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001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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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管理代码□□□□□□□□□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纳税人名称:填表时间年月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制————————————————————————————以下由纳税人填写————————————————————————————————————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和换证手续。

税务登记表[001]

税务登记表[001]

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类别: 类别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人、业主照片组织机构 统一代码注册类型及代码工商注册号码: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英文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所在 行政区域及代码 邮政编码Email 地址:实际经营 地址坐落地类别:1城市2县城或镇 3乡村所在行政区域代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负责人、业主姓名 国籍 代码手机 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经营者住址(个体户填写)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电话: 办税员:电话:隶属关系 核算形式所属行业代码代码 代码经营、业务范围:与以下执业证件、批文核准的经营、业务范围相同 类别批准机关 执业证件名称或文件题目证件号码 或批准文号批准(发证) 日期 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本(单位:万元) 投资方名称或姓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或个人身份号码注册类型地址国籍 代码投资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所占比例(%)主管部门名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联系电话总机构(分支机构填写)名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联系电话委托税务代理公司名称:织机构统一代码联系电话账号类别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币种是否跨国公司□是否上市股份公司□是否集团公司□关联企业名称地址关联原因经营、业务场所情况自有(01)承租(02)面积原值面积(M²)租金出租方名称联系电话建账方式:○自建复式帐;○自建简易帐;○委托代建复式帐;○委托代建简易帐;○无建帐。

个体、私营纳税人必填此栏,其他类型纳税人不限。

声明:本单位(人)申报填列上述内容是真实可靠的,如有假报、瞒报,愿受依法处理,现申报办理税务(扣缴税款)登记。

(单位盖章)填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填报日期:年月日本框内容由税务登记机关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纳税人编码管理机关及代码社保级别:纳税人分类码:统计分类□是否属集贸市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营利性医疗机构特殊企业:1省级□2市级□3十大特定企业□特殊企业码:税务登记机关(盖章)受理人签章:年月日前台审核录入人员签章后台录入人员签章发证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17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业户”)应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

企业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6.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7.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一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二份)。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市税务局制纳税人名称主管部门经营地址经济性质居住地址(个体户适用)预算级次职工人数核算形式电话号码所属行业注册资金固定资金元流动资金元批准开业部门开户银行营业执照执照名称帐号执照号码字第有关人员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有效限期(负责人)发证机关财务负责人发照日期年月日办税人员经营方式经营场所占地合计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占用营业占用仓库占用其他面积(m2)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联营机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申请登记单位(人)申请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基层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税务登记集中由分(县)局办理的,此栏可空置不填基层税务机关(盖章)负责人:(签章)调查人:(审核日期:年月日)发证
税务机关意见发证机关(盖章)负责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核发税务登记证(卡)情况税务登记证(卡)类别号码发证日期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备注注:1.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和交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单位的登记也用此表。

2.此表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一式四份交税务机关。

DJ001税务登记表

DJ001税务登记表

DJ001税务登记表电脑编码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纳税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缴纳地点税收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填用;二、报送本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2.核准开业通知书;3.住宅、经营场所证明;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5.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及地点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1式3份,主管和发证地点税务机关各存1份,退纳税人1份;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打算日期填写,并予以注明;七、生产经营地址: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地址;八、联系: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九、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十、业主住宅: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十一、业主照片:贴经营者照片;十二、合伙人情形:1.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2.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3.住宅: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十三、生产经营范畴:按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填写;十四、注册资本:填写工商行政部门确认的资金;十五、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工商登记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的,填写工商登记核准的期限,其余的填长期。

此表格仅供纳税人下载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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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仅供纳税人下载阅览DJ01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运算机代码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名称:河北省地点税务局监制合伙人情形(本栏内容由合伙企业填写)分支机构情形(本栏内容由总机构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人(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内容由税务登记机关填写:填表须知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畴:以下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使用。

