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姚安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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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4•【字号】鄂政电〔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鄂政电〔2020〕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耕地保护的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也是重要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遏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填造湖大跃进”“耕地非农化”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坚决落实中央“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强生态保护,绝不乱占耕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对存在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问题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耕地保护任务,确保本地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切实强化协同机制,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一)压实政府主体责任。

全省各级政府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有效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个人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耕地保护合力,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云南省姚安县粮食安全状况调查分析

云南省姚安县粮食安全状况调查分析
食生产 的基本任务。

近年来 , 姚安县粮 食安全形 势总体较好 , 粮食 综合生产 能
力稳步提 高, 食物供给 日益丰富 , 粮食自给有余 , 供大于求。07 20
年 、0 8年 、09年 的农作物 总播 种面积 分别 为 23 2公顷 、 20 20 39
241 36 公顷 、43 公顷 ,其 中粮 食作物播种面积 155 202 48 公顷 、
14 3 46 公顷 、4 7 18 3公顷 , 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80 公顷 、9 8 87 8 9 公
顷 、19公 顷 。 95

现 状
姚 安县位于云南省中部 , 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贫困县。 面积 为 19 1. 3平方公里的姚 安坝 子也是楚雄彝族 自治州 境内最大 的 l 坝子之一, 全县辖 5 个镇 、 个 乡, 4 包括栋 川镇 、 光禄镇 、 前场镇 、 弥兴镇 、 太平镇 、 中 乡、 适 左门 乡、 官屯 乡、 大河 口乡。粮食生产
云 南是一个地 处边疆 、拥有众 多少数民族 的高原 山区 省 份, 自然地理条件特殊 , 社会 发育程度和 经济发展水 平较为落 后, 这些客观 因素决定了云南省粮食安全 问题之严峻 。而对于 姚安县来说 , 粮食安全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姚安县是滇 中城 市 群 中的节点城 市 , 是南永经济带 的中间地带 , 有独特 的区位 具 优势。保证粮食基本 自给 、 分担粮食安全责任 , 是姚安县今后粮
面 积 的比 重分别 为 6 . 3 . 、1 5: 8 56 . 3 .1 23 5: 7 5 6 . 3 . 、1 9: 81 。 6 6 3 8
从姚安县近三年来粮经作物面积 比的波动 ( 见图 1 可以看出 , ) 较经济作物而言 , 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波动较大 , 2 0 粮 在 0 7年达 到最高点 ,0 8年降至最低点 , 2 0 20 到 0 9年略 有回升 。调查 资料 显示 ,0 8 , 2 0 年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同比下降 O8%, . 3 经济作物播

姚安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姚安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林下经济是指对现有林下土地资源,林荫优势,林中空间资源,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养植、林产品採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

以便共享农、林、牧的资源优势从而实现循环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林下经济的发展是有效与林业营造林在建(如退耕还林、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森林扶育)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增加林业发展和实力,提高林地产出、增加林农收入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林下经济发展不仅有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主动融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具有产业效应。

也是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综合体现。

林下经济的发展不仅调整了林业供济性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林农增收。

也是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广大林区脱贫攻坚成果新举措。

现对姚安县林下经济的发展进行探讨。

1.姚安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1.1近年来,为促进姚安生态文明建设,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了林业建设的改革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分别提出了“百果园”计划和园林县城计划。

分别实施了国家储备林建设、第三期长江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林业在建项目。

这对姚安的林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

因此,因地制宜的发展林下药业、林下养殖业、森林景观的利用等林业产业模式是林业工作者应研究的重要问题。

1.2姚安县有林业用地面积达192.21万亩,在“十二五”基础上增加19.1万亩,年均增长率2.33%;全县森林覆盖率68.69%,同比增长3.49%,年均增长率2.11%;活立木总蓄积量594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4万立方米,年均增长率3.76%。

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41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核桃基地建设4.4万亩、花椒基地建设1.2万亩、核桃提质增效3.5万亩、林下资源开发6万亩、低效林改造2.5 万亩、四旁、零星及全民义务植树1891.31万株、沼气池建设1300口、节柴改灶1600眼林业用地面积达192.21万亩,在“十二五”基础上增加19.1万亩,年均增长率2.33%;全县森林覆盖率68.69%,同比增长3.49%,年均增长率2.11%;活立木总蓄积量594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4万立方米,年均增长率3.76%。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云农机〔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厅2020年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推动工作落实。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植保植检站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12月5日前将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3月18日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推动农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理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农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

