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
基于2016—2018年全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数据分析
基于2016—2018年全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数据分析作者:宋婷杨佳丽郭向明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20年第36期[摘要] 自2016年起,全国范围内已开展了三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目前全国动态调整撤销学位点1405个,增列767个,撤销幅度远远大于增列幅度。
国家启动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高校可自主撤销与增列学位点。
无论是撤销还是新增,都是高校运用学科调整自主权不断完善自身学科体系,优化学科布局的表现。
[关键词] 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作者简介] 宋婷(1989—),女,陕西西安人,管理学硕士,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初级职称,主要从事学科建设方向研究;杨佳丽(1986—),女,陕西西安人,工学硕士,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初级职称,主要从事学科建设方向研究;郭向明(1981—),男,陕西西安人,管理学硕士,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高级职称,主要从事学科建设方向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36-0028-03 ; ;[收稿日期] 2019-11-12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明确自2016年起,各高校可自行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各高校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是指各高校主动撤销或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
调整中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不得超过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后不同时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可在今后自主调整中增列。
本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2017〕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8号),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依据,主要对我国学位点动态调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
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新增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陇东学院
学士,甘肃工业 最终学位或最后学历 大学建筑工程专 (包括学校、专业、时间) 业,1991.6
岩土工程 道路工程
骨干教 师简介
刘万锋,男,汉族,1968 年 6 月出生,甘肃省镇原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级教授。主编教材和专著 3 部,甘肃省地方标准 1 部,获国家发明专利 2 项。在国家权威 期刊上发表和收录学术论文 60 余篇,主持完成厅局级以上项目 17 项。其研究成果分别获甘 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 项,甘肃省建设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甘肃省高校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庆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5 项、二等奖 2 项,甘肃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 3 项,陇东学院教 学成果一等奖 3 项、科研成果一等奖 1 项。主持建设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 1 个,甘肃 省特色专业 1 个,甘肃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甘肃省精品课程 1 门、校级精品课程 2 门。2013 年起兰州理工大学和兰州交通大学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 拟承担岩土工程与建筑经济与管理方向研究生《黄土地基处理新技术及应用》、《建筑 技术与管理》等专业课教学与研究生指导工作。 成果名称 (获奖、论文、专著、专利、咨 询报告等) 抗疏力技术在湿陷性黄土地基处 理中的应用研究 抗疏力技术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公 路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一种抗疏力材料 获奖类别及等级,发表刊物、 页码及引用次数,出版单位及 总印数,专利类型及专利号 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发明专利(201310350708.5) 项目名称 基于变形控制的柔性桩复合地 基优化设计研究 时间 署名情况
3
I-2 专业学位领域(方向)与特色(不分领域或方向的专业学位可不填)
专业学位领域(方向)
主要研究领域(方向) 、特色与优势(限 200 字)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
第 8 页
附件7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
(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
学科代码及名称
0710 生物学
单位代码及名称
10617 重庆邮电大学 10764 伊犁师范学院 11072 江汉大学 11318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1810 海南医学院 14325 南方科技大学 87804 黑龙江省科学院
10076 河北工程大学 10146 辽宁科技大学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10341 浙江农林大学 10345 浙江师范大学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10404 华东交通大学 10445 山东师范大学 10447 聊城大学 10489 长江大学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11660 重庆理工大学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11847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0702 物理学
10205 长春师范大学 10232 齐齐哈尔大学 10299 江苏大学 10332 苏州科技大学 1033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10349 绍兴文理学院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10663 贵州师范大学 10672 贵州民族大学 10694 西藏大学 10704 西安科技大学 10709 西安工程大学 10719 延安大学 10721 宝鸡文理学院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407 江西理工大学 10621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第 11 页
附件7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
(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
学科代码及名称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单位代码及名称
10878 安徽建筑大学 14325 南方科技大学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10081 华北理工大学 10256 上海电力学院 10372 安庆师范大学 10373 淮北师范大学 10390 集美大学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 10496 武汉轻工大学 10593 广西大学 10694 西藏大学 11078 广州大学 8322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
报!55所院校新增新传硕士点!10所双一流!6所已出招生动态!