(1)内资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3.填报本表应视不同情形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开业的执业证照;(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其他许可证;(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5)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6)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填表说明:(1)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登记时税务机关为其编制的唯独代码(由税务机关填写);(2)运算机代码:为了便于实行运算机治理而为纳税人编制的号码(由税务机关填写);(3)纳税人名称:纳税人的全称;(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9位国标码;(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的名称;(6)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7)财务负责人:企业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8)办税员:纳税人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从事办理涉税事宜的人员;(9)注册地址: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的,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不核发营业执照的,为财务核算地址;(10)生产经营地址: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11)生产经营范畴、生产经营期限、核算方式、隶属关系、行业、经营方式、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登记注册类型、从业人数等按照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登记内容填写;(12)批准开业部门:A.名称:批准开业的主管机关的全称,有多个批准机关的填写第一个批准机关的名称;B.批准文(证)号、批准日期:批准开业文件或证件的号码及批准时刻。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登记)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登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3.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办设立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适用会计制度:由单位性质的纳税人填写,填写本单位根据财政部要求所采用的会计制度。

三、核算方式:纳税人根据其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填写。

独立核算是指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四、从业人数:是指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在内的所有
从业人数;外籍人数是指非中国国籍的人员数量,包括港澳台同胞。

五、实际经营地址:在与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
件上所列明的地址不一致时填写,若一致则无需填写本栏。

六、实际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件等
列明的经营范围不具体或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的纳税人填写,若一
致则无需填写本栏。

七、本表以A4纸印制,一式二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
税人一份;
八、填写本表请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签字笔。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纳税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业户办理税务登记时填用;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2、核准开业通知书;3、住所、经营场所证明;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办税服务厅一份,税源管理部门一份,退纳税人一份;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纳税人名称 业主照片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生产经营 地址邮政编码业主姓名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业主住所联系电话合伙人情况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所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照工商工商机关名称机关营业执照名称营业执照字号发照日期年月日开业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银行种类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币种是否缴税帐号生产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从业人数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注册资本注册币种投资总额投资币种商品货物存放地址面积E-mail地址所在市场摊位号12纳税人(签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受理日期:年月日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年月日纳税人状态:所属税务机关(公章)税务登记经办人(签章)核准税务登记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七、生产经营地址:个体经营经营地的地址;八、联系电话:个体经营经营地的电话;九、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十、业主住所: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十一、业主照片:贴经营者照片;十二、合伙人情况:1、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2、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3、住所: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模板】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模板】

1.3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服务事项--个体经营设立登记(2)填写表样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填表日期:(3)填写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一)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一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两份)。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5.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6.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8.28•【字号】湘国税函[1998]231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税函[1998]231号1998年8月28日)为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统一和规范全省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附有《征管资料分类目录》,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征管资料分类目录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加强税收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征管资料档案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和记录征纳行为的各种表、证、单和磁盘等不同形式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以及专门案卷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条征管资料档案应按纳税人分户或职能单位分类建立与管理。

基层征收单位(征收分局或税务所)必须建立纳税人分户征管资料档案。

第四条根据征管资料档案来源与用途划分管理职责,对征管资料档案实行分级集中管理,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收集,严格审核,及时传递处理,维护各项征管资料的真实、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征管档案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文书、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和纳税义务人、非纳税义务人报送或提供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征管资料,建立征管资料档案。

第二章征管资料的主要种类第七条征管资料按其反映的内容及产生的环节不同分为:(一)税务登记类。

同城通办业务规程

同城通办业务规程

同城通办业务规程1.同城通办同城通办是以现有省级大集中系统为依托,实现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地税机关限制,在同一城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项,达到全面提升办税效率,降低税收成本的纳税服务措施。

