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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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文件汇编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3)厦门大学“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 (5)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十一五”规划和2021年远景规划 (2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十一五”规划和2021年远景规划 (32)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十一五”规划和2021年远景规划 (53)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2006-2007学年度实验教学经费使用计划 (61)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主任与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62)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工程技术岗位设置、职责和任职条件 (64)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67)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工程技术人员聘任考核办法 (68)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73)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74)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75)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成绩考核评估体系 (77)关于调动教师积极性、保证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 (79)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 (80)厦门大学教师聘任考核实施办法 (90)厦门大学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99)厦门大学制订开课计划的实施细则 (142)厦门大学三学期制教学计划修订总则 (143)厦门大学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CAI)开发、立项管理试行办法 (150)厦门大学本科教材出版管理办法 (152)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 (154)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55)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56)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57)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 (159)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网络服务器管理规定 (162)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164)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耗材管理制度 (166)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值班守则 (167)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处罚与赔偿制度 (168)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170)厦门大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工作规程 (176)厦门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范 (183)厦门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186)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 (187)厦门大学教学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 (189)厦门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92)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97)厦门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204)厦门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损)、报失处理的若干规定 (209)厦门大学关于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补充规定 (211)厦门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213)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215)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项目进度表 (218)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开放性实验项目评分记录 (219)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223)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教室使用规定 (224)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设备借用规定 (226)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学生创新研究的管理试行办法 (227)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基本规范(试行) (229)厦门大学教学督导办法 (235)厦门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 (238)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 (239)关于修订(制定)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240)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条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委员会”)是为了进一步发挥经济与管理两院的学科优势,充分利用经济与管理学科间的互补性,提高实验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而成立的专业委员会。
学术类讲座策划书3篇
![学术类讲座策划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04b8b3e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d6.png)
学术类讲座策划书3篇篇一学术类讲座策划书一、活动主题[讲座主题]二、活动背景[背景信息]三、活动目的[目的阐述]四、活动时间[具体时间]五、活动地点[详细地址]六、活动对象[相关群体]七、活动流程1. 签到入场:活动开始前[X]小时,工作人员开始签到入场,并引导参与者就座。
2. 开场致辞:主持人介绍活动背景、目的和流程,同时对主讲人表示欢迎。
3. 主题讲座:主讲人进行[X]分钟的主题演讲,介绍相关学术知识和研究成果。
4. 提问互动:演讲结束后,预留[X]分钟时间供现场观众提问,主讲人进行答疑解惑。
5. 中场休息:主持人引导现场观众进行[X]分钟的中场休息,可以安排轻松的音乐或视频。
