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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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门禁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物资、财产安全,为职工、患者提供安全、安静的工作、诊疗环境,针对进出我院医疗区的各类人员,制定以下门禁卡管理使用规定:
一、本院门禁卡包括有考勤、开关门及餐饮消费等功能。
二、本院员工及相关人员门禁卡的使用权限确定:行政管理人员权限由院办确定,临床医师、医技、药学人员权限由医务科确定,护理工作人员权限由护理部确定,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科确定。
三、门禁卡的制作、发放由信息科执行。
四、因考虑到非在编人员流动性较大,门禁卡初次办理时交财务科押金100元,办理离院手续后给予退回。
五、门禁卡消费充值在食堂膳食科。
六、门禁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登记办理,仅供本人使用,不能以任何理由转交他人。离院半个月以上暂停权限。
七、非本院员工(进修、培训、实习等人员)办理的门禁卡,持卡人在医院学习结束时必须退还门禁卡。
八、门禁卡丢失、损坏后需及时到信息科报备注销,并重新办理,缴纳工本费100元。
九、由于门禁卡丢失未及时到信息科报备注销、转借、转让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门禁卡持有人的连带责任。
十、信息科每年组织对全院所有门禁卡进行核实、确认工作。
十一、门禁卡办理流程:
1.新进员工:人事科填写新员工进院手续表→相关部门(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确定权限→信息科核定权限并制卡、发卡。
2.门禁卡丢失、损坏需重新办理:本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申请→相关主管部门通知信息科注销丢失门禁卡并申请重新制卡→
持财务科重新办卡工本费收据→信息科核定权限并制卡、发卡。
3.权限更改:本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确认权限→信息科复核→修改权限
4.暂停(恢复)权限: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确认,以书面形式报信息科暂停(恢复)权限。
5.门禁卡注销(员工离职或辞职、学习人员离院):人事科填写员工离院手续表→相关部门(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确认注销→信息科复核→门禁卡终端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