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材料之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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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材料(第一期)

公司各单位:

接**公司OA文件,要求在2019年4月20-26日期间,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计划分三期发布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材料,请各单位员工认真学习。

科技信息处

2019-4-22

附件:

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材料之1:

知识产权宣传材料(第一期)

2019年4月22日

一、知识问答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答: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2、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答: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厂商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和其它智慧成果。

3、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什么是专利?

答: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

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跑马圈地”、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4、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是否就一劳永逸了?是不是在世界各国都受法律保护?

答:专利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所谓独占性是指这个市场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侵占,因为我有专利。所谓时间性是指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中途丧失,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所谓地域性是指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哪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别国则不予保护。

5、我国专利有哪几种?

答: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6、什么是发明专利?

答:技术含量最高,发明人所花费的创造性劳动最多,新产品及其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都可申请发明专利。

7、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答: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就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8、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答: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注意:只有涉及产品构造、形状或其结合时,才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9、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答:申请专利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相应地,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技术别人不能动。而没有专利保护的公开技术任何人都能使用。

10、有了技术成果,是先申请专利还是先发表论文?

答:在我国,审批专利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须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

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

二、案例分析

案情回放

2000年11月1日,A公司与王**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担任该公司维修部工程师,王**应对在工作期间掌握的所有信息进行最高限度的保密。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转让、转移上述信息给第三方;合同终止时,王**应向公司交回相关材料、由员工掌握的所有图表、图纸、备忘录、客户名单、公式、财务资料、市场信息和所有书籍、文件、计划和记录在其他媒体上的信息。任职期间,王**分别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并利用该公司核心商业秘密为客户从事设备维修工作。2002年7月10日,王**从该公司辞职。

2003年7月17日,B公司注册成立,王**为法定代表人。B公司成立后,通过某网站进行广告宣称,其为两百多家单位提供过技术服务,并建立了全国最大、最专业的维修技术网站;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B公司、王**在举办设备维修技术培训班期间向学员复制了A公司内部信息,并对如何维修A公司设备进行讲解。

A公司以B公司、王**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费用。法院审理后判决:B公司、王**立即停止A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停止侵害的时间持续到该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知悉时为止;B公司、王**赔偿A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损失50万元。

法官点评

一、关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A公司的内部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应从以下方面考虑:1.A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应具备的条件是“不为普遍知悉”和“并非容易获得”。 2.A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是否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本案中,B公司、王**举办培训班,收取培训费、为他人维修设备获取了利益。3.A 公司对其内部信息是否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

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本案中,A公司与王**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已含有相关保密条款,严格限制了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示了保密警示,符合解释规定的“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签订保密协议”的情形,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因此应当认定A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A公司的内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A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私”权的一种形式。保护商业秘密的根本目的是禁止不公平的或在商业上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信息。侵犯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被告的信息与原告的信息相同或者实质相同、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三个方面。本案中,A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要件;B公司、王**认可其使用的培训资料及技术信息与A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内容相同;王**违反与A公司劳动合同的保密约定,向接受培训的相关人员讲授并发放涉及A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B公司、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A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国内诸多单位提供设备商业维修。因此B公司、王**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三、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由于商业秘密没有确定的保护期,只要处于保密状态,就可以获得保护,法院确定B 公司、王**停止侵害商业秘密的时间持续到该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知悉时为止。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问题,可参考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标准予以确定。本案中,A公司以B公司非法使用其商业秘密为客户进行维修的获利,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但由于A公司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也没有具体的许可使用费作为依据,法院综合考虑B公司向诸多单位提供过技术服务、B公司的广告宣传、对于设备保修、保养和维修价格以及其与A公司提供该服务价格的差异等侵权的情节,结合B 公司、王**的行为性质和主观过错程度,酌情以法定赔偿最高标准确定了本案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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