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前言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细菌性感染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降低耐药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再根据结果调整用药。
3.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选用应根据病原菌种类、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药物耐受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首先,应选择对病原菌有较强抗菌活性的药物;其次,考虑药物在感染部位的浓度和分布,确保药物能达到有效的抗菌浓度;再次,注意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最后,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过敏史等个体差异。
4.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主要包括:手术患者术前、术后预防性应用,以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心内膜炎、骨髓炎等严重感染患者,为预防感染扩散;长期留置导尿管、呼吸机等侵袭性操作患者,为预防相关感染;以及特殊病原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个体化用药、合理使用、选择敏感药物、限制使用时机和减少耐药性风险等。
1. 个体化用药:基于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细菌致病特点,合理确定适当的抗菌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及疗程。
这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的年龄、肝肾功能、病原体信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择。
2.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按照临床指南或药物说明书的推荐用药途径和疗程使用。
遵循最低有效剂量及最短治疗时间的原则,避免滥用和误用。
3. 选择敏感药物:在临床实践中,应优先选择对目标病原体敏感的抗菌药物,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进行合理选择。
这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并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4. 限制使用时机:抗菌药物应根据临床需要进行合理使用时机的选择。
不应在没有确诊或怀疑细菌感染的情况下盲目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5. 减少耐药性风险:为减少耐药性发展,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遵守规范的给药剂量和时间表,并避免不必要的广谱抗菌药物使用。
另外,对潜在的交叉感染源做好控制措施,如手卫生、消毒等,以减少细菌传播和抗菌药物的选择性压力。
这些基本原则能够帮助医生和临床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耐药性发展。
此外,也需要加强抗菌药物监测、教育和培训,提高人们对于抗菌药物使用的意识和知识水平,从而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健康临床实践。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1.准确定位感染部位:在开始抗菌治疗之前,需要明确感染的部位和病原微生物,以便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通常可以通过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细菌培养等手段来确定感染部位和病原微生物的种类。
2.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敏感性选择抗菌药物:在选择抗菌药物时,需要了解病原微生物对不同药物的敏感性。
通常可以通过药敏试验来确定微生物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并根据药敏结果选择合适的药物。
同时,要注意病原微生物的耐药性情况,避免使用对耐药菌株无效的抗菌药物。
3.根据患者状况调整抗菌药物的用量和给药途径: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孕妇或哺乳期,以及其他合并症等因素都会影响抗菌药物的代谢和清除。
因此,在应用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药物的用量和给药途径,以达到最佳的疗效和安全性。
4.合理选用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有时候,单一抗菌药物可能无法有效抑制感染,或者可能会出现耐药性。
这时候就需要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可以增加疗效,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然而,联合使用也可能增加毒副作用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因此需要慎重考虑。
5.设置合理的治疗时限:抗菌药物应用的时限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部位和病原微生物的种类确定。
一般来说,治疗时限一般为7-14天。
但对于复杂的感染或严重感染,治疗时限可能需要延长。
6.监测药物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在应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指标,以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如果发现疗效不理想或者出现不良反应,需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综上所述,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是准确定位感染部位,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状况调整用药方案,合理选用联合用药,设置合理的治疗时限,监测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治疗感染,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1.合理使用:根据病原体的类型和抗菌药物的药理特性,选择相应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对于细菌感染导致的疾病,应根据耐药性情况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对于病毒感染导致的疾病,应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如年龄、性别、体质、肝肾功能以及孕妇等特殊人群,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频次和给药途径等,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3.适当时机: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在经过临床诊断明确感染的基础上进行。
在无法确定感染类型和病原体时,尽量避免不合理的广谱抗菌药物使用,通过培养和药敏试验等方法确认细菌感染的概率,再开始使用抗菌药物。
4.多药联合:对于复杂的感染,如严重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可以考虑使用多种抗菌药物联合治疗,以增加治疗的有效性。
然而,多药联合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药物代谢、毒副作用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5.确定治疗疗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综合考虑病原体的毒力和致病机制,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
对于急性感染,一般疗程为7-14天;对于慢性感染、难治性感染或脆弱患者,疗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6.监测治疗效果:使用抗菌药物后应定期观察患者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指标等,以评估治疗的效果。
如果症状没有改善或者病原体依然存在,可能需要修改治疗方案。
7.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抗菌药物的滥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和传播。
为了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使用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总之,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原体的特性以及药物的特点,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可以有效治疗感染,还能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导致的细菌耐药性问题,对于临床医疗具有重要意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2024/3/9
抗菌药物局部应用的注意事项
➢ 全身给药后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 部给药辅助治疗,如中枢系统、厚壁脓肿、眼科感 染的局部应用。
➢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粘膜表面感染可局部 应用或外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分四个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
项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
原治疗
2024/3/9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
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应用
3、经肝、肾两条途径排泄,肝功能减退时血药浓度 升高,如同时有肾功能损害时则血药浓度升高尤为 明显,严重肝病时需减量使用。属此类者有美洛西 林、阿洛西林、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头孢噻吩等。
