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

(2005年6月修订)

南强学术讲座(以下简称“讲座”)是厦门大学最高层次的学术讲座,为了进一步规范讲座的管理,保证讲座的水准,根据《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现对我校2002年发布的《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章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条申请开展讲座的有关院系一般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学校科技处(理工类)或社科处(社科类)提出下一年度邀请讲座计划,在报告人来校讲座一个月之前提出书面报告,由科技处或社科处初审后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执行。原则上,每个学院每年可举办2次讲座,国家重点实验室、文科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每年可举办1次讲座。对于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人,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场次。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布置讲座会场,协调讲座程序,联络新闻宣传单位,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工作以及管理讲座基金;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审核院系的讲座申请报告,以及讲座的各项筹备工作(如人员通知、宣传海报等)和定期续集出版讲座报告;申请开展讲座的有关院系负责邀请、接待报告人和整理讲座记录。

第三条“南强学术讲座基金”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学校一般不提供报告人的往返机票费。学校为报告人提供一定的学术报告报酬并颁发讲座纪念牌,同时按标准安排报告人(包括其配偶或重要随从)在讲座期间的食宿及用车,所需费用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南强学术讲座基金”中核销。其它费用由申请讲座单位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管理办法

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精勤讲堂”是我校共青团组织面向全校学生推出的学术教育活动,为促进“精勤讲堂”的科学化、信息化和品牌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勤讲堂”本着“浓郁学术氛围,繁荣学术文化,弘扬学术精神,加强学术交流”的宗旨,以学术为本,兼顾各个专业,力图将专业与人文现象、社会热点、学术论题及最新科技动态结合起来,满足广大同学对信息的不同需要。 第三条“精勤讲堂”学术讲座(含创新创业指导讲座)是指由校团委、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非专业素质拓展等工作的需要,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企事业精英、优秀大学生,面向某些专业乃至全校师生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学术讲座应有别于常规教学讲座和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单位时间为2小时左右。 第四条“精勤讲堂”学术讲座由校团委统一规划及统筹管理,承办单位应对讲座申报严格审查、把关,讲座的内容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健康、严谨、科学,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传播专业领域前沿信息,提倡学术争鸣; 3.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育教学创新;有助于开拓学生知识视野,促进对学生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意识、应用实践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主讲人聘请

1.“精勤讲堂”主讲人主要以校内外专家学者为主;同时辅以本校学有所专、学有所长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聘请的专家学者应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是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者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知名社会活动家。 3.原则上不邀请同一主讲人在一年内多次举办学术讲座;当学期任课教师(包括外聘)不宜对本人授课的同一对象进行学术讲座。 第六条组织程序 1.确定主讲人和讲座主题:联系并确定好讲座的主讲人、主题、时间、地点及参与人数等。 2.讲座申请:承办单位须在讲座开展前一周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一般为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校团委备案。凡各单位计划举办特殊性质的学术讲座,如涉及多家举办单位、邀请境外专家学者的,须将相关材料提前半个月报校团委备案,以便提交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3.讲座组织: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好申请开设的每一场讲座。加强宣传,须提前3天贴出适宜的宣传海报、在网上发布讲座信息,提高讲座辐射范围;提前一天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安排好主讲人接待、基本听众组织、多媒体设备设施、摄影摄像等事宜。讲座时间或地点若有调整,应提前告知校团委学术部。 4.讲座总结:讲座结束后两日内,承办单位需填好《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信息反馈表》并将其电子档报至校团委,形成讲座报道交有关宣传媒介,以便及时在校报、学校网站等媒体发布;同时可对主讲人、观(听)众进行回访,为进一步办好“精勤讲堂”做好经验指导。两周内汇齐讲稿、有关音像资料、参加人员登记表等资料归入

会议室、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图书馆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图书馆会议室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利用率,现对学院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图书馆 212 会议室由图书馆办公室管理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二、校级会议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 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事宜。 三、部门承办会议或分管院领导组织的会议,须由承办部门或分管 校领导指定人员,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内线电话2494),办理会议室的使用预约手续。 四、办公室按照“系部、处室会议服从院级会议,先定先使用”的 原则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 五、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办公室和技术部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 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擅自动用室内音响、功放、投影等设备,如需使用应在预约时一并申请,由办公室派技术部人员开启调试。 六、会议室为会议和接待来宾常规备有饮用开水,内部会议一律不 配茶叶、纯净水和纸杯;承办重要会议需要茶水等,须在预约使用会议室时一并申请;有其他需要则自行准备。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

