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计价,是指依照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相关资料及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计价依据、方法、程序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造价编制、确定、控制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科学、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一)投资估算指标;(二)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劳动定额;(四)费用定额;(五)工期定额;(六)工程建设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七)国家和本市制定颁发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七条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分为统一计价依据和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
统一计价依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国家的统一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并发布施行。
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发包人组织编制并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发布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调整系数、技术经济指标、典型工程造价分析、造价指数,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主体合理计价定价。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一、引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预算管理1.项目预算编制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是对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估计和计划,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预算编制需满足以下要求:a.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b.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质量、工期等参数;c.综合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用等各项支出。
2.项目预算审批项目预算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预算编制的依据和方法等。
审批前需充分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程造价控制1.工程造价核算工程造价核算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核实和确认。
核算时应注意以下方面:a.确保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b.核算结果应与项目预算进行比较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控制造价。
2.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进行的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变动。
变更管理应满足以下原则:a.经济合理性原则:变更应符合经济效益和技术要求;b.工程质量原则:变更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
3.节约和优化资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尽量节约和优化资源的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开支。
具体措施包括:a.合理配置材料和设备;b.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浪费;c.推广绿色建筑和节能技术。
四、造价信息管理1.造价信息收集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工程造价的信息,包括市场行情、价格指数以及建设工程的成本变化情况等。
同时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效率。
2.造价信息发布建设单位应定期向项目相关方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包括预算情况、核算结果、变更情况等。
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全面和透明,以便相关方了解工程的造价情况。
五、财务管理1.财务控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预算,并做到合理安排和有效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一、总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施行和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政策、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管理范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计划、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结算核算等各个环节。
三、政策与标准1. 政策:(1)国家推行工程造价核算制度,明确工程造价核算的范围和内容。
(2)加强投资管控,合理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节能环保水平。
2. 标准:(1)建设工程造价测算标准:对于建设工程的预算测算,明确计价基础和测算方法,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标准:明确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流程,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保证工程造价管理的顺利进行。
四、流程与要求1. 规划阶段:(1)建设单位需编制工程规划和预算,明确工程的功能、规模和质量要求。
(2)预算编制要遵循相关的造价标准,详细计算所需的建筑材料、人工、施工技术等费用。
2. 设计阶段:(1)设计单位应根据规划阶段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预估工程造价,并根据造价预算进行设计优化。
(2)设计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材料、人工、设备等成本信息,为后续施工阶段提供参考。
3. 招投标阶段:(1)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的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和造价限额。
(2)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造价计算,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 合同签订阶段:(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要求等内容。
(2)合同中应包含工程造价的支付方式、索赔和变更管理的相关条款。
5. 工程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材料、人工、设备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核算。
(2)建设单位应进行工程造价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预算和合同进行施工。
6. 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造价进行最终核算,确保与预算相符。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本规定所列工程造价系指建筑工程、扩建、改建、装饰和房屋维修等工程造价。
第四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三条所列工程建设承发包活动的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任务是制定和管理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规定,监督检查有关工程造价规定和各类计价依据的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的经济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维护基本建设各方面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全省统一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具体执行机构。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各级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的业务归口管理。
专业工程造价管理由各专业部、省主管厅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
第八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定额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制订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以级全国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订、修改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工程造价指数测算办法,汇总、发布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并负责布置、指导各地实施。
(四)监督检查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和全省工程概、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是否合理,负责解释、协调、处理定额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五)收集、积累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资料,建立数据库,统一开发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培训计算机操作人员。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竣工结算等测算、审核、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管理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建设工程补充定额,核定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三)负责采集、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发布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指标、指数;(四)负责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统一管理劳动保险费;(五)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鉴定、协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争议;(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七)负责审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软件;(八)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委托其承办的其他事项。
县(市)、上街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计价依据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一)投资估算指标;(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依据.第七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市使用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实施统一管理,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公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基础设施的构建到各类建筑的落成,无一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
