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通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出行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出行安全,市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开展安全出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泸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雨天注意出行安全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由于受南支波动影响,4月份以来,我县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并伴有短时雷雨大风,导致泥石流、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抢险保通的同时,督促道路交通及公路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力度,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减灾救灾工作。但受极端天气的影响,安全隐患依然十分突出,各类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境内工矿商贸企业的正常生产。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降雨持续时间较长,请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前事先留意权威媒体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路况信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雨天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
减少自驾出行,确保出行安全。
三、全县境内道路弯多、坡陡、路窄,加之雨天行车视线受限,请广大驾驶员根据路况尽量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行经弯道、坡路前注意观察。
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请驾驶员注意观察交通警告标志。如遇有塌方、泥石流的路段谨慎通行,最好采取绕行措施,不要盲目强行。
五、如在行驶过程中突遇雷暴天气,请就近选择安全区域避险,并时刻观察周边山体和道路等有无异常,做好应急避险转移准备。
六、由于夜间行车难以全面观察道路周边及通行情况,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且不利于应急抢险工作的开展,请广大群众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出行。
七、请司乘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服从交警、路政及道路抢通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违反《通告》强行通行或不听劝阻、影响抢险工作或造成其他影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泸水县人民政府
016年4月24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广东气象台31日08时30分已启动台风三级红色
预警:强台风“妮妲”今天已钻入我国南海东北部海面,逐渐逼近,预计于8月2日早晨到中午登陆我省,登录时强度为强台风级(38~45米/秒)。
受“妮妲”及其外围云系的影响,据气象台预报:8月1日夜间-3日,珠三角将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大暴雨,粤东、粤西有局部大暴雨,沿海海面风力可达10级~12级,珠三角附近及局部地区雨量累计250~300毫米。另外,我区将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降水过程,降雨主要时段集中在1日夜间至2日夜间,现我司在此温馨提示如下内容:
1、“妮妲”登陆我省后将出现强雷雨天气,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外出。
、台风伴随雨水,会引起地面返潮湿滑(特别是瓷砖地面),请您照顾好您的家人,出行时最好穿上防滑性好的鞋子,避免因滑倒而发生意外。
、驾车外出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小心行驶,不要在强风影响区域开车。
、请勿将您的爱车停放在地势低洼的地方,尽量往高处停放。停车处要注意高空落物、广告牌旁、树木旁等危险区域。
、出门时关好门、锁好窗,以免雨水飘入室内。
、请勿在阳台上放置花盆、或者其他搁置物,以免风大,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如遇雷雨天气,应及时将正在运转的家用电器关闭,并拔出插头;如果不慎家中进水,应立即切断电源。
烦请广大业户留意最新天气预报信息,提前做好防风、防雷、防雨水准备,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此致华南碧桂园全体业主
华南碧桂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学生安全出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今年来,我市先后发生3起涉及学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惨痛后果。为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市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集中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
集中整治内容:
(一)严禁学生驾驶五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严禁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六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严禁搭乘拖拉机;
.严禁搭乘超载车辆;
.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
.严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
.严禁跨越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危险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
.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集中整治措施
1.学生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抄告学校、责令家长加强其教育监管;
.学校和教师疏于教育管理,引发涉及学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
任;
.家长和社会公众违反上述严禁事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安监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