工作。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办公室专人指导下开展,并在用后及时清除,以保持墙面整洁。 七、会议期间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由承办部门 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照规定赔偿。 八、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九、会议所需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图书馆技术部提供,也可以由 会议承办部门准备。 十、凡使用会议室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即为会议期间的防火负责人。 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校将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十一、会议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关好 门窗、空调等设备,通知办公室查验设备,并由承办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对于未按规定要求预约、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学院办公室有 权不予适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十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五年七月二十日会议室现有设备:音响设备一套,投影设备一套。开启顺序是:进门电闸,灯,夏季和冬季可以开空调(温度一般设定为 26 度),投影仪,连接电脑设备,打开音响。 关闭的顺序:音响设备,投影仪,电脑设备,空调,灯,电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完整版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5: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良”对应绩点为,“及格”对应绩点为 “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学术交流管理,促进学术交流活动有序开展,提升学校学术品位,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内学术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必须符合学校的学科专业方向。 第二条学术交流是科学活动社会化的产物,在培养科技人才和创造科技成果的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第三条学校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学术骨干更要充分发挥其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院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从事各种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活动;鼓励我校主办、承办、协办各种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第二章学术报告 第五条学术报告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术报告由校院两级负责组织,科技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订学校年度学术交流计划,各学院配合实施;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订本学院每学期的学术交流

计划,并报送科技处,以便统筹安排。 (二)校级学术报告由学校负责组织,由科技处和有关部门联合承办,酬金从科技处的专项经费中列支;院级学术报告由各学院安排,并负责相关接待事宜,经费从各学院事业费、科研管理费或其他相关经费中列支。 (三)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学院须向科技处提交本学院学期学术交流工作计划; 每年 12 月下旬须提交学术交流汇总材料。 (四)校级学术报告中有关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专项学术报告或专题系列讲座,由科技处、团委和各学院联合承办。 第六条学术报告的申报和认定 (一)校级、院级学术报告均应在报告前一周填写《XX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各申报单位对学术报告的内容负责,报告由各学院科研分管院长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及相关部门核准,凡事先未申报的学术报告一律不予认定。 (二)原则上每场学术报告完成后均要及时报道,并将宣传稿推荐到校园网主页“学术动态”专栏。 第七条学术报告酬金 (一)校外专家学术报告原则上按下列标准付酬: 两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3000 元/场;正高级职称人员:2000 元/场;副高级职称人员:1000 元/场;其他人员报告酬金

学术讲座策划书4篇

学术讲座策划书4篇 学术讲座策划书1 一活动背景 入学将近两个月,对研究生生活有了大概的体会,接触到了和本科不太一样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多少会有适应的过程。上课做pre,课后看论文,做pre,看论文,那么如果在课余时间有效的阅读一篇经典文献或者论文,以及如何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时候有一个清晰的思路,相信这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 二前期准备 从本院里邀请一位有经验的教师,约定好时间,请他(她)就“如何才是有价值的看完一篇论文,怎样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论文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要求”这些话题与研一的同学做相应的交流,帮助大家更深刻的认识要学习的内容和今后注意的方面。 2.1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主要由学生会宣传部负责,主要以海报,微信等宣传方式。 1.海报 2.在微信,飞信上多多宣传 2.2材料准备 讲座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花:讲演台上盆花及一束鲜花(需购买);音响设备:场地中有现成设备,则直接调试好后使用,