审核结果显⽰,今年新增新闻传播学(学硕)硕⼠点4所,新闻与传播(专硕)硕⼠点51所!这意味着,今年新增了通过上⾯的表格⼤家可以看到,教育部公布这次公布了新增0503新闻传播学(即学硕)的⾼校有4所,新增0552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专硕)⾼校有51所,其中学硕有两所211、双⼀流,专硕则有8所211、双⼀流。
另外,和之前公布的拟推荐新增硕⼠点⾼校相⽐,新增硕⼠点的通过率还是⾮常可观的。
123456从通过率上来看,专硕申报了55所,通过了51所,通过率⾼达92%!⽽学硕尽管不是四所申报的学校都得到了硕⼠点资格,但最后公布中仍然是四所,这⾥铎铎⼦按照50%计算,但是其实通过了还是很可观的。
这说明,新传研究⽣扩招是⼤!势!另外要提醒⼩可爱的是,西藏民族⼤学在拟推荐硕⼠点名单中推荐的是新闻与传播专业硕⼠点,但今天公布的名单中通过的是新闻传播学学硕硕⼠点,⼤家在报考的时候⼀定要擦亮眼睛了~⼆、既然可以招⽣,别怪我不客⽓啦!在上述⾼校中,有⼏所学校已经公布了招⽣专业⽬录,新传专业赫然在列,⽆疑为2022考研er 们放出了积极信号!看到了吗,教育部让我招⽣,我就紧锣密⿎招起来!海南师范⼤学划重点:海南师范⼤学在今年新增新闻传播学硕⼠点之列,最新公布的海南师范⼤学招⽣专业⽬录中,已经有新闻传播学啦。
学硕拟招10⼈!(btw 专硕25⼈、⾮全6⼈)浙江财经⼤学划重点:浙江财经⼤学公布的2022招⽣专业⽬录中也已经有新闻与传播啦,由于是第⼀年招⽣,因此拟招⽣⼈数这⼀栏还没有公布,有意向的同学可以紧密关注⼀下~三峡⼤学三峡⼤学尽管也在新增硕⼠点的名单中,但在其最新公布的2022招⽣专业⽬录中,铎⼦还没有找到新传相关专业,不知道是后续会有变动,还是在第⼀年三峡⼤学暂时没有招⽣打算。
我只能说,三峡⼤学,你有点不上道。
杭州电⼦科技⼤学杭州电⼦科技⼤学已经公布的2022年招⽣专业⽬录中,暂时也没有新传相关专业,但是在当前通知中也留了个⼝⼦“具体以9⽉正式公布的⼤纲为准”合肥学院合肥学院虽然2022招⽣简章还没有公布,但在硕⼠点介绍中,已经有了新闻与传播硕⼠点的相关介绍。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注:请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或《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逐项逐条全部列出,并对应填入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的情况。备注内可填写是否符合条件要求,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总1页)
附件1-2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学校: (学校公章)校(院)长签字:2017年 月 日
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名称、代码、层次、类别:
序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以及西部和民族高校降低20%的条件(“学科方向”不降条件,请在其他原指标后加括号,并填入降后数值)
第十二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政策解析
第十二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政策解析姚云;钟秉林【摘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能够起到高校入门开展研究生教育和保障质量的把关作用.在全面分析第十二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启动背景和文件框架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本次学位授权审核政策新要点:制定了247个授权审核标准,坚持以高标准对开展研究生教育高校进行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审核实行全国统筹,根据区域和民族地区研究生教育发展特殊情况,学位授权审核标准对它们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明细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级学位委员会在学位授权审核中的各自权责,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对20所高校进行自主审核试点;在审核程序、审核人员聘选资格、公示以及申诉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学位授权审核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期刊名称】《研究生教育研究》【年(卷),期】2018(000)004【总页数】5页(P9-13)【关键词】研究生教育;学位授权审核;审核标准;自主审核【作者】姚云;钟秉林【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1008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32017年3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标志着我国第十二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正式启动,而2018年5月2日国务院学位办发布《增列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标志着第十二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完成。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是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申请、专家评议结论和省级学位委员会推荐意见,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的审批行为”[1]。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事关高校办学向高层次发展和省市高校资源配置等重要问题,备受高校重视;同时它又关系到区域优质高等教育布局和科技平台搭建与人才竞争的大问题,颇受社会和地方政府关注。
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
土木水利
安徽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资源与环境
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安徽工程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生物与医药
安徽师范大学
电子信息
淮北师范大学
电子信息
安徽建筑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资源与环境
土木水利
厦门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华侨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生物与医药
青岛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资源与环境
能源动力
生物与医药
烟台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土木水利
生物与医药
山东工商学院
电子信息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资源与环境
