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实施方案2017
福州6所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福州6所高中自主招生方案福州6所高中2017年自主招生方案导读:继3月底,福州市教育局公布今年优质普高自主招生的相关通知后,今天,福州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了福州6所一级达标校今年自主招生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由于今年自主招生改为初三市质检之前进行,如何报名、通过何种方式筛选考试的学生,成为初三学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
而这一疑问,在各校的具体自主招生方案中,都给出了具体答案。
福建师大附中“润德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一、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1.招生计划:100名(福州市区85名,七县(市)15名)。
具体指标分配如下:福州6所高中公布自主招生方案不用参加中考说明:七县(市)招生指标经教育局同意可实行调剂,但每个县(市)录取名额最多不超过4名。
2.招生对象:市区招生面向:(1)户籍在福州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应届考生;(2)学籍在福州的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3)三年学籍在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国内应届考生;七县(市)招生面向:户籍或学籍在七县(市)且在七县(市)报考的应届考生。
二、报名1.时间:4月17日至4月22日2.条件:初中三年学业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的;3.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详细报名方法见网站说明。
网址:)。
三、审核由师大附中组织审核,按照“择优通过”原则,确定准考学生名单并于4月28日在福建师大附中网站公布。
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审核结果,获准考资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和录取100个招生计划中,部分名额通过面试直接录取,其余名额通过综合素质测试择优录取。
1.通过面试直接录取获得初中校校长实名推荐的优秀学生(详见附录),以及获全国初中数学竞赛市级一等奖前十名、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提高组一等奖的学生,经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8日前分批次进行2.通过综合素质测试录取(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广州多区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广州多区小学新生招生方案2017年广州多区小学新生招生方案近日,广州市多个区教育局纷纷公布了今年小学一年级的入学方案,包括了小学招生政策以及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各个区的入学条件放宽。
以下是关于广州多区小学新生招生方案,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天河区:小学扩招及地段调整天河区部分小学的招生地段进行了微调,新增的广州中学今年将招收22个初中班级,对口小学为华康小学、华阳小学(含华城校区)、龙口西小学、朱委小学、长征小学和华师附小。
同时,华阳小学招收14个班;体育西路小学三个校区共招收13个班。
此外,天河区在招生计划中明确提出,积分入学计划招生总数为1348个,其中公办中小学809个学位(公办小学508个、公办初中301个),剩余的539个个学位向民办学校购买(民办小学339个,民办初中200个)。
越秀区:五月购一手楼,或能对口入学根据2017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越秀区将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审核、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小学招生对象是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未满6周岁(至今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今年招生范围。
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
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此外,越秀区小学招生地段变化不大,其中,小北路小学招生计划达到13个班;北京路附近的大南路小学只招生两个班;位于原来矿泉地区的沙涌南小学、养正小学也招生两个班。
荔湾区:学位占用时间发生变化去年是规定,适龄儿童报名时候,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即是学位没有被占用。
而今年把政策修改为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即是学位没有被占用。
此外,儿童跟随祖辈,需入户住两年,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2017年云山学校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017 年云山学校初中体育、艺术专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发挥我校体育、艺术资源优势,提高我校体艺教育水平和学生的体艺涵养,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体艺人才。
经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赞成,我校将在2017 年初中招生中,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招收体育、艺术专长生。
现将招生方案宣告以下:一、招生计划和范围体育专长生艺术专长生篮球、足球、乒绘画乓球、田径、跳音乐类绳、定向越野书法类40 人20 人20 人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拥有花都区公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二) 其他条件体育专长生:总合计招生范围拥有花都区公办小学学籍或吻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80 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不供应宿位)吻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毕业生。
1、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县级市)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2、毕业小学介绍的体育专长生。
艺术类专长生:1、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期间,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2、近三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艺术类竞赛中,获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3、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竞赛铜奖以上;4、器乐专长生需具备必然的专业水平。
其他大型国际竞赛获金奖(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确认)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奖者。
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的由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恩赐报考专长生资格认定。
5、毕业小学介绍的艺术专长生。
三、报考程序:报名→专项测试→资格确认→录取(一)报名方法1、报名时间: 2017 年 5 月 8 日- 5 月 10 日上午 :8 :30-11: 30;下午:3:00-5:00 。
自主招生简章2017
自主招生简章2017
一、招生目标和计划
1.1 招生目标
本次自主招生面向全国高中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1.2 招生计划
本次自主招生计划招收200名学生,其中男生100名,女生100名。
二、招生条件
2.1 学业要求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高中学业成绩优异,年级排名前10%;
•具备较高的学科综合能力;
•具备独立学习和研究能力。
2.2 专业要求
本次自主招生主要面向以下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工程
•生物科学
•化学工程
三、报名方式
3.1 网上报名
考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3.2 邮寄报名材料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报名表
•身份证复印件
•学业证书复印件
•推荐信
请在信封上注明。
2017一年级招生标准
2017一年级招生标准一、学生年龄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一年级招生的学生年龄要求为6岁至7岁,即截至当年8月31日,学生年龄在6岁至7岁之间的均可报名入学。
二、户籍要求。
学生户籍要求为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居住证明的学生,外地户籍的学生需提供父母在本市的合法稳定居住证明。
三、健康要求。
学生需提供健康证明,证明学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影响学习的疾病。
四、学前教育要求。
学生需提供学前教育机构出具的学习情况证明,证明学生已接受学前教育,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
五、入学测试。
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测试结果将作为学生入学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要求。
学生报名入学需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包括学生本人身份证明、家长身份证明、户口簿、照片等相关材料,缺一不可。
七、招生名额。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名额,名额有限,招生名额将根据学生入学测试成绩、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八、招生政策。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入学须知。
学生入学后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十、联系方式。
如有关于招生标准的疑问,可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以上即为2017年一年级招生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入学测试,祝愿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茁壮成长。
2017年“定向生”推荐方案