同城通办包括以下含义:一、同城通办一般是指在城市的市区内有关税收业务的跨税务机关办理。

二、受信息技术、管理风险和外部条件的限制,同城通办的业务有一定的选择性,不是所有的税收业务都适用同城通办。

三、同城通办不是对业务流程的再造,而是对原有流程进行同城通办适应性改造,因此同城通办业务基本与原业务流程相同。

四、本节所指的同城通办仅指市区内跨县(区)业务的办理,县域内的业务通办不属于本节规定的内容。

目前同城通办业务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

为反映同城通办业务处理情况,新增同城通办即时查询功能。

同城通办项目业务规程1.1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管理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管理是指在同一城市的市区内跨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税务登记事项的一种管理活动。

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管理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市级政务大厅)、变更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证件遗失补办、增领登记证副本等内容。

1.1.1同城通办设立税务登记(市级政务大厅)同城通办设立税务登记(市级政务大厅)是指具有办理全市税务登记设立登记业务的政务大厅,可以为全市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工作。

本项工作由市局税务登记受理岗、县局征管股税务登记管理岗、税务所所长岗、税收管理员岗共同完成。

同城通办设立登记仅限于采取市级政务大厅方式进行办理。

其他办税服务厅不受理异地设立税务登记业务。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工作流程如下:21.1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管理市局税务登记县局征管股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受理岗税务登记管所长岗1、发放税务登记理岗岗纳表 1、确定主管税分配税收税2、选择主管县局务所 1、实地调查管理员人 3、违法违章查询纳税人基2、确定有关属本情况4、录入登记表信性代码 2、录入税务息登记信息5、打印税务登记证1.1.1.1受理市局税务登记受理岗受理纳税人的设立登记申请,接收纳税人提交的下列资料:一、税费同征的单位纳税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DJ001),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五)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六)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同城通办项目业务规程(七)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九)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十)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十一)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十二)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十三)《缴费登记表》(DJ004);(十四)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十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二、单位纯缴费户应提交以下资料:(一)《缴费登记表》(DJ004);(二)《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1.1同城通办税务登记管理(五)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七)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八)其它涉及缴费登记事项的资料。

(税务规划)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表

(税务规划)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表
是否为国、地税共同登记户
是( )否( )
备注:
*新核(换)发
税务登记证
种类
1税务登记证
2注册税务登记证
3代扣代缴注册税务登记证
号码
发证日期
备注
常登记
2转入登记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章) 年 月 日
企业盖财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32
注册资金(万元)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3
投资总额(万元)
个 体
经 济
个体工商户
41
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
姓 名
个人合伙
42
身份证号码
联 营
经 济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51
财 务
负责人
姓 名
国有与私人联营企业
52
身份证号码
集体与私人联营企业
53




姓 名
国有、集体与私人联营企业
54
身份证号码
其它联营企业
5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表号:DJ001
(适用于内资单位)
纳税人全称:
□□□□□□□□—□
*计算机代码
*档案号码
*主管税务所代码
主管税务所名称:
*专管员代码:
专管员姓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
名称
工 商
登记信息
注册
地址
*街乡代码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经营信息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主 营 范 围
兼 营 范 围
工 商
登 记
联营方式
代码
选项
联营各方的
单位全称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受理从我局网站下载的征管表格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受理从我局网站下载的征管表格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受理从我局网站下载的征管表格的通知【标 签】征管表格,局网站下载,表格清单【颁布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深国税函﹝2002﹞267号【发文日期】2002-09-06【实施时间】2002-10-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我局网站将于近期开通,为方便纳税人,该网站设置了“表证单书下载”栏目,第一期共有32种征管表格样式供下载。

