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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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已在2011年1月完成,工程量、单价经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后,工程结算表及相关资料送统计局县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本工程总投资为116.06万元,经审核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96.64万元。
本工程尚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4.4合同管理
本工程涉及的合同类型主要有勘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都是以合同(或协议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工程合同由管理部内设的计划财务部门监督执行。项目管理部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督促监理,协调各方关系,搞好资金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合同目标实现,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
5.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均落实责任,层层把关,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即由班组质检员初检,施工队质检员复检,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检,终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备案;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则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检验等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还加强了现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当即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则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旁站,并采取对比检测、见证检测等手段对承包人检验结果进行复核、监督。
1.2立项、初设文件批复
统计局县水务局根据省、市做好小型水库核查和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08年9月委托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对123水库进行安全评价,2008年10月15日统计局县水务局组织专家组对123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坝,2008年2月8日委托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进行了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除险加固设计工作;2008年8月10日、统计局县水务局以平水字[2008]75号文《关于上报统计局县就吃镇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报的请示》上报统计局市水利局。2008年11月,广东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设计报告书进行审核,提出专家审核意见。
1.6工程布置
123水库大坝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202.52m,最大坝高24.0m主坝长95.98m,原山体坝长105.46m,合计坝顶长201.44m。坝顶宽3.7m。
主坝在高程190.83m处设一齿墙,坝前坡原设计坡比为1:2.5修改为1:2.4, 沿桩号0+080.38处设阶梯到齿墙,坝顶高程为202.5m。坝顶宽4.0m分两级放缓坝后坡,在高程192.5m处设一平台宽1.5m,平台以上坡比为1:2.25,平台以下坡比为1:2.5。原山体在高程195.0m处设一齿墙,坝前坡坡比为1:2.5,坝顶宽为7.0m,沿桩号0+189.52处设阶梯到齿墙。后坡脚增加棱体贴坡,反滤体顶高程为181.90m,并设置集水沟和量水堰。坝后坡设纵横排水沟。坝后坡面直播草皮护坡。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坝肩上,型式为开敞式无闸门宽顶堰控制,堰顶高程为198.5m,在溢洪道进口段新建驼峰堰,堰顶高程为200.5m,加高侧墙,对底板采用C20砼护面,在进口段重建溢洪道交通桥和设置拦杆。延长输水涵。重建拉杆房。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通过监理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单价和总价,经项目法人复核无误后按签证工程量进行月进度付款,在付款总额中扣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扣留部分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返还5%,其余部分在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至工程完工时未出现工程款拖欠现象。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单价进行了确认,各方无异议后,工程结算表及相关资料送统计局县财政审核中心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总投资为116.06万元。
统计局县200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一批第二标段: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编制单位: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批准:
审定:
审核:
主要编写人员:
1.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
123水库位于统计局县大柘镇超竹村,距统计局县县城8.5Km,是一宗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供水的小(1)型水库。本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重现期50年一遇,水库等级为 等工程。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060亩,现灌溉面积1200亩,除险加固后可恢复灌溉面积860亩,捍卫下游农作物0.15万亩,保障下游0.15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统计局市水利局设计批复,批复加固的内容有:坝前坡削坡减载工程,后坝脚培厚贴坡反滤,坝后坡培厚,延长输水涵,坝顶新建防浪墙等,重建拉杆房。
2.5主要工程施工过程
在施工期间投入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WJ100)1台,挖土机(1m3斗容)2台,推土机(59kW)2台,自卸汽车(10T)4台,拖拉机1台。
在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采用现场旁站的方式、对进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砂浆、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等手段,确保各施工工序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块石选用质地坚硬、抗水性、抗剪强度、抗压强度等均符合设计要求的块石料,砌筑过程做到“平、稳、满、错”,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和业主单位对浆砌石挡土墙随机抽样实行破坏性开仓检查、验收;底板混凝土护面施工时,按经批准的配合比要求集中搅拌,混凝土运输由手扶拖拉机运送至工作面,由溜槽入仓,仓面采用人工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机械振捣密实。
2.2工程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
本工程为2009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批第三标段。参建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为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设计单位为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施工单位为统计局市政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为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专项工程和工作
3.1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无。
3.2环境保护工程
无。
3.3水土保持设施
无。
3.4工程建设档案
为加强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工作的管理,项目法人严格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文执行,落实档案库房、设备,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档案人员,认真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各类文件、函件、报告和各种原始记录,分类保管,做好预立卷工作。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参建各方对各自收集的文件材料向项目管理部进行了移交,项目管理部按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了对归档材料的分类、组卷、装订及分类编号等整编工作,做到了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案卷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归档的工程建设档案现存放在县水务局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
无。
2.4主要工程开完工日期
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115日正式开工,至2010年7月30日正式完工,总工期225天。
其中大坝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15日开工,至2010年7月30日完工;其它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25日开工,至2010年7月30日完工。
4.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
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项目管理部实行规范的银行帐户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健全财会管理制度,投资财务管理隶属统计局县财政局,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在管理费的使用上,项目管理部严格按县领导批准的“管理费使用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实行管理部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日常开支的每一张单据和发票都必须有经手人签名、财务部门的审核。
4.5材料及设备供应