4、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属 此类者有氨基糖苷类、青霉素、头孢唑林、头孢他 定、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等。
化学检查:尿蛋白。 显微镜检查:白细胞、红细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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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感染的确诊:病原学检查。 初步诊断或确诊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
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
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 克次体及肺部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 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微生物感染的证据, 诊断不成立者,不能应用抗菌药物。 病毒感染者不宜应用抗菌药物。
织中的药物浓度,不宜采用。
➢常用β内酰胺类半衰期只有1~2小时手 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可给予第二剂。必要时可用第3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是医生治疗感染疾病的主要工具之一、然而,过度或不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耐药性的发展,因此,在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1.明确适应症:在应用抗菌药物之前,应确保确诊为细菌感染,并评估该抗菌药物是否为最佳治疗选择。
必要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感染的病原体及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病情、临床表现、感染部位、免疫状态和药物代谢等因素,选择适合患者的抗菌药物。
不同类型的感染可能需要不同的抗菌药物和剂量,因此应综合考虑患者的特异性。
3.选择适宜的药物:根据细菌的敏感性和耐药性,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常见的抗菌药物包括β-内酰胺类药物、青霉素类药物、氨基糖苷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大环内酯类药物等。
根据感染病原体是否为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等,选择适合的抗菌药物。
4.单一或联合治疗:在一些严重感染或耐药性高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应用抗菌药物。
但是,联合用药应意义明确、副作用少,并且存在阳性效应。
5.合理的药物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状况,给予适宜的药物剂量。
治疗时间通常为7-10天,但对于复杂感染或特殊患者,可能需要延长。
6.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滥用抗菌药物会导致菌株的耐药性发展,并且可能引发不良反应。
因此,在应用抗菌药物时要遵循医学证据和指南,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7.监测治疗效果和安全性:抗菌药物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
必要时,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8.提倡抗菌药物管理策略:医院和医疗机构应制定抗菌药物管理策略,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这包括培训医务人员、建立分子流行病学监测系统、设立药物监测委员会等。
总之,临床应用抗菌药物需要遵循以上基本原则。
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可以减少耐药性的发展,提高治疗效果,同时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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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在内科领域中的应用(一)
预防对象或目的 抗菌药物
给药方案
风湿热复发
苄星青霉素或红 前者60万-120万U肌注,每月1次,数年,
(儿童风心) 霉素
后者每日0.25g数年
流行性脑脊髓膜 SD或利福平或 每日2次,每次成人0.5-1g,儿童0.25g-05g.
炎
环丙沙星(成人)疗程3d
或头孢曲松
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 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 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 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编写指导原则中需解释的几点
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 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 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 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 青霉素类: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噻肟、头孢他啶、头孢曲松、
头孢呋辛、头孢呋辛酯以及复方磺胺甲恶唑、多西 环素等, 其中以氟喹酮类在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但氟喹酮类 目前尚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口服抗菌药的投药法
药物剂量宜较大 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应用较小剂量 途径: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中枢剂量宜较大 胸腔包裹性脓胸、眼科。青、头孢不可 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不可滴耳
给药方案的制订
次数:青、头孢和B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一日 多次,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可一日一次 (重症除外)
疗程:一般体温正常症状消失72-96小时 败血症、心内膜炎、中枢感染、伤寒、布鲁 菌、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 深部真菌、结核需较长的疗程防止复发
术前2h及2h内预防用药,术后感染率最低
合理运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序号
基本原则
具体说明
1
明确诊断,针对性用药
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明确诊断病原体种类,选择针对性强的药物。
2
病原学检测与药敏试验
根据临床情况,适时进行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以指导用药。
3
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选择药物时,需综合考虑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适当性。
4
尽早使用,足量足程
一旦确诊感染,应尽早开始治疗,并保证药物剂量和疗程足够。
5
避免盲目联合用药与滥用
除非有明确的联合用药指征,否则应避免盲目联合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滥用。
6
个体化给药
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感染部位及严重程度等,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7
严格控制预防用药
仅在特定情况下,如手术前后、特定疾病高发期等,方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8
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与耐药性
在用药过程中,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同时,关注耐药性问题,避免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9
合理使用特殊管理抗菌药物
对于特殊管理的抗菌药物,如碳青霉烯类、万古霉素等,应严格掌握使用指征,避免过度使用。
10
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与培训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是指根据感染的病原体特点、临床表现和患者特殊情况等因素,科学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用于治疗感染,并且合理使用该药物,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有助于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保护细菌敏感性。
基本原则如下:1.明确感染的病原体:应尽可能明确感染的病原体,通过病原体的检测、培养以及药敏试验等手段,对细菌进行分类和鉴定,以确保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2.考虑细菌的敏感性:选用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细菌的敏感性及抗菌谱,选择对感染菌株敏感的药物。
通常动态监测当地常见的耐药菌株,确保选择药物对当地的菌株敏感。
3.选择最窄谱抗菌药物:根据感染的情况,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最窄谱的药物,以减少对人体正常菌群的影响,降低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
4.按照“击中靶点”原则: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感染部位、病原体的生物学特性和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选择能够“击中”病原体的靶点,并且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5.根据患者特征选择药物:选择抗菌药物时,应考虑患者的年龄、肝肾功能、药物过敏史等特征,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6.合理用药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使用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以及患者个体差异进行调整,既要注意达到有效治疗的剂量,又要避免过度用药引起的毒副作用。