如没有则需借用;录音录像设备:方便留下资料,供老师学生参考 2.3人员选定 活动的现场主持人和工作人员。 1.活动主持人由学生会从全院学生中选出来担当,在活动之前和院里联系好,确定姓名。并准备好台词等相关文件。 2.现场工作人员,从各个部门选出。 工作人员具体分工是:布置会场,引导工作,配合主讲老师,现场活动的秩序,音响设备的管理和调试,PPT放映,照相和摄像等。 三主体流程以及内容 3.1.入场:在现场学生会工作人员引导同学先入场,等待。 3.2.主讲人入场。 3.3讲座开始:主持人宣布讲座开始,并介绍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主持人介绍讲座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同学们综述论文选题、取材、文献导读与引用之类的可能碰到的问题) 3.4讲座环节:请主讲人就如何高效阅读一篇论文,阅读论文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做针对性介绍;就如何写好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做详尽、全面的方法性介绍,从前期准备、假设提出、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结果论证等方面来分块解释,并可以就研究生论文与本科生论文的不同进行比较性概述,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其中差别。 3.5互动环节:演讲过程中主讲人适时发问,调动现场气氛,结束后,可以留一段学生自由发问的时间由同学问自己感兴趣的一些问题,由主讲人一一解惑。(活动之前可安排几个人准备一些问题,调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校政字〔 〕 号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延伸教学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系部教师和学校外专家、学者讲授面向学生、教职工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第四条 讲座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

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条 讲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强调互动性、参与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的统一。要注重品位高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第六条 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 )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 )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 )商业宣传等。 第七条 每次讲座的时间应在 小时左右。面向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 人以上;面向教职工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 人以上。 第三章 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条件 第八条 学术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校外聘请学术讲座人的分类及资格: 第一类: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 第二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 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 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 )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 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x 成绩绩点 课程总绩点=工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总学分=y 单门课程学分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i ?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课程的平均绩点= 谍程总绩点 i 果程总学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 )、良(70-84 )、及格(60-69 )、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 “良”对应绩点为 3.0,“及格” 对应绩点为“ 1.3 ”,“不及格”对应绩点为“ 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 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二O—二年四月二十三

学术讲座报告会主持词两篇

学术讲座报告会主持词两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来到材料学院“材子联盟”学术讲座活动现场,我是主持人刘莹,很高兴能在这样一个美好的上午与大家相聚。同时感谢学院给我们提供一个这么好的交流平台,让同学们能够进一步了解材料方面的知识.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今天为我们做讲座的嘉宾—东南大学材料学院院长潘冶. 潘冶-----潘冶,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铸造学会复合材料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铸造学会副理事长等职。曾先后赴美国University of Michigan和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做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赴日本Ahresty 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员。 目前主要从事先进金属材料的制备与组织控制,非晶与微晶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9项,其中高强度材料与控制凝固复合材料方面的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二项,半固态合金制备与组织控制关键技术获欧洲和日本专利各一项,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和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90

余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潘院长进入会场; 潘院长这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是------ 好的,接下来请大家认真倾听潘院长给我们带来的精彩讲座吧 感谢潘院长的精彩讲话,相信同学们一定深有启发,一定会有许多的问题要向潘院长请教.接下来我们就进入提问环节.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提问机会很有限,只限10次哦,同学们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另外希望同学们提的问题尽量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的阐释----- 由于时间关系,很遗憾不能让每位同学的问题都得到解答。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活动结束后与潘院长进行深入的交流,她也会很乐意为大家解答的。 在座的许多同学之前肯定一直对材料专业的概念比较模糊,对材料专业的前景比较关心,听了院长的精彩讲座,相信大家一定都受益匪浅,对材料这个专业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自己未来的道路有了更加坚定的目标.最后,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潘院长的精彩演讲. 好,今天材子联盟第一部分--学术讲座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到来~~~谢谢同志们: 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我们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我们特意请来杨梅玲同志为我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以55,即可得到校级奖学金中的成绩分。 以上方法已利用教务处信息库资料,经过大量的测算,证明其合理性,其成果发表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第2期)。我校即日起在各项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中试行。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修订) 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术讲座的范畴 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应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严防通过学术讲座传播不正当思想,给学生造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 第二条学术讲座的分类 学术讲座按其组织举办的层面分为院级学术讲座和系级学术讲座。院级学术讲座是指面向全院师生,由宣传部组织学术讲座,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举办;二是系级学术讲座,指主要面向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 第三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 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 承(主)办部门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总务处等,应落实专人负责。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 1. 准备工作: (1)宣传: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若有必要还应与学院办公室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 (2)通知:院办发文通知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并附主讲人简介。 (3)会场安排: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安排场地申请、会场布置、台上座牌的摆放、台下座位的安排以及茶水的准备。 (4)听众安排:学生工作部协同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学生和安排座位。 (5)承办部门负责会场音响、灯光、话筒、摄像、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 (6)总务处负责提前检查会场的通风、空调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 (7)承办部门负责讲座议程的确定。 2. 讲座前接待工作: 一般人员由承办部门负责接待,知名专家学者由院办统一安排。 (1)各系负责派人引导学院师生按规定座位坐好,并保证入口和通道畅通。 (2)保卫处指挥入场车辆停放,并保证场外安全。 (3)如有外来嘉宾,承办部门协同学院办公室在会场门外设立来宾迎接处,负责院外来宾的登记和引导。 3.讲座期间工作: (1)承办部门派人负责主讲人茶水的供应,并保证会场秩序良好。 (2)在整个讲座期间,承办部门应有人在场,保证摄像、录音以及各种设施的正常工作。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 办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校政字〔〕号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延伸教学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系部教师和学校外专家、学者讲授面向学生、教职工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第四条讲座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