万全中心校2017年将乐一中“定向生”推荐方案
“定向生”招生制度改革是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我校2017年将乐一中“定向生”推荐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汤水洪
组员:余卓生、毛华荪、潘国建、谢金海
(二)、监督小组
组长:汤远勇
组员:汪奎发、黄邹明、林红梅、杨景荣
二、定向生人数
全县提前招收定向生150名,按名额分配至各校(按照学生数的
9.88%,四舍五入)。
分到我校的名额为4名。
三、定向生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心理素质良好,综合表现评定为优良的在本校就读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推荐方法:
学校以《将乐一中2017年招收定向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教综〔2017〕12号)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特制定考生推荐方法如下:
1、学校在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学生的综合表现等第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2、经行政会、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以2016——2017学年期末考、第二学期第一次月考两次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七科原始总分成绩为依据取前4名学生为推荐对象。
3、被推荐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经校长签字后送县教育局中教股,经中教股审核后交给招生学校。
5、本方案公示期为3月22日——3月30日。
将乐县万全中心校
2017年3月22日。
新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新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新疆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导读:新疆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已经启动,中考时间为6月20-23日。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自治区《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取消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采用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录取办法,构建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有利于遏制比较严重的“择校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一)考试的组织2017年,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实行联合命题,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联合成立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办)统一组织。
初中学考办的工作职责是:1.制定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考的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
2.组织初中学考命题、制卷、发卷和初中学考巡视,检查评卷工作,并进行考场抽样。
3.指导并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初中学考收费及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在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是否采用了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呈现方式,制止以公布分数或分数线为学校、学生、教师排名或公布名次的做法。
5.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兵团各师也要成立初中学考领导机构。
基教科负责初中学考的考务及建档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初中学考的评卷、成绩汇总和试卷分析工作。
(二)考试科目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
府谷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府谷县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各中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57号)和市教育局《榆林市2017年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榆政教发[2017]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积极推进我县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努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优化高中教育结构,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为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机构成立府谷县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万兵成员:张怀树李建华麻建明王儒平陈治平郭浩杰王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股,郭浩杰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普通高中:府谷中学1000人,府谷三中500人,麻镇中学80人,面向本县招生。
综合高中:府谷县职业中专学校80人,面向本县招生。
职业技术类的招生计划按省上下达的指标执行,面向全市招生。
四、录取原则1.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教育局、招生学校共同参与。
2. 中考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其余四个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和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具备其他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 全县高中录取按以下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府谷中学、府谷三中。
第二批次:麻镇中学。
第三批次:府谷职中综合高中。
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即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为320分。
鉴于部分高中学校招生实际,如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度下延分数录取,但下延幅度不超20分。
4. 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各批次内按照平行志愿“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但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及管理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7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14〕9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6〕4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7〕47号)等文件精神或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坚持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的原则。
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入学管理,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一)小学阶段招生1.入学年龄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户籍所在地在街道、社区且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在街道办事处辖区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
(2)不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
具体要求如下:①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山东聊城中考招生政策
山东聊城中考招生政策山东聊城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导读:2017年山东聊城中考招生政策正式公布,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5日-20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3.6万人左右,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为做好2017年我市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和《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聊教字〔2010〕3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方法(一)指导思想1.引导义务教育段学校开足开齐课程,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全面鉴定,检查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对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
2.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高中段学校自主创新发展。
3.为社会、家长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全面情况,以充分发挥社会、家长指导和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二)基本方法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基础教育科牵头,有关科室积极配合,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
录取时,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依据,采取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办法进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报名、编场、体育、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班额(一)根据我市高中段教育的整体规划,按照普通高中控制规模、内涵发展的原则,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将适当控制规模和班额。
