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使用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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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模板九篇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九篇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九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根据湖南省的统一安排,长沙市将于本月对20__年度缴费基数,以及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为企业减负。

近日,省人社厅、统计局确定20__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91元;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确定从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低为19%,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根据上述政策,长沙将于本月对20__年度缴费基数,以及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本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核定,并推迟至7月6日进行,即日起至核定完成期间暂停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

已按原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在本月核定时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结算;结算产生的退费直接冲抵本月的社会保险应缴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__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不进行调整。

采用协议委托银行划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本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确保银行账户在本月6日至托收扣划前有大于当期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和前期欠费及滞纳金之和的存款,并及时查询单位账户社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确保托收扣划成功。

10名员工的小公司一年少支出7800元“我们单位目前有10名员工,缴费基数是5000元,此次降低缴费比例意味着人均每月可以少支出65元(注:5000×(1%+0.3%)),一年下来在社保方面可以少支出7800元(65×10×12)。

”7月7日,长沙市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说。

他认为,对于自己这样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1.04•【字号】青人社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19号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参保与缴费(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1.自2015年1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需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后方可申请;此前已经参保缴费的可继续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

2.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问题。

参保职工在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后,按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的视同缴费和实施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其军龄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时间,按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所在区划分别确定:市南区、市北区(含原四方区)、李沧区、胶州市以2001年1月1日为线;即墨市以2001年5月为线;莱西市以2002年06月为线,平度市以2003年11月为线;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以2004年7月1日为线;军队机关事业单位以2005年1月1日为线。

社保调整通知四篇_4

社保调整通知四篇_4

社保调整通知四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社保费率下调后,一些职工开始担心“甘蔗没有两头甜”,以后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会不会有所下降?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

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

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

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根据公布数据,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

据此确定潍坊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月。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结合。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政策问答——社会保险(达阅)文库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政策问答——社会保险(达阅)文库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政策问答——社会保险(达阅)文库.txt跌倒了,爬起来再哭~~~低调!才是最牛B的炫耀!!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啊?真不好意思,让您贱笑了。

我能抵抗一切,除了诱惑……老子不但有车,还是自行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用政策问答二、社会保险(一)社会保险综合知识1、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答:新成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持批准成立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应到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办理。

2、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答:在市内四区以灵活性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通过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应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种险种。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有哪些具体规定?答:灵活就业人员应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中,对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本人应于当年1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其他时间申请的,从申请次月起调整),可以选择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60%作为缴费基数。

4、参保人员在委托代扣代缴社保费时,应注意些什么?答::参保人员在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得无故停止缴费并及时到银行登记通讯地址。

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的,交通银行将向参保人发出催缴通知,并根据政策规定重新进行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期限为三个月。

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连续三个月代扣代缴不成功的,视为自动中止缴费,交通银行不再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职责。

2022年青岛社保新政策有什么2022年社保补交新政策

2022年青岛社保新政策有什么2022年社保补交新政策

2022年青岛社保新政策有什么2022年社保补交新政策养老政策: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表》(附件1)以及鲁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其中,市内三区补缴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报审核后再到三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须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尚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时按属地原则,到现户籍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申报办理时,需持《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2)以及鲁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

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局审核。

经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到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人员,以补缴金额全部到账之月确定其退休时间,自补缴金额全部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医疗: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一、将参保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由20000元调整为18000元。

二、将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包括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55%。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政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调整标准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50元。

二、适用范围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2022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22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

青岛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及养老缴费比例

青岛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及养老缴费比例
社平工资60%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国有集体单位缴费比例
国有集体个人缴费比例
私营单位缴费比例
私营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2003
200301
200309
2002
1070
642
25.5%
8%
20%
8%
8%
2%
2%
1%
0.9%
1994
455
273
25.5%
3%
25.5%
3%
医疗账户比例
自97.01
浮动
0.9%
1996b
199604
199612
1995
514
308
25.5%
4%
25.5%
4%
200502调整
比例
0.9%
1997a
199701
199703
1995
514
308
25.5%
4%
25.5%
4%
调前
调后
2%
自98.07
200612
2005
1495
897
20%
8%
20%
8%
8%
2%
2%
1%
0.9%
2007
200701
200712
2006
1687
1012
20%
8%
20%
8%
9%
2%
2%
1%
0.9%
2008

青岛历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2000年-2021年)

青岛历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2000年-2021年)

青岛历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2000 年-2021年)2000年—2005年无明确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文件。

2006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青岛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4004元;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不应低于7% (外资企业不应低于10%),不得高于12%。

2007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07年为4643. 50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5 倍,即2007年为7739. 17元;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1548元,下限七区不得低于31元,五市不得低于27元。

2008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08年为5354. 75元,按照最高不得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即2008年为8924. 58元;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o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月缴存额:2008年最高缴存额分别为1785元,最低缴存额七区分别为31元、五市分别为27元。

2009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2009年为9706. 67元。

自由职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确认缴存基数及每年调整缴存基数,应以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为准;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20%;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不得高于1941元,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不得低于七区为38元、五市为31元。

201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解读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解读

