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复习过程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文本格式)》
设立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设立国资所,应有主管司法局盖章,局领导签名;设立合伙所应有全体设立合伙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文本格式)
X X地州市(兵团)司法局:
本设立申请人(姓名: ,执业证号: ,现执业机构: )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条件。现根据个人执业需要和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自愿申请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个人、国资)律师事务所。此前,我根据有关设立申请程序,已向你局提交了《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律师事务所”,申请单号: 。现将该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材料报送你局,请依法予以初审并报自治区司法厅进行审批。
深圳市律所设立流程
深圳市律所设立流程(一)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4.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5.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资产。
(二)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4.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5.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3.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四)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成立时间满三年;(2)有专职律师二十人以上;(3)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
2.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律师事务所的住所应当符合深圳市关于房屋用途管理的规定;(2)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其中分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五、申请材料(一)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下列材料:1.呈报材料目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全体设立人签名的《广东省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原件2份);3.全体设立人签署的设立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拟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全体设立人协商一致签名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拟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的名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6.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等使用证明(房屋用途:非住宅)(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7.货币或实物出资的资产证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予提取的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实物方式出资的,应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8.设立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验原件);9.设立人的个人简历(2份)和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0.设立人具有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交下列材料:(1)在我市已终止执业的律师,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提交《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证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申请材料;(2)在我市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或未满五年的律师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本省的,提交原执业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外省的,提交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3)在我省以外地区执业的律师申请在我市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首先依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证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办理调档手续,档案到我省后,一并提交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和《办法》规定的律师执业证申请材料;(4)非我市执业的律师,到本市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提交原执业地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出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5)设立人是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提交已退伙的证明材料;(6)兼职律师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提交已办理执业类别变更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管理提交材料
律师事务所管理提交材料一、律师事务所管理提交材料(一)律师事务所设立名称预核准材料:1、填写《律师事务所设立名称预核准申请表》,提出五至十个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备选名称,并标明拟选用的先后顺序;2、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设立人、拟任合伙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预核准材料: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应当提交名称变更申请书,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表》,合伙所还应提交合伙人会议决议。
在名称变更后,须提交登有变更名称声明的报刊,并办理律师事务所的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设立国家出资律师事务所材料:1、市司法局审查意见书;2、设立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书;3、设立地司法行政机关筹建报告;4、设立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情况报告;5、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6、《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7、设立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派驻律师)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存档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8、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出具的设立人执业经历、年度考核合格、未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证明;设立人档案存放真实证明;9、原律师事务所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设立人财务、业务、档案等手续已结清,同意转出的证明;10、律师事务所章程;11、验资报告;12、办公用房证明;13、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套。
(四)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材料:1、市司法局审查意见书;2、设立人申请书;3、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4、《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5、合伙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派驻律师)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存档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6、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出具的合伙人执业经历、年度考核合格、未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证明;合伙人档案存放真实证明;7、原律师事务所及市以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合伙人财务、业务、档案等手续已结清,同意转出的证明;8、律师事务所章程;9、合伙协议;10、验资报告;11、办公用房证明;12、其他相关材料。
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
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一、案件接洽阶段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始于案件接洽阶段。
在这个阶段,律师事务所与客户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客户的需求和问题。
律师会收集和审核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后续的法律分析和研究。
在此阶段,律师还会就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初步评估,并与客户商讨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法律分析与研究阶段在案件接洽阶段之后,律师事务所会进入法律分析与研究阶段。
律师会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判例,以确定案件的法律依据和可能的法律风险。