6. 分组讨论:中场休息结束后,将现场观众分成[X]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组长带领,就讲座内容进行深入讨论。
7. 小组报告:讨论结束后,每个小组选派一名代表进行[X]分钟的小组报告,分享讨论成果。
9. 活动结束: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工作人员组织观众有序离场。
八、人员安排1. 活动总策划:[具体姓名],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
2. 主持人:[具体姓名],负责活动的开场白、中场休息和结束语。
3. 主讲人:[具体姓名],负责进行主题演讲。
4. 工作人员:[具体姓名],负责活动现场的签到、引导、摄影等工作。
5. 组长:[具体姓名],负责组织和引导小组讨论。
6. 记录员:[具体姓名],负责记录小组讨论的内容和结果。
九、物资准备1. 宣传物资:海报[X]张、宣传单[X]张。
2. 设备物资:笔记本电脑[X]台、麦克风[X]个、音响[X]个、投影仪[X]台、展示台[X]个、翻页笔[X]个。
3. 会场物资:矿泉水[X]箱、纸笔[X]套、台签[X]个、鲜花[X]束。
4. 其他物资:礼品[X]份、证书[X]本。
十、经费预算1. 场地租赁费用:[X]元。
2. 设备及物资采购费用:[X]元。
3. 宣传费用:[X]元。
4. 礼品及证书费用:[X]元。
厦门大学 2008 年大事记
![厦门大学 2008 年大事记](https://img.taocdn.com/s3/m/5a340a04581b6bd97f19eae9.png)
厦门大学2008年大事记一月1日,纪念恢复高考三十周年大会隆重举行,来自海内外的1600多名1977、1978级校友返校参加纪念活动。
2日,中共福建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潘征、副主任卢厚实一行莅临我校召开座谈会,总结2007年双方合作开展研究,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成效和经验,探讨2008年深化合作的思路。
座谈会由我校党委书记朱之文主持。
5日,厦门中华教育园开园,中华教育传统座谈会在我校举行。
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福建省副省长汪毅夫,厦门市政协主席、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陈修茂,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香港大学原校长、中科院院士郑耀宗和我校校长朱崇实、常务副校长潘世墨、副校长邬大光、文科资深教授潘懋元等出席座谈会。
5日,我校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贸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生物与医药项目”厦门大学专场对接会。
我校党委书记朱之文、副校长张颖,省发改委副主任谢超雄、林锡能,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和省经贸委相关领导参加对接会。
6日,我校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签订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
7日—9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与韩国全南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联合举办的“世界移民族群研究——以中、韩移民为例”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邬大光副校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8日,马来西亚云顶集团旗下的丽星邮轮有限公司捐赠港币600万元,用于建设旅游与酒店管理系教学科研大楼,该楼将以云顶集团创始人林梧桐的名字冠名。
云顶集团控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丽星邮轮有限公司主席林国泰先生受聘为我校名誉教授。
8日,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成立5周年工作回顾座谈会举行,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材料学部主任黎明教授、化学化工学院田中群院士、副校长邬大光教授等出席。
8日,英国爱丁堡大学医学与兽医学院副院长Stephen Hillier教授一行3人访问我校,与我校医学院签订院际合作协议,并遴选研究生。
9日,我校颁发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公益奖学金,18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 试行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 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70d085f7524de518964b7d25.png)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是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的实施与管理,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宗旨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拓宽视野,砥砺思想,激发热情,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要求1. 论坛、会议内容:以博士生为主开展学习交流、论文交流和研讨为主要形式,通过论文形式面向全国选拔优秀博士生进行学术论文的集中交流。
可适当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做点评和作专题学术报告,就本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广泛、自由的学术交流。
2. 参加对象:每个论坛、会议主要面向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研究生。
同时,可邀请外校、科研单位相关学科研究生参加。
论坛、会议参会学生不少于40名,其中,本校参会学生所占比例不少于30%。
如果是海峡两岸会议,港澳台参会学生占1/3;如果是国际会议,国外参会学生占1/3。
三、组织1.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相关院(系)承办。
2.按一级学科或更宽口径分专题每年举办若干个专题论坛、会议,会期一般为1-2天。
3.每个论坛、会议设立论坛、会议组织委员会,成员由主办方、承办院(系)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论坛、会议举办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委会下设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相关院(系)专家组成,负责论文的遴选、评审及博士生论文报告的点评工作;执行委员会以在读博士研究生为主,积极发挥研究生在论坛、会议组织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4.论坛、会议组委会可印制、颁发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优秀论文证书”和“入选论文证书”。
四、申报办法每年度3-4月份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遴选、确定并公布。
申请承办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承办院(系)牵头承办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科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2.论坛、会议组织方案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3.承办院(系)能够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各项活动的开展;4.申请承办院(系)须填写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承办申请书》。