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交通运输
郑州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材料与化工
资源与环境
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生物与医药
交通运输
河南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交通运输
浙江理工大学
材料与化工
电子信息
机械
能源动力
土木水利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浙江工商大学
电子信息
资源与环境
生物与医药
中国计量大学
电子信息
机械
资源与环境
浙江海洋大学
交通运输
浙江农林大学
机械
温州医科大学
电子信息
浙江科技学院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2015年11月17日评估第001号关于开展黑龙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文件精神,实施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迎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估验收,学校制定《黑龙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并于11月16日召开评估动员大会,现将评估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我校的学位授权点评估的范围如下:(一)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2011年以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增列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三)2011年—2012年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对应调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
(四)目录外学科和交叉学科纳入相关一级学科进行自我评估,在总结报告内容中予以体现。
(五)2009年以后批准的其他新增学位授权点(不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其评估工作按项目批复文件执行)须进行专项评估。
二、评估对象国家的标准是以一级学科为评估对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按一级学或专业类别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与评估结论。
为对现有学位授权点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诊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自我动态调整与整改。
我校自评阶段是以二级学科为评估对象,按二级学科形成自评报告与评估结论。
目录外学科和交叉学科独立形成自评报告与结论。
三、方式标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以二级学科为对象,从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三个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学习研究《黑龙江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参看《黑龙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使用说明》,对《指标体系》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我国学术学位授权审核的发展过程
我国学术学位授权审核的发展过程作者:王茹,崔丹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第42期摘要:回顾了我国11批学术学位授权审核的发展过程,梳理了授权审核从集中审核到逐步放权的变化,分析了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
关键词:学术学位;授权审核;发展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42-0036-02自1978年,我国恢复高等教育以来,学位授权审核制度也随之逐渐发展起来。
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从1981年到2016年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十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平台2017年3月25日的数据,我国现有学术学位授权点11751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称博一点)299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简称博士点)5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623个(简称硕一点),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602个(简称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审核从1980年开始,经历了初创期、稳定发展与改革初探期、积极发展与深化改革期、科学发展与机制创新期,现已进入质量为先、自主自律、规范发展的阶段。
一、学位授权审核的初创期(1980—1989)1.首次学位授权审核。
198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首次召开会议并评审了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0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名单,随后报国务院批准;11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我国首批博士硕士授权点及授权单位名单,包含博士点812个、硕士点3185个以及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5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8个。
2.第二次学位授权审核。
1983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批博士和硕士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名单,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次审核后,我国博士点数量为1151个,硕士点为4254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数量为196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为425个。
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
A-
10183 大学
B+
10284 大学
10422 大学
10459 大学
10610 大学
B
10335 大学
10486 大学
10558 大学
B-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10028 首都师大学