律师会对案件的背景和相关事实进行全面了解,并与团队成员进行讨论和交流,以确保对案件的理解准确无误。
三、法律意见书的撰写在法律分析与研究阶段之后,律师事务所会撰写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案件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律师会将对案件的法律分析和研究结果整理成书面形式,并向客户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通常包括对案件的法律风险评估、法律依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等内容。
四、诉讼准备阶段如果案件需要进入诉讼程序,律师事务所会进入诉讼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律师会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与客户商讨诉讼策略和计划。
律师会分析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观点和证据,以便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辩护和争议解决策略。
律师还会与专家和证人进行沟通和准备,以支持客户的案件主张。
五、庭前和庭审阶段在诉讼准备阶段之后,律师事务所会进入庭前和庭审阶段。
律师会代表客户出庭参加庭前会议和庭审,进行辩护和争论。
律师会在庭前会议上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进行交流和协商,寻求解决案件的方式和途径。
在庭审阶段,律师会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并向法官提出相关法律观点和要求。
六、案件结案与后续工作在庭审结束后,律师事务所会进行案件结案和后续工作。
律师会与客户总结案件的结果和经验教训,评估案件的成败和法律风险。
律师还会与客户商讨可能的后续措施和建议,以确保案件的顺利结案和后续问题的解决。
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
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第一步:案件接洽第二步:案件立案如果律师事务所认为该案具备受理条件,并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律师事务所将正式立案。
立案包括签署委托协议、收取案件保证金(如果有)以及客户相关的法律授权文件等。
第三步: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在立案后,律师会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进行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工作。
律师会与客户深入交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
如果需要,律师可能还会调查相关的目击证人或请专家鉴定。
第四步:法律分析与研究在了解案件的事实和相关证据后,律师会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与研究,包括判例法、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律师需要对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性和争议点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以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
第五步:起草法律文书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的交流和合作,律师将起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诉讼状、诉讼申请书、答辩状、上诉状等。
起草法律文书是律师在代理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需要准确、清晰地表达客户的主张和诉讼请求。
第六步:代理诉讼如果案件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律师将代表客户进行诉讼。
这包括准备诉讼材料、提起诉讼、应诉、参加庭审、进行辩论等各个环节。
律师将通过法庭程序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第七步: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律师将参加庭审,与对方律师进行辩论,提供证据,进行法庭辩护等。
律师将通过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来为客户争取较好的诉讼结果。
在这个阶段,律师也要与法院、对方律师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八步:案件结算在审判阶段结束后,律师将与客户进行结案工作。
这包括总结案件的结果和经验教训,收取剩余的案件费用(如果有),制作结案报告等。
律师可能还会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解决与案件相关的其他问题。
总之,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包括案件接洽、案件立案、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法律分析与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代理诉讼、审判阶段、案件结算等环节。
河南省律所设立流程
河南省律所设立流程合同方信息甲方(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协助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河南省律所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律所设立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河南省设立律所的具体流程、要求及双方的责任,以确保律所合法、规范地设立并运营。
律所设立基本要求2.1 律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律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律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 律所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设立流程3.1 甲方需完成的主要步骤:提供设立律所所需的材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设立申请书及相关表格;确认律所的办公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 乙方的协助工作包括:提供设立律所所需的法律咨询及指导;协助甲方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处理设立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件及审批事宜。
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设立材料;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负责律所设立后相关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合法、专业的法律服务及咨询;保证设立过程中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5.1 乙方的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法律咨询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材料准备及提交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相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2 费用支付方式:首期付款: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合同签署后支付;中期付款: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完成设立申请提交后支付;尾款: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立完成后支付。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程序和提交的申请材料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程序和提交的申请材料文章标题:探讨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程序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引言在法律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个人律师事务所作为一种法律服务机构,在提供法律沟通、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本文中,将对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程序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以便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一主题。
二、条件1. 律师资格要求: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办法》,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需要具备执业资格,并且在执业过程中没有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者暂时停止执业的处罚。
2. 合规要求:个人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包括注册登记、合法取得办公场所等。
3. 资金实力: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以保障其正常运营和承担可能的赔付责任。
4. 法人资格: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需要具备法人资格。
三、程序1. 设立意向备案:主办律师需要向当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提交设立意向书和初步的工作计划。
2. 确定事务所名称:经备案通过后,需要确定事务所的名称并进行注册登记。
3. 办公场所备案: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需要向当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其事务所的办公位置区域。
4. 提交申请材料:主办律师需准备完善的申请材料,包括设立申请表、主办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律所章程等。
四、申请材料1. 设立申请表:包括个人律师事务所名称、主办律师基本情况、律所章程等内容。
2. 主办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证明主办律师具备执业资格。
3. 律所章程:详细说明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内部管理制度等。