纳税人只要按要求下载填写并用A4/A3纸打印这些表格,从2002年10月1日起我局将视同印刷的征管表格予以受理。

附件:用以下载的表格清单 一、登记类 1、DJ00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 2、DJ00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3、DJ00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 4、DJ00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国企业)》 5、DJ005《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 6、DJ006《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其他单位)》 7、DJ008《税务登记变更表》 8、DJ009《停业登记表》 9、DJ01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10、DJ016《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二、认定类 1、RD00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 2、RD016《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 3、RD017《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变更(注销)申请审批表》 4、RD102《广东省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 5、RD108《深圳经济特区地产地销企业资格和年度销售计划申请审批表》 三、发票类 1、FP033《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申请审批表》 2、FP035《代(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 3、FP039《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4、FP066《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申请审批书》 5、FP101《发票验旧供新表》 6、FP102-1《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审批表(专用发票)》 7、FP102-2《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审批表(普通发票)》 8、FP103《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9、FP104《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四、申报类 1、SB00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SB004《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3、SB00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4、SB007《企业所得税年度(季度)纳税申报表》 5、SB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 6、SB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 7、SB12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 五、特批类。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1. 前言税务登记是内资企业获得税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合法身份的必要程序。

本文档将介绍税务登记的详细信息,并提供一个DJ001-税务登记表的样本和填写方法。

2. 税务登记的类型税务登记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分别包括以下几种类型:2.1 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是指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货物销售业务,可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方式纳税。

2.2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是指企业从事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货物销售业务,其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纳税。

2.3 其他登记除了一般纳税人登记和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还有其他种类的税务登记,包括建筑业纳税人登记、免税企业登记、非法人企业注销及其他税务登记。

3. 登记前的准备工作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前,需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3.1 注册企业名称:在税务登记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的注册,注册后才可进行税务登记。

3.2 申请银行开立企业银行账户:企业在申请税务登记后,需要开立企业银行账户,并进行下一步的缴税工作。

银行账户的开立需要在税务登记表中进行填写。

3.3 准备各类材料:进行税务登记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预先准备好这些材料,可以大大加快登记的办理速度。

4. 填写DJ001-税务登记表DJ001-税务登记表是税务登记的必要表格,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4.1 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指企业的身份证明号码,填写时务必准确无误,否则会影响到企业后续的缴税。

4.2 填写企业注册地企业注册地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否则也会影响到企业后续的缴税。

4.3 填写企业类型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企业类型”中选择相应的类型,以便税务机关按规定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4.4 填写开户银行和账户名应填写开户银行和账户名,否则会影响到企业后续的缴税工作。

税务登记表官方范本及文本

税务登记表官方范本及文本

纳税人声明我声明:此税务登记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保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授权人(签章):张** 20**年**月**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填表日期:20**年**月**日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纳税人公章:年月日税务机关填写事项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国税主管税务所(科):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地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纳税人状态:本次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税务登记经办人(初审录入岗):税务登记经办人(复审发证岗):受理日期:核准税务登记日期:发证日期:税务登记机关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及《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领取人签字:20**年** 月** 日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复印件(A4)一式两份,国、地税各留存一份,纳税人须在复印件上逐页签字加盖公章,并签属“与原件相符”字样,同一证件资料如页数较多,可仅在首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盖章,同时骑缝加盖公章。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