10055 南开大学
10246 复旦大学
C+
10094 师大学
10384 大学
10475 大学
10635 西南大学
评估结果
学校代码及名称
C
10370 师大学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10536 理工大学
10595 电子科技大学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10616 理工大学
10681 师大学
11066 大学
90006 解放军理工大学
C-
10010 化工大学
10059 中国民航大学
10065 师大学
10718 师大学
B-
10165 师大学
10231 师大学
10445 师大学
10635 西南大学
10663 师大学
10736 西北师大学
C+
10094 师大学
10345 师大学
10370 师大学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10746 师大学
10755 大学
C
10065 师大学
10294 河海大学
10320 师大学
10475 大学
10663 师大学
11078 大学
C-
10003 清华大学
10043 体育大学
10094 师大学
10183 大学
全国增14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起统招
全国增14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1年起统招
2010年09月08日 11:20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文件,正式公布了刚刚批准的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此次批准的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共1431个(新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按照工程领域统计),分布在全国350所学位授予单位。
另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还同时批准了已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新增工程领域321个。
所有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领域将列入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绩。
截止目前,已设置了38类专业硕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5月份启动了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除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军事硕士不在此次审批范围内,其余35类硕士专业
学位均有新增学位授权点,其中的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应用心理、警务、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林业、药学、中药学、护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等18种硕士专业学位为我国新增专业学位类别,也是首次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
200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
200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200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日新月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也在不断增加。
2006年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备受广大教育界和学术界的关注。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这一审核结果的背景、意义及其对当今高等教育的影响。
一、背景200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体制不断完善的重要举措之一。
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高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术研究和科学创新。
审核结果的公布,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意义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意味着我国高校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
这将有力地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提升国内高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这也为广大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评台,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影响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是深远的。
这将有助于优化学科布局,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高校的整体学术水平;另这也将有助于改善我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推动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
总结与回顾2006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对学术界和教育界产生深远影响。
在处理好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关系上,高校应当注重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优化学科布局,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提供更多更好的评台和条件。
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结果充满期待和信心。
我认为,这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和挑战,也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希望我国各高校能够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精细的管理,积极应对这一重要的审核结果,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
研究生“特需项目”终止“后遗症”及其解决思路
