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专升本自考)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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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发展。
第二节 养老保险金 的计算和给付
一、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 与条件

年龄和投保年限 年龄和工龄条件
年龄、工龄和投保年条件
年龄和居住期限条件
二、养老保险金的计算 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 方法 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
绝对金额制
按同一绝对额发给养老金。这种计算方 法与被保险人退休前工资的多少无关, 多用于普通国民保险或家庭补贴的给付, 属于较大范围的养老金范畴。 以被保险人退休前某段时期内的平均工资 或最高工资数额为基数,根据是否与投保 年限有关,按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额。若 与投保年限无关,养老金的计算通常是工 资基数乘以一定比例,这个比例或根据收 入,或根据工龄长短确定。若与投保年限 有关,养老金的计算通常是计算基数乘以 一定比例,再乘以投保年限。在这种情形 下,比例不是十分重要的,养老金的多少 更多地取决于基数和投保年限这两个因素。
第三节 我国社会 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 •
关于退休条件的规定 关于退休待遇的规定
二、我国养老保险的层次构成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现在所说的企 业年金。
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 •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

医疗社会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联系
在保障范围 上互为补充
从给付的标 准看,社会医疗 保险考虑最低或最 基本的医疗需求;商 业保险则根据投保 数额进行给付
同属于我国医疗保 障层面,都是为了 保障广大民众身体 健康和经济补偿
从社会发展 需求看都具 有国民收入 再分配功能
保障方式上 是互助关系

医疗社会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自愿性互助团体
政府行为—德、加、日等

国际劳工组织的重要推动作用
免费医疗和生育补助的社会保障政策 对各国建立医疗社会保险政策具有指导意义 《医疗建议书》开启“国家医疗服务”新理念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 标志着医疗保险成为全球共同的事业
强制性医疗社会保险的推广
第二节 念与意义
社会保障学
(专升本自考)
第五章 养老保险
第五章 养老 保险
第一节 养老保险概述 第二节 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和给付 第三节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第四节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
第五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 养老保险概 述
一 、养老保险 概念
概念: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
由企业一方全部负担。
由政府全部负担。
印度尼西亚、阿根廷等
澳大利亚、新西兰、匈牙利 前南斯拉夫
由个人全部负担。
2、失业保险基金的享受条件
失业者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 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性的失业 失业者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者必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
保障失业者的基 本生活,并促进 其重新就业,这 是失业保险的根 本目的。
薪资比例制
三、养老保险金的给 付
各国依照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确定养
老金的给付范围、项目及标准。具体的给付标准有一定的 差异。在某些国家,养老金给付范围既包括被保险人本人, 也包括无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由被保险人抚 养的直系亲属。瑞士、瑞典等国的给付项目除基本养老金 之外,还有低收入补助、看护补助、超缴保险费期间增发 额、超龄退休补贴、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补贴等。
第五节 我国失业保 险政策的完善

促进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改革。
一、失业保险制度的制度改进
根据就业结构的变化,对处于不同结构状态中的失业者实行 不同的失业保险政策。

在失业保险的对象上,应按“国民待遇”原则,扩大失业保 险范围,尽快使城乡所有劳动者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享受同 等的权益。


完善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失业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征管的基础数据体系。
第七章
医疗保险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产生的背景
医疗保险概念与意义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医疗保险的特点、功能、形式 国外医疗保险的实践情况 中国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制度改革
第一节 生的背景
医疗保险产

发源地—欧洲
教会的慈善医院 手工业者“行会”组织
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 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层含义:
⑴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
自动发生作用的。
⑵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
的生活来源。
⑶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
3、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
遵循原则:一是保障失业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的原则; 二是待遇水平必须低于原工资水平的原则; 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 给付金额的方法有:一是工资比例法; 二是均等法; 三是混合法。
4、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
•给付等待期
•最长给付期 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 应为1年不超过156个 工作日、不低于78个 工作日。
医疗保险概

一、医疗保险概念与特征 概念——医疗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
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 当的医疗照顾的一种制度。
强制性
特征 社会共同责任和分担风险原则 保障性
二、医疗社会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 关系
商业医疗保险——是由合法的保险企业承办,按照商业经 营原则来经营,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在遵循公平互利、协商 一致、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 受到伤害时所花医疗费用如药费、手术费、诊疗费、住院 保险金额的可选择性 费等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保险金给付的严格条件 商业保险的特点 投保年龄的要求 保费率 支付方式
在走向多样化。)