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纳税人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纳税人名称:为A4竖式DJ001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其他内资企业填用;二、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三、身份证件名称:指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四、生产经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填写;五、所属主管单位:一般指的是行政或行业主管;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印章填写;七、有效期限起、止: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填写;八、银行帐号:填写企业开立的全部帐号,缴税账号类别:分“缴税账户”、“其他账户”,“缴税账户”只能一个;九、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十、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填写;十一、从业人数:应包括正式职工和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的临时工;十二、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其他内资企业;十三、行业:按照营业执照主营项目中的主业填写;十四、隶属关系:隶属关系根据纳税人投资主体确定,非国有、集体企业可不填;十五、注册资本:填写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营业执照未注明注册资本的不填此项;十六、投资方名称:有投资方的必须填写;十七、会计报表种类:按《会计制度》要求,应报送的报表名称;十八、低值易耗品摊销法、折旧方式:按《财务准则》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核算方法;十九、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填写纳税人所有所属不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二十、由税务机关填写中“主管税务机关”:应填写纳税人所属的税务所;二十一、由税务机关填写中“街道乡镇”:按纳税人实际经营地所在“街道乡镇”填列;DJ002-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纳税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纳税人名称:为A4竖式DJ002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合作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填用;二、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三、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四、合同(章程)批准机关名称: 批准成立企业合同(章程)的机关;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印章填写;六、营业执照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填写;七、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照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发照日期为准;八、开业日期:指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也可以用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照日期填写;九、银行账号填写企业开立的全部账号,缴税账号类别:分“缴税账户”、“其他账户”,“缴税账户”只能一个;十、有效期限、生产经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填写;十一、从业人数:应包括正式职工和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的临时工;十二、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内容填写;十三、登记注册类型:分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商)、合作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商)、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十四、行业: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主营项目中的主业确定填写;十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十六、投资总额:填写投资方实际投入的资金总额;十七、筹建期:填写工商登记日期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的日期;十八、投资方名称:系填写登记单位出资各方的企业名称;十九、国别(地区):系填写出资各方注册登记国家和地区;二十、投资金额:投资各方的投资额合计应等于投资总额;二十一、所占投资比例:应按各方实际投资额占投资总额比例填写;二十二、分配比例:填写投资各方利润分配的比例;二十三、协议出资日期:填写已被批准的合同(章程)中确认的投资各方资金到位日期;二十四、会计年度:系登记单位所采用的满十二个月为一期的会计决算年度,填写公历年度,会计年度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十五、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二十六、会计报表种类:按《会计制度》要求,应报送的报表名称;二十七、低值易耗品摊销法、折旧方式:按《财务准则》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核算方法;二十八、企业境内分支机构情况、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情况:填该企业所属的在中国境内、外设立所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二十九、境外分支机构情况中“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国别(地区)”、“注册币种”栏:填写中文;三十、注册资本币种:按实际填写;三十一、由税务机关填写中“主管税务机关”:应填写纳税人所属的税务所;三十二、由税务机关填写中“纳税人状态”:按实际填写;三十三、由税务机关填写中“街道乡镇”:按纳税人实际经营地所在“街道乡镇”填列;DJ003-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纳税人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纳税人名称:为A4竖式DJ003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种类型企业的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填用;二、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三、身份证件名称:指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四、合同(章程)批准机关: 批准成立企业的部门;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印章填写;六、营业执照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填写;七、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照日期:应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发照日期为准;八、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九、银行账号填写企业开立的全部账号,缴税账号类别:分“缴税账户”、“其他账户”,“缴税账户”只能一个;十、生产经营期限、生产经营范围: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十一、从业人数:应包括正式职工和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的临时工;十二、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内容填写;十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商)、合作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商)、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十四、行业: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主营项目中的主业确定;十五、隶属关系:隶属关系按纳税人投资主体进行确定;十六、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营业执照未注明注册资本的可以不填;十七、会计报表种类::按《会计制度》要求,应报送的报表名称;十八、低值易耗品摊销法、折旧方式:按《财务准则》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核算方法;十九、国别(地区)、注册币种:按实际填写;二十、总机构情况中法定代表人:姓名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二十一、主管税务机关:分以下情况填写:1、本市的填写到各区(县)局;2、外省市填写到地市级;3、外国填写到“国家”;二十二、由税务机关填写中“主管税务机关”:应填写纳税人所属的税务所;二十三、由税务机关填写中“纳税人状态”:按照实际填写;二十四、由税务机关填写中“街道乡镇”:按纳税人实际经营地所在“街道乡镇”填列;DJ004-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国企业)纳税人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国企业)纳税人名称:为A4竖式DJ004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外国企业)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或澳台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港或澳台资)、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港或澳台资)、国际运输收入(港或澳台资)、其他外国企业(港或澳台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国际运输收入、其他外国企业填用;二、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三、身份证件名称:指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四、证件号码:应包含英文字母等符号;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印章填写;六、营业执照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填写;七、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照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发照日期为准;八、开业日期: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也可以用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照日期填写;九、银行账号填写企业开立的全部账号,缴税账号类别:分“缴税账户”、“其他账户”,“缴税账户”只能一个;十、生产经营期限、生产经营范围: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十一、资本额:系登记单位在华工商登记时,已被批准的资本额;十二、从业人数:应包括签订用工合同(协议)的临时工;十三、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十四、登记注册类型: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或澳、台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港或澳、台资)、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港或澳、台资)、国际运输收入(港或澳、台资)、其他外国企业(港或澳、台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国际运输收入、其他外国企业;十五、行业: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主营项目中的主业确定填写;十六、会计报表种类:按《会计制度》要求,应报送的报表名称;十七、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式:按《财务准则》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核算方法;十八、所在经营服务单位:填写委托本企业提供经营服务的外国企业名称;十九、总机构业别:中国境外总机构的经营项目;二十、会计年度:系登记单位所采用的满十二个月为一期的会计决算年度,填写公历年度,会计年度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十一、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二十二、在华资产情况:系登记单位在华拥有的资产情况,如:房产、机电设备、交通工具等;二十三、总机构情况:1、名称:境外总机构名称的全称;2、国别(地区):按实际填写;3、注册地址:境外总机构的住所;4、注册资本:境外总机构注册登记时注册的资本额;5、注册币种:按实际填写;6、业务范围:境外总机构已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7、法定代表人:境外总机构已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8、主管税务机关:分以下情况填写:(1)本市的填写到各区(县)局;(2)外省市填写到地市级;(3)外国填写到“国家”;二十四、投资方名称:系填写登记单位出资各方的企业名称;二十五、国别(地区):系填写出资各方注册登记国家和地区;二十六、分配比例:系填写获利后,投资各方利润分配比例。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DJ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四、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五、办理税务登记后,还需准备以下资料,以备税收管理员上门辅导时核查、索取: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2.公司章程复印件,投资方出资比例相关证明复印件;3.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准备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4.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六、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七、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栏:为15位码,编码规那么为: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其中的行政区域码为纳税人生产、经营地的国标行政区域码;3.“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门的名称;5.“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6.“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7.“控股类型〞栏:〔1〕国有绝对控股(控资)是指:国家股本或资本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大于50%。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