第2期[总第68期]2022年4月研究生教育研究J o u r n a l o fG r a d u a t eE d u c a t i o nN o .2A pr .,2022 文章编号:2095-1663(2022)02-0065-07 D O I :10.19834/j .c n k i .y j s j y2011.2022.02.10研究生 特需项目 终止 后遗症 及其解决思路陆晓静,姚 云(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100875)收稿日期:2021-10-13作者简介:陆晓静(1990-),女,江苏淮安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㊂姚云(1965-),男,四川成都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㊂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中国社会需求变化与学位授予体系发展前瞻研究 (15J Z D 041)摘 要:特需项目的终止既是由于学位授权许可届满而触发的自然终止,又是由于政府学位授权改革而产生的自觉终止㊂参与特需项目的所有高校,均面临两个层面的终止行为,而对于未成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试点高校而言,其终止对象是更加复杂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功能,终止方式是更具有冲击力的政策废止,容易引起综合性负面反应,造成相关方的利益损失㊂为解决好试点高校中出现的项目终止 后遗症 ,应采取多种策略降低项目终止的冲击,创新措施保障学校及学生的相关利益㊂未来在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创新上,应明确制度自身的复杂性,实现制度创新中多重关系的平衡;在专业学位授权制度改革上,可探索学科标准与单位标准 脱钩 的可能空间㊂关键词:特需项目;学位授权;政策终止;后遗症;专业学位中图分类号:G 643 文献标识码:A一、引言2018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以下简称 特需项目 )试点高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不再保留特需项目;而还未获批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特需项目试点高校,则可以继续实施一期特需项目,不过第二期实施完成后,特需项目将终止㊂随着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的公布,分别有6所特需项目参与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㊁17所参与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加上在2017年获得学位授权的参与高校,目前在参加试点的35所 特需项目 博士人才培养高校以及63所特需项目 硕士人才培养高校中,共计有15所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㊁34所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㊂这进一步意味着,余下的20所参与特需项目博士人才培养的高校以及29所参与特需项目硕士人才培养高校,将无法继续开展相应层次的研究生人才培养,这一群体分别占到了参与试点高校的57%和46%㊂也就是说,随着特需项目第二个建设周期在2022年到期,预计有将近一半的特需项目参与高校将面临终止培养的结局㊂作为一种项目制的研究生学位点建设新途径[1],围绕特需项目的研究基本都对这一创新举措持肯定意见㊂如瞿志豪的研究指出特需项目促进了学位点建设的灵活性,形成了对新升本科院校的激励,并提出了我国学位点建设制度上的淘汰机制,为改变和最终废除学位点终身制作出了一个有益的尝试,意义深远[2];李向红分析了特需项目的新取向,认为特需项目改变了过去对新增单位全面和长期授权的方式,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服务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特殊需求的学位授权审批制度[3]㊂总之,特需项目授权方式,对主管部门来说可以做到收放自如,对试点高校来说有利于放开手脚,大胆地试㊁大胆地闯[4]㊂那么,如何理解这一受具有创新价值㊁受到肯定的新型学位授权方式即将走向终止,如何尽可能减少终止带来的各类 后遗症 ,成为需要认真思考总结的问题㊂为此,本文将从学位授权制度变革的角度,对特需项目的终止进行行为意涵的厘定,并进一步分析政策终止中的问题及风险,最终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㊂二、研究生特需项目终止的两层意涵具体分析来看,特需项目的终止具有双重意涵,既是学位授权许可的自然终止,又是学位授权政策的自觉终止㊂对于参与特需项目的所有高校,均面临两个层面的终止行为㊂(一)学位授权许可的自然终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的审批行为㊂其依据的上位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㊂就研究生特需项目而言,特需项目作为学位点建设的一种创新,其本质仍然是法律授权的学位委员会对为其所控制的学位授予权这一重要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方式,与传统的学位授权审核的性质相同,同样也可从行政许可的角度进行认识㊂行政许可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即是许可具有有效期㊂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者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授益性[5],而这种权益的授予不是无限的,具有一定的有效期㊂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是研究生特需项目终止的第一层意涵㊂在‘关于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即明确了项目的时间进程,确定了从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的试点工作期㊂可以说,特需项目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很强的时限性,项目的终止是暗含在项目设计中的自然结局㊂特需项目制度创新的意义也正在于此,即引入了学位授权的有效期机制,这对于改变我国学位授权审核中实际存在的终身制的局面[6]具有重要价值㊂特需项目在到期后自然终止,并且能够得到妥善实施,这一行为本身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保证了特需项目实施过程的完整性,只有完成了终止活动,项目的建设周期才算完成;另一方面也检验了学位授权 能上能下 的现实可行性,有助于推动创新将许可的学位授予权重新收回的新机制㊂对于自然终止,不再满足许可条件是其发生的主要原因㊂‘行政许可法“要求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应该规定行政许可的条件等要素,可见,获得行政许可的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㊂不再满足相应的条件,将导致许可到期后行政机关不再延续许可,从而引发终止行为㊂对于特需项目而言,那些参与试点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不再满足特需项目的许可要求的 尚无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这一条件,自然在项目到期后无法获得重新许可㊂这一触发机制的存在有力维护了特需项目的政策意图㊂(二)学位授权政策的自觉终止作为一种学位授权政策的创新,特需项目由制定该项目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动宣布停止执行,属于自觉终止行为[7]㊂根据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任何公共政策都需要经历一个从政策问题的认定到政策出台,再经过政策执行㊁评估,最后归于终止的过程㊂进一步分析政策终止的对象及方式,可以发现特需项目自觉终止的独特之处㊂在终止对象上,由于各高校在学位授权建设上的处境有别,特需项目的终止对象存在差异㊂德利翁(P