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概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248 从而变异系数为vG = 4.73
保单1 损失 概率
保单2 损失 概率
0 94.8% 0 94.8%
400 5% 4000 5% 23
2000 0.2% 20000 0.2%
如果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在区间4000≤S≤20000内,则原保 险人承担赔款的期望值和标准差分别为
EN
=
(400×5% +
赔付率:保险公司当年的最终赔款与已赚保费的比 率。 在赔付率超赔再保险中,再保险人的责任通常有一个 以赔付率表示的最高限额,同时还有一个以金额表示 的最高限额。
17
例:合同规定,再保险人负责赔付率超过80%至120%的赔 款,但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两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可以将原保险人在某一年度的赔付率 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与超额损失再保险相类似,只是它应 用于合同期限内的总赔款。
+wk.baidu.com
σ
2 R
+ 2ρσ Nσ R
≤
σ
2 N
+
σ
2 R
+
2σ Nσ R
= (σ N + σ R )2
σN +σR ≥ σG
由σN +σR ≥ σG 可知 ΜN +ΜR ≥ ΜG 含义:按照标准差原理确定资本需求和利润附加,再保险使 得总的资本需求和利润附加增加。 再保险有存在的意义吗?考虑再保险人分入更多的业务。
损失 概率
变异系数为 vG = σ G EG = 5.18
0 94.8% 400 5%
2000 0.129%
再保险将上述损失分解成两部分。 在成数再保险中,自留部分和分出部分的变异系数相等。 对于超额损失再保险,如果原保险人的自负额为X > 400,则 原保险人承担赔款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
EN = X × 0.2% + 400× 5% = 20 + 0.002X
一次事故的划分至关重要。譬如,可以规定台风、飓 风、暴风连续48小时作为一次事故,地震、洪水连续 72小时作为一次事故,其他巨灾事故连续168小时作为 一次事故。 与险位超赔再保险的性质相似。
16
(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停止损失再保险)(excess of loss ratio,stop-loss reinsurance) :原保险人确定一个年度 自负赔付率,再保险人只承担超过该赔付率的全部或部 分赔款。
MG = r ·σG
其中r为一常数。 保费中的利润附加通常是资本需求MG的一定倍数,但会 受到市场条件的制约。 再保险的作用:将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降低到一个可 接受的水平,从而将资本需求和利润附加也降低到一个 可接受的水平。
3
再保险将保险业务的风险分解成了两部分:
原保险人的自留部分N
再保险人承担的部分R
减小。
二、再保险的类型
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停止损失再保险)
7
8
为了给出各种再保险类型的数学表达式,首先定义一组符 号,令
C 表示总赔款,密度函数为 f(c) N 表示原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R 表示再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I 表示保险金额
损失 概率 0 94.8%
400 5% 2000 0.2%
当原保险人的自负额为X = 800时,有下述的变异系数
原保险人:vN = 4.35 再保险人:vR = 22.34 总损失: vG = 5.18
结论:在溢额再保险中,原 保险人承担赔款的变异系数 小于总损失的变异系数,而 再保险人承担赔款的变异系 数大于总损失的变异系数。 21
5
6
1
假设再保险人接受了 n 个独立同分布的分入业务,则他的总
资本需求为
M nR = r ⋅σ nR = r ⋅ n ⋅σ R
注:σ nR =
nσ
2 R
=
nσ R
在此总资本需求中,用于承担分入部分R的资本需求为
MR
=
M nR n
= r⋅σR n
当 n 足够大时, MN + MR < MG ,即再保险使得总资本需求
⎛⎜⎝1
−
S 20000
⎞2 ⎟⎠
40002 × 5% + 200002 × 0.2%
− (240 − 0.012S)2
= 1542400 −154.24S + 0.003856S 2
保单1 损失 概率
保单2 损失 概率
0 94.8% 0 94.8%
400 5% 4000 5% 25
2000 0.2% 20000 0.2%
R=Q ·C
其中Q为成数再保险的分保比例。
10
因此在成数再保险中,原保险人赔款的期望和方差分别为
E[N] = (1-Q) · E[C]
Var[N] = (1-Q)2 · Var[C]
再保险人赔款的期望和方差分别为
E[R] = Q · E[C]
Var[R] = Q2 · Var[C]
容易看出,在成数再保险中,期望值和标准差都是按比例配
2000 0.2% 20000 0.2%
22
两份保单总赔款的期望值和标准差分别为
EG = (2000× 0.2% + 400× 5%) + (20000× 0.2% + 4000× 5%) = 24 + 240 = 264
σG = (20002 ×0.2% + 4002 ×5%− 242) + (200002 ×0.2%+ 40002 ×5%− 2402)
σ N = X 2 × 0.2% + 4002 × 5% − EN 2 = 7600 − 0.08X + 0.001996X 2