对存有不能开足开齐课程、办学水平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特别低的学校,将压缩其招生计划,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2017年皋城中学秋季招生方案
2017年皋城中学秋季招生方案一、招生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才的培养成为各个学校的首要任务。
皋城中学立足本地区,以推动教育现代化和提高学生素质为使命,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7年秋季招生是为了吸引优秀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学阶段,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全面的成长平台,同时,进一步巩固学校的办学地位,提高办学质量。
二、招生计划和方式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招收新入初一的学生200人。
其中,由区教育局直接划拔的生源为140人,校外学生为60人。
招生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由区教育局按照一定比例划拔,满足兄弟学校及教育局工作人员子女的需求。
二是面向校外招生。
其中,校外招生录取采用多元化评价方法,包括学科考试成绩、面试、体育特长生和志愿者等。
三、招生时间安排1.统一招生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在当地各指定考点进行。
2.招生宣传活动时间从每年6月初开始,持续至7月中旬。
具体安排为:学校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推介内容,派发宣传资料;举办入学咨询会,邀请学校领导、老师和优秀的在校学生参与,为家长和学生提供相关信息和解答疑问;组织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开放校园,展示学校的教学成果和特色项目。
四、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1.制作宣传资料:学校制作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册,包括学校简介、校园环境、教学特色、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等内容。
2.利用多种媒体发布宣传内容:学校开通官方网站,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宣传信息、专题报道等;利用学校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招生宣传内容。
3.各级领导参与宣传推介活动:学校领导积极参与各类宣传推介活动,亲自向社会各界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成绩、特色项目等,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4.开展入学咨询会和开放日活动:学校组织入学咨询会,邀请家长和学生参加,提供详细的入学信息和解答疑问。
同时,学校还开展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校园,展示学校的教育成果和特色项目。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细化学术成果要求及评分规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2.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考核材料进行复审,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录取。未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考生承诺录取。
六、监督管理机制
1.成立校、院两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校级博士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2014年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建设要求,为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改进选拔考核方式,拟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选拔博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学院学科审核程序
审核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
1.资格初审
学院或学科组成资格初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核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
4.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1份;
5.博士研究计划1份(不少于3000字);
6.两位专家(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信;
晋中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晋中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坚持育人为本,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启动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通过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科学确定录取计分科目、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政策、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建立“全科开考、选科计分、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
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将现行的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实行全科开考,是指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科目全部纳入考试范围,分书面考试、操作考试和考查三类。
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操作考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采取实地测试方式;音乐和美术,采取人机互动方式;信息技术,采取网络环境下实际操作的方式;理科实验,采取实地操作的方式。
信息技术和理科实验两项操作考试成绩作为综合实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二)科目分值及成绩呈现方式书面考试科目:1.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20分;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含听力20分),三科以实得分数呈现。
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统考应届生证明;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持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报名费缴费单; •申请材料需在 2017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邮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办公室,秦老师收(邮编:710049)。 •说明: ①报名材料作为申请资格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还。 ②考生填报信息、提交材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③考生经复试录取后,报考方式及相应信息上报研招办,一律不得更改。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
学院的网页上,并通知考生。 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经学院初审通过的考生(工程博士考生除外)须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
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
具体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如下(本办法不适用于同等学力考生): 一、招生规模: 2017 年软件学院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4 名。 二、培养年限:培养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符合《西安交通大学 2017 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名时间: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0 日; 长学制博士考核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3.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材料审核(现场确认、缴费)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 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西安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考核内容及 程序以此办法为准。 (2)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3)递交的申请材料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 统。按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 表格(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推荐书是我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 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直接投寄。如果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 性受到质疑,我院不进行真伪判断,将直接作为该考生申请不予考虑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由。推荐书主要内容也包括该考 生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原则上根据软件学院博士生招生目录上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也 鼓励学生自主创新研究,根据自助创新研究提出计划书。计划书将作为评定学生总成绩的一个依据。 •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复印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 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 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为依法保障海淀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教委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现就海淀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健全治理机制,深化教育改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不断提升办学质量,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一)小学入学条件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海淀区户籍;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需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开展。