而在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关键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成本控制,还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最终的效益。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能够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顺利完成,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所有的造价活动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造价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2、公正性原则在造价管理过程中,要保持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待所有参与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造价结果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价值。
3、准确性原则工程造价的计算和评估必须准确无误,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科学合理,避免出现误差和错误,以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全过程管理原则工程造价管理要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从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到竣工结算阶段,都要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和管理。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1、投资估算在项目决策阶段,要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估算。
这一估算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因素,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设计概算在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要在投资估算的控制范围内,对项目的建设费用进行更详细、更准确的计算。
3、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定额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单位进行成本控制和施工组织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和工程款支付的重要参考。
4、招投标管理在招投标阶段,要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招标控制价要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招标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投标报价要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成本和利润,保证报价的竞争力。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四条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造价员的资格考试、注册和行业自律等统一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订造价员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考试教材,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三)负责发放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书,注册及办理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四)组织实施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五)组织部署造价员验证工作;(六)监督检查造价员执业行为和自律行为;(七)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的日常管理;(八)负责造价员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的维护。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或造价协会,下同)按照分工,在省造价协会和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和报考造价工程师时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第六条造价员资格报考、注册、变更、验证、信用档案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上管理系统”)。
资格考试第七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分有“审核”权和无“审核”权两级。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公开透明:工程造价信息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三)科学合理:工程造价计算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实际;(四)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造价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批工程造价方案;(二)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签订工程造价合同;(三)监督工程造价执行情况,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四)组织工程造价结算,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编制工程造价估算,参与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确保工程造价估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造价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第三章造价管理程序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项费用,确保工程造价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工程造价合同,明确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合同价款调整等事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造价结算,对工程造价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造价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价确定及调整、工程结、决算等的全过程、全要素、全风险和全团队管理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竣工验收及交付的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应树立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和风险控制意识,加强合同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收益。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主要履行以下工程造价管理职责:(一)负责国家、行业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贯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各项控制制度;(三)负责集团公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工程结算等管理工作;(四)负责审核备案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以下的超概事项,审核上报重要超概(5-10%)和重大超概(10%以上)事项;审核重大设计变更的费用调整;(五)负责检查、监督设计概算、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六)负责本系统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主要履行以下工程造价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二)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的编制,为进行项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物资设备等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四)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和工程预、结、决算编制审查工作,做好投资效果分析;(五)负责审批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以下的超概事项,审查上报重要超概(5-10%)和重大超概(10%以上)事项;审查重大设计变更的费用调整;(六)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七)负责编报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报表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日期】2006.06.05•【文号】中价协[2006]013号•【施行日期】2006.06.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6]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
现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00六年六月五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管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价协负责监制和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阶段进行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费用分析等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行为,提高行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相关部门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一、总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明确了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职责、原则和基本要求。
1. 职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造价咨询机构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体,各方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确保造价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2)合理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注重费用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3)公平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确保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
二、预算编制建设工程预算编制是指在设计阶段,根据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对工程所需费用进行估算和分析,制定合理的预算金额。
1. 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依据进行。
同时还要考虑地理环境、市场行情和战略需求等因素。
2. 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率计算、费用估算和汇总核对等环节,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的各项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1. 成本控制原则成本控制应严格遵守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精细管理各项成本,避免超支和浪费。
2. 成本控制方法成本控制方法包括实时成本监控、费用核算和盈亏分析等,通过不断优化和调整,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四、费用分析费用分析是指对建设工程各项费用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以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和调整。