e t e r d e L e o n)认为,政策终止是 公共部门对某一特定的功能㊁计划㊁政策或组织,加以审慎的结束或终止 [8]㊂可见,政策终止的对象包括功能㊁计划㊁政策及组织四类㊂具体分析来看,对于在2017年以及最近的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中,新增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终止的对象仅仅是特需项目这一政策,特需项目所负担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功能并没有被终止,而是转移到了新的政策之下㊂而对于在两次学位授权中都没有成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而言,特需项目的终止是一种功能的终止,也即这一部分高校在特需项目终止后,将无法面向社会需求㊁开展研究生人才培养服务,面临研究生人才培养功能的丧失㊂功能需求的存在以及功能实现的复杂性,使得功能终止在所有终止中最难推进㊂在终止方式上,同样由于各高校在学位授权建设上的不同处境,特需项目的终止方式也存在差异㊂一般来说,公共政策的终止包括政策废止㊁政策替代㊁政策分解㊁政策合并以及政策缩减五种方式㊂对㊃66㊃陆晓静,等:研究生 特需项目 终止 后遗症 及其解决思路于新增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而言,特需项目的终止采用的是政策替代的方式,新的学位授权接续了特需项目授权,以推陈出新的方式减少了政策终止带来的冲击㊂然而,对于没能成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特需项目的终止表现为政策废止,直接宣告了该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停止实施,相应高校的研究生人才培养不再获得学位授权,实现了最彻底的政策终止㊂相较于政策替代,政策废止带来的冲击力较大,采用这一方式需要克服较多挑战㊂对于自觉终止,政府学位授权政策改革的推进是其发生的重要原因㊂2011年提出特需项目,彼时的学位授权实行的是按省市投放新增授权单位指标或按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分配授权单位指标㊂在这样一种分配与限额下,国家为保留一定的统筹权,提出 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少数单位,不受地区分类限制 ㊂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一步决定开展特需项目㊂可见,在 服务需求㊁提高质量 的研究生教育主线下,特需项目的产生是 服务需求 理念的结果㊂然而2017年第十二次学位授权时,政府的学位授权改革有了重大进展㊂一方面,通过出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等标准文件,强调达标高校的自主申报,改变了学位授权审核的行政分配性㊂这一政策转向意味着学位授权政策理念开始转向 提高质量 ,强调标准先行㊁质量为上[9]㊂另一方面,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 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㊁落实中央重大决策㊁保证国家安全具有特殊意义或属于填补全国学科领域空白的普通高等学校和学科,可适度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明确将按需授权的增量改革纳入到常态化的学位授权审核中,这进一步动摇了特需项目的存在必要性㊂三㊁研究生特需项目终止的 后遗症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无论是学位授权许可到期的自然终止,还是学位委员会宣布下的政策的自觉终止,特需项目的终止都具有一定的必然性㊂在终止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降低终止带来的各种冲击成为必须思考的问题㊂在此尝试就研究生特需项目终止 后遗症 的症状及症结进行剖析㊂(一) 后遗症 的症状:特需项目终止中的负面反应对于两次学位授权审核中均未获得博士㊁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而言,必须实施特需项目的终止工作,然而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㊂这一方面是因为,某些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可能确是国家㊁区域发展所需要的,并且这种人才需求仍将存在,然而由于在两个建设周期中没能成为新增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相应的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就要被终止,这可能引起各方不满;另一方面是因为参与高校在实施研究生人才培养功能时,需要多重政策安排和多类承担机构,人才培养功能的终止涉及面广,带来一系列政策和组织的协调问题㊂在终止的具体实施中,这些问题与困难集中表征为在学校层面和学生层面的一系列负面反应,成为特需项目终止 后遗症 的典型症状㊂首先是理性层面的怀疑,包括高校主体对项目终止决策的合理性的质疑,以及学生层面对高校教育水平的怀疑㊂在终止决策做出之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分批对参与特需项目的试点高校进行了验收评估,首批参与验收的51所硕士项目试点高校均 通过 了验收,第二批参与验收的12所硕士项目试点高校及35所博士项目试点高校也均 通过 验收㊂可见,特需项目实施高校的工作是合格的,此验收结果无法解释项目终止的最终决策,这无疑使参与高校对项目终结决策的合理性产生怀疑㊂二是试点高校的学生对高校教育水平及相关教育安排的怀疑㊂现实中,试点高校的研究生很少有机会做政策层面的思考分析,特需项目的终止于他们而言很可能被理解为是高校培养水平低的结果,从而引发对高校整体教育水平㊁一系列教育教学安排的怀疑,对特需人才的接下来的顺利培养造成不利影响㊂其次是情感层面的抵触,典型的抵触可能存在于相关学校组织以及直接参与特需人才项目的师生中㊂在高校内部,试点高校为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成立了诸如研究生处㊁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这些组织在运行中日益嵌入到高校有机体之中,并维护着自身的生存发展,特需项目的终止必然面临来自这些组织的抵制㊂另一方面,在个体层面也存在抵触情绪㊂对于教师而言,无论是校内导师还是校外导师,已经从事了十年的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尤其对于部分的校内导师而言,在经历了最初的探索后,特需项目研究㊃76㊃陆晓静,等:研究生 特需项目 终止 后遗症 及其解决思路生人才的教学培养已经成为其工作的重心㊂特需项目的终止无疑将影响这类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从而使得部分教师形成抵触情绪;对于学生而言,尤其是正在参与特需项目学习的研究生,特需项目的终止使其面对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如超期毕业时学位由谁授予㊁学位是否还能得到社会承认等㊂这种由于外部政策变动而被动地处于不确定之中的状态,无疑使得学生难以接受而产生抵触情绪㊂最后是行动层面的受挫,试点高校及参与学生都会因项目终止而采取消极行为㊂特需项目的试点高校都是没有硕士㊁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它们在提升办学层次上有着强烈的需求,都将特需项目视为提升办学层次的重要机会,往往是举全校之力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的培养,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㊂特需项目的终止,直接导致高校建设过程中的巨大投入没有获得理想的结果,形成不利于后续工作的气馁情绪㊂另外,结合学位授权中体现出来的分层办学的理念,强调要统筹设置我国高校学士㊁硕士和博士授予单位的分层比例 