厦门大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e47b0bda0116c175f0e48c8.png)
厦门大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教技[2005]6号《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以下简称“111计划”)是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自主创新的重大举措,我校将给予高度重视。
为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要求我校的引智基地要根据五年的建设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与国外学术大师及学术骨干等的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二、组织学校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分管科研、人事、外事、财务、研究生等工作的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挂靠科技处或国际合作处,成员为科技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处和规划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各引智基地提出的实施方案,并制订相应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引智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状况等进行评估,督促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
引智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执行,负责海外专家的聘请、使用,负责聘请效益总结,以及专项经费的专项管理等。
科技处配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引智基地办理外国专家聘请手续及日常管理,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外国专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人员引智基地国内科研骨干不少于10名;科研骨干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有5年科研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外聘的海外人才不少于10名,其中至少含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6名学术骨干。
学术大师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科研学术讲座策划书3篇
![科研学术讲座策划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02a6371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a9.png)
科研学术讲座策划书3篇篇一《科研学术讲座策划书》一、讲座主题探索科学前沿,启迪智慧思维二、讲座目的1. 为师生提供一个与知名学者、专家近距离交流的平台,拓宽学术视野,了解最新科研动态。
2. 激发师生对科研的兴趣和热情,培养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
3. 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三、讲座时间[具体时间]四、讲座地点[详细地点]五、讲座对象全校师生六、讲座内容邀请[专家姓名]教授,就[讲座主题]进行深入讲解和探讨。
讲座内容涵盖[具体内容要点]等方面。
七、讲座流程1. 开场致辞(5 分钟)主持人介绍讲座背景、目的和嘉宾。
学校领导发表欢迎致辞。
2. 专家讲座(60 分钟)专家进行精彩的学术报告,阐述讲座主题的相关内容和研究成果。
期间可设置提问环节,师生与专家进行互动交流。
3. 互动环节(20 分钟)组织师生就讲座内容进行小组讨论,分享心得体会。
邀请部分师生代表发言,进一步深化对讲座内容的理解。
八、前期准备工作1. 确定讲座嘉宾,提前与其联系沟通,邀请其出席讲座并确定讲座内容。
2. 安排讲座场地,确保场地设施完备,音响、投影等设备正常运行。
3. 制作宣传海报、传单等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讲座的知晓度。
4. 组织师生报名参加讲座,统计报名人数,做好现场座位安排。
5. 准备讲座所需的资料、奖品等物资。
九、宣传推广1. 制作宣传海报,张贴在学校宣传栏、教学楼等显眼位置。
2. 发放传单,向师生宣传讲座信息。
3. 在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讲座通知和相关信息。
4. 邀请校内各学院、班级组织学生参加讲座。
十、现场组织与管理1. 安排专人负责讲座现场的秩序维护,确保讲座顺利进行。
2. 提前调试好音响、投影等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设立提问区,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师生的提问,并及时反馈给专家。
4. 做好讲座现场的拍照、录像等工作,留存资料。
十一、后期工作2. 整理讲座资料,包括专家讲座课件、照片、视频等,发布在学校网站等平台供师生学习参考。
厦门大学 90校庆安排
![厦门大学 90校庆安排](https://img.taocdn.com/s3/m/9e04f2292af90242a895e50b.png)
地点
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 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 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 三家村广场 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 建南大会堂 漳州校区主楼二楼报告厅 科学艺术中心三楼报告厅
2月21日 09:00 2月26日 3月16日 3月30日 3月31日 4月1日 09:00 14:00 19:30 19:00 15:00
09:00 4月2日
厦门大学90周年校庆主要活动安排表
时间
08:30 08:30
活动内容
中国能源环境高峰论坛——海西峰会 生命科学“厦门冬季学术会议” 诺贝尔奖获得者系列学术报告会(主讲人:2004年诺 贝尔化学奖获得者Aaron Ciechanover教授) “感恩南强基金”捐赠活动启动仪式 续聘中国农业银行项俊波董事长为厦门大学兼职教授 仪式暨南强学术讲座 话剧《安妮日记》(演出单位:北京人艺吴朱红戏剧 工作室) 话剧《安妮日记》(演出单位:北京人艺吴朱红戏剧 工作室) “走近大师”系列讲座:文化传承与建筑创新——从 “世博中国馆”谈起(主讲人:何镜堂院士) 厦门大学群贤楼群修缮竣工典礼暨陈嘉庚纪念馆、校 史展览馆、鲁迅纪念馆重新开馆,校园规划建设馆、 合作与交流礼品馆开馆仪式 “走近大师”系列讲座:先秦的士(主讲人:易中天 教授) 高雅艺术进校园——国家京剧院专场 气候变迁与海洋碳循环—观测、遥感与数值模拟— OCCOS 与CHOICE-C联合国际研讨会 “走近大师”系列讲座:从鲁迅先生来到厦大讲起 (主讲人:李敖先生) 厦门大学科学艺术中心(恩明楼)落成典礼 厦门大学科研成果展开幕 厦门大学馆藏珍品书画展开幕 高雅艺术进校园——国家京剧院专场 化学生物学国际学术会议 国学高峰论坛 “走近大师”系列讲座:老子、庄子和禅宗(主讲 人:易中天教授) “走近大师”系列讲座:《红楼梦》的哲学意义(主 讲人:刘再复教授) 清明祭扫 “走近大师”系列讲座:空有之关系(主讲人:星云 大师)
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2年4月)
![中国经济学大事记(20、2年4月)](https://img.taocdn.com/s3/m/ceaf17452e3f5727a5e962a7.png)
民大学兼 职教授 、 经济学 院杰 出院友刘 元 回到母校 , 在经 济学 院 主办 的 国际商务 论坛 上 为 2 1 国际商 务硕 士做 了题 为 0 1级 “ 中国银 行业 改革 回顾 与展望” 的学术报告 。 经济学院副院长郭 杰教授主持演讲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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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 大学国际商务硕士兼职教授张荣森