第三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知识、能力、人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同济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下设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招生领导小组行使招生委员会职权。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各省招生工作组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战略及规划,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战略决策和安排,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委、监察处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和招生办公室等部门领导。
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审核、监督等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对具体招生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法进行集体决策。
2017年福州市五区初中招生指南
2017年福州市五区初中招生指南友情提醒:请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严格按照本指南操作,避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不明之处请向区教育局咨询:鼓楼区xxxx;台江区xxx;仓山区xxx ;晋安区xxx;马尾区xxxx 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初招信息查询办法:登陆福州初教网>>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学生个人查询入口(http://120.35.4.20:4001/SchOri/),输入报名号、姓名、出生日期及初招报名表中监护人(父或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即可查询小学毕业成绩及初招录取或升学信息。
目录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3)关于体育艺术传统项目校、特色校招收初中体艺特长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22)仓山区、晋安区农村学校名单 (24)福州市五区初招户籍代码 (25)2017年福州市五区体育艺术传统项目校、特色校及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招生计划 (26)2017年福州市五区民办中学初招计划 (27)2017年福州市五区初招报名表 (29)2017年福州市五区初招体艺特长生、福州艺术学校和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志愿表 (31)福州市2017年初招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32)2017年福州市五区初招回新区初中升学志愿表 (33)2017年福州十六中面向仓山小学、施程小学招生志愿表 (34)2017年金山中学面向5所小学招生志愿表 (35)2017年福州市五区民办初中志愿表 (36)2017年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 (37)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市属有关中小学: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证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意见。
一、招生要求(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房产所在地为依据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单校划片)。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琼海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琼海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9•【字号】海府办〔2017〕114号•【施行日期】2017.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琼海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114号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琼海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9日2017年琼海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7〕31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 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二)今年秋季我市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四)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招收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五)新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辖区学校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的原则进行。
(六)适龄儿童只能在所在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不得到第二所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二、招生办法(一)嘉积城区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嘉积城区有房并入住的,以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属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一、总则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17 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二、学校概况学校全称:_____学校代码:_____学校地址:_____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民办学校简介:我校是一所以_____为特色,涵盖_____等多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_____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四、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7 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录取规则(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在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四)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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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实验学校2017年
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英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划块对口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制定我校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我校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辖区内的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工作具体内容
(一)我校招生对象
小学: 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
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
2、无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购房并入住的户主的子女。
户主房主为祖辈,三代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住房同在招生范围内的,视为招生范围的学生。
(2)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
(3)拆迁户子女。
(4)在招生范围内居住稳定的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3、学校周边的县外适龄儿童。
(接收该类学生需遵循“严格把关和特事特办”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控制班额和招生总容量。
需统一造册并报送接收计划,教育局审定后再予报名。
初中本县: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县外小学毕业生。
(二)我校招生范围
花园街社区、转轮社区(除去回马街以北的转轮社区安置区、天星村安置区)
(三)招生时间
1、6月旬,在我校校门口和校招生范围内各居(村)委会张贴适龄儿童新生“入学告知书”的通知。
6月25—30日监护人网上报名
2、7月1日—5日,持网上打印的入学申请表、户口薄及相关证件到学校审核登记,领取“入学通知书”。
3、9月1日凭相关证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咨询电话 7820632
大英县实验学校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