1. 费用分析内容费用分析内容包括施工设备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进行费用分析和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价确定及调整、工程结、决算等的全过程、全要素、全风险和全团队管理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竣工验收及交付的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应树立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和风险控制意识,加强合同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收益。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主要履行以下工程造价管理职责:(一)负责国家、行业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贯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各项控制制度;(三)负责集团公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工程结算等管理工作;(四)负责审核备案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以下的超概事项,审核上报重要超概(5-10%)和重大超概(10%以上)事项;审核重大设计变更的费用调整;(五)负责检查、监督设计概算、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六)负责本系统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主要履行以下工程造价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二)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的编制,为进行项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物资设备等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四)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和工程预、结、决算编制审查工作,做好投资效果分析;(五)负责审批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以下的超概事项,审查上报重要超概(5-10%)和重大超概(10%以上)事项;审查重大设计变更的费用调整;(六)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七)负责编报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报表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及主要职责第三章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管理第四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第五章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第六章工程造价质量及考核评比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投资,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依据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司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方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造价管理部门运用行政、技术、经济的方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对工程造价全过程进行动态控制的管理活动,包括造价计价依据管理、造价确定与控制、造价人员管理等。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及主要职责第五条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模式。
(一)统一制度:统一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统一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数据库。
(二)分级管理:公司及司属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司工程造价管理按类别、投资总额划分为限上工程和限下工程。
(一)限上工程项目1、2、工程投资在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3、工程(不含****公司)投资在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4、****公司投资在500 万元(含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5、公司及司属单位投资在100 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6、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引进(含10 万美元以上软件)项目。
7、公司及司属单位投资的非生产项目。
8、应报国家、省、市级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或核准的项目。
9、经公司认定的其他基建项目。
(二)除上述工程外,均为限下工程项目。
严禁对限上工程项目投资进行变相肢解。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和控制。
这既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也是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面将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结算支付管理三个方面来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
一、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控制造价至关重要。
为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合同签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合同签订来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签订时,应当明确工程的建设内容、工期、质量要求以及价格等关键条款。
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作,合同的执行履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同时,合同管理也包括了合同变更的管理和索赔的处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涉及到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成本管理要求如下:1. 预算编制在建设工程项目启动前,应进行详细的预算编制,对各项费用进行精确估算。
预算编制要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预算合理、准确。
2. 成本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成本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造成成本超支的问题。
成本控制需要对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要素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确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 成本核算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总结整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情况,并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成本核算能为后续项目提供有价值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质量和成本效益。
三、结算支付管理结算支付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对项目各方权益的保障。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了以下结算支付管理的要求:1. 结算编制在工程项目完成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编制。
结算编制要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工作完成情况、成本支出情况、质量验收情况等,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建标造函[2007]8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的编制、工程结算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工程实施各阶段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信息、技术经济咨询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凡依法设立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方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并依据本办法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附件一)。
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附件二)由工程造价咨向单位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强制指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指定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台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交付方式,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第八条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颂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一、引言工程造价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确定工程费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涉及到资金的合理利用、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各方权益的保护等方面。
为了维护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部分国内外的工程造价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国内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该法规于2005年颁布,以规范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活动和行为。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的计算、审查、评审以及奖励和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于2000年颁布,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
其中关于工程造价的规定主要包括:评标办法、询比办法、限价办法等,是确保工程造价公平、透明的关键性文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法该法规于2004年颁布,是对招标投标法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其中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造价控制及支付、造价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机构等方面的规定。
4. 工程规划、设计和监理管理办法该法规于2004年颁布,旨在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和监理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其中明确了工程设计阶段应进行预算和造价核定的要求,以及监理人员在工程造价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三、国际1. 美国联邦法律关于工程全社会造价美国联邦法律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由《美国联邦合同法》和《美国联邦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法》来规范。
