有遮挡物,如车窗、天线等。
•使用适当的工具将标识牌固定在车辆的显眼位置,如车前挡风玻璃上方。
•确保标识牌被牢固地安装,不会在行驶过程中脱落或移位。
4. 标识牌内容标识牌上通常包含以下信息,以便乘客识别包车服务车辆和获取必要的信息:•包车服务提供商的名称和标识,用于表明该车辆属于特定的包车服务运营商。
•联系电话或其他方式的联系方式,乘客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与包车服务提供商进行联系咨询或预订服务。
•车辆的包车服务证明号码或其他唯一标识符,用于验证车辆是否符合包车服务要求。
5. 乘客使用流程对于乘客来说,使用包车标识牌是寻找并乘坐包车服务的重要步骤。
以下是乘客使用包车标识牌的基本流程:1.乘客在需要包车服务的时候,可以查找附近的包车标识牌。
通常,包车标识牌会安装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方,因此乘客可以通过观察车辆前部来确定是否为包车服务车辆。
2.乘客可以注意标识牌上的信息,确认该车辆属于特定的包车服务提供商。
如果有多辆标识牌相同的车辆,乘客可以查看车辆的包车服务证明号码或其他唯一标识符,以确保选择正确的车辆。
3.如果乘客确定了要乘坐的包车服务车辆,可以通过标识牌上的联系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包车服务提供商进行联系。
这样可以了解车辆的可用性、费用、预订流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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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
审批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审批条件:
1.车辆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
2.道路客运经营者承接的包车业务应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有包车合同(非定线旅游客车可持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合同取代包车合同);
4.拟使用车辆的经营范围包括相对应的包车业务;
5.车辆技术状况及客车类型等级与包车业务相适应;
6.驾驶员持有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7.按规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申请材料:
1、客运包车发车前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
2、包车合同(或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合同);
3、驾驶员、车辆信息
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发放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科创中心9楼(宁东路166号)
承办机构:即墨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