7.药物配伍应用合理:在特定情况下,为了提高治疗效果或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可以选择联合用药,但应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兼容性和相应的给药途径。
8.严格执行治疗方案: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用药的剂量和疗程,避免患者自行停药或使用不规范的剂量。
9.合理评估疗效:在用药期间,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及时的监测和评估,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调整用药方案,确保疗效的最大化。
10.加强患者的教育和培训:对患者和家属进行患者教育,让他们了解药物的使用原则,并告知药物可能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自身的合理用药意识。
详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详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1. 原则一:正确诊断
抗菌药物应用的第一步是确诊感染类型及病原体种类,因为不同的感染类型和病原体种类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不同,需要选择不同的药物进行治疗。
2. 原则二: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是非常重要的,应考虑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病原体敏感性及抗菌药物的耐药性等因素,选择药物的时候需要考虑药效、副作用、合理用药及经济性等方面。
3. 原则三:合理用药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病情、病原体敏感性、病人的生理状况等因素制定合适的用药方案,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使用的规定和限制。
因此,用药量、用药时间、用药途径都需要根据病情和患者特点进行合理规划。
4. 原则四:调整用药方案
治疗过程中,应适时调整用药方案,如当初使用的抗菌药物效果不佳时,可通过对药物再次敏感性检测等方法,选择更合适的抗菌药物或更换药物来提高治疗效
果。
5. 原则五:预防和控制耐药性
耐药性是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重要问题,为预防和控制耐药性,需要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如不滥用、乱用抗菌药物,避免抗菌药物治疗不必要的病情,限制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等。
6. 原则六:监测和报告
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需要对病情和药物治疗效果进行监测和报告,如果发现不良反应或超限用药等现象,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汪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汪复抗菌药物是指可以抑制或杀灭细菌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中的感染疾病的治疗。
抗菌药物的应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明确适应症和确定有效性: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和病原学检测,如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明确感染病原菌种类和药物的敏感性,从而确定合适的抗菌药物。
2.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相关特征,选择具有广谱或靶向作用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的药理学特性,如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及患者的肝肾功能等因素。
3.考虑抗生素耐药性:目前,细菌耐药性的问题日益严重,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考虑到耐药菌株的可能性。
对于已知或怀疑具有耐药菌株的感染,应选择对耐药菌株有效的抗菌药物,或者结合使用多种抗菌药物以增加疗效。
4.遵循最佳用药原则: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最佳用药原则。
如,以最小的有效剂量和最短的疗程使用抗菌药物,以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的发生。
同时,还需给予患者清晰的用药指导,确保患者按医嘱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5.动态监测疗效和安全性:抗菌药物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的疗效和药物的安全性。
如,通过检测炎症指标、体温、症状等,评估疗效。
同时,应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肝肾功能的变化,及时调整药物剂量或种类。
6.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对于严重感染或高风险的感染患者,可考虑联合使用两种或更多种类的抗菌药物,以增加疗效或预防耐药菌株的出现。
但联合应用时必须谨慎,避免不必要的药物过量或相互作用。
7.预防抗菌药物滥用:抗菌药物滥用是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应该坚决避免。
一方面,医务人员应合理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另一方面,患者应按照医生的建议正确用药,避免自行购买和使用抗菌药物。
总之,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需要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特征进行选择,并遵循最佳用药原则。
同时,应动态监测疗效和安全性,合理使用联合抗菌药物,并预防抗菌药物的滥用,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和耐药性的发生。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应根据病原微生物的种类、药物的敏感性和患者的情况等因素来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生素,应以最短的时期,选择最适宜的抗生素。
2. 选择药物敏感性强的抗菌药物:在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明确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此菌株敏感的抗生素,以提高药物的疗效,减少抗药性产生的风险。
3. 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和给药方案:对于不同患者,如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以及有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根据其身体特点和生理需求来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方案。
4. 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是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应遵循抗生素使用指南,合理选择使用,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5. 定期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在应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不断监测患者的疗效和药物的不良反应。
如有需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以上是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来制定治疗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则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门诊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3.对于阳性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若根据临床表现及临床用药效果不采用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需在病历中注明理由。
4.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5.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6.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7.严格控制皮肤、黏膜等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呼吸道吸入给药。
8.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1次(重症感染者除外)。
9.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10.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1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是用于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的药物。
由于细菌的抗药性不断增加,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也在不断演变。
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仅用于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患者。
不应盲目使用,也不应滥用。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病原体的敏感性和患者的临床情况进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治疗区域的局部抗药性和患者的个体特征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重点应考虑药物的广谱性、细菌的抗药性和患者的耐药性。
