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公路工程监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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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公路工程监理的认识
毛占淼
(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 西宁 810008)
摘 要 结合G315线刚察至察汉诺整治工程特点,对我国目前公路工程监理认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改进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道路工程 工程监理 监理现状 改进措施
实践证明,实行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有效措施。同时对维护公路工程市场秩序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也促进了监理事业的发展,使公路工程监理队伍不断地壮大,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
1 从设计到监理对公路工程理念发生质的变化从2009年4月在G315线刚察至察汉诺整治工程任总监代表以来,对公路工程的认识有了质的变化。以前,总是进入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我们设计通过审查,一个项目的质量问题就与设计没有直接关系,那是施工、监理单位的事。其实,没有接触过施工的设计人员做出的许多设计图纸,由于不考虑施工难度等,具体施工时无法实施的现象经常出现;由于缺乏现场实际经验,导致有些设计方案实施后暴露诸多弊病。还有,设计单位在图纸审查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设计方案经常被强行否定,导致施工时有些工程必须回到原来的设计。这样一来,业主、施工、监理认为设计人员水平不高,对设计单位影响不好。且个别设计影响施工进度,增加施工单位的施工难度。
G315线刚察至察汉诺整治工程主要是路面病害及桥涵病害,路面病害的设计处理方案主要由本人完成。在G315线刚察至察汉诺整治工程从事监理工作,深刻认识到,没有以往的工地经验,对于施工图设计特别是病害整治设计把握不准尺度,往往造成设计缺陷。设计人员非常有必要到施工现场学习,才能体会到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业主投资、方便施工,必须有极强责任心,我们设计图纸不仅技术上成熟并且经济上合理、容易实施。只有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理才能保证一个工程项目最终达到优良。
2 公路工程监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1 个别公路工程项目比较侧重于工程进度,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比较被动
目前,虽然现行的一些相关法规都将公路工程监理纳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并占有重要的主导地位,
但本项目由于实施时个别病害处理方案迟迟不能确定,又加上本项目定性为2009年底必须完成收费,公路工程实施中往往过分重点突出工程进度,这样无形中削弱了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影响了工程进度,甚至有时业主要求监理特事特办,相关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环节上出现了矛盾,造成监理质量控制方面比较被动,从而降低了监理在质量方面的控制作用。
2.2 公路工程监理多局限于施工阶段,不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应“在公路工程招标之前确定公路工程监理单位”。但就我国目前来看,工程监理仍局限于施工阶段,由于未能按规范要求在公路工程招标之前确定公路工程监理单位,所以公路工程监理也就无法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既不能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也未参与选择承包人,因此造成了公路工程监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对承包人的许诺、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等缺乏了解,对承包人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并如约履行合同”无法承担责任,当遇到综合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难以处理。并不可避免地出现被动局面,易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在本项目中就有这样的施工单位,只见施工队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从不到位,我监理的相关通知、通报、指令无法准确下达,导致监理工作非常被动,甚至施工质量没法控制,不听监理指令的工程只能在计量时给予扣除。
2.3 实际工作中“严格监理”难到位,“热情服务”有误区
(1)“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其本身是非常严谨和无可挑剔的。但由于目前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和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严格监理”很难到位。因而FI DIC条款中规定的“监理一票否决权”和承包人不能按要求完成工程时,监理工程师“分割工程”及“终止合同”就难以执行,这就大大降低了工程监理的力度。甚至个别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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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通科技 2010—2
款里监理对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都没有经济处罚权,造成施工单位依旧我行我素。
(2)“优质服务”理解有误区。目前公路工程建筑市场仍不十分健全,企业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承包人对工程承包的理解和适应性有待加强。工程承包的含义不仅仅局限于创造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效益。公路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无疑是业主单位,从有利于工程顺利进展和完成出发,在管理及技术方面对工程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帮助,既有利于业主按期获得良好工程产品,也有利于国家建设。也就是说,从对社会做贡献的共同目标出发,对承包人适当帮助是应该的,但这只是道义上的责任,不是法律上的义务。本项目收费广场等标段,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在最基本的技术、实验人员尚未到场,为了工程进度施工队伍就进行大面积施工。业主项目办多次明确要求,监理在技术上给予指导甚至帮助其实际施工。因此将承包人作为服务对象,或者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就是进入误区,这无形中就会减轻承包人的责任。
3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市场的改进措施
3.1 全方位、全过程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
我省乃至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虽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和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的原因。根据当前的发展,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对投资效益的愈加重视,监理企业素质能力的不断提高,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监理必将日益增多,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制度之一。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现状,积极努力扩展监理服务内容。从现阶段的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的方向发展,不仅要对施工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环保、安全进行监理,做好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对项目决策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阶段进行监理,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3.2 完善监理企业的结构经营形式
建设单位(业主)对公路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监理企业的发展应当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监理企业所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是多种多样的,推销的应当是适销对路的“产品”。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发展方向.并不意味着这是所有的监理企业发展目标,而是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综合性监理企业和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监理企业相结合的监理企业结构。专业监理任务如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型监理企业可以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小型监理企业可以只提供专业监理、旁站监理劳务。G315线刚察至察汉诺整治工程的刚察、察汉诺收费站房建、收费广场工程监理没有单独招标,业主直接委托我监理处进行监理,而我监理处不得不外聘工民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这就需要多种多样的企业结构并存,满足建设单位的需要,符合经济规律。大中小企业都有生存发展的空间,综合性与专业性企业各自有“用武之地”,从而达到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的目的,使中国的监理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3.3 重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无论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还是阶段性监理、专业性监理来看,随着科学发展进步,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推出,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监理人员所处的特殊位置都要求工程监理人员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科学、公正地履行职责,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我国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与之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提高。提高公路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即专业知识强年龄大的往往不懂计算机,计算机精通的年轻人又往往专业知识、业务水平欠缺。一个专业知识水平很高的公路工程师不一定能够完全胜任监理工作,让其真正在监理工作中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转变成长的过程。其解决办法是:
(1)大力推行岗位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公路工程工程项目培训等;
(2)开展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不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可以共享等;
(3)各个省市交通高职院校已设立监理专业,有待加强高校实行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极力争取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内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4)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公路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下转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