1、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是什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2018年度缴费基数什么时间进行申报?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8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8年的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4、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参保人员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8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5、参保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2018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8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6、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参保人员2017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7、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7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8、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申报的2018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

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着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

山东青岛15年20年退休金计算表

山东青岛15年20年退休金计算表

山东青岛15年20年退休金计算表摘要:1.引言2.山东青岛退休金计算方法3.15 年和20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示例4.影响退休金的因素5.结论正文:一、引言在山东省青岛市,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基于个人的工龄和工资水平等因素。

很多人都关心自己的退休金究竟能领多少,那么我们就来详细解析一下山东青岛15 年和20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方法。

二、山东青岛退休金计算方法在青岛市,退休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涉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个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来进行的。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来计算的。

三、15 年和20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示例以15 年工龄和20 年工龄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工龄阶段的退休金计算差异。

1.15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假设某位职工在青岛市工作了15 年,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需要根据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相应的利息来计算。

因此,15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公式为:退休金=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金=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2.20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同样地,如果一位职工在青岛市工作了20 年,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需要根据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相应的利息来计算。

因此,20 年工龄的退休金计算公式为:退休金=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金=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四、影响退休金的因素退休金的计算不仅与个人的工龄有关,还与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保险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

因此,在计算退休金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五、结论总之,在青岛市,退休金的计算是根据个人的工龄和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山东青岛15年20年退休金计算表

山东青岛15年20年退休金计算表

山东青岛15年20年退休金计算表(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2.山东青岛退休金计算方法3.15 年和 20 年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金计算示例4.结论正文一、引言在今天的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关注养老问题,而退休金则是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本文将以山东青岛为例,详细解析 15 年和 20 年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金计算方法。

二、山东青岛退休金计算方法在山东青岛,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如 50 岁为 195,55 岁为 170,60 岁为139。

三、15 年和 20 年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金计算示例假设一位山东青岛的职工,缴费年限分别为 15 年和 20 年,退休时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其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分别为30 万元和 40 万元。

1.15 年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金计算:基础养老金=5000×(1+30/5000)÷2×15×1%=750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00000÷195≈1538 元总退休金=750+1538=2288 元2.20 年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金计算:基础养老金=5000×(1+40/5000)÷2×20×1%=1000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400000÷170≈2353 元总退休金=1000+2353=3353 元四、结论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看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增加,将会导致退休金的显著提高。

附1-2:2017年青岛市社保缴纳比例

附1-2:2017年青岛市社保缴纳比例

医疗
个人 2.00% 58.92 个人 2.00% 58.92 公司 9.00% 265.14 公司 9.00% 265.14
生育பைடு நூலகம்
个人 0.00% 0 个人 0.00% 0 公司 1.00% 29.46 公司 1.00% 29.46
城镇 8.00% 户口 2946
235.68
备注说明:
1、企业缴费比例:养老保险18%;医疗保险9%;生育保险1%;失业保险0.7%;工伤保险按行业分类 0.6%、0.77%、0.94%、1.1%、1.36%、1.62%。 合计:28.7%+工伤保险比例
个人缴费总数 10.00% 300.00 个人缴费总数 10.30% 309.00
公司缴费总数 29.04% 871.20 公司缴费总数 29.04% 871.20
合计 39.04% 1171.20 合计 39.34% 1180.20
个人缴费总数 公司缴费总数
合计
39.04% 1150.12 合计 39.34% 1158.96
7%;工伤保险按行业分类共分为八类,分别是:0.2%、0.34%、 险比例
户籍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
个人 0.00% 0 个人 0.00% 0
公司 0.34% 10.2 公司 0.34% 10.2
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费用
养老
农村 户口 缴费 基数
2946 缴费 基数
个人 8.00% 235.68 个人 公司 18.00% 530.28 公司 18.00% 530.28
失业
个人 0.00% 0 个人 0.30% 8.838 公司 0.70% 20.62 公司 0.70% 20.622

社保调整通知集锦7篇

社保调整通知集锦7篇

社保调整通知集锦7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

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截止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暂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3、关于农业户口单位缴费基数优惠的政策已经取消1月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计算。

12月底前政策回顾: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2015青岛市社保缴费明细表(基数及比例)

2015青岛市社保缴费明细表(基数及比例)
2015青岛社保最新缴费基数及比例
联系人:荣转玲 15529529622 QQ:2063217642 HR资料管理共享群: 412076083
企业缴纳 序 项 目 最低基数
个人缴纳 收费金额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 1 2 3 4 5 6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公积金 合计 2,423.00 2,423.00 2,423.00 2,423.00 2,423.00 1,480.00 18.00% 1.00% 9.00% 0.70% 1.00% 10.00% 436.14 24.23 218.07 16.96 24.23 148.00 867.63 8.00% 0.50% 2.00% 10.00% 193.84 12.12 48.46 148.00 402.42 629.98 36.35 266.53 16.96 24.23 296.00 1,270.05
社会保险小计
1、公司应依照员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 为缴纳基数 备注: 2、新入职员工应依照本人原所在公司本年 参照当地地区 度月缴纳基数执行 为例(实际缴 3、新入职员工(无原公司)应以入职当月 纳按照缴纳地 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为基础) 4、社会保险基数将依据当地相关政策进行 调整