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条讲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强调互动性、参与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的统一。要注重品位高雅、看法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第六条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3)商业宣传等。 第七条每次讲座的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面向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80人以上;面向教职工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50人以上。 第三章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条件 第八条学术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能够聘请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校外聘请学术讲座人的分类及资格: 第一类: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 第二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三类:区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学术讲座审批制度02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术讲座的范畴 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兼顾学术性和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 第二条学术讲座的分类 学术讲座按其组织举办的层面分为院级学术讲座和系级学术讲座。院级学术讲座是指面向全院师生,由科研处组织学术讲座相关学科的系承办,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举办;二是系级学术讲座,指主要面向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向上,鼓励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3)商业宣传等。 第三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要求 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 不符合以上情况者,需经院领导批准。 第四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 承(主)办单位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1),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学术讲座主要由各系部或职能部门承办,科研处负责考评和管理,坚持“统筹规划、精心筹备、严格审批、现场考评”的原则。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处、总务处、承办单位、信息网络中心等,应落实专人负责。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 1. 准备工作: (1)宣传: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若有必要还应与学院办公室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 (2)通知:院办发文通知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并附主讲人简介。 (3)会场安排: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安排场地申请、会场布置、台上座牌的摆放、台下座位的安排以及茶水的准备。 (4)听众安排:学生处协同承办单位统一组织学生和安排座位。 (5)会场负责会场音响、灯光、话筒、摄像、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 (6)总务处负责提前检查会场的通风、空调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 (7)承办单位负责讲座议程的确定。

学术讲座会议记录2014.9.27

题目:关于科学研究的思考 时间:2014年9月27下午3.00--5.00 地点:电气学院3楼汇报庭317室 主持人:XXX 参加人员:XX 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 一、聘用仪式由校XXX主持。电气学院雷敏博士介绍了蔡逸强博士的生平简介。蔡逸强博士长期从事内分泌多肽、内皮素对白细胞介素-6调节的分子机制,以及遗传性多囊肾发病分子机制研究。他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多囊蛋白-2”可能作为内质网钙通道的设想,先后在Cell、JBC、Science、Naturc Genetics等国际知名杂志上发表论文39篇,他先后指导博士后及访问学者6名,博士多名,并应邀到韩国、加拿大、欧洲、美国、中国等国家和地区作专题发言;他是“美国肾脏学会杂志”、“国际肾脏”及欧洲“癌症通信”权威审稿专家,并应邀参编欧洲“癌症百科全书”。由于他的努力和对学术界的贡献,已成为国际遗传性多囊肾病及相关研究领域知名研究者。 二、耶鲁大学,中国旅美科技协会总会会长蔡逸强,对其科研经历进行了讲述。蔡博士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及学习思想等方面为与会代表作了详细讲解。 1、在提出问题方面,蔡博士鼓励我们所有在的学生要学会寻找有意义的的问题,强调要学会发现问题,而不是等待问题,不要被条条框框所束缚,在整个会议的过程中她还一再强调idea,强调creation。 2、在分析问题方面,蔡博士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从医学的角度为我们讲述科研生涯,并列举了许多国内外的朋友的研究过程及其成果,讲述了做科研要有严谨的思想,要做分析,要拿data说话,要拿实证证明自己的结论。 3、在学习思想方面,蔡博士与在坐的各位老师同学进行交流,蔡博士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做为与会的主题,并讲述了国外研究人员的教学思想,同样,蔡博士也要求我们跟这自己的心走,把兴趣当做领路人,蔡博士也是由兴趣引领走进医学,并为医学做出贡献。三、中南大学唐瞻贵教授,在会中唐教授结合蔡博士的讲述也给我们在坐的学生提出了建议。唐教授讲,本科生阶段是老师给出答案的教育,本科教育是课程教育;研究生阶段是老师给出题目,学生找答案,研究生教育是过程教育;而博士阶段则是无题目,创新型的教育。这充分印证了我们与会的主题,也告诉我们研究生要有科研的思想,要从课程教育中走出,迈向更高的一节阶梯,培养科研的思想。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校政字〔2015〕号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延伸教学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系部教师和学校外专家、学者讲授面向学生、教职工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第四条讲座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