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原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提交材料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执行。故工程中所有原材料均由施工单位与供应商洽谈并签订供货合同,并由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另外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根据该计划进行原材料的采购,保证了施工用料的储备。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料等)的生产厂家的料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施工过程中到场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允许采用,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由于施工单位计划周密,监理单位严格把关,工程完工时做到了工完料清。
4.项目管理
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为使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完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及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协调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并成立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中标单位统计局市政泰建设有限公司设立统计局县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统计局县200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本工程由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设计,由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程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上述招标、投标活动,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统计局县纪委监察局、发改局、检察院、水务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纪委等六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4.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工程完工时实际完成工程量有:C20砼:492.65m3;M7.5浆砌石:473.55m3;干砌石:917.08m3;土方填挖:15455.48m3。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对比,土方填挖减少增加2.45万m3,石方减少0.13m3,混凝土减少231m3。
2.工程建设简况
2.1施工准备
施工招投标结束后,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地进行,各参建单位重视施工准备工作,积极为所拟建工程创造一切施工条件,为了提高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加快施工准备工作的速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准备工作的责任制度和检查制度,使施工准备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和分期分批地进行,并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始终。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积极做好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组织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和施工场外准备等准备工作。
4.2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
本工程只对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由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09年9月15日,发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经资格审查合格并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有10家,2009年10月22日在统计局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施工招标开标会,按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有10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中标人为统计局市政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价为819467.23元,项目管理部于2009年10月27日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2009年11月4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1.3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对水库大坝、溢洪道等进行除险加固,提高水库防洪抗灾能力。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溢洪道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
1.7工程投资
按照广东省[《病险小型水库加固工程设计报告书》(123水库)专家审意见],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核定概算总投资为142万元。
1.8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
本工程批复概算工程量为:土方明挖2.75万m3、土方填筑1.31万m3(其中浆砌石0.054万m3)、块石0.27万m3、混凝土724.46m3;工程总工期为6个月。
2.6主要设计变更
无。
2.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无。
2.8施工期防汛度汛
工程开工后,在汛期服从县三防办统一调度,针对工程量大、工期短、农业灌溉,防汛度汛之间的矛盾,项目部对在汛期、灌溉期中的项目做了具体的安排布置,准备了充足的防汛物资和设备,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施工难度,增加了工程投资,但较好地解决工程建设、灌溉、防汛之间的矛盾,基本做到了在不影响农业灌溉和防汛要求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本工程尚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4.4合同管理
本工程涉及的合同类型主要有勘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都是以合同(或协议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工程合同由管理部内设的计划财务部门监督执行。项目管理部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督促监理,协调各方关系,搞好资金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合同目标实现,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
5.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均落实责任,层层把关,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即由班组质检员初检,施工队质检员复检,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检,终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备案;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则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检验等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还加强了现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当即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则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旁站,并采取对比检测、见证检测等手段对承包人检验结果进行复核、监督。
1.2立项、初设文件批复
统计局县水务局根据省、市做好小型水库核查和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08年9月委托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对123水库进行安全评价,2008年10月15日统计局县水务局组织专家组对123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为三类坝,2008年2月8日委托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进行了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除险加固设计工作;2008年8月10日、统计局县水务局以平水字[2008]75号文《关于上报统计局县就吃镇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报的请示》上报统计局市水利局。2008年11月,广东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设计报告书进行审核,提出专家审核意见。
1.6工程布置
123水库大坝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202.52m,最大坝高24.0m主坝长95.98m,原山体坝长105.46m,合计坝顶长201.44m。坝顶宽3.7m。
主坝在高程190.83m处设一齿墙,坝前坡原设计坡比为1:2.5修改为1:2.4, 沿桩号0+080.38处设阶梯到齿墙,坝顶高程为202.5m。坝顶宽4.0m分两级放缓坝后坡,在高程192.5m处设一平台宽1.5m,平台以上坡比为1:2.25,平台以下坡比为1:2.5。原山体在高程195.0m处设一齿墙,坝前坡坡比为1:2.5,坝顶宽为7.0m,沿桩号0+189.52处设阶梯到齿墙。后坡脚增加棱体贴坡,反滤体顶高程为181.90m,并设置集水沟和量水堰。坝后坡设纵横排水沟。坝后坡面直播草皮护坡。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坝肩上,型式为开敞式无闸门宽顶堰控制,堰顶高程为198.5m,在溢洪道进口段新建驼峰堰,堰顶高程为200.5m,加高侧墙,对底板采用C20砼护面,在进口段重建溢洪道交通桥和设置拦杆。延长输水涵。重建拉杆房。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通过监理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单价和总价,经项目法人复核无误后按签证工程量进行月进度付款,在付款总额中扣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扣留部分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返还5%,其余部分在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至工程完工时未出现工程款拖欠现象。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单价进行了确认,各方无异议后,工程结算表及相关资料送统计局县财政审核中心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总投资为116.06万元。
统计局县200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一批第二标段: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编制单位: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批准:
审定:
审核:
主要编写人员:
1.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