天花板 [9],未来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提升的通道将很可能进一步收窄,这无疑更加重了试点高校学位点建设的无望感㊂而对于参与特需项目的学生而言,特需项目的终止可能使其感到特需项目学位文凭的社会认可度会下降,相关学习的未来回报率不高,从而影响学生对未来就业前景的预期㊂对未来的心理预期又会进一步影响学生当前的学习投入行为㊂在低预期下,参与特需项目的学生自然缺乏在学习上全心投入㊁积极进取的动力,造成个人学习行动上的消极懈怠㊂总之,对于在特需项目实施期间没有抓住机会成为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试点高校而言,特需项目的终止将引起高校及学生层面的一系列综合性负面反应,包括在理性层面的怀疑㊁情感层面的抵触及行动层面的受挫㊂而这些负面反应只是 后遗症的表象㊂为实现特需项目的顺利终止,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进行疏解,还需要深入问题的实质层面,摸清 后遗症 的症结对症下药㊂(二) 后遗症 的症结:特需项目终止下的利益损失公共政策意味着社会利益的分配,公共政策的终结往往会导致一定现状的改变,使得某些与政策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利益受到影响[10]㊂可知,特需项目终止中的各种负面反应只是表象,试点高校的利益受损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㊂具体分析来看,高校内利益受损者包括作为项目实施者的学校及作为项目实施对象的学生㊂在学校层面,项目终止影响试点高校物质及声望两方面的利益㊂首先,在物质利益上,项目终止不仅意味着后期来自政府的项目投入停止了,而且也预示着前期的投入在短期内无法带来发展收益㊂特需项目建设期间,为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有关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设置专项经费等方式支持试点高校发展,当特需项目终止后,相应的专项拨款自然也会停止㊂同时,前期已经投入的用于研究生培养的固定资产,如各类实验设备㊁校外实践平台等,在未获得新的学位授权的情况下也难以盘活,成为巨大的沉淀成本㊂其次,在声望利益上,项目的终止无疑对试点高校的办学声望产生不利影响,而这种声望的下降又将进一步带来更多潜在资源的流失㊂在社会舆论中,特需项目的终止很可能被解读成对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能力的否定,影响高校的办学声望;而这种对高校办学能力的消极舆论,将妨碍高校对优秀生源㊁优秀教师的吸引力,影响高校的长远发展㊂在学生层面,项目终止影响学生的教育收益㊁学位授予及认证上的权益㊂首先,项目的终止释放出的信号不利于学生的未来教育收益㊂根据筛选理论,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并非从能力层面鉴别求职者,而是根据相关文凭证明将求职者筛选㊁配置到合适岗位上㊂而特需项目的终止释放出的信号,很可能被社会公众理解成一种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否定,从而影响特需项目研究生的求职就业,降低其教育投资收益㊂其次,项目终止的背景下,延期学生的学位授予权益得不到保障㊂当前的研究生教育㊁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的教育,超出规定学制完成学业的现象日渐突出㊂有研究者基于2017年全国博士生离校调查数据进行的研究发现,博士生平均延期率高达39.68%[11]㊂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可能出现特需项目先终止,学校学位授予权先到期,而参与项目的学生后毕业的情况,如何向延期毕业学生授予学位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当前还没有具体规定㊂是支持延期学生转学,还是要求特需项目建设高校提早结束招生,需要进一步做出政策上的安排㊂最后,项目终止后,学生学位认证上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㊂一方面,项目终止后相应试点高校作为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将到期,授予单位名单上将不再有相应高校,学生在进行学位认证时面临尴尬㊂另一方面,根据㊃86㊃陆晓静,等:研究生 特需项目 终止 后遗症 及其解决思路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㊁教育部印发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㊂特需项目试点高校自然也设计㊁印制并发放了本校的学位证书,但随着项目的终止,试点高校学位授予权消失,这种短暂出现的学位证书可能会因不常见被误解,影响特需项目学生的权益㊂总之,特需项目终止 后遗症 的症结在于相关方利益面临的威胁㊂保证学校和学生的合法利益,将损失降到最小,才能实现特需项目的顺利终止,为特需项目这一改革创新画上圆满的句号㊂四、研究生特需项目终止的对策建议特需项目是在学位授权发展的特定阶段孕育㊁形成的一种学位点建设创新,随着学位授权改革的新发展,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项目的终止应该算是一种 功成身退 ㊂妥善解决好试点高校中出现的各种项目终止 后遗症 ,是特需项目圆满收官的必要组成部分㊂(一)多种策略降低项目终止的冲击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代表的学位授权审核决策机构应开展耐心的解释工作,争取试点高校的理解㊂在解释的内容上,强调项目终止不是对以往试点高校工作的否定,而是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转入新阶段的产物㊂鼓励高校站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大局上看待项目终止问题,并在研究生教育大发展的进程中寻找机会,而不必过于纠结暂时的得失㊂在解释的方式上,一方面可借助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试点单位联盟这一平台,召开联盟会议,就试点高校共同关注的终止问题进行集中解释;另一方面,在必要的时候,还需就个别试点高校的疑问进行逐个沟通㊂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合终止工作,开展特需项目建设成果的公开宣传总结,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㊂可通过公开宣传验收评估结果㊁开展特需项目研究生人才培养经验的总结及表彰大会㊁报道某些项目试点高校的创新探索等方式,对特需项目试点高校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经验㊁新成果进行总结和宣传㊂一方面,试点高校十年的努力中确实积累值得学习与推广的经验,有必要在项目终止时进行梳理,这也是对试点高校努力探索的尊重;另一方面,这些正面的总结评价也有助于形成特需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的舆论氛围,缓解试点高校因终止带来的声誉危机㊂学位授权审核决策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应立新与废旧并举,为本科高校发展开辟空间㊂特需项目建设的落幕进一步收窄了本科院校在办学层次提升上的通道,有必要进行新的政策设计以解决本科院校发展的出路问题㊂一方面,可在未来的学位授权审核中开展需求性方面的考量,以衔接特需项目试点高校长期以来面向需求的研究生教育发展实践,并转化为试点高校未来申请博士㊁硕士学位授权的有利基础㊂这在2020年的学位授权审核中已经初见端倪,即在本地区(系统)没有高等学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省级学位委员会按需择优推荐新增博士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高校各1所,最终2020年有16所高校成为按需推荐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㊂另一方面,教育部等行政部门可进一步设计落实高校分层发展的理念,为本科院校的发展构建独立空间㊂2018年6月的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 