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条讲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强调互动性、参与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的统一。要注重品位高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第六条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3)商业宣传等。 第七条每次讲座的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面向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80人以上;面向教职工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50人以上。 第三章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条件 第八条学术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校外聘请学术讲座人的分类及资格:第一类: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 第二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三类:区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补充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08年7月20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提出本补充条例。 第二条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2012)厦大教10号]中的方法计算成绩绩点,由学校教务处系统生成后,换算为总分75分。学习成绩包括大一到大三三个学年九个学期所有科目(全校性选修课除外)。 第三条德育加分标准(满分2分)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者,得0.5分;因各种原因被校、院、系通报批评者,该项不得分。 2. 因思想政治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如三好生、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予以加分鼓励。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3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所在集体获得集体荣誉的(优秀班集体除外),按等级标准减半加分。有主要贡献者,按各等级标准的60%计,其余成员减半加分。 3.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者,按任期年度计算,依据下

表办法予以加分鼓励。同一阶段担任不同职务不累计,不同阶段担任职务可累计。 5.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6. 德育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第四条学术科研、竞赛及社会实践加分标准(满分3分) (一)学术科研加分标准 1. 在各种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文章按以下标准加分: 标准(分/篇) 刊物级别 1 全国一类核心刊物 0.5 全国二类核心刊物 0.05 带有CN号的一般刊物 注:(1)全国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https://www.360docs.net/doc/46294460.html,/jszwpr/zytz.htm 公布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最新版本为准。 (2)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 (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非学术性论文不计为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要求不低于2500字,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及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4000字。 (3)论文的发表日期截至推免工作第一版名单公布前,须提交刊物封

学术讲座策划书

学术讲座策划书

2.2材料准备 讲座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花:讲演台上盆花及一束鲜花(需购买),装饰用小盆花约50个(可租用);横幅:制作的两张横幅中,有一张用来布置场地,悬挂在舞台的前面;音响设备:如场地中有现成设备,则直接调试好后使用,如没有则需借用;录音录像设备:由学生会编辑部负责准备及使用,务必保证不发生意外情况。 2.1人员选定 活动的现场主持人和工作人员。 1、活动主持人由学生会从全院学生中选出来担当,在活动之前和院里联系好,确定姓名。并准备好台词等相关文件。 2、现场工作人员,从各个部门选出,要求工作能力较好,责任心强,由各部长推荐名额,学秘部汇总工作人员名单。 工作人员具体分工是:3个人负责布置会场,2个人在会场门口做引导工作,2个人负责主讲人的茶水,3个人负责现场活动的秩序,2个人负责音响设备,一个人负责PPT放映。2个人负责照相和摄像。(由编辑部部员担任)分工没有界限,每个人需要互相配合。所有人员确定需要在讲座开始一周前完成。 2.2现场布置 活动场地在讲座开始一周前,由学生会相关部门负责提交借用大活圆形报告厅的申请。现场布置工作在讲座开始前提前一个小时完成。内容为: 1、用小花盆装饰主讲人的讲台; 2、主讲人休息的地方需要准备好茶水;其他装饰视现场情况决定。 二.讲座流程 2.1主体流程 1、入场:在现场学生会工作人员引导南京材子联盟的同学先入场,等待。(循环放映一段主讲人及本活动的相关介绍宣传片)。 2、院领导陪同主讲人入场。 3、讲座开始:主持人宣布讲座开始,并介绍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主持人介绍讲座的目