其中前者主要涉及工程造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约束,后者则主要规定了工程造价在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控制办法。
2. 英国工程造价法规英国的工程造价法规主要由国家标准和行业协会的准则来约束。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英国颁布的《城市设计与经济福利指南》以及《工程与设计合同》等法规都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提供了指导。
3. 澳大利亚工程造价法规澳大利亚相关的工程造价法规主要由《澳大利亚工程造价管理准则》来规范。
该准则从工程项目的计划、预算、施工和决算等方面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管理和监督。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于XX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
该细则主要针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职责、资格要求、管理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下面将具体介绍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1.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包括项目投资控制、成本计量与费用分析、项目投标报价等。
2.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组织工程结算、编制工程造价资料、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等。
二、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要求1.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其中高级造价工程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造价工程师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造价工程师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建设工程造价员还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高级造价工程师需取得注册造价师证书,中级造价工程师需取得注册助理造价师证书,初级造价工程师需取得注册助理造价工程师证书。
三、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标准1.建设工程造价员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设工程造价员应按照要求保守施工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严禁泄露、篡改或乱用工程造价数据。
3.建设工程造价员应确保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不得故意夸大或减少造价。
4.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及时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行业竞争能力。
四、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权益保障1.建设工程造价员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受歧视和侵害。
2.建设工程造价员工作期间应受到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护,包括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3.建设工程造价员有权通过依法途径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监督1.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和监督由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包括对其资格审查、证书颁发和执业管理等。
2.建设工程造价员应遵守监督检查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按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和造价政策咨询工作,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计价依据解释管理和造价政策咨询工作,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计价活动中有关计价依据解释、造价政策咨询及纠纷调解工作。
第三条计价依据解释、造价政策咨询以及纠纷调解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和正确把握国家、本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工程量清单规范、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站)负责全省计价依据解释、造价政策咨询和计价纠纷调解工作,指导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做好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计价依据解释、政策咨询和计价纠纷调解工作。
第五条当事人对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的解释、答复、调解意见有异议的,可向省站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复议时,应附上向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咨询时同样的资料以及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答复意见。
第六条属于计价依据、造价政策上已经明确的内容,工作人员应在当事人电话咨询中及时回复。
对于电话中难以判断的,应要求当事人携带必要的资料到现场陈述,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应同时到场,工作人员根据陈述作出判断予以解释或答复。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从规划到竣工整个过程中合理、高效地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1. 造价管理目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可行性。
通过对投资规划、预算编制、支付审计、成本控制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造价管理的责任方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有三个主要责任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总预算,并监督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预算进行设计和施工。
设计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和预算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报告,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 预算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预算编制是建设单位的职责,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材料成本等因素。
编制预算时,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考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预算审核是由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支付审计支付审计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支付款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建设单位在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款项前,需要进行支付审计,核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费用是否一致。
支付审计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有效的成本范围内进行。
成本控制包括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建设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计划,并对项目进行定期的成本核算和分析。
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控制措施。
6. 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情况。
变更管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要对变更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费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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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规定的背景、适用范围、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规定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都不断扩大,这对建设工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关键领域,管理不当将会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修订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包括建筑、市政、园林、环保等各类工程。
同时,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如招投标、合同、审计等相关制度,也应该参考本规定进行管理。
三、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管理体制、管理要求、管理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这些部分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互相联系起来,以建设高质量的工程为目的。
1. 管理体制
在管理体制部分,主要是规范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
具体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领导责任、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内部组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外部协调等。
2. 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部分主要是规定了在建设工程所有阶段中所必须遵守的各项要求和标准。
包括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支付、计价审核等方面的要求。
3. 管理程序
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投资预算、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程序、流程、时间和方法等的要求。
4. 监督检查
此部分重点是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以规范管理流程,防止管理漏洞带来的影响。
明确监督审核的职责、周期、标准等。
5. 责任追究
对责任的追究也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事项以及出现的责任人,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责任分配和应对措施。
四、具体要求
除了以上的规定之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还明确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比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在施工中要保证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要尽可能减少建设成本,为国家和人民谋福利。
还要强调工程行业的诚信和合法经营,拒绝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从管理体制到责任追究等的制度体系,要求包罗万象,提高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旨在更好地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日后的管理过程中,各方应该遵守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确保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