3.注意抗菌药物的剂量:抗菌药物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和肾功能等因素进行调整。
剂量过小可能导致治疗失败,剂量过大可能导致药物毒性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4.严格控制使用时机和疗程:应根据细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时开始抗菌治疗,并在疗程结束后进行评估。
不应过早使用或过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5.注意联合用药的准则: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使用多种抗菌药物以增加治疗效果。
联合用药应基于严格的科学依据,避免无必要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以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6.个体化治疗:不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和耐受性有所不同。
应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肾功能、肝功能和遗传因素等个体化特征,选择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7.应用定义:应用抗菌药物前,应确定细菌感染的诊断,并尽可能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确定治疗方案,并在治疗过程中进行监测和评估。
8.防止细菌耐药性的发展:耐药性的发展是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潜在风险。
应通过合理使用和防控传播细菌的措施,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这包括推广手卫生、合理使用消毒剂和疫苗、减少使用广谱抗菌药物等。
总之,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需要综合考虑病原体的敏感性、患者的个体特征和临床情况。
遵循合理使用、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注意剂量和疗程、个体化治疗、联合用药的准则、应用定义以及预防细菌耐药性的发展等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减缓细菌抗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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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征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短期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4.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5.抗菌药物的选择(1) 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尽量避免联合用药。
(2) 除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预防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宜选用头孢三代、β内酞胺类+酶抑制剂和特殊使用的品种。
介入手术、有创检查需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清洁手术: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
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手术时间长(>2h)、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如高龄(>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基本原则:1.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 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1. 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 主要经肾排泄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 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个体化给药,监测患者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计算首次给药剂量可按常规,不必调整;首剂以后的给药方法有3种:①给予常规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②减少给药剂量,间隔时间如常;③上述①与②方法结合起来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3个变量为年龄、体重和性别。
计算公式为Cookcroft-Gault公式男性:体重(Kg)×(140-岁数)72×血清肌酐(mg/dl)女性:以上*85%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1. 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2. 药物主要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如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
3. 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
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如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4. 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如氨基糖苷类。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四、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五、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六、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四)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相关规定☐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填写申请表。
•Ⅰ类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①Ⅰ类切口手术范围②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③药物选择④给药时机•Ⅰ类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原则①相关科室主任为Ⅰ类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的责任人。
②由主管医生或主管医生指定其他人员负责填写《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Ⅰ类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登记表》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适应证并非所有手术都需要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一般的I类即清洁切口手术,如头、颈、躯干、四肢的体表手术,无人工植入物的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腺瘤切除术、乳腺纤维腺瘤切除术等,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预防应用抗生素主要适用于Ⅱ类即清洁-污染切口及部分污染较轻的Ⅲ类切口手术。
•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Ⅲ类切口及Ⅳ类切口手术(如陈旧开放创伤、消化道穿孔等),以及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例如化脓性腹膜炎、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应根据需要在手术前后应用抗菌药物,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对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另有规定,按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执行。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
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
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
如患者需延长抗生素的使用时间,则应在病程记录中对延长用药时间的原因进行说明。
•剖宫产手术属于Ⅱ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
•择期剖宫产手术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若存在感染高危因素时,可选择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加用甲硝唑或单用头孢西丁。
•感染高危因素包括:胎膜早破产前出血(如前置胎盘)等妊娠并发症临产后的剖宫产手术产前多次阴道检查存在易发生感染的妊娠合并症术中如手术时间较长及进行宫腔纱条填塞的剖宫产手术产后出血等•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静脉应用抗菌药物。
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处方权,仍连续出现2次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取消其处方权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2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4因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的,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