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80 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考核 自考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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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大纲
课程名称: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考核课程代码:09880
毕业论文(设计)是考核应考者的科研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应考者所学知识及能力的综合测试,应考者取得本科毕业文凭必须通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考核,未参加专业毕业考核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本科毕业文凭。
二、选题依据和范围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自学考试毕业考核,应考者应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范围内进行选题。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论文选题必须注意其理论价值,反映公共事业管理学学科发展的最新动向,注重公共管理及其它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在公共事业管理领域中的应用,并能结合实际问题,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新的建议,体现选题的现实指导意义。
2、问题导向。论文一般以问题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公共事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新出现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建议,研究结论对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或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结合工作经历选题。应考者可以结合自己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工作经历选题,也可以从其它视角探讨公共事业管理和发展选题。
4、选题和写作大纲的确认。应考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选题和写作大纲的修改、确定工作,未经导师同意或确认而形成的论文,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三、考核目标、内容、方法、时间等要求
(一)考核目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考核的目标是在学习期间内全面了解、检查应考者综合运用所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提升分析公共事业管理问题的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检查应考者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2、检验应考者公共事业管理理论综合运用能力,突出分析和解决当前公共事业管理实
际问题的能力和所达到的水平。
3、启发和提高应考者在公共事业管理活动中,发现问题并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4、训练和提升应考者抽象、概括、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考核方法和内容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考核采取撰写论文并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毕业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应考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实际管理问题进行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包括选题、拟定写作大纲、撰写论文、修改论文以及论文定稿等,原则上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由主考学校选派指导教师,全程负责论文指导并参与论文答辩。
(1)论文选题:应考者在规定期限内,向指导教师提出选题意向,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确定论文题目,选题一旦确认,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论文选题。
(2)拟定写作大纲:选题确认后,即开始查阅文献资料并拟定写作大纲,写作大纲不得抄袭任何现成论文框架结构,写作大纲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指导教师审阅,并听取修改意见。
(3)论文撰写:写作大纲确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进入论文撰写过程,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4)论文修改:听取指导教师修改意见后,对论文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为可以进入下一环节。
(5)论文定稿:论文经指导教师确认合格后方可定稿。合格论文的标准是:选题可行、观点明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逻辑合理,研究方法科学,资料比较翔实,论述比较充分,语言文字规范、流畅,字数不少于5000,附有参考文献。
(6)全程指导与沟通:应考者应该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保证毕业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凡未与指导教师联系或未经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指导教师可拒绝指导或直接判定论文为不合格。
(7)不允许舞弊:毕业论文不允许有剽窃抄袭或请人代笔等舞弊行为,一旦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核资格。
2、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主考学校负责组织答辩小组进行现场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由三至五名教师组成,组长由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学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答辩时采取面试的方式,应考者必须亲临答辩现场,并向答辩小组教师简要报告论文的选题理由、写作过程、创新之处以及论文主要观点等内容,然后现场回答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要求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有针对性。
(三)考核时间安排与流程
1、报名:每年两次
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毕业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报名时间见应考者服务平台,或在湖北省考试院官网上查询。
2、论文指导与写作:报名后开始至答辩前,约三个月
应考者在应考者服务平台上完成报名程序(平台上也显示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网上缴费手续后,按专业所对应的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来学院确认并提交考生个人信息表并领取考核大纲、应考须知、评审意见表等材料;同时学院将为应考者分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具有讲师以上学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任务是指导应考者确定论文题目、构思论文大纲、撰写论文初稿并修正、完成论文定稿。从报名开始到参加答辩止,整个论文写作周期约为三个月左右,具体见学院公布的时间流程。
特别要求:应考者报名并被分配指导教师后,必须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报名时所发的应考者须知和考核大纲,观看学院录制的考核写作指导视频(网址:/4cLFBI),并按学院公布的时间流程和联系方式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应考者每次与老师联系时,都必须注明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和联系方式;没有注明的,指导老师有权不给予指导意见。
3、论文答辩:每年两次
论文撰写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论文答辩小组进行论文答辩。下半年报名的应考者答辩时间一般为下一年的3月,夏季报名的考生答辩时间一般为同一年9月,具体见每次报名时提供的应考者须知。
答辩时,应考者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应考者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2)按规范排版、激光打印的纸质论文5份(其中2份需要胶装,3份订书针简装);(3)事先填写好封面信息和论文摘要的评审意见表。其中身份证和准考证用以核验身份,论文和评审意见表提交指导教师。
4、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完成并定稿后,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提出评分的初步意见。在完成答辩的基础上,由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确定毕业论文的成绩,报答辩委员会评定。
按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论文,再按分数高低划分为不同等级。
四、参考文献与资料
毕业论文的撰写必须在阅读一定专业文献、深入调研和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论文写作时可以参阅的文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专业书籍、来源于实体刊物或电子数据库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和数据信息、内部刊物和报告、新闻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