123水库位于统计局县大柘镇超竹村,距统计局县县城8.5Km,是一宗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供水的小(1)型水库。本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重现期50年一遇,水库等级为 等工程。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060亩,现灌溉面积1200亩,除险加固后可恢复灌溉面积860亩,捍卫下游农作物0.15万亩,保障下游0.15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统计局市水利局设计批复,批复加固的内容有:坝前坡削坡减载工程,后坝脚培厚贴坡反滤,坝后坡培厚,延长输水涵,坝顶新建防浪墙等,重建拉杆房。
2.5主要工程施工过程
在施工期间投入的设备主要有:搅拌机(WJ100)1台,挖土机(1m3斗容)2台,推土机(59kW)2台,自卸汽车(10T)4台,拖拉机1台。
在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采用现场旁站的方式、对进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砂浆、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等手段,确保各施工工序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块石选用质地坚硬、抗水性、抗剪强度、抗压强度等均符合设计要求的块石料,砌筑过程做到“平、稳、满、错”,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和业主单位对浆砌石挡土墙随机抽样实行破坏性开仓检查、验收;底板混凝土护面施工时,按经批准的配合比要求集中搅拌,混凝土运输由手扶拖拉机运送至工作面,由溜槽入仓,仓面采用人工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机械振捣密实。
2.2工程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
本工程为2009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批第三标段。参建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为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设计单位为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施工单位为统计局市政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为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专项工程和工作
3.1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无。
3.2环境保护工程
无。
3.3水土保持设施
无。
3.4工程建设档案
为加强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工作的管理,项目法人严格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文执行,落实档案库房、设备,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档案人员,认真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各类文件、函件、报告和各种原始记录,分类保管,做好预立卷工作。在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参建各方对各自收集的文件材料向项目管理部进行了移交,项目管理部按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了对归档材料的分类、组卷、装订及分类编号等整编工作,做到了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案卷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归档的工程建设档案现存放在县水务局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
无。
2.4主要工程开完工日期
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115日正式开工,至2010年7月30日正式完工,总工期225天。
其中大坝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15日开工,至2010年7月30日完工;其它加固工程于2009年12月25日开工,至2010年7月30日完工。
4.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
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项目管理部实行规范的银行帐户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健全财会管理制度,投资财务管理隶属统计局县财政局,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在管理费的使用上,项目管理部严格按县领导批准的“管理费使用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实行管理部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日常开支的每一张单据和发票都必须有经手人签名、财务部门的审核。
4.5材料及设备供应
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原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提交材料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执行。故工程中所有原材料均由施工单位与供应商洽谈并签订供货合同,并由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另外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根据该计划进行原材料的采购,保证了施工用料的储备。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料等)的生产厂家的料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施工过程中到场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允许采用,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由于施工单位计划周密,监理单位严格把关,工程完工时做到了工完料清。
4.项目管理
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为使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完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及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协调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并成立统计局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中标单位统计局市政泰建设有限公司设立统计局县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统计局县200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本工程由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设计,由统计局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程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上述招标、投标活动,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统计局县纪委监察局、发改局、检察院、水务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纪委等六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4.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工程完工时实际完成工程量有:C20砼:492.65m3;M7.5浆砌石:473.55m3;干砌石:917.08m3;土方填挖:15455.48m3。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对比,土方填挖减少增加2.45万m3,石方减少0.13m3,混凝土减少231m3。
2.工程建设简况
2.1施工准备
施工招投标结束后,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地进行,各参建单位重视施工准备工作,积极为所拟建工程创造一切施工条件,为了提高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加快施工准备工作的速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准备工作的责任制度和检查制度,使施工准备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和分期分批地进行,并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始终。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积极做好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组织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和施工场外准备等准备工作。
4.2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
本工程只对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由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09年9月15日,发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经资格审查合格并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有10家,2009年10月22日在统计局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施工招标开标会,按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有10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中标人为统计局市政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价为819467.23元,项目管理部于2009年10月27日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2009年11月4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1.3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对水库大坝、溢洪道等进行除险加固,提高水库防洪抗灾能力。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溢洪道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
1.7工程投资
按照广东省[《病险小型水库加固工程设计报告书》(123水库)专家审意见],12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核定概算总投资为142万元。
1.8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
本工程批复概算工程量为:土方明挖2.75万m3、土方填筑1.31万m3(其中浆砌石0.054万m3)、块石0.27万m3、混凝土724.46m3;工程总工期为6个月。
2.6主要设计变更
无。
2.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无。
2.8施工期防汛度汛
工程开工后,在汛期服从县三防办统一调度,针对工程量大、工期短、农业灌溉,防汛度汛之间的矛盾,项目部对在汛期、灌溉期中的项目做了具体的安排布置,准备了充足的防汛物资和设备,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施工难度,增加了工程投资,但较好地解决工程建设、灌溉、防汛之间的矛盾,基本做到了在不影响农业灌溉和防汛要求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