损失 概率 0 94.8%
400 5%
2000 0.2%
20
再保险人赔款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
ER = (2000 − X ) × 0.2% = 4 − 0.002 X
σ R = (2000 − X )2 × 0.2% − ER2 = 7984 − 7.984 X + 0.001996X 2
例:假设有两份保单,相互独 立。
第一份保单如同上例,保额 为2000元; 第二份保单的保额是20,000 元,发生20,000元损失的概 率是0.2%,发生4,000元损失 的概率是5%,不发生损失的 概率是94.8%。
保单1
保单2
损失 概率 损失 概率
0 94.8% 0 94.8%
400 5% 4000 5%
9
1、比例再保险
定义: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每一风险的自留额和分保额, 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和分入公司的分保额均是按照保险金额的 一定比例确定的。
(1)成数再保险 (quota share):将每一风险的保险金额 均按约定比例向再保险人投保。 原保险人的赔款和再保险人的赔款分别为
N = ( 1 - Q) · C
18
3
例:一个风险发生2000元损失的概率是0.2%,发生400元损 失的概率是5%,不发生损失的概率是94.8%。则此风险的期 望损失和标准差分别为
EG = 2000 × 0.2% + 400 × 5% = 24
σ G = 20002 × 0.2% + 4002 × 5% − EG2 = 124.2
对自留部分N 而言,资本需求与风险变异性之间的关系可表 示为
MN = r ·σN 再保险人的资本需求与风险变异性之间的关系为
MR = r ·σR 对于多数的再保险,分出部分与自留部分之间不是完全相关 的,因此有
σN +σR ≥ σG
(证明见下页)
4
σ
2 G
=
var(G)
= var(N + R)
=
σ
2 N
2000×0.2%) + (4000×5% + 20000×0.2%)×
S 20000
= 24 + 0.012S
σN = ⎡⎣4002 ×5%+ 20002 ×0.2%− 242 ⎤⎦ + ⎡⎣(0.2S)2 ×5%+ S2 ×0.2%− (24 + 0.012S)2 ⎤⎦
= 14848− 0.576S + 0.003856S2
保单1 损失 概率
保单2 损失 概率
0 94.8% 0 94.8%
400 5% 4000 5% 24
2000 0.2% 20000 0.2%
4
再保险人承担赔款的期望值和标准差分别为
ER
=
⎛⎜⎝1 −
S 20000
⎞ ⎟⎠
(
4000
×
5%
+
20000× 0.2%)
= 240 − 0.012S
( ) σ R =
如果实际损失为900万元,则再保险人承担400万元; 如果实际损失为350万元,则再保险人承担0。 如果实际损失为1000万元,再保险人承担400万元。
14
问题:
溢额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相比,哪一个更能减少原 保险人赔款的变异性? 超额赔款再保险。
15
(2)事故超赔再保险:以一次巨灾事故造成的许多保单 所发生赔款总和来计算原保险人的自负额和再保险人的 分赔额。
当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为S=10000时,有 原保险人:vN = 4.40 再保险人:vR = 5.18 总损失: v = 4.73
结论:在溢额再保险中,原保险人赔款的变异系数小于总赔 款的变异系数,而再保险人承担赔款的变异系数大于总赔款 的变异系数。
26
问题:
对于减少原保险人赔款的变异性而言,哪种再保险更加有 利?
的:
E[C] = E[R] + E[N]
Var[C] = Var[R] + Var[N ]
11
问题:
成数再保险对总资本需求有何影响? σN + σR = σG MN + MR = MG
12
2
(2)溢额再保险(surplus):先按自留一定的保险金额, 其余的保险金额(溢额)转给再保险人。 例:溢额再保险中,原保险人的自留额为50万元,现有三笔 保险业务,保险金额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和100万元。则 第一笔业务无需分保;分保比例=0 第二笔业务自留50万元,分出10万元;分保比例=10/60 第三笔业务自留40万元,分出60万元。分保比例=60/100 溢额(分保额)与保险金额的比例即为分保比例。 注:溢额再保险能有效削减原保险人赔款的变异性。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孟生旺
1
一、引言
定义:将风险从原保险人(即分出公司)向再保险人的转 移。 与原保险的区别:
原保险:被保险人将其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再保险:原保险人自留部分风险;可能涉及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再保险人。 再保险的作用: 增加承保能力 增加财务稳定性
2
市场竞争
再保险存在的原因:保险人承保业务G的资本需求可以近似 表示为赔款的标准差σG 的一定倍数,即
成数比例再保险 溢额比例再保险 超额损失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停止损失再保险)
27
5
13
2、非比例再保险:
定义:以总赔款金额确定原保险人的赔款和再保险人的赔款。 (1)险位超赔再保险(超额损失再保险)(excess of loss) :原 保险人对每一个风险确定一个自负赔款限额,再保险人仅承担 超过该限额的全部或部分赔款。
例:原保险人的自负额为500万元,再保险人承担超过500万元以 后的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