经济管理学 院正式通过 了 A C B商学院及会计认证 维护 。这 AS 是学院继 2 0 0 7年 4月在 国内首 家摘 得 A C B认证 徽章之后 , AS 在 中国大陆商学 院中率先通过该项知名 国际认证维 护。
— 曩 雹 呵
中 银 会 行 件 查局 长、 国 国 监 银 业案 稽 局 中 人
聘任仪式 暨经济学 院杰 出院友论坛 在 中国人 民大 学明德 主楼 78 2 会议 室举行 。出席聘任仪式 的有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党 委书 记、 行长 张荣森校友 , 中国人 民大学研究 生 院副院长 刘凤 良教 授, 经济 学院院长杨瑞龙教授 , 济学院副 院长 郭杰教授 , 经 经济 学院党委副书记丁凯副教授 、 国际商 务专 业硕士项 目主任 程大 为副教授 、 院长助理 于春海 副教授等 。
德主楼 7 4会议室作了题为{ iD cnr i t n t l e uc 3 Dd eet l ao i a d th az i S mu t D
Mu ii ai e o B c me Mo e E f in n Ma a i g t e C ss o nc p l is t e o r f ce ti n gn h o t f t i
— 目 雹 呵
国 发 改 委 会学 委 会秘 长张 家 展和 革 员 术 员 书
燕生教授访 问厦门大学宏观 经济研究 中心 , 并应邀做客厦 门大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 -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 -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https://img.taocdn.com/s3/m/8cef8ef5360cba1aa811daba.png)
厦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良好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基本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研究生为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研究生学术活动规范第三条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范:(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三)如实记录、报告并保存实验结果、调查结果与统计数据;(四)遵守相关学科专业的基本学术规范;(五)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应据实署名,并承担相应责任;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六)充分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七)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研究生不得实施以下违反学术活动规范的行为:(一)引用他人成果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而构成不适当引用,或者引用部分构成引用者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二)编造实验数据、调查结果和统计数据,篡改引用的资料;故意销毁实验原始数据;(三)请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四)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未如实注明第一署名单位;在未参与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未征得合作者同意擅自发表论文;(五)填报虚假的学术成果;伪造或涂改推荐信、鉴定意见、评阅意见、成绩单等反映个人学术能力的材料;伪造发表文章接受函;(六)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各种科研立项、成果鉴定、专家评审、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和答辩以及其他各类与学术相关的评奖活动;(七)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效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八)故意重复发表自己内容实质相同的研究成果;(九)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对外泄露保密事项;(十)其他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三章奖励与惩处第五条学校对于遵守学术活动规范,在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47f1612a58da0116d17491d.png)
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2005年6月修订)
南强学术讲座(以下简称“讲座”)是厦门大学最高层次的学术讲座,为了进一步规范讲座的管理,保证讲座的水准,根据《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现对我校2002年发布的《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条申请开展讲座的有关院系一般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学校科技处(理工类)或社科处(社科类)提出下一年度邀请讲座计划,在报告人来校讲座一个月之前提出书面报告,由科技处或社科处初审后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执行。
原则上,每个学院每年可举办2次讲座,国家重点实验室、文科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每年可举办1次讲座。
对于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人,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场次。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布置讲座会场,协调讲座程序,联络新闻宣传单位,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工作以及管理讲座基金;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审核院系的讲座申请报告,以及讲座的各项筹备工作(如人员通知、宣传海报等)和定期续集出版讲座报告;申请开展讲座的有关院系负责邀请、接待报告人和整理讲座记录。
第三条“南强学术讲座基金”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学校一般不提供报告人的往返机票费。
学校为报告人提供一定的学术报告报酬并颁发讲座纪念牌,同时按标准安排报告人(包括其配偶或重要随从)在讲座期间的食宿及用车,所需费用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南强学术讲座基金”中核销。
其它费用由申请讲座单位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本科生人文大讲堂学分认定办法(修订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本科生人文大讲堂学分认定办法(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e0ce924948d7c1c708a145dc.png)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本科生“人文大讲堂”学分认定办法(修订)(2015)厦大教36号为传承厦门大学办学传统,营造新校区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文理学科交融,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听讲,由厦门大学教务处、厦门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在翔安校区举办“人文大讲堂”系列讲座,并由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承办。