2023社保调整通知模板锦集8篇

2023社保调整通知模板锦集8篇

2023社保调整通知模板锦集8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根据湖南省的统一安排,长沙市将于本月对度缴费基数,以及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为企业减负。

近日,省人社厅、统计局确定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91元;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确定从5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低为19%,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根据上述政策,长沙将于本月对度缴费基数,以及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本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核定,并推迟至7月6日进行,即日起至核定完成期间暂停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

已按原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在本月核定时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结算;结算产生的退费直接冲抵本月的社会保险应缴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不进行调整。

采用协议委托银行划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本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确保银行账户在本月6日至托收扣划前有大于当期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和前期欠费及滞纳金之和的存款,并及时查询单位账户社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确保托收扣划成功。

10名员工的小公司一年少支出7800元“我们单位目前有10名员工,缴费基数是5000元,此次降低缴费比例意味着人均每月可以少支出65元(注:5000×(1%+0.3%)),一年下来在社保方面可以少支出7800元(65×10×12)。

”7月7日,长沙市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说。

他认为,对于自己这样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同时将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由0.7%降至0.5%,这也意味着职工个人的社保负担也稍有下降。

一,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一,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QR-ZY-0063(20190701) 珠海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保各险种缴费比例表
缴费工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2017年7月起,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省上年度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③2017年7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开始实行统一征缴。

2019年7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省上年度第二类片区
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省上年度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④2019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省上年度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2013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⑤2014年7月起,工伤保险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保费,职工工资同样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珠海市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注:(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1998年7月开始按缴费工资的11%建立,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差额部分从单位缴费中划拨。

单位缴费剩余部分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

(2)从2006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开始按缴费工资的8%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不进入个人账户,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

(3)2006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与2006年7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珠海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划入个人账户(IC卡)的比例。

青岛历年最低工资基准、最低社保基准、社平工资(平度)

青岛历年最低工资基准、最低社保基准、社平工资(平度)

一、青岛市、平度市 历年最低工资基准(1995~2014):二、青岛市1990年至2014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及最低社保基数相关解读: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项目?根据《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87号)第六条规定:“下列各项在最低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⑴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⑵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哪些企业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

具有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不能将此作为工资发放的标准。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应履行哪些程序?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汇编七篇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汇编七篇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汇编七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为了确保度青岛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青岛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通知,度青岛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启动,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调整。

本次基数调整主要依据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社保基数调整规定:1、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2114元;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423元;【备注】:1、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

2、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3、企业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423元的和高于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0671元的均在此次调整范围。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

5、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807.6元、646元和484.6元。

社保缴费咨询专区一、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缴费金额分别是多少?【回复】: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确定,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49.11元、119.04元、89.59元。

二、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分别是多少?以什么为依据?【回复】: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青岛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1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423元。

三、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了吗?咨询电话多少?【回复】:度青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咨询电话0532-12333。

社保调整通知篇2养老保险: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元;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青岛使用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青岛使用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5927
18%
8%
20%
8.8%
2%
10.8%
0.7%
0.3%
0.1%-0.95%
1.5%
注:参保职工以个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基数,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承担,其中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承担,参保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农业户口参保职工可不缴纳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青岛市使用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比例(2012-2018)
使用年度
缴费
起始
时间
缴费
结束
时间
对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度
在岗
职工
平均
工资(月)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
缴费
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灵活
就业
1%
2014
201401
201412
2013
3557
2134
10671
18%
8%
20%
9%
2%
11%
1%
0.5%
0.7%-1.9%
1%
2015
201501
201512
2014
4038
2423
12114
18%
8%
20%
9%
2%
11%
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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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浮动)
单位缴费比例
2012
201201
201212
2011
2730
1638
8190
18%
8%
20%
9%
2%
11%
2%
1%
0.7%-1.9%
1%
2013
201301
201312
2012
3117
1870
9351
18%
8%
20%
9%
2%
11%
1%
0.5%
0.7%-1.9%
201612
2015
4476
2686
13428
18%
8%
20%
9%
2%
11%
1%
0.5%
0.2%-1.9%
1%
2017
201701
201712
2016
4910
2946
14730
18%
8%
20%
9%
2%
11%
0.7%
0.3%
0.2%-1.62%
1%
2018
201801
201812
2017
5309
3185
1%
2014
201401
201412
2013
3557
2134
10671
18%
8%
20%
9%
2%
11%
1%
0.5%
0.7%-1.9%
1%
2015
201501
201512
2014
4038
2423
12114
18%
8%
20%
9%
2%
11%
1%
0.5%
2015年10月降为
0.2%-1.9%
1%
2016
201601
青岛市使用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比例(2012-2018)
使用年度
缴费
起始
时间
缴费
结束
时间
对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度
在岗
职工
平均
工资(月)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
缴费
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灵活
就业
15927
18%
8%
20%
8.8%
2%
10.8%
0.7%
0.3%
0.1%-0.95%
1.5%
注:参保职工以个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基数,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承担,其中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承担,参保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农业户口参保职工可不缴纳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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