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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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内部控制操作手册

前言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单位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合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符合有关业务、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内控制度建设,是对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流程再造,补充完善,使其规则化、程序化、系统化、信息化。

单位职责分工、岗位目标管理,人事管理、公务管理、党务管理、廉政建设、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会计管理、合同管理、债务管理,这些方面,原来都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前都是分散的,各成体系的。建设内控制度,就是把原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到一起,系统化、规范化。

第一条为了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施本制度的目标:保证学校财务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账务信息真实准确、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条本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信息化原则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

一、岗位分工:

党支部书记、校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主持学校党务及行政全面工作。

副校长:负责校园校舍、人身安全工作,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安全教育,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校园校舍建设、财务管理及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教学副校长: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教师的培训、教科研、学籍管理等,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校园校舍建设,财务管理及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工会主席:主抓工会工作。具体负责行评、关工委、女工委、精神文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民主理财。

教导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班主任工作、教育科研、师资培训、继续教育、毕业班工作、学籍管理、常规检查、教学督导、校本培训、业务学习工作。

会计: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校财产的登记和管理、财务收支、票据审核、预算决算等工作。

出纳员:负责现金支出和票据检验付款,财政支付系统管理工作。

二、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工作机制

为规范学校“一把手”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根据津政发〔2015〕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及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

要保证,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认真落实和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能力,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议事决策机制

是指应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对本单位工作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做出的决策。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方面重大事项;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单位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单位职称评聘事项;单位债权债务和国有资产处置、产权重大变更事项;涉及教育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和重大事故处理以及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意见等;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单位需要集体决策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重大经济事项认定标准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资金使用安排。主要包括:单位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单位单笔项目支出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

用安排;应由单位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安排。

五、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单位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单位购置大宗设备、物资等项目安排;单位文化、体育、节庆等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单位应由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单位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过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直接提出,或由相关处室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议题。

(2)调研论证。“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决策项目由单位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处室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形成初步意见和备选方案。重大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应履行上报论证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征求教职工意见。

(3)集体决策。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依照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规定做出决策。“重大”事项的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六、关键岗位责任制

健全完善制度。单位领导班子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执行情况等,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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