加强一流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质量受到重视㊂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设计相关本科人才培养建设专项,为进一步利用特需项目试点高校积累的专业型人才培养经验提供机会㊂(二)创新措施保障相关群体的利益对于试点高校在特需项目终止中的利益损失,可在明确利益类别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保障措施㊂首先,在既有利益与未来利益上,应保障既有利益不受影响㊂因项目终止,试点高校可能遭遇的物质投入及社会声望方面的损失应该集中在将来利益的范畴,试点高校在建设过程中获得的既有利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如已经获得的经费不被追索㊁已经开展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应得到承认㊂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上,应保障长期利益有所改善㊂特需项目终止对试点高校物质及声望上的负面影响具有暂时性,属于眼前短期利益的受损,是项目终止的必要代价㊂相比之下,试点高校发展的长期利益更应该得到保障,为此可通过开展省级层面的特需项目建设[12]㊁本科人才培养专项等方式,为试点高校的长远发展提供路径和保障㊂对于特需项目参与学生在项目终止时可能遭遇的利益受损情况,需采取措施妥善处理㊂学生是特需项目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但在特需项目政策过程中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其利益的保障尤其需要重㊃96㊃陆晓静,等:研究生 特需项目 终止 后遗症 及其解决思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070205 凝聚态物理
生物学
071002 动物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1 环境科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3 系统工程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公共管理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应用经济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工商管理
120202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力学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基础医学
100102 免疫学
物理学
070205 凝聚态物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01 工程热物理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一级学科名称
不再保留的二级学科授权点
园艺学
090202 蔬菜学
口腔医学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70402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
核科学与技术
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1 文艺学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3.13•【文号】学位[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3月13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保证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以下简称“学位授权审核”)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的审批行为。
学位授权审核包括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两种方式。
第三条学位授权审核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依法依规进行。
第四条学位授权审核应当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服务社会发展需求、支撑研究生教育发展、激发培养单位活力,构建责权分明、统筹规划、分层实施、公正规范的制度体系。
第五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简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审核、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点审核。
其中,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点审核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具备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自主按需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新兴交叉学位点评审,评审通过的学位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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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学位〔2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
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发给你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将名单下达到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的学位授予单位主管部门。
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附件: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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