为完善听讲制度,提高学生积极性与讲座的互动性,特对“人文大讲堂”原学分认定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条 “人文大讲堂”由学术造诣深厚的知名教授和学有专攻的中青年学者主讲(包括讲座和学术沙龙),根据不同的主题安排课程,学生可以根据选课系统中的开课情况,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每门课程为2学分/学期,通过课堂考勤+期末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
第二条 没有选上课程、或者时间上难以协调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感兴趣的题目参加任何一场讲座,通过纪念章+期末论文的形式听讲。
第三条 为了维持现场教学秩序,未选课学生听讲时凭本学期“人文大讲堂”讲座纪念卡入场。
每听完一场讲座,未选课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将讲座纪念卡交由助教现场盖章确认。
每张讲座纪念卡可盖15次讲座纪念章,盖满章后可到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新卡。
第四条 未选课学生累积10枚讲座纪念章、并符合相关规定者,可获得“人文大讲堂”讲座1学分,并相应减免全校性选修课学分,减免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1. 学生累积10场讲座纪念章后,如想获得学分,须向通识教育中心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人文大讲堂”心得体会,并同时提交本学期讲座纪念卡盖章一面的复印件一份,纪念卡上应写明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2. 通识教育中心确认学生听讲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的心得体会,给定“合格”或“不合格”成绩,并将成绩单寄给翔安教务办,由教务办转发给学生所在学院;3.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收到成绩单后,将“合格”的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不合格”的成绩不予录入。
毕业审查时,学生所获“合格”成绩可以减免相应校选课学分;4. 同一学期中,修选《人文大讲堂》课程的同学不可再以盖章卡片换取学分。
2024年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e7017e50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00.png)
2024年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丰富学院文化生活,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确保学术专题讲座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学术专题讲座应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教学计划,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高尚情操的培育以及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的传播。
讲座内容需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充实、格调高雅、专业性强,旨在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二、主讲人员条件主讲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科研成绩显著。
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拟申报讲师职称资格的专任教师);校外主讲人则需为副高以上职称的知名学者、社会贤达或能工巧匠。
三、组织管理1. 举办专题讲座前,各系(部)需提前一周填写《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申请表》,并报教务处审批。
校内教师主讲的讲座由教务处直接审批,外聘人员主讲的讲座则需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2. 举办部门需负责讲座的组织管理、宣传工作,并自行解决除教室现有设备外的特殊设备需求。
同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参加讲座。
3. 聘请校外教师主讲的专题讲座应由系(部)负责人主持,确保讲授内容与申请审批内容一致,并在政治上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 原则上,每次讲座开设时,教务处及主讲人所在系(部)需至少安排一位教师到场,并做好记录工作。
四、任务安排1.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学术专题讲座的开设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客座教授开设讲座。
具体任务数分配如下:工商管理系____次,陶瓷艺术系、设计艺术系各____次,陶瓷工程系、公共教学部各____次。
各系(部)邀请的客座教授所开设的讲座可计入本系(部)完成任务数。
2. 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讲师及以上)前,需至少开设一次学术专题讲座。
五、讲座费标准1. 校外主讲人讲座费标准为____元/次,原则上每次讲座不少于____个课时。
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
![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732e3875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c5.png)
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
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卓越学术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博士生。
该计划由南强研究院主导,联合一流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为优秀学子提供全程资助和一系列科研、学术、职业等方面的培训和支持。
该计划的选拔标准极为严格,要求申请者拥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历,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
同时,申请者还需要通过面试等环节,展示自己的领导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
入选该计划的博士生将获得全额奖学金、科研基金、国际交流和实习机会等多重扶持,同时他们还将参加由南强研究院和合作伙伴共同组织的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与一流的学者和企业家互动交流,拓展视野和学术圈子。
该计划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和领导力的高端人才,他们将成为各领域的领军人物,推动国家和世界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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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
![厦门大学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40a3a843a8956bec0975e359.png)
厦门大学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校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会议制度,确保校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厦门大学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教育专家、管理专家、行业和实际部门专业人士共十三至十五人组成。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