DJ001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其他单位)纳税人名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不需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照,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其他单位填用;二、报送此表时还应相应附送如下资料:1.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4,企业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银行帐号证明;6.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启存一份,迟纳税人一份;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五、填表要求:1.登记注册类型:190其他内资企业、430个人;2.经营方式:填写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方式,01运输、02采掘、03加上、04制造、05批发、06零售、07批零兼营、08零批兼营、09代购代销、10租赁、11进出口、12咨询服务、13代理、14修理修配、15劳务、16建筑安装、17印刷、18饮食、19典当、20拍卖、2l评估、22包装、90其他经营方式;3.行业:由税务机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4.隶属关系:10中央、20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30计划单列市、40地区(包括自治区、盟、省辖市、直辖市辖区)、51区(包括市辖区)52县(包括自制县、自制旗,县级市)、61街、62镇、63乡;5.会计报表种类:10资产负债表、20损益表(利润表)、30财务状况变动表、31现金流量表、40利润分配表、50留存利润表、60应税所得表、70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90其他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年月日税务登记机关(公章)税务登记经办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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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001税务登记表
电脑编码
税务登记表
(适用于个体经营)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缴纳地点税收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报送本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2.核准开业通知书;
3.住宅、经营场所证明;
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
5.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及地点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1式3份,主管和发证地点税务机关各存1份,退纳税人1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填表讲明
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
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
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打算日期填写,并予以注明;
七、生产经营地址: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地址;
八、联系电话: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地的电话;
九、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
十、业主住宅: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
十一、业主照片:贴经营者照片;
十二、合伙人情形:
1.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
2.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
3.住宅: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十三、生产经营范畴:按营业执照经营范畴填写;
十四、注册资本:填写工商行政部门确认的资金;
十五、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工商登记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的,填写工商登记核准的期限,其余的填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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