学术讲座审批制度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术讲座的范畴 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兼顾学术性和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 第二条学术讲座的分类 学术讲座按其组织举办的层面分为院级学术讲座和系级学术讲座。院级学术讲座是指面向全院师生,由科研处组织学术讲座相关学科的系承办,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举办;二是系级学术讲座,指主要面向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向上,鼓励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3)商业宣传等。 第三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要求 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 不符合以上情况者,需经院领导批准。 第四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 承(主)办单位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1),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学术会议策划

学术会议的组织程序及筹备细节 一、会前准备 1. 拟定会议计划:①拟定会议主题、名称、地点、规模等(常常在会前几个月前后确定),确定特邀嘉宾(含专题讲座专家);②确定会议日期、日程及议程及预备会议内容③排出会议作息时间及注意事项;④做出会议经费预算和筹资方案;⑤成立会务组,明确会务分工。 2. 发出会议通知:①第一轮通知(告知会议具体时间、地点、演讲专家及讲题等);②在会议的前几天正式确认嘉宾是否能够参加会议。 3. 准备会议材料:投影仪、相机、横幅、签到表、专家意见反馈表、礼品、场地租用合约、电脑(电源线鼠标等)、排插、数据线、水笔、 4.布置会场:①排定会议座次;②布置环境;③检查并配置电化设备;④展台安排。 二、会议现场 1. 会议报到:①接待;②填写签到表;③分发会议材料或礼品;④通知有关事项。 2. 会场组织:①调动与会者提问和讨论;②会议记录;③做好会议的拍照工作; 三、会后安排 1. 会后事宜:①做好欢送参会代表的工作②整理签到表、会议记录、专家意见反馈表; ③整理好会议所用的东西带回公司④结算会议开支费用 2. 会后工作:①将会议材料分类、立卷、归档;②讨论此次会议的的亮点及不足,制定好后期回访的计划。 学术会议的主体是参会代表,组织好代表是开好会议最重要的环节。我们的会议一般规范较小(因为会议频繁),学术会议的顺利召开,往往取决于一些必不可少细节方面的充分准备。如会议地点应尽量选择环境较好,交通便利,接待能力较强或与会议研讨内容相关的地区,最好在当地有依托单位。会场的布置,包括主席台的设置、横幅标语、背景幕布、投影设备的安装使用、茶水服务、位置安排等,一定要安排周到。另外,经过充分准备的学术会议,一定要按期召开。会议期间应当就讨论的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学术会议要安排紧凑,紧扣主题,提倡各种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对参会者应一视同仁,主持人努力营造学术自由、平等的气氛。在会议的形式上,我们也要力求多样化,要灵活采用大会报告、辩论会、学术沙龙、设问和答辩、自由发言、圆桌座谈、冷餐会、成果展示等多种学术会议形式,营造学术会议的宽松氛围,提高交流成效。

学校学术讲座(报告)管理办法

******学校学术讲座(报告)管理办法 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报告)的管理,促进我校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术讲座的范畴 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报告)是指面向全校教师或学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共同举办的学术活动,由校内教师或校外专家、学者讲授的学术报告和知识讲座(以下简称“学术讲座”)。 学术讲座应与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联系,密切结合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应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严防通过学术讲座传播不正当思想,给学生造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 第二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 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学校中层以上行政职务,同时对主讲内容有前期研究基础或创作成果;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学术讲座应内容充实,格调高雅,围绕科普知识教育、人文素养提升以及相关学科领域最新前沿研究成果等确定讲座主题。 校外主讲人分类: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特级教师等,一般具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国家级荣誉称号。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高级教师等,一般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省部级荣誉称号。

第三类:专家、学者、名优教师等,一般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市厅级荣誉称号,如模范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百佳校长等。 第三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 承(主)办部门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教务处、办公室、德育处、团委、后勤管理处等,应落实专人负责。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 1、准备工作: (1)宣传:宣传干事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若有必要还应与办公室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 (2)通知:办公室发文通知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并附主讲人简介。 (3)会场安排:办公室负责落实安排场地、会场布置、台上座牌的摆放、台下座位的安排以及茶水的准备。 (4)听众安排:各学部协同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学生和安排座位。 (5)体艺组负责会场音响、灯光、话筒、摄像、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 (6)总务处负责提前检查会场的通风、空调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 (7)承办部门负责讲座议程的确定。 2、讲座前接待工作: 一般人员由承办部门负责接待,知名专家学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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