4. 办公场所证明:证明个人律师事务所拥有合法的办公位置区域。
5. 其他需要的材料:根据当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较为严格。
这也是为了保障法律服务的质量和规范,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法律服务。
律师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合作)业务工作流程1.申请1.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3名以上的律师。
1.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2)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合伙所需);(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保证书;(4)资金证明;(5)办公场所证明;(6)材料真实保证书。
1.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具体初步受理单位为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开办地的属地司法局,属地司法局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
1.4申请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和初审2.1受理及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请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执业证书号码;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③合伙人的权利、义务;④合伙人收益分配比例、方式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⑤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⑥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⑦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应承担的责任;⑧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⑨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⑩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3)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③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④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⑤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的程序;⑥律师的权利和义务;⑦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⑧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⑨律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⑩律师事务所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5)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6)有三名以上的律师;(7)申请人必须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申请合作所的发起人仅要求三年以上执业经历);(8)若申请人曾经是其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两年内,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则该申请人在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时应说明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登记机关也可以向该律师事务所调查申请人退出合伙或被除名的原因。
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一、申请名称预核准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应当由设立人或者设立人代表向拟设立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申请办理。
二、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一)全体设立人签字的设立申请书;(二)名称检索通过通知书;(三)全体设立人签字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个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由本所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四)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应当包括律师执业证书证号页、本人相片页和年检注册章页。
(五)住所证明;住所证明是指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包括租赁意向书)或其它合法使用证明。
1、办公场所如果是私人房屋,需提供出租人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
2、办公场所如果属于转租房屋,需提供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及原出租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
(六)资产证明;资金证明是指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书。
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存款证明书上的存款数额应与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相同,存款形式应为人民币,存款期限至少为30日。
(七)设立律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承诺书;承诺书在“北京律师管理平台”办事指南中下载格式文本。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和相关材料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一、网上申请编号并下载申请材料:申请人从天津司法行政网上的律师管理平台申请并获取申请编号,并从网上下载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文本表格,填报申请材料;二、提出申请: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将申请人全部律师执业申请材料报主管区县司法局审查;三、初步审查:主管区县司法局将审查意见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律师执业的申请材料一、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1、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2、实习人员工作证及实习人员培训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天津市律师协会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3、天津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前在天津市司法局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4、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或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7、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期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8、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事部门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9、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10、人事档案存放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委托合同、交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人事档案存放于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还须提供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存档情况的公证;11、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12、从政法机关辞职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以及是否正常辞职的证明;13、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工作证、教师证及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院校、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或相关法学研究工作并同意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的证明;14、近期、正面、免冠、正装、同一底片、2寸、蓝底彩色照片三张两张粘贴在表上,一张制证;二、在外省市考取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在我市申请律师执业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考取资格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出具的申请人考取资格的证明;三、在外省市曾经执业或实习的申请人在我市申请律师执业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的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2、原执业或实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或实习经历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执业或实习的起止时间、执业或实习期内有无违纪、实习期内是否已参加培训并培训合格、执业证是否已收回;备注:1、申请人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于领取执业证1个月内,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主管司法局;2、调取律师资格证明、外地执业证明、外地实习证明的流程是:由接收申请人的律师事务所出具调档申请,报主管区县司法局,主管司法局审查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3、律师执业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4、律师执业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网络申请编号: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申请人姓名执业证类别事务所名称所属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制填表日期年月日。