努力推进姚安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机制的探索

努力推进姚安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机制的探索
由 于 过 于分 散 , 代 化 农 业 的 规 模 化 、 准 化 生 产 无 法 完 全 现 标
亩。( ) 4 出租 : 承包 户将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本集
体经济组织 的成员或 以外的个人或单位用 于开发性生产 , 承
租方一次性或分期付给 出租方租赁费 。 这种形式流转 的土地 9 7 . 亩。( ) 24 3 6 5 折价合股 : 农户按面积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入 股给公 司经营。如清河村委会的农户 以土地折价合股 的形式
进 了农业机 械化水平的提高 , 提高农 产品品质 , 增强市场竞
争力。( ) 2 节约经营成本。土地经过 流转形成规模经营 , 经营 者可 以对规 划决策 、 织生产等各方 面进 行科学安排 , 组 合理 配置 , 精确计 算 , 从而实 行科学 种 田 , 约成本 , 高效益 。 节 提 () 3 增加 了农民收入 。 土地流转之后 , 对促进农 民增收主要体

户 ,土地流转 面积 为 2 3 . 85 63 3亩 ,占家庭 承包耕 地面 积 2 %, l 土地流转涉及农户 1 1 户 。 3 3 7 2 . 姚安土地流转的形式 。( ) 1转包 : 承包方将承包地部 分 或全部转让 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经营 , 原承包方继续 履行原耕地合 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 接包方按转包 时约定 的条
余 劳动力开始向劳动报酬较好 增收这个 主题 , 切实把 推动 土地 流 转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 , 强化引导 , 注重规范 , 努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合理流转 。到 2 0 年 , 0 9 全县
家 庭 承 包 耕 地 面 积 125 6亩 ,家 庭 承 包 经 营农 户 4 1 3 5 85 7
积出租给企业或种植大户 , 如栋川镇蜻蛉村委会 出租给农哈 哈公司种植食用菌 的 2 7亩; 9 二是农 民直接 与农业企业签订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4.03•【文号】农办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环境保护局: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取得阶段性进展,一些地区耕地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但各地区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上存在责任不清、任务压实不够、资金途径不畅、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土十条”有关目标和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就要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标“土十条”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地,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土十条”规定的“421”任务(轻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全国耕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探讨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探讨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探讨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王云平(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姚安675300)摘要:为了能够解决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以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作为例子来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进行研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897(2022)06-0132-030引言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已经开始被各界重视起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相较于过去来说也有着非常明显的进步,同时这也是未来我国林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之一。

就目前来看,森林资源在发展过程当中仍然遭受着一些其他因素所导致的破坏,严重影响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所以说为了能够使森林资源得到相应的保护,我们一定要加强针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管理工作,在本文当中主要会以姚安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出发点来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从实际角度来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1]。

1姚安县森林资源现状姚安县土地总面积170142hm2,林地面积129044.3189hm2(其中林业部门管理林地面积125758.8454hm2),森林面积117884.7129hm2,森林覆盖率69.29%,森林蓄积7264340m3,单位面积蓄积量63.0m3;其他林木蓄积66076m3。

现有省级生态公益林60.3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7.4万亩,建有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69163hm2,占国土面积的40.65%。

综合来看,姚安县的森林资源保护现状体现两点。

1.1缺乏林业保护意识近些年来,我国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主要把目光放在了经济快速增长方面,反而忽略了针对于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保护,再加上大多数人们都没有意识到保护森林资源有着怎样的重要性,所以说也导致了森林资源存在着过度开发的情况。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王自军(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姚安675300)摘要:本文对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并对管理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就加强专业化管理及促进保护区生物种群恢复和促进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为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尖山自然保护区管理;面临的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S75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897(2022)06-0103-030引言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是姚安县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之一,地处滇中高原中部,属金沙江一级支流渔泡江的流域地带,适宜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造就了境内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其在功能上具有维持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植被类型和物种组成、维持区域内生态平衡的作用。