主任委员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其他校领导担任。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秘书长由研究生院领导担任。
秘书长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向专家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审核各领域专家委员会名单,指导各领域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二)讨论、制定学校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三)组织学校专业学位教育的评估、检查工作;(四)审议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请;(五)讨论、审议学校专业学位教育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有特殊需要时由主任委员决定举行专题会议。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
专家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委员除因疾病或其它确实不能参加的特殊原因请假以外,应当准时出席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意见;未能出席者若有书面委托其他委员表决则视为出席,每名出席会议委员仅能接受一份书面委托。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会议议题必须事先报主任委员确定。
三名以上委员联名,可以提出相关议题,经主任委员同意后,可以列入专家委员会会议议题。
提交专家委员会审议的议题必须开展充分的调查和研究。
必要时可以先征求有关部门、学院(研究院)的意见。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日期、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通知专家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列席。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审议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议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等方式表决。
南强计划管理办法
![南强计划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60aad27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bd.png)
南强计划管理办法4月7日上午,厦门大学百年校庆全球校友招商大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大会现场启动了“南强兴鹭”计划,号召广大校友倾情回归、凝聚合力、回报母校,为厦大“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后盾和有力依托;期盼广大校友积极投资厦门、带动更多资源汇聚厦门,携手共建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厦门市副市长林建介绍,为支持厦大校友回厦创业兴业,厦门日前特地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厦门大学校友在厦发展的通知》,出台若干鼓励措施,从6个方面为厦大校友提供暖心支持。
具体包括:打造校友创新创业集聚区,集中精力扶持做强一批“厦门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园”载体;加大校友创业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厦门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达500万元;鼓励创设基金支持校友投资兴业,鼓励市产业投资基金及参股子基金重点支持厦门大学师生和校友创业项目;推出专项人才礼遇政策,聘请“南强投资顾问”等参与厦门投资推广工作;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组建厦大全球校友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企业家对话机制,加强沟通对接和市校协同等;优化校友招商服务,由各区、开发区、重大片区指挥部分别组建厦门大学校友“南强兴鹭”计划服务团队,为校友在厦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对回归厦门、投身厦门创业创新创富的厦大校友们,厦门还将从做好人才服务、鼓励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3个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厦门大学杰出校友返厦兴业可按简便程序认定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并推荐参评各类人才计划;鼓励在厦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各方面,每年实施一批重大技术公关、先进成果转化项目,最多可获得配套支持1000万元;对于有用地需求的校友重点招商项目,纳入全市产业发展用地计划,优先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对校友设立的符合厦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两类初创期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投资;引导校友在厦设立股权投资类企业,最高给予经营奖励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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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2005年6月修订)
南强学术讲座(以下简称“讲座”)是厦门大学最高层次的学术讲座,为了进一步规范讲座的管理,保证讲座的水准,根据《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现对我校2002年发布的《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条申请开展讲座的有关院系一般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学校科技处(理工类)或社科处(社科类)提出下一年度邀请讲座计划,在报告人来校讲座一个月之前提出书面报告,由科技处或社科处初审后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执行。
原则上,每个学院每年可举办2次讲座,国家重点实验室、文科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每年可举办1次讲座。
对于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人,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场次。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布置讲座会场,协调讲座程序,联络新闻宣传单位,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工作以及管理讲座基金;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审核院系的讲座申请报告,以及讲座的各项筹备工作(如人员通知、宣传海报等)和定期续集出版讲座报告;申请开展讲座的有关院系负责邀请、接待报告人和整理讲座记录。
第三条“南强学术讲座基金”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学校一般不提供报告人的往返机票费。
学校为报告人提供一定的学术报告报酬并颁发讲座纪念牌,同时按标准安排报告人(包括其配偶或重要随从)在讲座期间的食宿及用车,所需费用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南强学术讲座基金”中核销。
其它费用由申请讲座单位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