效率优先趋势 基金运营商业化趋势 给付年龄提高的趋势 重归家庭趋势 分步走的趋势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第一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第二节 失业保险制度的类型和基本框架 第三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适应性 第四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第五节 我国失业保险政策的完善
医疗社会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 自由性 全体国民,投保 者,较少数人 商业性质 投保人 与投保数额挂钩 给付额不变化 投资权分散
从事业务的手段 覆盖对象 保障性质 资金来源 运 行 机 制 给付标准 通货膨胀的影响 保值增值方式
强制性 城镇所有劳动者,大多数人 福利性质 企业、职工、政府共同筹集 统一 保证给付额的实际购买力 投资权集中,政府干预
按照失业保险制度层次上的不同安排,可将失业保险 分为单层次失业保险和多层次失业保险。
二、失业保险的基本框架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措方式
由企业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
由政府和企业双方共同负担。 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如德国、加拿大、日本 等国家均属此筹集方法
法国、希腊等国家采用 意大利、美国(除三个 州外)、冰岛等国
《条例》在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基础上, 对原制度框架在若干重要方面进行了关键性的修改,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将制度正式命名为“失业保险”,相应地,将“待业救济金” 正式改为“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至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 (3)调整了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确立了单位与个人的保险费 分担机制。 (4)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线挂钩。 (5)对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失业者再就业 方面的功能较弱 •立法上的缺失
•失业保险费用收缴困难 •失业金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制度缺陷
资格条件审核不够严格,资格审核欠缺相 应的机构 监管滞后,制度运行成本较高 我国失业保险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 法律效力和相对完善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及现状
政务院在1950年6月发布了《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劳动部也于 1950年7月发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同时国家设立了统率全 国失业救济工作的专门机构——失业救济委员会。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真正开始于改革开放以后,其标志是国务院于1980年 颁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一法规的颁布对推进我 国经济体制改革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经过十年多的实践,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对原有的暂行规定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以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 要求。 国务院于1999年1月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这标志着我 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又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三节 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的适应性

制度模式与时代发展相适应 制度功能与转型期我国社会政治形势相适应
ຫໍສະໝຸດ Baidu
低水平的保障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节 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存在的主要
问题分析

对建立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
严重不足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不足
•资金严重短缺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保障能力有限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太小
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养老保险的基本 原则

享受保险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 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 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三、养老保险的重要 意义


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养老保险是社会中每一个人都需要的。


养老保险是社会运行与发展的需要。
实行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代际接替及
重新设计失业待遇方法。
二、增强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 的功能
增强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功能是制度发展的长远目标。从中长
期看,我国的失业保险不能只充当事后消极救助的角色,应强化其就业
促进功能。我国失业保险所确立的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两大制度功能, 既与国际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趋势相一致,也与我国社会传统的勤劳工
养老保障的目标是广度而不是力度 在某些情况下职工有可能发生损失
第四节 我国社会养 老保险的改革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扩大养老保险金的来源
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
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由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部分基金积累制 建立养老基金增值的机制 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三、医疗社会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
(1)从其产生的直接现实背景看,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整个社会 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义 保险制度改革中,或者说是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
一种现象。
(2)从《决定》的有关文字理解,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在基本医 疗保险基础上,为部分收入较高的行业或单位维持较高的医疗 需求而设立的医疗保险形式。 (3)从社会保险的原理出发,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自愿 性的辅助医疗保险。它产生的需求基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因 其经济收入的增加,为了抵御高额医疗费用风险而自愿投资的 行为。
二、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济基础看,企业和职工在 投保上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从社会方面看,我国社会各阶层对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适应性, 对改革的思想准备不足,投保热情不高,多数人仍留恋旧体制。
我国尚未真正建立起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机制。
第五节 养老保险制 度的发展趋势

多样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筹措的渠道及制度的目标都
第二节 失业保险 制度的类型和基本
框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通过社会统筹
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提供资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参加失业保险的意愿是否具有强制性,可分为 强制性失业保险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类型
按照失业者获得失业保险金的不同依据,可将失业保 险分为权利型失业保险和调查型失业保险。
作、强调自助的保障文化相适应。加强制度的促进就业功能,是制度
发展的中长期目标,也是根本性目标。
三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基金来源,提高抵御风险
能力。

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不断增强基金承受能力。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与完整。


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防止基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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