但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之该自然保护区建成时间较短,管护经费紧缺,科研力量薄弱,专业化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管护中面临了诸多问题和挑战[1]。

而在当今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日益重视的高压态势下,如何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好自然保护区,使已遭到破坏的自然资源得到恢复,促进保护区充分发挥应有的生态功能作用,已成为我们急需重视的问题[2]。

正确处理好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面临的矛盾问题,科学制定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措施,并加以实施,显得十分重要。

1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概况1.1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2003年4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大尖山为州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3月,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姚安县成立大尖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从此,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挂牌成立。

2017年6月,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更名为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属姚安县林业局(2019年更名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员12人,其中管理岗位3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6人,工作业务受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领导。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20.08.05•【字号】云农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农田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制定了《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等系列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2.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3.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4.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5.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试行)6.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7.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试行)8.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8月5日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农田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项目管理前期工作,是指编制规划、确定年度项目清单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公示、年度实施计划批复等环节。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牵头拟定全省农田建设规划,将规划建设任务分解到州(市)。

(二)按照中央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到州(市)、县(市、区)。

(三)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对国家、省级试点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进行评审。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严控农业行业安全基本盘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严控农业行业安全基本盘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严控农业行业安全基本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2.14•【字号】川农业函〔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严控农业行业安全基本盘的通知川农业函〔2020〕97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中央、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20]1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全面落实部门领导责任。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切实落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局面。

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牵头督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综合执法监督、查处问责职能,切实解决当前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机制不顺、执法能力不足、推动乏力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全面落实行业领域属地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梳理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行业安全生产职责,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方法,将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落实到本部门各内设(含直属,下同)机构,督促做好其职责内的安全监管决策、处置、检查落实工作。

云南省姚安县前场镇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

云南省姚安县前场镇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

云南省姚安县前场镇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
唐世乔;陈海燕;贺蕊;纪常翔;李元
【期刊名称】《现代农业科学》
【年(卷),期】2009(000)009
【摘要】通过实地调查、农民采访和统计资料的方法,运用综合指数评价法对前场镇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评价,结果表明:1)通过定量分析,场镇农业资源利用方式属于不可持续利用,但可持续利用水平在提高。

2)
从模式基础功能性、模式结构协调性和模式运作投入性方面看,基础功能性、结构
协调性模式的可持续利用水平在提高,运作投入性模式的可持续利用水平有所降低。

3)针对前场镇的实际情况,分析前场镇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前
场镇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

【总页数】5页(P)
【作者】唐世乔;陈海燕;贺蕊;纪常翔;李元
【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7
【相关文献】
1.农业科技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调查与分析——以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为例 [J],
刘艺玮;张昕雨;李文荣
2.云南省水资源在农业上高效可持续利用研究 [J], 王孟宇
3.基于改进层次分析法的云南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 [J], 程乖梅;何士华
4.贫困山区农业产业化之路:姚安县前场镇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调查 [J], 姚天春
5.云南省镇威煤田煤炭资源远景评价 [J], 徐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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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15•【文号】农办议〔2024〕142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4〕142号欧阳梅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经商水利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标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各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上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大投入支撑力度。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资金超过3000亿元,支持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3年底,又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254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400万亩,同时将中央亩均补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以上,补助标准大幅提升。

从2024年开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投资亩均补助标准同步提高。

二是差异化落实补助标准。

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测算2023年底增发的国债资金中,对东北地区、粮食主产区亩均标准按照新建2400元、改造提升2200元,其他地区亩均标准按照新建2200元、改造提升2000元。

同时,在会同财政部测算分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按东、中、西地区并考虑财政状况,对西部地区给予差异化适当补助。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将田间设施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重点支持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和防护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灌溉和排水条件,促进当地农业生产。