盐城市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要求
盐城市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要求
盐城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程序要求如下:
1. 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需满二年。
2. 律师事务所需拥有十名以上的专职律师。
3. 律师事务所的年业务收入需在五十万元以上。
4. 在提出设立分所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律师事务所不能受过纪律处分。
5. 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的专职律师需在二名以上。
6. 派驻分所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此外,还需要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 呈报材料目录。
2.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3. 申请书。
4. 律师事务所登记机关出具的符合设立分所条件的证明、本所专职律师名单及派驻律师名单。
5. 律师事务所向分所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 开办分所的资金证明。
7. 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最后,申请人需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报材料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设立分所。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
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①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②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③个人律师事务所(三选一划)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设立人签字)3、律师事务所章程。
(见附件2)4、合伙协议。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见附件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见附件4)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律师执业申请流程解析
律师执业申请流程解析在我国,律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业,他们以法律专业知识为基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然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并非易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流程和审核。
本文将对律师执业申请的流程进行解析,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
一、报名与材料准备第一步是进行报名。
准备报名所需的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照片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填写报名表格并交纳相关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核接下来是资格审核。
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
这些机关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实和审核,包括对学历、执业经历等方面的审查。
三、考试通过资格审核后,申请人需要参加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务、律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察,以检验申请人是否具备执业的基本能力。
四、实习考试合格后,申请人需要进行实习。
根据规定,律师实习期为一年,实习期间要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相关工作。
实习期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五、职业资格审查实习期满后,申请人还需要进行职业资格审查。
执业资格审查一般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包括对实习期表现的评估和考察。
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将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六、律师开业获得律师执业证书后,申请人可以正式开业,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律师可以选择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也可以自主开办律师事务所。
在开业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七、职业发展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申请人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同时也可以选择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进修,开展专业领域的研究。
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律师可以在职业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结起来,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经历报名与材料准备、资格审核、考试、实习、职业资格审查、律师开业等一系列的流程。
这些流程旨在确保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
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设立人签字)3、律师事务所章程。
(见附件2)4、合伙协议。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见附件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见附件4)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 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第六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个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七)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八)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设立程序
律师事务所办事处设立程序1. 引言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和法治社会中,律师事务所为了拓展业务、更好地服务客户,常常需要设立办事处。
设立办事处是一个涉及多方面规定和程序的复杂过程。
了解并遵循正确的设立程序对于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有序发展。
这不仅有助于保证办事处的正常运营,还能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带来的风险。
2. 前期规划与决策2.1业务需求评估律师事务所需要对设立办事处的业务需求进行深入评估。
这包括分析当地的市场环境,例如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数量、法律需求的类型和规模等。
如果一个地区正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如高科技产业,那么可能会有较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需求。
律师事务所需要考虑自身的专业优势是否能够匹配这些需求。
还要考虑客户资源的分布情况。
如果律师事务所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客户集中在某个特定区域,设立办事处将有助于更便捷地为这些客户提供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例如,某律师事务所的许多客户是某沿海城市的外贸企业,在该地设立办事处可以方便地与客户进行面对面沟通,及时处理涉及国际贸易、海关、海事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2.2战略定位明确办事处的战略定位是设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办事处可以定位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提供点,涵盖各类法律业务,如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包括合同审查、公司设立与并购等)。
或者根据当地的特色需求,定位为专业性较强的办事处,如专门处理劳动纠纷、房地产纠纷等特定领域法律事务的机构。
战略定位还涉及与总所的关系定位。
办事处是总所业务的延伸,应与总所保持协同发展。
例如,办事处可以负责当地业务的开拓和初步处理,复杂案件则由总所的资深律师团队进行支持和指导。
2.3财务预算规划设立办事处需要充分的资金支持。
要考虑到办公场地租赁费用,这取决于办事处的选址和面积需求。
在一线城市的核心商业区租赁办公场地,费用可能会相当高昂;而在城市的郊区或二线城市,费用则相对较低。
人员成本也是重要的预算项目。
包括招聘当地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等的薪资、福利和培训费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第一步:规划事务所的运营方式和规模在设立律师事务所之前,需要先规划事务所的运营方式和规模。
确定事务所的运营范围、组织架构、律师数量、专业领域等。
这些信息将是后续步骤中的关键。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形式根据当地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形式。
常见的形式有独资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等。
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