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为粮食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姚安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姚安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姚安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摘要: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实现姚安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坡耕地生态退耕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本文简要分析耕地后备资源的现状特征,对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原则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Development of reserve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in YAOANQu hua ying Xiang ling Xie zheng ming(Yunnan State Land Resources V ocational College, Yunnan Kunming 650217)Abstract: An important way of realizing homeostasis on total of cultivated land isdevelopment of reserve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But also to promot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loping land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The article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reserve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conditions and principles of development in Yaoan County, and show some suggestions for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reserve resources.Key words: Cultivated land; Reserve resources; Development耕地后备资源是指在当前技术条件下,能够通过开发、复垦措施改变成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毁损废弃地。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川农函〔2020〕653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5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0〕49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行业实际,制定了《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7月28日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0〕49号)精神,决定于今年7月至12月底,在全省农业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大核心任务开展集中整治。

通过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推动农业行业各领域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年”,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范围是全省农业行业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行业领域,重点包括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畜禽屠宰等行业。

姚安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doc

姚安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doc

附件6姚安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质量。

改善环境质量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

以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为引领,以《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姚安,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发展现状、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经验(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及计划完成情况“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强化环境执法为保障,紧紧抓住削减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全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为确保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感谢你的观看总量控制削减目标任务,我县高度重视,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每年政府与县环保局、县住建局、栋川镇人民政府、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主要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将我县的污染减排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落实,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根据州下达县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截至2015年四项污染物(计新增量)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573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93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9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4吨。

至2015年底,我县能够顺利完成州下达我县主要污染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对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6〕67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粮食主产区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强化职能,更加注重统筹规划,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完善机制,更加注重政策落实,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整合充实规划,加快建设进度,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统一编制县级规划,加强与有关专项规划衔接,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农业生产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兼顾高原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提高粮食及优势农产品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多措并举,综合配套。

因地制宜、抓住关键,把田间灌排工程和耕地质量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意见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意见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退耕还林生态和经济效益,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切实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和省、州人民政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方针政策,按照《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以生态环境治理为基础,以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为重点,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核心,以节能降耗、培育后续资源和产业为途径,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我县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切实巩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继续对退耕农户进行补助,即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原规划为生态林的再补助8年,经济林再补助5年,补助于第一轮到期后的次年发放。

并进一步加强林木抚育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二)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加快后续产业培植、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

三、实施原则(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国家支持与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7.03•【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0〕8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0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2020年7月3日2020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0〕8号)要求,为支持开发我省冬闲田扩种油菜,巩固提升粮油产能,进一步调动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积极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要求,按照“宜粮则粮,宜种则种”要求,持续加力、常抓不懈,加大我省冬闲田扩种油菜力度。

以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油菜多功能开发为主线,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技术集成,组织产销衔接,推进油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全程机械化,打造功能型、效益型、生态型油菜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努力扩大油料供给,为国家食用油供给安全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集成技术。

突出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生产,加快秋播生产环节“种肥药机”技术集成和“345”模式、免耕飞播等适应冬闲田开发的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拓展油用、菜用、肥用、花用、蜜用、饲用等多种功能,发挥油菜养地作用和生态效益,健全全产业链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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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姚安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解读
为帮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姚安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意义
为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防治和减轻土壤污染,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

立足我州实际,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守住耕地红线、维护粮食稳定为出发点,结合我县耕地情况,采取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综合措施,推动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改善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三、基本原则
结合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及州政府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指标,合理设定目标;针对问题突出区域提出技术措施,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采取分类综合治理;随着耕地环境质量环境数据资料的不断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进行动态类别调整。

四、主要目标
2020年底前,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0.78万亩、治理修复0.26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0.27万亩的指标,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动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面积不少于1.31万亩的目标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分解落实全县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

根据与楚雄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结合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明确各乡镇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技术规程,全面完成全县9乡镇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任务。

(三)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

根据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在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业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

(四)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

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按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年度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评估。

六、进度安排
2019年6-12月,县级启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020年3月,各乡镇启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020年4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种植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等。

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各乡镇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任务。

2020年7-10月,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2020年11月底前,全县各乡镇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目标任务。

2020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2020年总体自评估和成果集成。

2020年12月中,对各乡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六、组织保障
(一)健全机构。

成立姚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组,主要负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制定、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资金统筹工作,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要向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倾斜。

(三)加强科技支撑。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围绕我县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高背景值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关系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和协同创新,为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四)发挥市场作用。

加大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力度,按要求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测算等技术服务,加强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作,鼓励有关企业参与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五)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全县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普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知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好基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通过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对破坏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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