第三步:起草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文件起草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文件是设立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要包括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律师人数等。
2.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图:说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的聘任信息: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职位等。
第四步:准备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除了申请文件,还需要准备一系列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律师执业许可证: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许可证副本。
2.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登记证明: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的律师执业登记证明副本。
3.律师执业经历证明:如果存在,需要提供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的证明材料。
5.律师事务所基本设施和财务状况的证明:一般需要提供事务所的办公地址租赁合同、律师事务所的银行开户许可、事务所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五步:提交申请完成所有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材料后,需要将其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如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专门的律师协会。
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还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第六步:审核和批准提交申请后,相关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是针对申请文件的合规性、申请人资质和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合格,将会获得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准证书。
第七步:事务所设立登记获得批准证书后,需要到相关机构完成事务所的设立登记手续。
这些手续可能包括登记申请、公示、领取设立登记证书等。
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备案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广州个人律师事务所备案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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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证书
律师事务所证书(实用版)目录1.律师事务所证书的概述2.律师事务所证书的申请流程3.律师事务所证书的作用4.律师事务所证书的注意事项正文【律师事务所证书的概述】律师事务所证书是证明一家律师事务所合法设立和执业的证书,它是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重要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设立后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律师事务所证书。
【律师事务所证书的申请流程】申请律师事务所证书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申请:首先,律师事务所需要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如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人名单、律师名单等。
2.审核材料:司法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司法行政部门将颁发律师事务所证书。
【律师事务所证书的作用】律师事务所证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作用:1.证明律师事务所的合法设立:律师事务所证书是证明律师事务所已经完成设立程序,并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重要凭证。
2.便于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律师事务所证书是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3.保障当事人权益:律师事务所证书有利于当事人识别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证书的注意事项】在申请律师事务所证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拒。
2.及时办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设立后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领取证书,以免影响业务开展。
3.妥善保管:律师事务所证书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总之,律师事务所证书是律师事务所合法执业的重要凭证,对于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业务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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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
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
(见附件2)
4、合伙协议。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见附件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见附件4)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备注:(1)设立合伙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2)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3)律师事务所章程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4)律师事务所章程落款要求全体合伙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经历等;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4、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5、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
6、合伙人会议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7、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8、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9、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备注:(1)合伙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2)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合伙协议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30部必读的名人传记经典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页页是由许多大师承接起来的。
莎士比亚、贝多芬、达尔文、梵高、弗洛伊德、甘地、毕加索、海明威、钱钟书、、、、、、每个如雷贯耳的名字,都代表着一个知识领域的高峰,正是他们不同凡响的创造,成就了人类文化的鸿篇巨作。
有人说,“阅读大师,读懂读不懂都有收获。
”的确,尽管很的多大师与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国度,说着不同的语言,却几乎时刻伴随在我们精神境界世界中,遥远而又亲近。
每一位大师都是一座丰碑,他们是精神的引领者和行为的楷模。
阅读他们的经典之作,可以使我们变得深沉而非浮躁、清醒而非昏聩、深刻而非肤浅,可以使我们的人格得到提升,生命得到重塑。
读书可以经世致用,也可以修身怡心,而阅读经典,了解大师,是人生修养所应追求的一种境界。
千百年来,大师们的经典著作曾经影响了无数人。
然而行色匆匆,为了事业、生活忙碌奔波的现代人,几乎没有闲暇静下心来解读这些大师们给予我们的忠告和教诲,我们难以感受到伟大的力量。
阅读的广度改变生命历程的长短,阅读的深度决定境界的高低。
大师经典带来的影响,不只是停留在某个时代,而是穿越时空渗透到我们的灵魂中去。
著名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的确,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文化水平高低、知识水平、志向大小、修养好坏、品行优劣、情趣雅俗,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忏悔录》让·雅克·卢梭 (法国 1712~1778)
让·雅克·卢梭是近代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大师,他的思想标着理性时代的终结和浪漫主义的诞生。
《忏悔录》是卢梭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被誉为“文学史上的奇书。
”在本书中,卢梭将自己作为人的标本来剖析,其坦率程度是史无前例的。
2.《贝多芬传》罗曼·罗兰(法国 1866~1944)
罗曼·罗兰,这个名字就像一颗恒星,永久的闪耀着光芒。
这位法国著名作家和音乐专家,在世界文学领域里占据着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
《贝多芬传》是罗曼·罗兰的得意之作,被评为“人类有史以来的30本最佳图书之一。
3.《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欧文·斯通(美国 1903~1989)
今天,梵高之所以作为印象主义的代表人物受到全世界人们的关注,绝对离不开那些极力推广和宣传梵高的人。
其中之一就是著名的传记作家欧文·斯通。
他的《梵高传-对生活的渴求》畅销全球,很多人是通过这本书开始了解并喜欢梵高的。
4.《巴尔扎克传》安德烈·莫洛亚(法国 1855~1967)
《巴尔扎克传》是安德烈·莫洛亚一生所写的传记文学作品中的最后一部。
当时安德烈·莫洛亚已经是80多岁的老者,然而其笔锋优雅,技巧圆熟,且资料翔实,才华不减当年,所以不少人把这部传记视为安德烈·莫洛亚传记文学的冠冕之作。
5.《我生活的故事》海伦·凯勒(美国 1880~1968)
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并没有做过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却受到全世界亿万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她的自传被誉为1902世。